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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经总论(1)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增谷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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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经成立之因缘
  一
  “阿含经”是一部经的集录,中国的译经师们于翻译此经集时,以“阿含”作为经题,此乃梵语āgama之音译。“阿含”(āgama),有“到来”(Coming)、“传来者”(Anything handed down)之意,其义为“传来之经”。其音译尚有“阿笈摩”、“阿伽摩”等,但作为经题,一般皆采用“阿含”之译名。
  此一经集传到中国并译出,其时间约在西元四世纪末至五世纪前半叶,兹列举诸本汉译阿含之现存本、译者及翻译年代如下:
  1.“中阿含经”六○卷,二二四经,译者僧伽提婆(Sajghadeva),译出年代约西三九七~三九八年。
  2.“增一阿含经”五一卷,四七二经,译者僧伽提婆(Sajghadeva),译出年代为西元三九七年。
  3.“长阿含经”二二卷,三○经,译者佛陀耶舍(Buddhayawas)、竺佛念,译出年代为西元四一三年。
  4.“杂阿含经”五○卷,一三六二经,译者求那跋陀罗(Gunabhadra),译出年代为西元四三五年。
  (此外,尚有异译“别译杂阿含经”十六卷,三六四经;及“杂阿含经”一卷,二七经等)
  如上述列举,自今观之,阿含诸经集录可说大致皆已全部译出。然而,其后此一称为“阿含”之经集,在中国却受到极不合理之待遇;即使是几乎长时期完全处在中国影响下之日本佛教而言,对此阿含经集之不合理待遇,亦几乎亳无改变之处。总之,此一被称为“阿含”之经集,在中国、日本等佛教界,长时以来,可说完全不受重视,不被读诵,不被研究。究竟何以造成这种现象呢?虽然事属遗憾,但不能不对此一事实详述所以,否则,就无从阐明我们之所以必须重新论究“阿含经”之理由。
  其所以形成如此之现象,实是由于“阿含经”被判释为小乘经典之缘故。若更具体说明之,是受到天台大师智顗(538~597,六十岁示寂)“五时教判”之压倒性影响力所致。
  “天台四教仪”(高丽.谛观录)卷首有云: “天台智者大师,以五时八教判释东流一代圣教,罄无不尽。言五时者:一华严时,二鹿苑时,三方等时,四般若时,五法华、涅槃时,是为五时。”
  关于这点,有中国古代之文献批判。
  此乃依据“妙法莲华经”第四信解品所说之“穷子喻”,将释尊一代说法分为五时之判别。对这观点,我现在不予一一详述,仅将其概要略示如下:
  1. 华严时 三七日 说“华严经”。
  2. 鹿苑时 十二年 说“四阿含经”。
  3. 方等时 八年 说“维摩”、“胜鬘”等诸大乘经。
  4. 般若时 二十二年 说诸般若经。
  5. 法华、涅槃时 八年 八年说“法华经”,一日一夜说“涅槃经”。
  释尊在菩提树下成就大觉,其后于三七日间在树下讲述其所证悟之高深玄妙教义,此即“华严经”的全部内容;然世间无智而钝根之人,完全无法理解此一深妙之教义。此一时期,即是“华严时”。
  接著,释尊于此后之十二年间,乃降低程度,特为钝根无智之人讲述较浅近、较具体之教义,此即“四阿含”之全部内容。此一时期之说法,因为在鹿野苑初转法轮,故称为“鹿苑时”。
  但自此以后,逐次提高程度,先讲述“维摩经”、“胜鬘经”等诸大乘经典。此一时期,智顗判称为“方等时”。“方”是“广大”之意;“等”是“平等”之意;都是指大乘佛教时期之用语。方等时之时,前后历经八年。
  然后,连续二十二年讲说各种“般若经”。又再经过八年,讲述“法华经”。最后,再以一日一夜讲述“涅槃经”,说明法身常住和悉皆成佛之理。此一时期,称“般若时”和“法华涅槃时”。
  准此而言,现今所谓“阿含经”,乃释尊为无智之钝根者降低说教程度,使用浅近而具体的内容所讲说之教法。由是,对于受到“五时教判”压倒性影响下的中国与日本之佛教徒而言,他们之所以忽视这部被称为“阿含”之经集,而不予读诵,不予研究,可谓理所当然之事!
