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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寺院管理理论刍议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一 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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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引
  佛教自从走出印度,每到一处,随着各国文化传统、思维模式、审美情趣等等的差异,佛教的教化方便及传播方式也迥然不同。“世界佛教”概念是笼统的,就中国佛教而言,从地域上划分,就有汉地佛教和藏传佛教相对称;有大陆佛教和港台佛教相对应。每一地域佛教,均保持有自己佛教特色和文化品格。当然,其中大陆汉地佛教,无论是从历史角度还是文化渊源上看,都应具有主导地位和主人翁的形象。
  大陆汉地佛教,寺宇众多,高僧辈出。它有辉煌的过去,也有挫折的伤痕。1978年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全国宗教政策得到进一步的落实,各地寺院有相当一部分已恢复原有的宗教活动。这几年来,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科技化、商业化、信息化业已成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分工体系也得到了细化。从管理角度看,商业有商业管理(所谓NBA),社会有社会管理,信息有信息管理,总之,“管理学”早已成为一门高深的学问,在当前的社会形式下显得尤其的重要。一个企业或某个单位,若缺少了精英管理,要想继续向前发展是很难想象的。同理,对一所佛教寺院来说,寺院的整体风格及未来命运,也基本取决于寺院管理者的整体素质。尤其是在当前这种商业社会浪潮的冲击下,对一位寺院管理者而言,又面临着不少新的挑战。不过挑战固然无可避免,但若我们善于掌握时代脉搏,提高自身素质,借风使舵,我想相应的也会带来不少新的发展机遇。
  今值省佛教协会举办“寺院主要负责人培训班”之际,这是一次良好学习机会。借此胜缘,就寺院管理问题,从理论层面出发,分三小节论述:
  一、 丛林化管理与现代化管理
  “丛林”一词,一般多指禅宗寺院,故又称禅林。佛教创建之初,僧众较少,为了要分头弘化,佛陀制定弟子应云游四方,托钵乞食,所以印度早期佛教基本上没有固定的住所,有的也只是兰若或精舍,即一闲寂之处。后来随着僧团的不断扩大,僧众们经常聚在一处讨论佛法,于是“丛林”便应运而生。如《大智度论》卷三载:“僧众和合居住于一处,犹如树木聚集之丛林,故以之为喻”。然而,因各国风土人情不同,印度佛教随着“白马驮经”及“一苇渡江”而传入中国,自马祖创丛林,百丈立清规以来,就意味着在中国佛教丛林与印度佛教丛林,无论其组织形式还是内涵,均有所不同。其后,经唐末五代,至宋代,丛林规建益臻。再到了宋徽宗时,僧人宗赜编集《禅苑清规》时,丛林制度已灿然大备。“丛林”一词的取喻,即草木不乱生长,这表示丛林是有规矩法度的。丛林组织结构,最高统领有方丈,以下分四大纲领和八大职事,还按照中国皇家制,把重要职事分成两序管理。另外,在各个堂口都设置有各自的负责人,比如菜头、火头、水头等。并依各寺家风的不同,住持者多因时制宜,自立执事,其名目层出不穷。总之,它有一套严密的管理机制和职能分布,它们的整个组织形态可以说都是中国化的,也是传统制的。综观当前中国佛教,除了小庙有些不同之外,长久以来,丛林寺院几乎都是依据上述这些传统的管理架构来进行管理。在此,我们把这种管理称为丛林化管理。
  我们说,这种丛林化管理,它是历代古德管理智慧的结晶,更是历史给予我们一笔巨大的遗产,有其历史存在的必然性。客观地说,就是现代丛林,基本上依然沿用这种传统的管理组织和职能分布。然而,站在现代社会管理学的高度,我们对历史上这种丛林化的管理,既不能简单地从利弊角度来加以评价,也不能依样画葫芦地原封照搬;我们既要看到它现实的可取性,又要认识到它历史的局限性,比如我们不能轻易的断定“十方选贤制”好,还是“子孙世袭制”好。因此,我们认为既要善于继承传统的丛林化管理,又要在丛林化管理的基础上注入现代化管理理念。
