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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应具有娱乐大众的职能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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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应具有娱乐大众的职能

  佛教属于什么行业,很多人可能说是宗教业,佛教中人可能说是教育业。我认为从长远看应该是服务业。现代社会不需要高高在上的神。一个想统治世界的宗教必然灭亡。一个自以为是的宗教也不会受欢迎。要实现其作用,应该有服务精神。
  然而目前直到末法时期,宗教应具有娱乐性,只有给人带来欢乐才能赢得人心。
  否则变是我慢,这是修行的四大忌之一。(修行的四大忌是贪、痴、嗔、慢。慢就是自认为了不起,缺少服务精神。
  信仰应该是一种感召,一种对某种生活方式与态度的感召,一种强调对待他人态度的感召,一种落实爱的感召。无论我们信什么宗教,如果我们不敬爱父母,对朋友不忠,对陌生人的苦难没有怜悯之心,以为事不关己,己不劳心,对众生缺乏诚恳的关怀,那我们的宗教可能对到什么程度?相反的,如果有人说不出自己宗教信仰的教条,或对自己宗教历史不甚了解,甚至不是任何宗教组织的会员,但他生活充满爱心,甚至可以为人舍己,牺牲生命,哪一种人更令人敬佩与羡慕?
  如果暂时不能彻底解决众生的痛苦,至少应该多给他们带来短暂的欢乐。
  呼唤这样的宗教活动。娱乐应该是广义的,比如一声问候,一杯清茶,一把椅子,应该是很简单的,但是我们的寺庙很少有作到的。不是要只为了作秀,应该是发自内心的人文的关怀,如果作不到那是修行不够。如果对人尚且如此,那么放生畜生看来真是作秀了,以佛陀的智慧这点小把戏能看不穿吗?
  建议寺庙和尚好好学习一下毛主席的《为人民服务》,然后在来学习佛法,可能会更早开悟,否则还不如回家开娱乐城。
  众生是什么?大家常说众生是我们的父母、兄弟姐妹,而佛法好比是粮食,我们会想方设法把粮食作成美味的佳肴,如果我们的亲人病了,我们还会想方设法哄着他去吃,甚至可能会载歌载舞,而我们宣传佛法却没有热情,看来还是心不诚。我们的历代高僧如果象我们,他们可能早已成佛,而我们今天没有人知道佛教,玄奘可以在印度成佛,达摩也不会到中国来,鉴真更不会到日本去(没有资料证明日本政府给他多少万年薪,完全是自愿,难道他在中国呆不下去了),甚至于佛陀的弟子没有必要抄那么多佛经,他们自己完全记得住,直到他们成佛。
  是什么改变了佛教?以至于没有人愿意在去译经,也没有人愿意主动的传播佛法。佛法会自己传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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