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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学说的思想体系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王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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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学说思想就其为一切经论所同。从一切宗派所同而自成的完整体系来说,约有以下各点:
  第一,是它的无神论和它的业力论。如《杂集论》第八卷中说:"如世尊说如是有情皆由自业,业所乖诤,从业所生,依业出离,业能分判有情高下胜劣"。
  此中如是有情皆由自业者,是说有情的生命和它的命运,以自己的业力为因,由自业创造,而不由自业以外的天神主宰创造。业所乖诤者,是说有情的命运是时时处在变动、矛盾、互相冲突之中,内心的烦恼,人事的纷纭,苦乐悲欢、离合、毁誉、得失、成败,常在乖诤中,推此乖诤的原因,既非出于天神的爱憎,不测的恩威,也不是无因无缘偶然而至,它都是由自业有其种种不同而自行乖诤以至于此。从业所生者,此说有情之流转世间受,诸苦恼是从自业所生。依业出离者,此说厌弃苦恼欲得解脱,不能求神庇护,依神救济,仍只有依自净业,自得出离。业能分判有情高下胜劣者,是说一切有情之升沉苦乐,得失圣凡,均由自业不同,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果决于因,分判在业。
  至于直接破斥天神主宰创生人物之说,且如《瑜伽师地论》七卷、《显扬圣教论》十卷中破自在等作者论言:
  自在等作者论者,谓有若沙门,若波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凡诸世间,士夫所受,彼一切或"自在"变化为因,或余"丈夫"变化为因。诸如是等谓说自在等不平等,因论者作如是计。......世间诸物必应别有作者、受者及变化者,为彼物父,谓自在天,或复其余。今当问彼......汝何所欲,大自在天变化功能为用业方便为因,为无因耶?若用业方便为因者,唯此功能用业方便为因,非余世间,不应道理。若无因者,唯此功能无因,非世间物,不应道理。又汝何所欲?此大自在为堕世间摄不摄耶?若言摄者,此大自在天即同世法,而能遍生世间不应道理,若不摄者即是解脱,而言能生世间不应道理。又汝何所欲,为须用故变生世间,为不须用耶?若须用者,是则于彼世间无有自在,而言于世间有自在者,不应道理。若不需用者,无有所须而生世间,不应道理。......如是由功能故,摄不摄故,用无用故,为因性故,皆不应道理,是故此论非如理说。
  佛教之否定天神,创造宇宙、化生万物,斥之为不平等因,驳之为非如理说,起见立论,妄计非有,斩决如此,真是鲜明卓犖的无神论者。论中要义,此不详释,诸经论中,此类说法到处皆是,亦不繁引。
  或有问言,佛教虽不许有天神主宰,而许有佛,有诸菩萨,有阿罗汉,功德巍巍迥出尘俗,塔庙庄严,受人崇仰,此非神而何?
  答言:佛教之佛,义谓觉者,即是有情中之得到大觉。自觉圆满更能觉悟众生之人,他从有情中来,人也都可以学他成佛。他但能教化度济众生,而不能创造变化众生,亦于众生不作主宰。这与天神无有丝毫共同之处。试问一般宗教,许神造人类,能许神人平等吗?能许人皆可作上帝吗?菩萨是愿成佛济度有情之人,罗汉是依佛教化修行解脱之士,亦均无丝毫神密色彩。至于尊崇礼敬,乃学佛者对于他心所向往学习的模范人物应有的心理,而不是要求福利。同时也要知道以佛菩萨作为天神崇拜、要求福利的人,也便不是真的佛教徒,并且全与佛教的学说思想不相干了。
  在印度古代如象佛教具有无神论色彩的教派是有的。如象著名的数论、胜论都是。数论二十五谛中根本二谛为神我和自性,由神我欲求受用,自性便为他变生了余二十三谛,神我因受用而被缠缚,因厌患缠缚而求解脱,解脱即是从二十三谛解脱离自性而神我独存,所以它是无神论者。或问既然立有"神我"为何说为无神论呢?当知数论的神我是以我为神,名为神我,即等于一般宗教所说的灵魂。但他除对每一人的每一神我之外不更建立创造世界人类的天神,而说流转是神我之自求受用,解脱是神我之自求独存,均与我外天神无关,便以这样的理由而证明他具有无神论的色彩。胜论六句义中实句义有九种实,即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德句义有二十四,业句义有五,以及大有句、同异句,和合句均不立神,因之也是无神论者,但执有我。所以无神论还不是佛教独有的特色。它更突出的应该是无我论。