  然近年以来,所谓“五时教判”,已渐失其压倒性之影响力,目前甚至已到无人问津之地步。另一方面,这部“阿含”经集,却被察知实是理解根本佛教,亦即理解释尊说法的原始风貌之最珍贵资料。
  这究竟是什么缘故呢?
  二
  此即近代佛教学者之新发展所获得的成果之一。现在无法详谈近代佛教的全貌,仅将直接与此一问题有关之二三事提出讨论。
  首先要举出的是与所谓的“南传佛教”之会合。在此之前,日本佛教素被称为三国传来之佛教,即由印度、中国传来日本之佛教;这是相对于“南传佛教”而言,即所谓的“北传佛教”,而他们对有关南传佛教的种种,几乎全然无所知。及至近年,才受到日本佛教研究者之重视,而这又是因为受到欧洲之东方学学者们之刺激所致。
  此种趋势,今亦难以详述其全貌,故仅举出其中一项具体事实叙述之,即一八八二年,由里斯大卫斯(T. W. Rhys-Davids)、佛斯伯尔(V. Fausb?ll)、奥登伯格(H. Oldenberg)等学者,设立“巴利圣典协会”(The Pali Text Society)。
  在印度学成立过程中,首先被采用之语言为梵语(Sanskrit),然原始佛教之文献却是用巴利语记述。职是之故,若不开启巴利语研究之途径,则不能广开印度佛教之研究大道;而打开此一途径者,即是“巴利圣典协会”之学者们,从此以后,此一领域之研究,即以一日千里之势向前发展,终于汇成一股洪流。
  以该协会为中心的学者们,其业绩大致可归纳为如下三项。
  1. 巴利原典之校订与刊行:协会之事业,主要系校订刊行巴利三藏,即经、律、论三藏中之经藏与论藏;至于律藏,因当时已有奥登伯格之“律藏”(Vinaya-pitakaj; 5 Bde. 1879~1883),故未被包括在协会工作之内。
  2. 巴利圣典之翻译刊行:从经藏与论藏中,择其重要者次第英译出版。
  3. 巴利语辞典之编纂刊行:里斯大卫斯与斯提德(William Stede)合编“巴英辞典”(The Pali Text Society's Pali-English Dictionary 1921~1925),并刊行之。
  综上可知,欧洲学者们所完成之佛学研究成果,主要是仰赖巴利语圣典所提供之资料,由是,他们遂将所谓的原始佛教之研究作为工作之主流;虽然钖兰巴利所传三藏是属于“上座部”(Theravāda),完全不包含大乘佛经典,然因欧洲学者们在新的佛教研究上之惊人成果,并且随从他们学习之日本佛教研究者亦大为增加,故自明治后半期以来,日本之佛教研究遂渐演变成以原始佛教之研究为主流,而迈向新里程碑。
  而在巴利三藏中,经藏乃集录释尊所说教法之经集,称为五部(Pabca-nikāya),其构成内容,列举如下:
  1.“长部经典”(Digha-nikāya) 三四经。
  2.“中部经典”(Majjhima-nikāya) 一五二经。
  3.“相应部经典”(Sajyutta-nikāya) 五六相应,七七六二经。
  4.“增支部经典”(Avguttara-nikāya) 一一集,九五五七经。
  5.“小部经典”(Khuddaka-nikāya) 一五分。
  其次,先将“巴利五部”列表与前述“汉译四阿含”加以比较,如此即可了解两种经典之集录绝非亳无关连,如再详加比照,则更可得如下之认识:
  a.“巴利五部”之“长部经典”与“汉译四阿含”之“长阿含经”相比,其经数大略相等,各经内容亦大致相同。
  b.“巴利五部”之“中部经典”与“汉译四阿含”之“中阿含经”相比,其经数大致相等,各经内容大致相同。
  c.“巴利五部”之“相应部经典”与“汉译四阿含”之“杂阿含经”相比,乍看之下,就有不似相同集录之感,不仅名称不同,其经数相差亦颇悬殊。然“杂阿含经”有时亦被称为“相应阿含”,两者之经数虽然相差很多,但主要之经大致相同者亦复不少。至于经数悬殊之原因,据推测,可能是由于后代之变化与增加所致。
