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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依法治国之势解久拖未决难题——依法检查清理福州开元寺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福建省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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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依法治国之势解久拖未决难题
  ——依法检查清理福州开元寺工作侧记
  福建省宗教事务局
  [编者按]今年1月,全国宗教局长会议期间,我局的“乘依法治国之势 解久拖未决难题”一文,在大会上作了典型交流,得到与会者的充分肯定。福州开元寺问题的顺利解决,是宗教工作部门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三句话的成果。实践证明,宗教工作只要认认真真的讲政策、抓管理、促适应,许多难题都是可以解决的;当然福州开元寺的问题,也留给了我们许多的思考。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是管理年,为此,本刊全文发表了这个典型材料,并希望对一些地方的宗教工作有所借鉴。
  一、闻风而动攻坚落实
  1998年5月,中央下发了中办发[1998)11号文件厂关于河南省南阳市清官祠问题的通报”)。同月,国家宗教局也下发了国宗发[1998117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认真贯彻中办发[1998)11号文件的意见)的通知”)。福建省宗教局党组在先后收到两份文件后,二次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会议认为,对中办、国办通报的河南南阳“清官祠”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指出了当前具有一定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对各级领导加强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学习贯彻好中办[1998]11号文件和国家宗教局局务会议纪要,对我们做好宗教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会议决定,在征得国家宗教局同意后,立即将会议纪要转发全省地(市)、县(区)宗教局,要求各地认真学习,举一反三,提高认识,认真检查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类似问题,把讲政治的要求具体贯彻到我们的宗教工作中去。同时根据中央[1998]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建议以省委名义起草一份文件,即后来形成的闽秀发[1998]5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中办发[1998)11号文件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结合年检工作、认真清理整顿宗教活动场所的秩序,进一步依法规范管理”。为了贯彻落实闽委办发[1998]5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第145号令颁发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从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出发,结合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年检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局决定对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实施依法检查清理,并先后召开全省地市宗教局长会议和省、地各爱国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会,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实施。为取得经验、规范动作,一段时间来,省、福州市宗教局,省、福州市佛协组织已经通过调查研究,确定将福州开元寺作为省和福州市依法检查清理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的试点。
  二、“三国四方” 积重难返
  还是在1998年5月,福建省人大主要领导在福建省宗教局“关于征求对省民委、宗教局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意见的函”上批示,指出”福州开元寺有关政策法令至今尚未落实”,指定请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攻坚抓落实。
  福州开元寺是座有1400多年历史,曾在中国佛教发展史上有过重要影响的寺院。十几年来,福州开元寺由于种种原因,寺内纷争不断,以提润、德星、戒灯三法师和居士为代表的各据一隅,形成“三国四方”,一座寺庙竞有四枚公章,四个财务,三个道场,寺内小灶台林立,佛事活动根本无法统一进行。人员往来复杂,内部秩序极为混乱,无章可循。环境脏、乱、散、杂、差,寺院尤如大杂院。这些都与佛教教规教义不符,与国家法律不合,是一种不合法的状态。社会各方面和佛教界反映强烈。
  省、市宗教工作部门,省、市佛协,甚至属地的政府(公安、街道)都曾过问和尝试整顿,但由于来自多方面的阻力以及个别非宗教职能部门和一些滋事的居士的干扰,问题久拖未决。
  试点工作确定以后,我局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带领省、市宗教局和省、市佛协领导深入福州开元寺,召集寺内各方负责人座谈,会后形成了几点意见:明确指示请福州市宗教局抓紧指导市佛协组织对开元寺进行整顿。
  三、乘势而上 “守土有责”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基本方略决定着我们工作的基本方向。具体到宗教工作就是要乘势而上,“乘”依法治国之势,抓好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跟上执政党领导和执政方式的重大完善和发展这一改革步伐。我们在处理开元寺问题上,严格遵循闽委办发[1998]5号文件中提出的:“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贯彻中办发[1998]11号文件的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治省的方针,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抓住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年检工作这个重点,对我省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管理”的要求。明确提出检查清理福州开元寺的一切做法都要符合法律程序,具体的说省、市宗教工作部门决策要合法;福州开元寺”依法检查清理小组”的设立要合法;福州开元寺依法检查清理小组的所有措施(做法)要合法。
  福州市宗教局还把开元寺列为省、市依法检查清理宗教活动场所试点单位的工作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该决策行为代表政府,目的在于结束福州开元寺的混乱局面,完全是依法行政行为。
