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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儒二学之本体论辨异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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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湘先生:佛儒二学之本体论辨异(一枭附言)
  一枭附言:
  佛与易(儒),前者唯心,后者心物不二,前者“无生”,后者“生生”、前者无为,后者无为而无不为。从理事、本末、体用各方面而言,佛体偏于空寂,确然不移。湖湘先生此文于仍有所偏,固执其“本体无为”之见,不知本体亦空亦寂不空不寂、非有为非无为、无为而无不为。
  但但君为佛门中人,可以理解,就佛家角度言,湖湘君自属正见(值得广大文化人一读),所异之处,任之可,吾不再多言矣。
  有此“高见”者,世间无多,佛门中亦未必多见。可喜可贺。唯愿湖湘君发大雄慈悲之心,多作济民救世工作,以实际行动矫佛门事上、迹上的空寂之偏。我有厚望焉。
  文天祥以大光明心性所作之诗文,确非纯然儒家之见,湖湘君言之极是。我以儒解之,于理虽契,于事未必尽合也。
  指出一点:湖湘曰:“大易”之“天地之大德曰生生”处理解亦是有偏。此处所言“生生”者,是“德”非“道”。湖湘有所不知,德到大处即入道,况天之大德乎,当然就是道了。“天地之大德曰生生”与“天地之大道曰生生”无异也。
  一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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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儒二学之本体论辨异
  湖湘先生
  佛法乃超拔众生,慈悲济世之途,其清净无染本体实非言语可诠。故世尊传法,遮破世间有为万相而立“空”义,然此“空”义非为本体,实为指月之法尔,故云“万法皆空,而本性不空”。此“空”义虽非本体,然乃指月见月之要义,离却此义,则别入他途,难见本体矣。
  佛法以立“空”义而指导众生得见超脱一切时间空间之无生无灭本体,即所谓“无量三世诸佛,皆同一念成佛,无前后际。”,“于一毛端,现宝王刹;坐微尘里,转大法轮”;亦以此“空”义,故佛法于世间法而视之,乃究竟圆融解脱之途;又因佛法所指乃无生无灭之本体,顺之则证入一真法界,逆之则世界众生万法皆由此本体所缘生,即所谓:“順法身,萬象俱寂;隨智用,萬象俱生”,亦所谓“世间万法莫非佛法”。以此而视,若能廓清本体论之异见,则佛儒二学于义理处实无丝毫矛盾可言,非若东海居士所言之有高下圆正之别也。
  因东海居士尝以儒学之见批评佛法“耽于空寂,不够圆融”,故吾亦作数文以驳之。今观东海居士《本体初论》之文,已言佛法因“空”义而“一切圆成”,不再批评佛法“不够圆融”了,但仍然批评佛法“耽于空寂”,不若儒学之“开放而有无限可能”也。
  故吾于此处复论,以明佛法之“空”义乃法尔如是,实未曾“耽于”也。
  一、本体必然无为,有为非是本体
  观东海居士《本体初论》一文,纵论古今,兼及东西,实得儒学之精要而化于心,甚可钦敬。然居士于佛儒二家本体论处实有未尽然者,其要在居士批评佛学本体“耽于空寂”,以为儒学大德“生生”之“本体”方为“极圆极正”——东海居士于此处实有所误也。
  因本体超脱一切世间思虑,本非言语可诠,故圣贤皆以“遮”法而指之。以世间法义理而言,所遮之特性大致有二:“无生无灭,无此无彼。”此二处所遮,一言超脱时间,一言超脱空间,故老子《道德经》(帛书版)云:“道常无为而无以为”(说明:后人篡改为“无为而无不为”,实违老子本意,亦去道体远矣),皆是以“遮”破世间万境而指示道体也;故《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为彻遮妄境,故佛法立“空”义以空世间万法,实为法尔如是,唯此为指月之正途也。
  东海居士尝言“说释迦老庄之道无为则可,说儒学之道无为则不可”,以“有为本体”而取代“无为本体”,而熊十力于其《新唯识论》中亦以“离空别证”之“思虑作用”有为法而为儒学本体,可谓一脉相承。
  于圣谛而言,万法莫非佛法,即所谓“体用不二”,世间万物众生皆与本体是一非二,故曰:“道在犬马、在矢溺”。然于俗谛观之,世间万法,大多非究竟解脱之“有为”法,因其虽知有一本体在,然其法有所障碍,不能得见本体。因诸法一旦“有为”,便不合于“不生不灭,无始无终”之“遮”,亦不合于“无此无彼,万物同体”之遮。
  东海居士以为世界之本体乃儒学“生生不息”之“有为”法。于佛法而言,此“生生不息”之“有为”法亦是本体所缘生,故言其“体用不二”,亦是确然无误,然此法执著“生生”,非究竟解脱之途也。
  且东海居士于“大易”之“天之大德曰生生”处理解亦是有偏。此处所言“生生”者,是“德”非“道”,于体用不二观之,道、德确然无异,然于众生解脱而言,德乃道之用,执著本体诸用则不得究竟见性也。故“大易”乃言“天之大德曰生生”,而不言“天之大道曰生生”,亦是明本体无为之义也。
  故今东海居士以此“有为”之“生生之德”而为本体,及所演之进化论,虽于本体处理解有偏,不可超拔众生究竟见性,然因其明“体用不二”之理,故于世间法之演绎亦可谓“圆正”,只是执著“生生”,于“无为”本体处有所障碍而已。
  二、“心物不二”以“空”乃成,离“空”则成“心物对待”
  “心物不二”,“体用不二”唯以“空”义方成佛法正谛。熊十力离“空”而演其“力用殊特”之“心物不二”及“体用不二”论,虽略异于佛法,非究竟解脱之途,然亦是穷高极深之见,非凡俗可解。
  因于佛法“体用不二”之圣谛视之,道、德既然无异,则“生生之德”自然与道体无异,恰如矢溺亦与道体无异,故熊十力及东海居士以生生之德而演儒学之本体,虽不合于本体“无为”之遮,然于世间法俗谛而视,其所演之学说亦可谓“圆正”。
  然于众生指示本体而言,“有为法”本体论之弊端则显现无遗。
  熊十力以佛法“唯识论”而入,以归本大易而出,其将《大易》之无为本体解作有为之“生生”本体姑且不论,其于佛理之参悟亦未曾见性也。因其执“三性”之分,以为“圆成实性”(或真如、如来藏等)便是佛法所谓之本体,殊不知于佛法第一谛观之,“唯识论”亦是权教,即所谓“权大乘”是也。何哉?因唯识论所谓“真如”者亦是“假真如”,恰如华严大论所云:“為彼中根,說法相大乘,明境空心有,唯識道理,以根猶劣故,未能全入平等真空,故作是說”,“十地已來,猶有十真如障故。為觀當情,真如成障;所行之行,並是有為;所發菩提心,並未离生滅。”。以此而观熊十力学说之弊,若合符节,古之人不余欺也!