  d.“巴利五部”之“增支部经典”与“汉译四阿含”之“增一阿含”相比,首先从经题,即可看出系属相同经典之集录。无论称为“增支”(Avguttara)或“增一”(Ekottara),皆系意味著数目之语词,亦即从一之顺序,渐次增至十一之数字,依据此一形式,将诸经加以分类,即是“增支部经典”与“增一阿含经”之编集方式。其经数之所以迥别者,主要系由于“增支部经典”在经数计算方法上之特殊性所致。
  e. 于“巴利五部”中被置于最后之“小部经典”,系集录前四部以外之种种经而成者;据推测,在“巴利五部”中,其结集时间最晚。而相当于“小部经典”之汉译经典独付阙如。然见于“四分律”与“五分律”中有关结集之记载,有称之为“杂藏”者,被认为可以相当于该部经;此外,收在“小部经典”之若干经,在汉译藏经中亦时可发现,惟此等“经”在汉译经典中迄今未发现依一定形式汇编成一部完整之经集。
  总之,在“巴利五部”中,至少有四部与前面所述“汉译四阿含”绝非各自不同之经,甚而更可认定两者确系属于同一系统之经典。至于其原型究系如何?以及其成立之情形如何?如今我们对此类问题业已握有足资凭信之资料。
  三
  巴利三藏中,与经藏-巴利五部并行之文献,尚有“律藏”(Vinaya-pitaka)。在巴利律藏之小品(Culla-vagga)十一“五百(结集)犍度”章中有第一结集之记载,其内容大致如下。
  下面一段记述,即为结集经典之动机。
  释尊于拘尸那罗(Kusinārā)入灭不久,较释尊一行稍晚起程之摩诃迦叶等一行人,由一位迎面而来之外道得知释尊入灭之讯息,大家极为震惊,悲伤逾恒,孰料,同行中竟有一老比丘却大声喊出不可思议之狂言:
  “道友们!勿忧愁!勿悲哀!今我等终可脱离大沙门!彼大沙门整日总谓:‘此事汝如法,彼事汝不如法’来恼乱我等。但自今以后,我等所欲之事即可随欲而为,不欲之事亦可随意不为了。”
  此时,摩诃迦叶听了,默然不语,直至将释尊遗体妥善料理后,才呼吁同伴比丘说:
  “道友们!我等应当结集教法与戒律,应该制机在先,勿使非法兴而正法衰,非律兴而正律衰;说非法者强而说正法者弱,说非律者强而正律者弱。”
  其意无他,盖唯恐正法紊乱,正律亦必面临衰颓之时期,为把握先机,遂提议结集正确之教法与戒律。随即,大众皆一致赞成这项提议。
  “既然如此,大德长老!请选择参与结集工作之比丘吧!” 于是将结集比丘之提名工作,委托于摩诃迦叶。
  于此,暂时搁下律藏原文,先就“结集”(Sangaha)一事略加说明。所谓结集,若依现代用语,即指编集之聚会;然于实际上,当年编辑工作之情形与现代编集方式完全不同,其内容不过是“合诵”(Sangiti)而已,因此第一结集又被称为“第一合诵”。而当年的编集聚会───合诵究竟如何展开呢?关于这点,依律藏之记载,即可获知详细情形。
  首先,摩诃迦叶所选定之五百比丘陆续聚于摩揭陀国首都──王舍城,因集会将在城外毗婆罗山(Vipula)山腰之精舍举行。
  在此次集会中,摩诃迦叶就任首座,先选出二人,其中一人为阿难,由于他长期担任释尊之侍者,无论世尊在何处讲述任何教法,他都知之最详,故在教法之合诵中,被选为诵出者。另外一人是优波离,他是严持戒律之人,故在戒律之合诵中,被选为诵出者。于是,结集工作依下列程序展开:
  首先首座摩诃迦叶对出席的五百比丘宣布说:
  “僧伽!谛听!若是时间对诸位僧伽而言是合宜的话,我将向优波离问律。”
  于是全体默然,表示承认之意。继而优波离开口说:
  “僧伽!谛听!若是时间对诸位僧伽而言是合宜的话,我将答覆长老摩诃迦叶之问律。”
  全体依然默然认可。于是摩诃迦叶问优波离:
  “道友优波离!第一重禁罪(波罗夷Pārājika)是在何处制定的?”
