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佛学杂论>>正文内容

从流转与还灭的统一看生死即涅槃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姚孝彦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从流转与还灭的统一看生死即涅槃
  姚孝彦
  一、缘起性空合摄流转与还灭
  (一)原始佛教缘起说的内涵
  有阔佛陀在菩提树下证悟的内容,可说是为了彰显缘起性空的真相:也就是从缘起正观中洞达生死流转及涅槃还灭的真正实相。故佛法的教义,不外乎是说明杂染流转律与清净还灭律的缘起深义;因而便由此开拓出种种权巧诸说,开演出庞大的法海哲理。诸如以后的大乘契经,也都是由此缘起性空义而建立其思想体系。
  所谓“流转”,这是由于生命内在意志的盲目冲动(无明缘行),引发了非理性的偏顿行为,而流砖于诸趣,感受苦恼;亦可说是缺乏对一切事物的正确认识(无明)而生起颠倒执见,酿成生死轮回。
  “还灭十是由洞视法法俱是缘起,原本即是虚幻不实,因而瓦碎了生死轮回的根本——没有实体的执性,不受一切的束缚,还妇于寂诤的涅槃;亦可说是对一切法有正确的认识,离开颠倒执着与盲目冲动,便可到达寂灭之域。
  ㈡声闻藏系对流转与还减二门分开叙述
  在声闻藏中,对于流转、还灭二大律则是分开来解说。如果从生命过程去看时,十二有支的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即是在说明流转律;而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灭则老死灭,即是在指出还灭律。三法印中的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即在说明世间现象界的生死流转律;涅槃寂静即在道出了清净本体界的出世还灭律。四圣谛中苦、集二谛,是说明雉染因果的流传律;灭、道二谛即解释清净涅槃的还灭律。如下表:
  ㈢菩萨藏系以“宜”来整观流转与还灭
  不可忽略也不可否认的:佛陀说出这二大律则的精神是在“缘起性空”,为还灭而说流转,因流转而道还灭,流转与还灭皆是解说缘起的一体两面,而不是指两件不同的事情。譬如说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的流转二谛,其实即已指出一切事物的无宵体性(空)之事实真相;由这二谛的揭示,已离开了常,我的执见。众生所以有生死流转,正因源于对常、我的执见;若洞明无常、无我的二谛中道实相——远雄了常,我颠倒执见,不正是涅槃寂静吗?所以透过缘起祈开展的流转门,并非单是众生所知的生死知见;而是佛陀为解脱知见的方便缘起。换句话说…洞明缘起性空法时,;其无常、无我的责相,也就是涅槃寂静;并非离无常、无我之外另有涅槃寂静可得。
  大乘空学,即秉此要义,以缘起性空的整体统一了流转与还灭。从正观缘起如幻的“无明”当体即空,由其所衍生的诸支,也莫不皆然。其一系列的因果锁链,也就当下粉碎。“无明”,在中腼家认为它是对事物的不正确认识——实体性执。例如对“生”有生的实性,对“死”有死的实性等观念,都叫做“无明”。“无明”既从不认识万法实相而缘起的,固非实法;若勘破无明梦窟,了达诸法缘起性空,则当下就发现本自寂灭的实相。所谓“寂灭”,非清灭流转现象俾令还灭寂静;而是不上息流转,其原木就是寂静。曾肇说:“旋岚偃岳而常静,江河镜注而不流,野马飘鼓而不动,日月历天而不周。”(注一)正道着此处。
  大乘佛教从般若空慧的最高层次统摄对待二元的差别,所以缘起无自性的流传与还灭,皆为“空”的内容。如股若波罗蜜多心经的“无无明”、“乃至无老死”,是指流转律“空”;“亦无无明尽”、“乃至亦无老死尽”,是说还灭律“空”。流转与还灭,并非截然二事,而是同一“空相”的两面观——迷悟不同的两种看法,其间并无任何的实质差别在(注二)。由此可知三法印中的无常、无我所彰显的空义,就是指寂静的涅槃。因此,三法印即是“一实相印”(注三),四圣谛也只是“一圣者谛”(注四山。此即大乘圆融的幽妙处。
  大乘学者既以空来融贯“流转”与“还灭”,那十二缘起的实相,当然是“不生不灭”了。大般若罗缍蜜经卷三八五寸此有详细的解说: ,
  具寿善现白尽百:“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
  罗蜜多时能学十二缘起?”堡口善现:“若菩萨摩诃萨
  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如实知无明无生无灭、无染无净
  ,自性本空,远雄二法(对待二边、如流转与还减);
  如实知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
  、老死、愁叹苦恼、无生无灭、无染无净、自性本空、
  远离二法。善现!是为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
  能学十二缘起。”(注五)
  十二因缘不生不灭,不流转、不还灭,完全依缘起性空而发现的。由“空义”统一了对待二法,使十二缘起的甚深义更为活现。透过空观的十二缘起则是无尽无灭。在“顺权方便经”卷下,有一段舍利弗与一长者女的有趣问答:
  舍利弗问女:“姐岂不志立大乘?”其女答曰:“其大
