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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佛教看[生死一线间]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释常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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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佛教看[生死一线间]
  释常觉
  本文标题[生死一线间],不是指那种令人捏一把冷汗的高度冒险,也不是被坑埋几夜的九死一生,而是指一个人长期意识不清,没有生存自觉,连自己该不该活下去都得由别人做决定;这个人被称为[病人]或[植物人]而不算[死人],但是命若游丝,虽生犹死。这样一条人命横跨生死之间,而系在[生]与[死]两端的那一根[线],是那么纤细,那么脆弱,却又那么关键性,谁有权力截断它?是亲人?是医生?是立法者?还是社会的共识?
  且置各种立场,各种声音,就一位佛教徒来说,必然反对以任何方式[致人於死]。因为佛教的基本精神是尊重一切众生的生存权,尤其人类在蠢蠢含灵之中,最具善恶是非的抉择能力,最有可能成贤成圣,也最够条件带动世界朝向更好的明天,所以绝对不容许侵犯、伤害或断命。佛陀时代为弟子们制定戒律,无论出家或在家,不杀生总是列为首要。若是出家弟子犯了杀戒面被杀的对象是人,那就应得[波罗夷罪]。梵语波罗夷,义译[断头],也即是说,一个身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出家人,一旦杀了人,就没有悔过自新的机会(不通忏侮),必须永远逐出僧团,律书谓之[不共住],他以前所修以及将来可能修得的[慧命],如同世俗生命被判断头,从此死定,永不复生。这对一个以信仰为支柱的修行者而言,是最严酷最可悲的结局。
  严格地说,佛教徒不但不可以杀人,甚至也不应该自杀。据五分律第二卷记载,佛游昆舍离国时,有一群比丘住在距佛不远的一处林园修行,因修[不净观]而非常讨厌自己,深觉[身命]是一大患、一大累赘,亟欲自杀以求解脱,於是纷纷央人把自己杀了,致使一座清净的林园遍处尸体。佛呵责他们是[比丘愚人]、[非沙门法]、[非净行]。在现寅世间,每个人拥有的一生,无论三十年、五十年、乃至一百年,无论命运多舛讹,世间多丑陋,总得挣扎著活下去,因为维持生命乃是对自己过去行为(造业)的承担;是[酬因之果],就责无旁贷。我们倘若不在[善]的园地耕耘,采收的肯定不是丰硕的美果,但既是自己播下的,其果寅纵然多苦涩,也该让它顺乎万物荣枯的自然法则,一直维系到瓜熟蒂落。
  然则滞留在[生死一线间]的人,对自己有感觉吗?有忧悲苦恼等情绪反应吗?有求生的意志和欲望吗?如果答案是[没有],那么他应该算不上是一个定全的[活人]。为了避免亲人陷入困境,为了减轻社会负担,为了让患者早日脱离不死不活的胶著,而由专业的医生施以安乐死,结束一场生命悲局,岂不是功德一桩,佛教本著大慈大悲的心怀,凭什么理由反对?
  佛教的根本立场是尊重生命权,强烈反对杀生;若是这场生命悲局的主角还算[活人],那么活著就是一条人命,大家却在他无法表达意见的时候,让他无可选择去[安乐死],撇开[善意]的一面,那何止[杀人],简直是[乘人之危]!
  有些人在观念上习惯把活人分成若干等级,像植物人这样[低级的活人],跟正常的活人相差太远,一个健康人应有的种种,如健全的官觉、灵敏的反应、清晰的意识还有强盛的企图心等等,他什么都不具,[一口气]几乎是他仅有的一切,这与死人实在太接近,说得直接一点:[死又何妨]?