  “大德!是在毗舍离。”
  “是由于谁而制定的?”
  “是由于须提那迦兰陀子而制定的。”
  “是由于何事而制定的?”
  “是由于不净之法而制定的。”
  如上所述,摩诃迦叶就一切律提出询问,优波离则随其所问,一一作答。
  接著摩诃迦叶又对全场比丘说:
  “僧伽!如果时间对诸位僧伽合宜的话,我将向阿难问法。”
  随之,阿难说:
  “僧伽!谛听!如果时间对诸位僧伽合宜,我将答覆长老摩诃迦叶之所问。”
  于是摩诃迦叶问阿难:
  “道友阿难!‘梵网经’(Brahmajāla-sutta)于何处宣讲的?”
  “大德!是在王舍城与那兰陀间的庵婆罗树林中国王的别墅宣讲的。”
  “是由于谁而说的?”
  “是由游行者须卑与弟子梵摩达而说的。”
  如上所述,摩诃迦叶询问了一切法,阿难则随其所问,一一答覆。
  如此一再地反覆问答,在场列席之诸比丘则倾耳耹听,并在一经确认后,就一回又一回地由优波离或阿难领导全体合诵。藉著合诵,大家依据同一形式,将同一内容,清晰地铭刻心中,因此这次的结集,往往被称为作“合诵”;又因为在此集会的比丘是五百人,故又称为“五百结集”。
  无论如何,此举是把释尊所讲述之教法和戒律,在入灭后之第一年,经由合诵而确立下来。此为释尊所遗下而为弟子们最初之事业;其所结集之教法,即所谓的“五部”。
  四
  然而,现在回头来披阅汉译经典,其中与巴利律藏相当的有古来被称为“四律”之律典。兹将其译出年代、译者、所属部派列举如下:
  1. 五分律(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三○卷
  译出:景平二年(424)
  译者:佛陀什(Buddhajiva, 423 来华)
  所属部派:化地部(Mahiwāsaka)
  2. 四分律 六○卷
  译出:弘始十年(408)
  译者:佛陀耶舍(Buddha yawa, 408 来华)
  所属部派:法藏部(Dharmagupta)
  3. 十诵律 六一卷
  译出:弘始年间(401~413)
  译者:弗若多罗(Punyatāra,弘始年间来华)
  4. 摩诃僧祇律 四○卷
  译出:义熙十四年(418)
  译者:佛陀跋陀罗(Buddhabhabra,406 来华)
  所属部派:大众部(Mahāsajghika)
  以上所列举诸部律,其译出时间迟于前述“汉译四阿含”者并不多,而且全都在西元五世纪初便已译出。除“摩诃僧祇律”外,在其他三部律中,都有与“巴利律藏”之“五百结集犍度”相当之篇章,而且其中所记载关于第一结集之动机、参加之成员、时间、场所等,完全无异。而经由如此结集而成之经典,就是“长阿含、中阿含、杂阿含、增一阿含、杂藏”。但已如前述,所谓“杂藏”,虽被认为相当于“巴利五部”中之“小部经典”,然汉译经典中,并无依照一定形式构成之经集。
  无论如何,如今我们的确是面对一个既古老又新颖之资料,如果我们想进一步探知释尊所说教法之真相,除了向“汉译四阿含”及“巴利五部”探求外,实无他途可循,这是不容否认之事实。虽然如此,但我仍不得不声明:这些资料,在你打算探求原作之真相前,必须先作严谨的文献考证。其理何在?