  故熊十力离“空”义而演之“心物不二”,于佛法第一谛视之,实为“心物对待”而已——东海居士于有情无情处佛理未彻,正是未立“空”义,故而“心物对待”之明证也。此处佛理极深微,非一二言语可诠,然以东海居士之境界,自当得其深意矣。
  东海居士亦尝数言佛法将本体与世间万法“打作两截”之问题,其因亦在居士未彻离“空”义,故而误以为佛法以“空”义而割裂本体与世间万法之联系。殊不知佛法之“空”义乃遮空世间万法而示本体也,若于本体之第一谛视之,正是天地一体,万物同身,何来割裂之说。对此,东海居士于《本体初论》已改前言,承言佛法以“空”义而“一切圆成”,是已得其义,故吾不赘言矣。
  三、唯彻“空”义,以无染清净本智而行慈悲之差别万行,方是究竟解脱正途
  东海居士虽亦承言儒学“不可谓其一切圆成”,然尤以儒学为“开放性体系,有无限可能”,而批评佛学“耽于空寂”,是未得佛法正谛也。
  恰如东海居士后文对佛法之批评,“人生并非空寂得越彻底越好,形上之道(本体)亦并非完全彻底地空寂。佛家证“空”而未证“生”,知寂而不知变”,真可谓厚诬古人,对佛法亦无知之极!
  佛法立“空”义,乃为指示众生见性,若作他解,便落外道。东海居士所谓“人生空寂得越彻底越好”之见,根本就是“恶取空”义;至于东海居士所谓佛法“证“空”而未证“生”,知寂而不知变”云云,更是胡扯。建议东海居士彻读《华严大论》之“世界成就品”,“华藏世界品”二章,其中所示之众生世界成就、转变甚深奥义,岂止熊氏离空别证之“转变”论难望其项背,即便现代物理科技,亦难望其项背也。
  至于东海居士所言:“儒学为开放性体系,有无限可能云云”,于佛法而言,正是执著有为本体而生之境识无尽缠绕也。
  唯彻“空”义,以无染清净本智而行慈悲之差别万行,方是众生究竟解脱之正途。故华严大论有云:“夫三界大雄,應真寂寞。身心性相,都無所為。然以性起大悲,稱法同體,從無作智,隨緣教生,一雨普滋,任生各異”,其中深意,非言可诠也,故列于此,不作阐释。
  最后,略言文天祥之“大光明”心性。
  东海居士于文中举文天祥证得“大光明”心性之例,以为儒学亦可通达本体之证。然细考察之,东海居士此处之论实不可立也。
  其一,文天祥于文中已言,其大光明之法乃一“或佛或道”之异人所授,故并非得自儒学;
  其二,观文天祥以大光明心性所作之诗文,其中“空”义了然,已非纯然儒家之见,故以其大光明心性而为儒学之“有为”本体之证,于理不通矣。兹列文天祥诗二首如下:
  其一:
  遇灵阳子谈道赠以诗:
  昔我爱泉名,长揖离公卿。结屋青山下,咫尺蓬与瀛。
  至人不可见,世尘忽相缨。业风吹浩劫,蜗角争浮名。
  偶逢大吕翁,如有宿世盟。相从语寥廓,俯仰万念轻。
  天地不知老,日月交其精。人一阴阳性,本来自长生。
  指点虚无间,引我归员明。一针透顶门,道骨由天成。
  我如一逆旅,久欲蹑峙行。闻师此妙绝,遽庐复何情。
  其二:
  岁:祝犁单阏;月:赤奋若;
  日:焉逢涒滩,遇异人指示以大光明正法,于是死生脱然若遗矣。作五言八句:
  谁知真患难,忽悟大光明。
  日出云俱静,风消水自平。
  功名几灭性,忠孝大劳生。
  天下惟豪杰,神仙立地成。
  儒家学说原本穷高极深,只是于本体究竟处有所执著而不得解脱,与佛法实无有丝毫矛盾处。故文天祥一旦得闻妙道,顿时彻入;空义一立,则自然见性,已然脱胎换骨矣,岂复“有为”之法可达哉!
  后记:
  此文大致写就时,复见东海居士《开悟志喜》一文,再论似无必要矣。然东海居士此前对佛法之不当批评多有,为免众生以此而对佛法失却信心,故亦有必要贴出,以为弘扬我佛正法而尽微薄之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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