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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周恩来宗教观的几点认识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王肖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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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周恩来宗教观的几点认识
  作者:王肖燕
  周恩来长期从事和领导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建国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他都非常重视与宗教界的统一战线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在百废待兴,日理万机的情况下,周恩来对宗教工作仍然非常关注。他多次接见宗教界人士,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开展反帝爱国运动,引导宗教界与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相适应。周恩来对宗教工作的最大贡献就在于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中国的宗教状况,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的基本政策,阐明了宗教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的必然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对于建立、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与爱国宗教界的统一战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针对我国的基督教、天主教受帝国主义控制与影响,周恩来就提出中国的宗教应该由中国人来办。他指出,我们的政策是要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但是,由于在旧中国帝国主义控制了我国的基督教、天主教,新中国成立后,使基督教、天主教摆脱帝国主义的控制,肃清帝国主义的影响,成为宗教面临的一大任务。肃清帝国主义对中国宗教的影响,只反对帝国主义,不搞反宗教运动,不牵连宗教信仰问题。中国的宗教要同帝国主义割断联系,让宗教还其本来面目。中国天主教还受梵蒂冈指挥就不行。宗教团体本身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要建立自治、自养、自传的教会,使基督教变成中国的基督教会。基督教既然要清算同帝国主义的关系,自力更生办教会,那就不应该向外国募捐。但是,也不盲目排外,对每一笔外款,要加以辨别,如果是有附带条件的援助,就不能接受。在宗教界肃清帝国主义的影响,并不是说宗教界的每一个人都做了帝国主义的工具。对帝国主义利用宗教团体的问题,要分清主观与客观,客观上存在着利用的问题;要分清少数与多数,事实上亲帝国主义的反动分子是极少数。
  关于共产党与宗教界的统一战线问题,1950年5月,周恩来就指出,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信教的不信教的可以共存。我们要团结和照顾到各种社会力量,使大家各参其所。同心协力,建设新中国。以后,周恩来又多次指出,宗教信仰是人民的思想信仰问题,而不涉及政治问题。不管是无神论者,还是有神论者,不管是唯物论者,还是唯心论者,大家一样地能够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唯物论者同唯心论者在政治上可以合作,可以共存,应该相互尊重。共产党与宗教界之间有合作之道,共产党同宗教界朋友的长期合作是有基础的。不能要求所有的人的人生观、世界观都一样,思想上有宗教信仰是思想认识问题,思想认识问题是人民内部的问题。宗教信仰是一个长期的问题,爱国的宗教界人士,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服务,他们思想上还有宗教信仰,这并不妨碍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扩大和团结,并不妨碍我们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应该做好宗教工作,正确地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一步团结一切爱国的宗教徒。
  关于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周恩来指出,宗教的存在是长期的。只要人们还有一些不能从思想上解释和解决的问题,就难以避免会有宗教信仰现象。当社会还没有发展到使宗教赖以存在的条件完全消失的时候,宗教是会存在的。谁要企图人为地把宗教消灭,那是不可能的。既然宗教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宗教信仰是长期的,又有那么多信教群众,就要做工作。信仰宗教的人,不仅现在社会主义的国家有,就是将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是不是就完全没有了?现在还不能说得那么死。
  关于宗教信仰自由。周恩来指出,中国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国不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在中国,宗教同政治一向是分开的。今天的中国并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所以传教是要受到若干限制的。在中国存在有宗教信仰的人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就是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这两类人应该彼此相处得很好。我们所遵守的约束是不到教堂里去作马列主义的宣传,而宗教界的朋友们也应该遵守约束,不到街上去传教。这可以说是政府同宗教界之间的一个协议,一种默契。不信仰宗教的人应当尊重信仰宗教的人。不信仰宗教的人和信仰宗教的人可以合作。信仰不同宗教的人也是可以合作的。民族的风俗习惯比宗教信仰还要广泛,因此,风俗习惯也同样应该受到尊重。对少数民族的宗教改革要慎重,不宜过早提出改革的问题,慢些改比快些改要妥当得多。1956年,周恩来提出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中,应该避免把改革问题同民族问题、宗教问题混淆起来。人的思想有各种各样,只要他不妨碍政治生活,不妨碍经济生产,我们就不要干涉。
  周恩来是统一战线工作的楷模,一贯重视并亲自做宗教界的统一战线工作。1936年12月,他为促进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到达西安,就应邀到基督教圣公会主教沈子高家中会见在西安的中外基督教人士,并作了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和解放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讲话。1938年至1945年,周恩来在汉口和重庆多次会见宗教界进步人士吴耀宗。当吴耀宗认为马列主义和宗教之间虽有不同,但有99%的共同点时,他当即表示不同意这种观点,并直率地指出,马列主义是无神论者,而无神论者与有神论者的世界观是迥然不同的。同时也指出,共产党主张宗教信仰自由,世界观的不同,决不影响双方在共同抗日、争取和平瓦主方面相互合作。他的谈论使吴耀宗心悦诚服。新中国成立初期,身为总理的周恩来在日理万机中还亲自数次与基督教界人士长谈,阐明党和政府对宗教的原则立场,为基督教摆脱帝国主义的控制和影响指明方向。随后,在宗教界进步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努力下,天主教、基督教开展了反帝爱国运动,清除了教会中的帝国主义势力,使天主教、基督教成为中国人民独立自办的宗教事业。周恩来把党的统一战线思想运用于宗教工作,推动了党与宗教界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遭到破坏,许多宗教界人士也蒙受冤屈。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周恩来还是尽力保护爱国的宗教界人士,对十世班禅的保护就是突出的例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总结建国以来我国宗教工作的经验教训,根据建国以来我国宗教状况的根本变化,于1982年3月全面阐述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这些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有许多与周恩来在宗教问题上的观点是一致的。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宪法)第三十六条对中国公民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和义务,对中国的宗教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作了明确的规定。而这些观点正是五十年代周恩来在我国宗教适应中国社会变化的过程中提出来的。
  改革开放以来近二十年的时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工作也逐步走上了法制的轨道。我国宗教界的爱国爱教的各项事业在新的形势下有了新的发展,党与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在周恩来诞辰一百周年之际,我们更加怀念这位宗教界的伟大朋友,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光辉典范。伟人长辞世,思想风范永存。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统战部二局,原载1998年《中国宗教》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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