  如前所述,现存的阿含经集来自“第一结集”,此已无可置疑,而此一经集──阿含(Agama),亦即“传来之经”;然反过来说,若把当时所结集而成之原始经集,认为即是今日吾人所见之庞大经集,则万难被认定,盖因当时所结集者,不过是现形经集之雏型而已。其间,已经过许多变化、增多、附加,乃至重新编集等情形,才成为今日所见之“汉译四阿含”及“巴利五部”。
  如前文所示,“汉译四阿含”包括之经数多达二四七九经,而“巴利五部”之经数,除了“小部经典”之十五分不计算外,仍有一七五○五经之多。据说,第一结集,约历时七个月才告完成。于此期间,既要进行律之合诵,又有教法之诵出、吟味,其得以合诵出之经数究竟有多少?纵然加以种种情况之推算,亦难认定能有如此庞大之经数。因此,我们推定为在这期间,必然经过许多变化、增多、附加,或重新结集而成,除此之外,实在无可想像。
  以下将继续略述有关文献之考证及其结论。
  阿含经典之构成及其考证
  一
  如今置于我们面前的阿含部经集,既然是由“汉译四阿含”或“巴利五部”所构成,则我们若想探知释尊说法之真相,除了先探求这些经集之外亦别无其他途径。然一如前述,释尊所遗下之教法而经由弟子们合诵结集成之原作,我认为绝不可能构成如此庞大之经集。
  然而在“汉译四阿含”及“巴利五部”所见之经集,究竟又是如何形成的呢?换言之,我们唯有先从这点加以体察、考证,才是当务之急;盖对今日之我们而言,这才是得以接近经典原作的最根本方法。也因此,我们势必要对“汉译四阿含”及“巴利五部”作一番严格考证。现在,就将这项考证结果概述如下。
  a. 汉译之“四阿含”与巴利之“四部”(小部经典除外),其原作之成立,均可追溯至西历纪元以前极其悠久之年代,且其面貌亦迥异于今日之现存本。 巴利之“五部”系属于后来所谓之上座部(Theravāda),汉译之“杂阿含经”则被推定属于说一切有部(Sabbatthavāda),“增一阿含经”大概属于大众部(Mahāsajghika)系统。另一方面,“四分律”属于法藏部(Dharmagupta),“五分律”则为化地部(Mahiwāsaka)所属之律;而二者皆将“四阿含”与“小部”或“杂藏”之编集叙述为法之结集。若将上述资料加以仔细推察,则至少可假定“四阿含”或“四部”所形成之经典编集形式,应在部派分裂之前即已存在。
  惟就“小部经典”而言,无论从其形式或内容上来考察,均可认定其编集年代稍晚;而与其相对之经典,即汉译中之“杂藏”,则并未达到定型化之形式。
  b. 于汉译“四阿含”与巴利“五部”之中,“汉译四阿含”中之“杂阿含经”与“巴利五部”中之“相应部经典”(Sajyutta-nikāya)是最为朴素之经集,其内存在著接近原始型态之经典。此乃现今研究阿含诸经之学者们所一致承认之事实。
  而所谓“相应”(sajyutta=tied, bound)者,其意乃指“结合”或“归纳”,亦即将所述说同类旨趣之经典,经过归纳,编集在同一项目之下而集成。例如设立因缘、五蕴、六处等术语,或舍利弗、阿难、婆耆沙等人名,或帝释、梵天、恶魔等项目,而集录内容符合该项目之经典。
  在汉译方面,相当于此一经集者,称为“杂阿含经”,然此处所谓“杂”者,并非指杂多或杂乱之意,而可能是指杂碎之意。中国之译经师们虽知应将之译为“相应阿含”,然由于他们注意到这部经集全都集录极短小之经而成,由是乃选用此一译语。
  无论如何,集录于此中之诸经,均为既短小又简洁之经,且其所讲述之内容,亦多为具体性、具有教诫性之教法;其中亦绝少掺杂后期之法相(体系化)、分别(理论化)等之思辨论旨。故乍读此经之时,令人有如沐于亲眼瞻仰佛陀法相、亲耳聆听佛陀金口宣教之春风中。盖所谓“诸经之母体,原始佛典之根本”,诚然即指此而言。
  c. 若将“汉译四阿含”中之“杂阿含经”及“巴利五部”中之“相应部经典”视为接近原始型态之经典,则相对于此之“中阿含经”及“中部经典”,可谓系将之略为增大者。其所以称为“中阿含经”或“中部经典”,而以“中”(majjhima=medium)为其特征者,即是基于此一缘故。至于其增大之方式,则是形形色色;其增大之目的,亦不止一种。