  佛法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但佛教却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当前我国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加入了WTO,西方文化不断地渗入,人们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和改变,社会全体实行了现代化。所谓现代化,其主要还是指的科技化、商业化和信息化。做为一所寺院,在这种现代化大时代背景下,也必然受到了挑战,“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佛法人间性品格告诉了我们,佛教应发挥引导世间的作用,否则就很难发挥应有的“契机”。比如培养僧众利用电脑、学习外语,借助现代化良好成果来管理寺院。在人事管理方面应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分工合作,各尽其职;在经济管理方面,以该用则用,该省则省为指导思想,做好财务流向出入有据;在建筑管理方面,既要考虑佛教特色,又要讲究现代实用价值;在文化管理方面,除了保存好教内资料之外,应大量购进文、史、哲方面书籍,并针对当前时代问题做好现代化、大众化弘法工作。
  当然,对任何一所寺院来说,绝对的丛林化或全盘的现代化都是不科学的。我们现在的工作就是如何充分继承优良传统,在行持上实行现代化管理。从佛教特性(不共世间)角度而言,丛林管理并不意味着全部过时,现代化管理也须择善而从。否则,过度的现代化也许就成了世俗化。因此,我们如何在丛林化与现代化之间掌握分寸,找到平衡,这需要大家智慧的眼光。总之,佛法是辩证统一的,丛林化管理与现代化管理尽管有所不同,但在佛法圆融理论指引下,想必也会辩证统一,和合运用。
  二、法制化管理与戒律化管理
  以法制国是维持社会治安,保证国家繁荣的首要条件。二十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佛教从传入我国以来,有着优良的爱国传统。东晋·道安大师曾说:“不依国主,法事难立”,自汉以来,我国以宗法血缘为基础的儒家政治伦理,已成为历代王朝管理社会的指导思想。佛教也是在各朝政府制定各种法律下进行管理的,如度牒的发放,僧官的确立,僧数量的核定等等。我国佛教僧众始终在爱国爱教的思想激励下,一直保持着佛教是社会稳定的积极因素和强大力量。就浙江佛教而言,在历史上它曾是“东南佛教”的重镇,寺宇众多,高僧辈出。在当前社会的大好形势下,浙江佛教的发展更是蒸蒸日上,前途一片光明。
  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在法制社会里,每个出家人都应该首先是一个合法的公民,而后才是一个合格的僧人。作为一位寺院管理者,我们应努力学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明确佛教自身功能与社会化及化社会作用,加强并提高全体僧众的法律意识,聘请寺院法律顾问,努力维护佛教寺院及僧众个人合法权益。同时,可以的话应该邀请一些专家学者,对寺院僧众不定期地举办宗教法规教育活动,加强推广僧众爱国主义教育,全面实行寺院的法制化管理。
  一所寺院犹如一个大家庭,国有国法,寺有寺规,佛教寺院在法制化管理的同时,戒律化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所谓戒律化管理,在这里我们主要指的是,以佛教戒律和各寺院的清规为准则,实行对寺院及僧众全面管理。佛教戒律是随着佛教的产生而产生的,以“随方毗尼”为准绳,同时也是随着佛教的发展而发展的。戒律对佛教教团来说,它是保持寺院清净及僧众和合的最有力保障。佛教传入中国以后,戒律方面的典籍也不断的被译出,一般认为,中国汉地最早翻译戒律并实行戒律管理的是从三国时期开始的,具体说是在魏嘉平年间(249——253),中天竺沙门昙柯迦罗译出《僧祗戒心》,制定了僧人的受戒方式及具体行仪。此后,各种戒律不断传入和译出,甚至到唐朝专门依昙无德部的《四分律》成立律宗。不过,随着佛教传播地域的不同,戒律在各时期、各地方也表现出不同形态。我国幅员辽阔,南北天气差距甚大,各地风土人情迥异,若全部依据印度所传入的戒律行事是行不通的。虽则如此,我们还是有必要保留印度戒律的原有风貌,以便了解印度佛教的情形。佛陀制戒之意,目的是为了我们解脱烦恼,而不是受戒律的束缚,所谓只有自律者,才能自由。因此,把握佛陀这种制戒精神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现在丛林每逢朔望依然要诵戒布萨,以作自我警惕,谁若是违犯了戒法,依然秉戒法处理。