  佛教则不作如是观,在理论上,佛教精密辨析生与死的区别,掌握其所以为[生]的根本理念,而不在乎生命现象的一些枝枝节节。我们总把五官的无缺、脏腑的齐备,知、情、意——心理功能的健全,看成其所以为生命条件、其实这些条件只适合附著於一般人的模式,但不是所有的生命,所有的人必不可少。我们常见许多低级动物,生来就拖著它那五官不分、六腑不备的躯体,混混沌沌的蠕动著活著,我们从未怀疑他是一条生命,也从未用人的标准挑剔它缺少些什么,它自己当然更未觉得生命不够完美。就人而言,由於眼耳残疾而没有视觉听觉者比比皆是,失去一只胳膊一条腿的人尤其不知其数;即使生理组织缺陷更多,只要活著就是一条生命的存生。
  在精神方面,一个有机体透过感官而有见闻觉知,由於意识概念的运用而能联想、思考和推理,因受外界事物的冲击而引发苦乐情绪、感情和欲望,我们以为这就是主观生命的全部。然而有朝一日,心灵遭遇变故、知觉木然、意识混沌,主体客体一片空白,但他照常呼吸空气,照常新陈代谢,在在显示他遗活著。假如人的有机组织离不开心灵,那么在常识经验的心理现象之外,显然还有更深层次的心灵,它才是生命的根本。这如树的枝叶有荣枯,树根则保有如一的生机;波浪有起落,江海则维持一贯的水流。
  其实不仅佛教,学术界也同样承认,心灵涵盖很深很广,我们经验到一波一波的意识,只是表层浮动的部分,此外还有更壮阔的[识流],沉隐在生命的最内在最底端,心理学家称[潜意识],佛教小乘部派名[细意识],大乘唯识学则稻之[阿赖耶识]。虽然各家为学的目标不同,求证的方法不同,探索的层次浅深和诠释也不尽一样,但从现实生命的观察做出发点,结果在现实身心以外发现更深层次的心灵,则是一致的。佛教把阿赖耶识又叫做[本识],是一切心识赖以起减的源流,也是有情色身不可须臾或离的支持者,玄奘三藏说它是[去後来先作主公]。这个生命的[主人翁],深藏在生理、心理的最底端,何时离去,何时宣告生命结束:在这之前,尽管像植物人那样身心机能尽失,帮他做[安乐死],仍然是谋杀一个人,无论亲人或医生,谁都没有权力这样做。
  近年来国际间有让安乐死合法化的呼声,也真有几个国家抢先完成立法程序。前一阵子我们的部分立委先生不让那些国家[先进]於前,积极酝酿通过此一法案。果真成为事实,一些濒临绝境的病患家庭确能松一口气,在想像中应该是[直接受惠]的植物人也可早得解脱,但其对整个社会的负面影响,可就难说有多深远!
  在社会一片扰攘的今日,老实说早己不是讲究家庭伦理的时代,尽管我们天天嚷著[心灵改革],也嚷不回古人那份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天伦乐。由於经济型态改变,社会结构变迁,人们的价值观跟著知识日新月异,代沟将成今後麻烦的家庭问题。所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那是逗老人开心的善意谎言,真正的情况是:大人上班,小孩上学,谁把心留在家里珍惜那唠里唠叨的[一宝]?倘若老人不幸是个植物人,更可能成为家庭一大累赘,在法律许可下,[安乐死]搞不好变成台湾社会的新流行。更可怕的是身染重病名下又有财产,包括不是老年的植物人,甚至不是植物人的病患,都可能一窝蜂赶上[安乐死]的便车。
  我们也许不该对[人性]如此悲观,但每天从媒体上看到的,什么兄弟阅墙,夫妻相谋、逆子弑亲,一幕幕的家庭悲剧,今人不禁想起人性这个古老问题。我们相信人之初性本善,更信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不过与孟子同时代而好辩的告子,他之所谓人性如湍水,决之东方则东流,决之西方则西流,似乎更切近现实。身负神圣使命的立法者,手上握著叫做[民意]的公器,可以用来维护正义、保障人权,也可用来决流,千万小心湍水的流向,因为世道人心的堤防,一决便不可收拾。
  (87年11月29日於妙德兰若)
  摘自《普觉》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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