  乘者,无所庄立,亦不退还。”又问:“假使大乘熙所
  立亦不退还,云何学乎?”其女答曰:“唯舍利弗!其
  求大乘不尽无明,乃志求道。所以者何?大乘平等,其
  无尽者,无明无尽及老病死,法无所生亦无祈灭,其有
  生者,必归灭尽,其无所生,则不灭尽。唯舍利弗!如
  是了者,十二缘起无所复灭。”(注六)
  缘起本义即性空,性空即“本无所生”;既无所生则不必复灭,不灭之灭(注七),叫啡做“寂灭”,又叫做“如实正灭”。如龙树于中论观十二因缘品第大愿说:
  以是事灭故,是事则不生,
  但是苦阴聚,如是而正灭(注八)。
  青目注说:
  如是修习观十二因缘生减智故是事灭,是事灭故乃至生老死忧悲大苦阴皆如实正灭。正减者,毕竟灭(注九)。
  十二月有支既称为“缣起”,其无实性不言而喻;以空慧洞悉其幻,则无明不破而自寂灭,因此一切苦患成皆“如实正灭”而无遗,所以说是“毕竟灭”。此正是八不中道“不生亦不减”的根本实义。
  二、从缘起性空看生死即湟盘
  ㈡由缘起开展的生死与涅槃
  十二缘起甚深难知;尤其缘起的寂灭更是深邃难晓。盖缘起法中涵蕴了生灭性与寂灭性的两重道理。世间的生死流转门固依缘起而建立;即出世间的涅槃还灭门,亦因缘起而发现。原始佛教以“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世间城”来分别解说此二门的缘起义;前者即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缘起义,在说明世谛流布的因果关系——惑业苦的缘起钩锁;后者即是“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的缘起义,在开显出世间涅槃的因果关系——,惑业苦的缘起寂灭。由缘起而编织出生死流转之网,也由缘起而开拓出解脱自在之域;离开缘起,什么也都不用说了。
  ㈡大乘以“宜”融摄生死与涅槃
  世出世间一切诸法,既凭缣起相待而立,其无实性自不待言,所以“性空”即是诸法的实相。众生由于“我见”阁蔽了“空”的实相,而在缘起假相上误认为有实法,爱僧取舍于其间,而徒樱生死流转。其祸根端在“实礼性执”(自性我执);要突破生死,固须从瓦解“实体性执”下手;而觎破“实体性执”即是缘起观的功能。若见“缘起”,则万载凶栽,一时而拔。对一切法不再有任何执见;生无生的实性,死无死的实性,乃至涅槃无涅槃的实性,所见唯是加幻缘起的实相世界;换言之,由缘起生灭相所开展的生死流转是幻化空寂,由缘起寂灭性所开显的涅槃还灭亦复幻化空寂,因此,生死与涅槃平等不二,烦恼与菩提一致无分。故三毒(贪嗔痴)的究竟即是佛道,非离烦恼另有佛法。大智度论卷六云:
  哩欲即是道,恚痴亦如是,
  如此三事中,无量诸佛道;
  若有人分别:绖怒痴及道,
  是人去佛远,譬如天与地。
  道及陉怒痴,是一法平等,
  若人间怖畏,去佛道甚远。
  淫法不生灭,不能合心恼;
  若人计吾我,暧将入恶道(注十)。
  此处并非说纵欲行淫是佛道;佛道;而是指洞悉三毒之究竟宾相——缘起性空,不异佛道。冈此,三毒与佛道平等一致。中论锐如来品第二八颂云:
  如来所有性,即是世间性;
  如来熙有性,世间亦熙性(注十一)。
  此即从一切法绿起无实体性去发现世开与佛道无别。既然生死涅槃一法平等,何以佛教常说“了生死、证涅槃”呢?其实,这并不是说离了生死而有涅槃可得;亦非把生死流转当作寂静涅槃。离生死求涅槃,是减色取空,徒炽生死;把生死当作涅槃,涅槃即同流转!
  所谓“了生死、证涅槃”,绝非实有一个生死可以了掉,也绝非另有一个涅槃可获得。众生迷执生死的形象,认为实有生死,故为生死所束缚;而佛从缘起的正眺中,体认出生死真象,了知生死是如幻如化的缘起,一切生灭相了不可得,这叫做“了生死”。依这超越生灭的观点而名为“涅槃”。可知“涅槃”是依如幻缘起的“生死”无实性而建立出的假名,它们的实际是无从分别的。故龙树在中论观缚解品第十颂云:
  不离于生死、而别有涅槃。
  实相义如是、云何有分别?(注十二)
  然而言说上眶实有“生死”与“涅槃”的差别界说,这是二者各依不同的眼光来看生命的现象,表面上似有差别,其实是同一生命事实的两面觊;换言之r事实的情况(缣起实相)不变,只是看法上谬误与正确而已。可知“生死”与“涅槃”,是观念上所立出的差别假名,并非实质上的悬殊;“生死”如幻没有实体可得,依之转换的“涅槃”假名当然也没有实体可得,本即原同一事——黑尽的如幻缘起,何能将它解体妄剖?所以中论观涅槃品第一九颂云:
  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
  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分别(注十三)。
  ㈢一般对生死与涅槃的误解
  一般不能体会缘起即性空的学者,无法从“空的统一性”去·观察一切法,势必以“宾礼性”的成见去认识一切,以为生死是有为法,涅槃是无为法;视有为与熙为,生死与涅槃各有实质上之不同(注十四)。因此认为实有生死可了,实有涅槃可证,而亟求断生死而趣涅槃,这正是中觊学者所严厉批判的对象。
  中观学者以缘起义洞识生死的自性本空,性空则不生不灭——寂灭,如此既无生死可了,还右什么涅槃可证呢?
  摘自《中国佛教》第26卷第12期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