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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倡导众生和睦,世界和谐的“六和敬”精神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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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倡导众生和睦,世界和谐的“六和敬”精神
  佛教徒有七众弟子的分别,但在团体生活的原则上,是有一个共同的标准,这个标准叫做六和敬。就是六种规则,能使大家过的生活是清一色的,互相敬重,和谐合聚,清净快乐。
  一、身和同住:大家同住在一起,要做到身业清净,和睦相处,不发生争斗的举动。
  二、语和无诤:大家同住在一起,要做到语业清净,说话的语气谦和礼貌,悦耳可爱,不宜恶口粗声,引人不快,以致发生争吵的事件。
  三、意和同悦:大家同住在一起,要做到意业清净,即要有善良的用意,坦白的胸怀,有值得欢心快意的事,要大家一起和悦,不要为求个人的欢乐而不顾大众的欢乐,或把个人的快乐建筑在大众的痛苦之上。
  四、戒和同修:佛教七众,各有戒律,但在每一家中都有著共同遵守藉以修持的戒法。如以比丘僧团为例,比丘就有共同受持的二百五十条的戒法。应该大家怎么做,就该怎么做,才显出大家共同守法的精神。
  五、利和同均:利就是大家所获得的利益,包括财利和法利。不论是经济上的财利,或知识上的法利,大家要平均分配,平等享受,不因厚此薄彼,使之发生利害冲突,或养成营私肥己的恶习,致引起争权夺利的纠纷。
  六、见和同解:见即是意见、见地或见解。大家同为教徒,在见解思想上,必须要相同统一,教团的力量才不会分化,否则各持成见,自以为胜,那么这个团体一定不能清净,也必精神散漫,不能振作有作为了。
  佛教徒的六和生活,不但可为佛教团体的生活准则,也可成为众生和睦、社会和谐的生活准则。佛陀在前四和重视法治精神外,还在后二和重视经济平均与思想统一。一个健全的团体,法治精神自然不能缺少的,但如不重视经济的平均分配和思想的统一,便是这个集团趋于分化或崩溃的致命伤。因小而团体的斗争,大至世界的斗争,其发生的原因,多在经济失其平衡的支配,和主要的思想不能统一。六和敬出自《法界次第》,是佛陀在二千五百多年前,拟出的团体共同生活的原则,和平共处的要素。后世一切团体生活的原则,都不能越此六和敬的范围,佛陀的智慧和才力,不可谓不空前惊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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