  例如,于“中部经典”中,有一称为“布喻经”(M. 7. Vatthupama-sutta)之经,于汉译之同本,即“中阿含经”第九三经“水净梵志经”;若再检阅“杂阿含经”卷四四.第八经(佛光.一一六)之“孙陀利”(Sundarikā,考其内容,可知相当于“布喻经”或“水净梵志经”之后半。总之,“布喻经”或“水净梵志经”可视为系“杂阿含经”中“孙陀利”一经之前半,附加上释尊对诸比丘之说法而成所谓“中量”之经。
  又如“中部经典”之四三,有一称为“有明大经”(Mahā-vedalla-sutta)之经,其汉译之同本,即“中阿含经”二一一之“大拘絺罗经”。此处之“大拘絺罗”者,系指素与舍利弗亲近之比丘摩诃拘絺罗(Mahākotthita);于“相应部经典”与“杂阿含经”中之若干经,即载有摩诃拘絺罗向舍利弗问法,而得到舍利弗明快解答之事?,此类例证,可以见于“相应部经典”第二二相应。第一三三经之“拘絺罗”(1),或“杂阿含经”卷一○.第三经(佛光.三)之“无明”等经。所差异者,“有明大经”与“大拘絺罗经”系附加上舍利弗所作分别之说明而成“中量”之经。
  另一值得重视的事,即在这些经集中,属于弟子所说的经很多,稍加计算,至少也有二十余经。如“中部经典”一四一之“谛分别经”(Saccavibhavga-sutta)即属其例;而汉译方面,“中阿含经”第三一经“分别圣谛经”则为其同本。在此经中,首先由释尊就四圣谛法略说之后即起座离去,稍后由舍利弗继续对四圣谛法,作详细的分析说明,而成为此经之主体。类似如此,由弟子说法,而添加若干法相及分别之思辨论旨,即为此一经集之特征。
  d. 将这种增大、添加内容之过程,更加明显发展而成立之经集,便是“长部经典”或“长阿含经”。亦即这些经集皆以“长”(digha=long)为其特征;然在此,我们必须注意这两个经集中的排列方法。 现在,若把“长部经典”之三四经与“长阿含经”之三十经对照一下,便可发现,除“长阿含经”第三十经“世记经”之外,其他的“长阿含经”诸经,均可在“长部经典”中发现其同本,只是,两部经集的排列有下列差异而已。
  [长阿含经]
  [长部经典]
  第一分
  四经
  第二品
  一○经
  第二分
  十五经
  第三品
  十一经
  第三分
  一○经
  第一品
  十三经
  第四分
  一经
  属于各“分”或“品”之经,其内容之倾向,若依“长阿含经”之分类,可概述如下:
  第一分 有关佛传或佛陀观之经典。
  第二分 有关佛陀观及法相体系化之经典。
  第三分 有关外道之经典。
  (第四分除外)
  如果从这种分类结果来推论,即知以上诸经的增大或附加,都是来自对佛传的关怀、对法相体系化的关怀,乃至对外道思想的关怀等所产生的要求。
  而且,在这经集中的各经中,最长(第四分之“世记经”除外)且又最杰出的经,就是“长部经典”一六之“大般涅槃经”(Mahāparinibbānasuttanta;汉译同本为“长阿含经”卷二之“游行经”)。我们曾对该经加以分析,就各方面进行尝试,使它还原为原始资料,却发现该经竟是从“相应部经典”(或“杂阿含经”)中的三十余经编纂而成的;对这个发现,不禁令人大为惊讶。
  e.“汉译四阿含”中之“增一阿含经”及“巴利五部”中之“增支部经典”(Avguttara-nikāya)集,此二经集则完全用另一种编集方法而成。所谓“增一”是ekottara (increasing by one)之译语,即“逐次增加一数”之意;又所谓“增支”(avguttara),原为说明屈“指”(avgula=finger)加数之语,两者均意味著数目而言。并且,一如其语所示,这些经集,皆以数字为准则编集而成的。更具体地说,列出自一至十一之数字,并依之分类诸经,即是“增一阿含经”及“增支部经典”之编集方式。
  那么,究为何采用这种编集方法呢?为了理解此一原因,首先我们必须联想到数字对当时的人们而言,普遍具有一种特殊魅力;其次,在当时的佛教徒间,从事所谓法相、分别等工作之趋势逐渐增高,因而成立种种法数、名目,这可能就是这种编集方式被采用的直接起因。