  此外,在戒律的基础上,由于各地寺院情况的不同,又有各种清规的产生。从《百丈清规》到《金山寺规约》和《高旻寺规约》,我们可以看出,清规对维持寺院秩序及僧众生活方面取得的巨大作用。对一所寺院来说,应不同的需要,因地制宜,制定出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用清规戒律来加强道风管理,让一切行之有据。若有人违反了制度,一切得按制度办事,所谓无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戒律化管理应是每个寺院管理的准则,也是每人僧众和合共住的必要前提。
  三、 民主化管理与人格化管理
  “民主”是清明社会的重要体现。佛教虽然是在当时阶级斗争激烈和种姓制度森严的印度社会中诞生,但它却有着良好的民主化传统,佛陀以“四姓平等”的思想,赢得了四众弟子的极力拥护。后来随着僧团的进一步壮大,佛陀在弟子们的心目中自然成为一个教团的领袖,虽则如此,佛陀却从来不以一位领导者自居,佛在《阿含经》中明确说“吾亦在僧数”,可以说,佛陀的一生形迹树立了一位崇高的民主化典范。
  寺院是十方集体,为十方僧众共同的办道道场,一椽一瓦均来自信众的施舍,它没有任何的私有性质。正由于寺院的这种特殊性,任何一寺的方丈,虽是一寺之主,但与企业董事是不同的,他仅仅是僧众的表率,精神的指导。一所丛林,除方丈之外,还有其它职事,层层分工,集体办道。因此我们要求,作为一位寺院的管理者,首先要明确寺院的功能性,再就是要继承传统,实行民主化体制。
  从目前我国寺院的管理机制来看,一些丛林还在实行“子孙世袭制”的管理,但从深层次去看,许多子孙丛林,其实已经早就十方化了。事实表明,某些丛林的方丈,一般是通过全体僧众选举而产生的,他本身就是民主化的代表,因此就要遵循民主化原则。寺院管理者在明晰民主化管理的必要性之外,重要的是如何落实民主化。当前,一些丛林在管理机构上,各寺正式成立“寺院管理委员会”,其主要功能是共同商讨各项决议,拟定方案,发布实施。这就是寺院民主化管理的集中表现。此外,对一些重大问题还必须通过全体僧众大会的认可,在制度上实行民主,让大众明白各自的义务和使命;在经济上实行民主,让大众了解相应的责任和待遇。总之,要让大众对常住有参与感和认同感。
  我国是有着民主化传统的国家,甚至有“民为重,君为轻”的思想。在20年代初期,自西方“德先生”来到中国,又掀起所谓新民主主义,民主内容也不断在深化。寺院作为十方集体,它本身就是民主化的。因此,寺院民主化管理是过去、现在、未来不变的原则。只是随着各时空的不同,存在着如何充实民主化思想并实施管理而已。
  最后,我们要着重提一下人格化管理。所谓人格化管理,确切的说是僧格化管理。一言以蔽之,即要求寺院管理者不能以势压众,而是要以德服人。学佛的目的简单的说就是在完善人格,如太虚大师说:“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因此,出家的过程就是完善人格的过程,对出家人来讲,也就是完善僧格。不断完善人格是所有公民的应有素质。僧人是人天师表,要求更加严格,他不但要遵守法律,而且还是遵守戒律。佛门中虽然有忏悔法门,但它决不是纵容犯错的理由。所有僧人都必须过一种清修而自律的生活,对寺院管理者来说更加如此。一位寺院管理者,他首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领众薰修,作大众表率,若“说在空中,行在有中”将很难服众。严格的说,寺院管理者,无论是在修持上、学问上还是管理能力上都应该是出类拔萃的。仅从人格化管理而言,在个人道德行持上必须是大众所钦仰的,只有这样才能把丛林管理得和睦清净。所谓:自身尚且不正,又何以正人?
  小结
  管理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它不但要有深厚的理论基础,而且还要丰富的管理经验。中国佛教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以前的寺院管理与当前的寺院管理在理论上存在着某些差异;同时,由于寺院组织的特殊性,也不能把现在企业管理模式带到佛教中来。因此,要求寺院管理者必须要有继往开来、相互借鉴的精神,总结出一套适合于本身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总之,一切都要“与时俱进”。
  本文就寺院管理总结了几点,只是把问题提出,还没有具体谈到操作,有待进一步的细论。总而言之,有管理理念问题,有管理机制问题,甚至还有管理者自身问题。若在这三个方面能臻于完善,那么寺院的管理肯定会上一个新的台阶。任何理论最终都应是实践的,没有实践性的理论都将流于大而空。因此,如何去管理?如何管理得更好?将是我们最终要解决的问题。
  如上所述,不揣浅薄,旨在抛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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