  1998年7月底,在省、市宗教局领导下,省、市佛协召开专题会议,会上,与会人员经过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为维护福建佛教界整体形象,使佛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着手解决福州开元寺长期混乱的问题已是刻不容缓的事情。根据(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成立了由诸山长老担任领导的“福州市开元寺依法检查清理小组”,同时由省、市佛协选调对佛教事业责任心强,有佛学修养和一定管理能力的(与开元寺无瓜葛的)5名比丘担任组员,进驻开元寺,该行为既有法律依据,又符合法律保护的佛教寺院管理规范的要求。
  工作小组进驻福州开元寺后,组织寺内各方学习党和国家的宪法和宗教政策、法规、教义教规,要求包括开元寺住持提润、副当家戒灯等各方交出印章、帐户,拆除小灶,以统一认识、统‘管理组织、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宗教活动、统一生活秩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目的开展工作,该工作取得了广大僧众的拥护,清理检查的效果各界反映良好,完全符合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及(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别一提的是,我们还第一次请常年法律顾问,审查了福建省宗教局自1998年以来检查清理福州开元寺等宗教活动场所有关工作的档案资料,就该检查清理工作法律依据、合法性提出了法律意见,并出具了充分肯定的法律意见书。
  “福州市开元寺依法检查清理工作小组”进寺开展工作以来,在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方面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工作小组齐心协力,排除干扰,通过艰苦努力和耐心工作,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开元寺实现了寺务的统一管理和领导。代表和象征管理职权的旧印章和原各派管理组织已为新印章和统一的管理组织所取代,工作小组正依法按章有效地行使着本寺管理组织的一切职权,运转正常有序。二是实现了寺内财务的统一规范管理。寺内有关各方的财务帐目已基本移交完毕,由工作小组指定的财会人员全部到位并按有关规章实施规范管理,寺内“功德箱”等收入渠道均统一按章管理,实行财务公开。三是实现了佛事活动的统一。全寺按中国佛教仪轨统一上殿,做早晚课,实行方便过堂,统一诵经,统一过宗教生活,寺众称善,皆大欢喜。四是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实现了寺务按章规范管理。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和(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寺内公布重申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寺实际制定了”客堂规约”等细则,同时还制定了“学习与会议制度”、“收发制度”、”门卫制度”等有关规章,使寺务管理有章可循、严格按章办事。
  如今步入开元寺,环境整洁,所有人为的藩篱已经全部拆除。寺内香烟缭绕、佛像庄严,尤其是那尊名闻遐尔的宋铸铁佛益是慈眉善目,分外有神。一个以十方丛林制度为基础的团结和睦的统一的开元寺正以不争的事实出现在人们眼前。
  福州市开元寺的依法检查清理工作从一开始就备受省内各方的瞩目和境外有关方面的关注,当成功已成定局时,虽然仍然有不同的声音,但压倒多数的评论是“好得很”。试点工作首先受到寺内常住人员的普遍拥护,他们认为,现在的开元寺象个寺院的样子了。提润老法师多次表示他“很满意”,就连原来不太理解的戒灯法师也表示”搞得挺好,我没意见。”在福州开元寺依法检查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关键时刻,省佛教协会在福州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佛协副会长圣辉法师、省佛协会长学诚法师和专程从北京来的中国佛协倪强副秘书长以及全体代表先后参观了福州开元寺,普遍对开元寺的检查清理成果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这次依法检查清理工作搞得“很及时,也很必要’,“完全符合佛教规矩”,申言“统一才是佛教所倡导的六和精神”,希望“一抓到底”取得最后的成功。
  福州开元寺的依法检查清理工作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取得这么理想的成果,我们有几点深刻的体会。
  首先是各级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决支持的结果。无论是依法清理工作的准备阶段,还是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时刻,无论是工作遇到外界的干扰,处于困难时期还是局面展开、战果扩大的时候,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领导总是坚决支持我们,鼓励我们坚定不移地把依法管理的工作搞到底,这是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
  试点工作是经福州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寺内肿瘤门诊迁出寺外等难题也是由市政府协调解决的。
  其二是省、市宗教工作部门周密部署,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结果。在这次依法清理检查开元寺的工作中,省、福州市宗教工作部门共同携手、决心坚定、目标明确、周密部署、措施有力。我局主要领导身先士卒,并且敢于碰硬,排除困难和干扰,一抓到底,这是试点工作成功的主要原因。
  试点工作还得到了省、市、区三级公安部门和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多方支持,使试点工作能在尽可能少的干扰环境下顺利实施,可以说,没有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试点工作也是难以尽快奏效的。
  其三是充分发挥省、市佛教协会的作用,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做过细的思想工作的结果。根据{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在寺内,寺院受佛教协会的领导”的规定,福州开元寺依法检查清理小组的领导成员由福州各大丛林的诸山长老组成。小组工作人员由各地抽调的道风正派、学识较高、宗教政策和宗教法规熟悉的比丘参加。工作小组进寺后可谓困难重重,但他们始终坚持原则,特别是始终坚持做和风细雨的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戒灯、德星等主要负责人,还由福州各丛林的长老出面反复谈心,可以说是苦口婆心,精诚备至,终于用大量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感动和说服了思想有疙瘩的常住人员,这是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的原因之一。
  其四是重视宣传和舆论工作。整个试点工作始终重视加大宗教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的宣传力度,使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掌握法规、政策的武器,提高依法检查清理的自觉性。在开展依法检查清理的全过程中,我们尤其注意做到出以公心、一视同仁、于法周全、公道正派。为了使试点工作得到各级党政领导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省宗教局除了广为印发“信息”专报外,还请省、市新闻媒体介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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