  佛说一切法无我。什么叫一切法?法的意义是轨持,持谓持守自性,轨谓轨生物解。它的对象有两种,一种是指能诠事物的名言。名言的用处一面在摄持事物的自性,一面在令人因名言的轨路而生起认识事物的了解。如像水火,水是持守一切"湿润"流下之自性的水。火是持守一切具有炽热炎上之自性的火。同时人们一闻水火之名便对于其所指的事物实水实火,而生起了解,而知其是水是火。这是能诠法的意义。一种是名言所诠的事和理也都同样名为法,因为一切事理是具有自性的,又是可了知的,倘非有自性而不可了知,那便是本不存在的东西了。根据此义,佛法便只承认有一切法而不承认有我。
  所谓一切法者,本无量种。但佛类归起来说有十二处,十八界和五蕴。色、声、香、味、触、法六种境,名外六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名内六处,合十二处。更加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识,共为十八界。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名五蕴。这一切法,都是各有自性,现量可得,比量可得,为任何人所共见共知、习见习知的,所以说之为有。至于我呢?便不然了。世人所谓我者,是常恒不变为一身主宰的东西。这常一主宰之自性的我,于蕴、界、处中求之既不可得,因为所谓蕴等诸有为法,皆是无常的、不一的、无有主宰的,均不是我。除蕴、界、处诸法以外,又找不到独立存在的我,所以说诸法无我。但是世间为什么说有我呢?那便只是错觉、幻觉、妄执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诸法以为我而已。有多理论,此弗能详。
  既然说一切法无我,那么又由谁来造业,谁来受果,而成为每一有情的生命命运呢?佛法对此总归之于缘起,亦称缘生。何谓缘?依托凭藉是为缘义。谁作缘?曰:一切法。缘何所起,何所生?曰:起一切法,生一切法。诸法为缘,生起诸法,其义如何?曰:此即说一切法互为依托,互相缘起而已。因为诸法本来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生起,而外不待于天神,内不待于实我,亦非出于无因的,故佛说言: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杂集论释》云:"此有故彼有者,显无作缘生义,唯由有缘故果法得有,非缘有实作用能生果法。此生故彼生者,显无常缘生义,非无生法为因,故少有所生法而得成立。无明缘行等,显势用缘生义;虽复诸法无作无常,然不随一法为缘,故一切果生。所以者何?以诸法功能差别故,如从无明力故,诸行得生,乃至生力故,得有老死。"此中义者,无作无常,是说世间不从天神实我主宰造作,不从无生常住之法不平等因,生起诸法,而是即由诸法品类势用各别功能对于其所适用顺益之法为缘生起。譬之日月出矣,无心照物,而色相自显。时雨降矣,无心润物,而百谷自生。非但别无造物者主宰于其间,即彼日月雨露,亦自无心于照物生物,但日月之光有助于色相显现,而色相自显。时雨甘露,有利于百谷生长,而百谷自生,此之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虽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而彼此之间势用各有所适,顺益各有所宜,生起亦各有序。日光时雨,用各不同,所照所生,结果亦异。而从种生芽,芽生根茎,根茎生枝叶,开花结实,复成新种,次第引生,并不是从旧种直生新种,也不是从芽茎直生花实。诸法相生,有所适即有所不适,有所宜即有所不宜。鱼鳞优游于江海,鸿雁翱翱于九天,桂生高岭莲出汙泥,苟非所宜反相障碍。由此可知一法为缘,不生一切法。亦非一切法为缘,生彼一法。祸因恶积,福自善来,杂染清净,各自为类,这便是势用缘生的道理。其在有情则具体表现在十二缘起。此十二缘起中,无明爱取为惑,行及有支一分为业。识、名、色、六入、触、受、生及老死名苦,由惑故造业,由业故受苦。生命由此成,命运由此立,一切一切具摄归于诸法相互缘起,并不需有实我主宰作受于其间了。