  总而言之,即使在释尊的教法中,已有不少藉数目表示之法门,如四谛、五蕴、六处、七觉支、八正道等。其后随著时间的演进,法相、分别等的运用亦逐渐频繁,同时名目、法数的数目也越来越多;而如果要背诵、记忆那些法相、分别,利用数目可以说是最方便不过了。因而采用这种新的编集方式,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若再想起“长阿含经”与“长部经典”中的“众集经”(Savgiti-suttanta)及“十上经”(Dasuttara-suttanta)等,这些经与“长阿含经”和“长部经典”中其他诸经的“说相”完全不同,那是专门列记法相、名目的经,这些经促进了“增一阿含经”和“增支部经典”的成立;尤有进者,可以认为这些经集更成为日后阿毗达磨(abhidharma,论)的先驱。果尔如此,则这些经集恐怕在汉译“四阿含”及巴利“四部”(除小部之外)之中,是成立最晚的。
  不知是否这个缘故,在汉译“增一阿含经”屡屡可见大乘佛教的雏型影像,例如:
  “世尊所说各各异,菩萨发意趣大乘,如来说此种种别。”(卷一.序品)
  “舍利弗!当知如来有四不可思议事,非小乘所能知。”(卷一八.第二十六品第九经)这就是“增一阿含经”之所以被认为可能属于大众部的缘故。
  f. 被置于“巴利五部”最后的‘小部经典’(khuddaka-nikāya),是集录前四部以外的杂经,其成立被推定为“巴利五部”中之最后期。关于此经集,第五世纪时成立的“一切善见律注序”(Samantapāsādikā) 曾如是评说:
  “除长部等四部外
  其他的佛语
  被视为小部”
  从其说法中,也可以体会出那是杂经的集录。而相当于这个“小部经典”的汉译经典,如前所述,是始终未发展出来的。虽然在“四分律”与“五分律”对有关结集的记载中,认为“杂藏”即相当于该部经,然而汉译的“杂藏”并未被集录成一个定型经集。巴利的“小部经典”所收录的若干经,亦见于汉译的藏经中,它共由十五分的经集构成,以下列举其中的主要部分:
  “法句经” (Dhammapada)
  “自说经” (Udāna)
  “如是语经” (Itivuttaka)
  “经集” (Sutta-nipāta)
  “长老偈经” (Thera-gātha)
  “长老偈尼经” (Therī-gāthā)
  “本生经” (Jātaka)
  显然,这些是分别在某一时期所编集的经,而后被集录于此,成为“小部经典”的一部分。而且,这经集的成立时期,被推定为“五部”中之最后期。不过,其中也有像“法句经”和“经集”等具有浓厚原始气息的集录,这在探求原作的形态上,也被视为有力的资料。其原因之一,或许是这些经仅用偈(韵文),或以偈为中心而作成之故。盖偈是韵文,故若与长行(散文)比较,则较少受到变化之影响,这也就是它适于保存旧有形态的缘故。
  二
  如上所述,汉译“四阿含”及“巴利五部”之各部阿含,其成立顺序,可概述如下:
  1. 汉译“四阿含”中的“杂阿含经”,及“巴利五部”中的“相应部经典”,分别在“四阿含”及“五部”之中,是最早成立的。
  2. 其次,“四阿含”中的“中阿含经”,与“五部”中的“中部经典”,分别在“四阿含”与“五部”之中,是继“杂阿含经”和“相应部经典”之后成立的。
  3. 另外,“四阿含”中的“长阿含经”,及“五部”中的“长部经典”,想必是在前述之“中阿含经”或“中部经典”诸经前后时期成立的。
  4. 然后,“四阿含”中的“增一阿含经”,及“五部”中的“增支部经典”,则是受到新要求与新观念之促使,而以新的编集方式编成的,所以成立时期是在“四阿含”及“五部”中之较晚的。
  5. 相对于以上诸部阿含,在“巴利五部”中被称为“小部经典”的部分,则显然具有后期成立的集录之性质,其成立时期当然应该是巴利“五部”中的最后一部;而于汉译中虽称之为“杂藏”,则始终未能见其实貌。然而,古来讲述有关“四阿含”或“五部”的文献,常采用下列的顺序:
  A 巴利五部(Pa?ca-nikāya)  
  a长部经典(Dīgha-nikāya)  
  b中部经典(Majjhima-nikāya)  
  c相应部经典(Sajyutta-nikāya)  
  d增支部经典(Avguttara-nikāya)  
  e小部经典(Khuddaka-nikāya)
  B 汉译四阿含  
  a长阿含经  
  b中阿含经
  c杂阿含经
  c’ 别译杂阿含经
  c" 杂阿含经
  d增一阿含经
  而这种顺序究竟是依据什么理由呢?