  佛法破斥天神,而主张自业,否定实我,而肯定缘生,因之它是:
  "无神无我的业感缘起论者"。
  "此无神无我的业感缘起论"含义极其具体,范畴极其明确,它表现了它自身的特殊性,也表现了佛教内部各宗派的共同思想和信念。如果执有神和我的便不是佛法。如果不承认业感缘生的也不是佛法。我对佛教根本思想的认识如此。
  于此应当补说两义。
  第一,业感缘起因果通三世义。所谓三世者,谓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十二缘起的因果关系是异熟的因果关系,业是异熟因,果是异熟果,由因感果,必在异时,它是由前世造业到二世乃至多世才受果的。与士用因果、增上因果不同。士用因果,可以现作现受,增上因果可以同一时间,互为因果,都不定于异世始受。独异熟因果,它是生命的转变,是生死的大变,所以它前业既尽受报已完,然后新业始能引出后果,如此往复,生命于已不穷。设若否定三世,那便也没有异熟因果了,因之业感缘起是通于三世的。此中但说异熟因果必通三世,并不说等流、增上、士用因果不通三世,尤其是等流因果,是较之异熟因果,更无穷尽的。此非专论,不详。
  第二,业感缘起系各个有情因果相续各自成流义。虽说诸法无我,而造业受果,每个有情各成系统,自作自受。非由自作而他受,他作而自受,一作共受,共作一受。如果那样,因果便成杂乱,也便没有真的业感缘起了。有情与有情间,只能互作增上,绝不能互相代替,尽可能由此一有情教导鼓励彼一有情造某种业,但彼之造业,仍是通过彼之思想言行而主动地自行造作,其应得的果,仍是彼造业者的果。至于教导鼓励,也是一种业。此业之果,则此人自受了。由业果相续,各自成流,各成系统,不相杂乱故。我们可以说在佛法中常一主宰之我不有,而自他差别之我不无。自他差别之我若无,即得失圣凡流转还灭,皆不可得,那便没有佛法了。
  次应了知佛法对于有情世间的价值看法如何?在佛法看有情,它的生命是不常不断永无穷尽的长流。因为业感缘起是故故即灭,新新又生,业不断的造,果不断的受,以此相续,而无熄灭之期;并不是百年岁同,转瞬即逝,逝即无余,云散烟消,便成乌有。这样长流的生命,很可能增加人的愿力和加重人的责任感,这是有积极意义的一面。但是佛法就有情生命长流的价值来评判,它却得出极其相反的看法。因为它并不觉得有情世间的结果是快乐的,而终归是苦痛的,有情世间所造的业并不是清净的,而是杂染的。有情所以发动造业之因,并不是正确的,而是错误的。如前所说的十二缘起中,最初便是无明缘行,无明即是愚痴,由缘迷内异熟果愚故,造有漏行。行即是业,由行故缘起识、名、色、六入等。又由缘迷外增上果愚境界,受缘生爱生取。取故缘有,有故缘生,生故缘老死忧悲苦恼。由种种的烦恼和业才得到生,而生的结果只是老死忧悲苦恼,既有今日,何必当初,宁非惑乎?惑故造业,业故招苦,于苦不了,又复造业,如此往复,相续不穷。佛法称为三杂染,惑者烦恼杂染,业者业杂染,苦者生杂染,如此杂染相续,生生不息,三界五趣,轮转不息。佛法总称之为流转,曰流转,曰杂染,曰苦,均是贬责之辞,均示厌逆之意,这便是佛法对于业感缘起的评价,这便是佛法的流转观。
  既知流转之应厌离,即应趋向还灭了。如何还灭呢?无他,停息缘起,即得还灭。佛言: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入灭。六入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忧悲苦恼皆灭。
  佛与世人有共同的情感,而有不同的智慧,情同者在同恶死,智异者在求不生。世人皆爱生而恶死,因之有长生久视之希求。然生之必死者乃必然之定理。长生不死者,乃人情愿望,不合理之奢求。奢求而违背真理者,真理亦从而违背之,故贪长生者必皆得其反。佛知其不合理,因从根本解决,不求长生而求不生,盖有生,故有死,不生即无死了。生复有因,有故缘生,不有即不生了。有复有因,取故缘有,不取即无有了。取复有因,爱故缘取,不爱即无取了。爱复有因,受故缘爱,不受即无爱了。如是行为,缘故有识,无行即无识。无明缘故有行,无无明即无行。此为逆观缘起之因由。原因既得,修行有方,最初即当断无明。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乃至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忧悲苦恼一切皆灭。此为顺趋还灭之行果。盖惑尽则业尽,业尽则苦尽,杂染皆尽,而清净出离了。
  虽说如此,但解脱之道并不能单靠消极的厌离,还要修积极的圣道。此其要在三学,一者戒学,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所以纳身语意业于正轨。二者定学,耑心正念于应缘境,远离诸相,不正寻思,诸随烦恼,调练心行,伏诸现缠。三者慧学,由闻思修,正见正智,观法实相,断诸随眠。其修行次第,则为三十七菩提分法。最初四念住,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住念循观不杂邪智。由四正勤修习断行,由四神足心入定境,次起五根,次修五力,既得根力,修七觉支,见谛现观,初入圣位。次入修道,修八正道。正道修满,入无学位。杂染始尽,清净圆成,不更流转于生死,而永得还灭了。
  如此还灭,非断灭耶?不是断灭。还灭,又称涅槃。涅槃是圆寂,圆谓功德圆满,寂谓烦恼寂静,在因位则修行圣道,在果位成五分法身。所谓五分法身,即戒、定、慧、解脱、解脱智见。必圣道满,法身成,乃得还灭。所灭者仅是烦恼业生之三杂染,并不是清净功德法身,如何能说断灭。《阿含经》中得果罗汉常说:"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知如真"。我生已尽,不受后有,指其杂染已断。梵行已立,所作已办,知如真,指其功德已成。故知涅?解脱,乃有情向清净,向真实方面的成就,而绝不是断灭。
  虽然成就,但就声闻乘、独觉乘说,它是小的成就,还不是大的成就。仅成就一己,不能成就一切有情。他住著涅槃,怖畏生死,悲小智小,功德力量小,小成而已,尚非究竟成就。别有菩萨乘,智大、悲大,愿力功德大,他不住生死,不住涅?,摄受无边众生,以为一体,为要拔除一切杂染,共成正等正觉,故长劫修行,悲愿度生,此其关键,在由证得自性涅?,而后能得无住涅?。
  何谓自性涅槃言一切法本无生灭,本来寂静也。此不与前所说根本教义绝对相违吗?谓如前说;一切法皆从缘生,性皆无常,生灭相续,业果感应,名三杂染。长流不息,名为流转。厌离流转,修行圣道,停息缘起,始证涅槃。今何说言诸法无生,本来寂静,自性涅槃如是岂不自语相违,自成矛盾?答:实有矛盾,而又全不矛盾。若谓无矛盾,则无大小乘之分,也无大小乘之争。如谓真的有矛盾,则是佛法本身思想体系不能统一了。它的矛盾处常人共知,此即不说,今且言其不相矛盾的道理。
  因为诸法无生,本来寂静,是依诸法空性说的。而诸法性空是依缘生说的。设若证知缘生性空,问题便全解决了。
  缘生的道理,是佛法贯彻始终,各宗的通义。这是没法反对的。即由缘生而证明诸法无我,此诸法无我有两种意义。第一是人无我,即只是十二缘起的无明行等,此外没有常一主宰的实我,亦称数取趣无我,这是声闻乘所共许的。第二是法无我。即说无明行等十二有支,乃至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一切法,均是从缘生的。既从缘生,缘异果异,性不决定,即无定性。生已即灭,性不常住,即无常性。无定性、无常性的东西如象什么呢?恰好如同幻事,如同影像。幻事,影像显现是有,但实体则无,即无自性了。这种但有幻相而无实体、无自性的诸法,即其自身是非常一主宰的,即是非我的。此之谓法空无我,亦称法空无自性。这样无定性、无常性,如幻影,无自性(常一主宰之自性)的法空无我,在《阿含经》中也是经常说的。如说色是我耶?受想行识我耶?皆非是我。又说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阳焰,行如芭蕉,识如幻化。如是如幻无我的诸法,即是法空无我的真理,安足处所。空无自性,既得成立,即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而得成立。盖无自性故无生。无生故无灭。无生无灭故本来寂静。本来寂静故自性涅?。即以此故,《般若经》中处处宣说:"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这是从缘生的道理彻底地观察应得到的结论,也是一切法本具的真理,当体的实相。因之它是与佛法根本思想体系全不矛盾的。既然如此,为什么又有生灭无常、杂染流转、清净还灭的不同说法呢?答:彼是从幻相宛然方面说,而此是就实相无性方面说。就幻相宛然方面说,自然有生有灭,有杂染流转,有清净还灭。就实相无性说,自然无生无灭。无杂染流转,无清净还灭了。然而应知非离幻相以外别有实相,非离生灭染净外,别有无生灭染净。亦即不离生死外,别有涅槃。《摄大乘论》故作是言:"于生死涅槃,若起平等智,尔时由此证,生死即涅?。由是于生死,非舍非不舍,亦即于涅槃,非得非不得。"生死即涅?,是即自性涅槃的真诠。既生死之即涅槃则不该更执有生死。既生死之即涅槃,亦不复更别执有涅槃了。即以此故,《梵网经》中作如是说:
  诸佛不得生死,不得涅槃。......佛不令众生出生死,入涅槃,但为度妄想,分别生死,涅槃二相者耳。......若有决定见涅?者,是人不度生死。所以者何?涅?名为除灭诸相,远离一切动念戏论。彼经复说:怖空索空喻云:譬如有人畏于虚空,舍空而走,在所至处,不离虚空。......又如有人求索虚空,东西驰走,言我欲得空,我欲得空,是人但说虚空名字而不得空,于空中行而不见空。
  此中虚空,喻于诸法性空,自性涅槃。畏空而走者,喻凡夫之怖畏涅槃,而不知自性涅槃,无处避得。求索虚空者,喻初学之欣求涅槃,而不知诸法自性即是涅槃,而更求涅槃。当前指点,亲切如此!我今亦设一喻:譬如人处梦中,梦见所有山河大地,恩爱寇仇,起贪、起瞋、一一皆实,忽从梦觉知彼性空。既知性空,复何所贪何所瞋者。由是可知,迷则即虚妄而执实有。觉则即实有而见体空。于虚执实者,生死不息之长流,于有见空者,涅槃寂静之彼岸。然而所谓觉后知空者,不是觉后以空空梦中有,而即觉彼梦中实有,自性本空。故佛说言:
  一切菩萨不能以空空一切法,而一切法自性本空。
  即此可知所谓自性涅槃者,不是灭于生死,令得涅槃,而是证生死体空,即是涅槃。既生死之即涅槃,即不见有生死,不见有涅?,不舍生死,不得涅槃。然而不见之见,乃为真见,不舍之舍乃为真舍,不得之得乃为实得。般若之于自性涅?也,证见如此。
  既证自性涅?者,即得无住涅槃了。所以者何?一切凡夫迷著生死。一切声闻怖畏生死,耽著涅槃。大乘菩萨知生死之即涅槃,即不迷著于生死,同时也不怖畏于生死。不迷著生死者,便能直趋涅槃了。然而他也不怖畏生死,即亦不著住涅槃了。既不迷著生死,故不杂染心受于生死。既不著住涅槃,故能大悲利物长劫出入生死,而无厌无倦。地藏菩萨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又说地狱未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大悲大愿故摄受一切有情以为自体。亦由大智大力,故能知生死苦恼之性空,处火宅而清凉,履洪涛巨浪如坦途了。证空原为入有,入有始能度生。普度一切有情,方能成就无上正等正觉。泯空有一自他,悲智双运。而般若之无得,与大悲精进之躬行,实践无量功德和合一味,始能超凡俗,越二乘,以成佛果,为斯伟大无上的成就,乃为究竟。
  佛法常喻生死洪流如苦海。有情沉溺生死,头出头没而不得出离,是为住苦海中而不能出的人。二乘厌背生死勤求出离,既得出离更不敢回顾苦海亦舍苦海中一切众生,这是能出而不能入的人。大心之士,自既得度悲愍度生,如善泅水者,能入能出,出而复入,佛学要求,实在于此。
  佛法的思想体系大略如是,更总结如次:
  1.佛法否认神权,而主张业力,否认主宰而建立缘生,故它是无神无我的业感缘起论。
  2.业感缘起是通于三世不断不常的相续长流,此相续长流是每个有情自他差别各成系统的。
  3.业感缘起以惑→业→苦的公式相续下去,它是杂染,是流转。
  4.杂染流转是可厌逆的,因而有情的归宿,是修习圣道,还灭涅槃。涅槃不是断灭,它只断除杂染,而为向真实净善的成就。
  5.声闻独觉的还灭,出世而不能入世,成就一己,不能成就众生。最伟大的成就是菩萨乘,悲智双运,不住生死,不住涅?。出世更能入世,普度一切有情,才是佛法的最终极果。
  6.出世而能入世的无住涅?,依于自性涅?而建立,自性涅?依于一切法自性空而建立,一切法空依缘起缘生而建立。由此可知,缘生无我贯穿于整个佛法。二乘由缘生通达人空无我,证得解脱。大乘由缘生通达法空无我,证得菩提。迷此缘生无我则成杂染缘生,成于流转。觉此缘生无我,即拔除杂染,成就菩提涅槃。菩提涅槃,一面在息灭杂染缘起,另一面即建立了清净缘起,尤其是大乘的清净缘起,是广大无量永无休息的。它以厌逆生死始,以本无生死终。以求证涅槃始,以无住涅槃终。以息灭缘起始,以永无穷尽的清净缘起终。这便是佛法的整个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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