  关于这点,首先令人想到的是,各种叙述第一结集之动机、时期、经过的文献,例如,“巴利律藏”和“一切善见律注序”,或汉译“四分律”、“五分律”等。
  在这些文献中,根据“巴利律藏”之说,当时最先诵出的是“梵网经”(Brahmajāla-sutta),其次是“沙门果经”(Sāma??aphala-sutta),而且这些经典后来被集录作为“巴利五部”中“长部经典”的第一经与第二经。
  根据汉译“四分律”之说,当时首先被诵出的是“梵动经”(与先前之“梵网经”是同本),其次是“增一经”(南传缺),结果结集了长阿含、中阿含、增一阿含、杂阿含,以及杂藏,而且这些经典后来被集录在“汉译四阿含”中的“长阿含经”。
  若据‘一切善见律注序’之说,第一结集“法”的合诵时,首先由首座摩诃迦叶问:“道友阿难!‘梵网经’于何处所讲?”用来催促该经的诵出;随之又说:“道友阿难!‘沙门果经’于何处所?”也是用来使该经的诵出,如此“就此五部,一一询问。所谓五部,就是长部、中部、相应部、增支部、小部是。”
  总之,若将上述文献所作的叙述为依据,则不知不觉地形成了下面的顺序:
  A 长部、中部、相应部、增支部、小部。
  B 长阿含、中阿含、杂阿含、增一阿含、杂藏。或长阿含、中阿含、增一阿含、杂阿含、杂藏。
  对于上面的顺序,今日再加以考证批判,则实在有许多难以令人首肯之事。
  比如,在第一次结集“法”时,“梵网经”和“沙门果经”等,是最先被合通的,这一说法无论如何也难以令人信服。因为这些经都在讲述关于外道的事,与释尊本人所说的教法,不一定有直接关系。而这样的经,在第一结集中,说是最初诵出的,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总之,将“长部经典”所收录的经,作为最初诵出的看法,是吾人最难接受的。因为那些经大半并非称为“sutta",而是称为“suttanta",如今却同样将它译作“经”;但是“suttanta"这字汇所包含的意义,毕竟是与sutta稍有不同的。例如像吠檀多派的文献“Vedānta"中包含著「吠陀(veda)的终了(anta)”的意义,而“长部经典”的诸经,既然被称为“suttanta",当然不是指一部经的原初型态,而应该是表示已然完成的经才对。
  那么,究竟那些文献是根据什么而作如是的记载呢?若更具体地说,究竟是根据什么而认为“梵网经”(汉译为“梵动经”)与“沙门果经”等是最初被诵出的呢?这一点,如果稍加思索,当可立即明白。例如,检阅巴利“长部经典”,其开头第一经就是“梵网经”,接著第二经是“沙门果经”。而且,其他文献所叙述的也大都如出一辙。总之,这些文献,说起来并不是依据第一结集当时的实际情形记载的,而是顺著现成的五部或四阿含而谈论的。
  毕竟,在古代以口诵传承的文献上,往往最初成立的典籍,并不一定排列在最先;相反地,却经常见到在最后成立的却放在最前头的奇怪习惯,例如古时“梨俱吠陀”一○卷中的第一卷,即有这种情形,而在“巴利五部”中的“相应部经典”第一卷“有偈品”(Sagātha-vagga)也可视为相同例子。关于这一方面,拟在后段详为陈述。
  那么,何以会有如此颠倒的安排呢?这种不可思议的习惯,在今天实在难以理解,而事实上,也的确不容易说明。也许对古代的人而言,往往最关注那些最后才成立的新典籍,而认为那是最优越的经典罢!这应说是依口诵而传承的文献之必然性,也因此产生了上述文献所示“后成立者在先”的次序排列。
  然而,在讲述第一结集“法”的合诵文献中,关于第一结集最初所诵出的经,只有一个“律藏”的记事稍有差异,那就是前面所讲的“汉译四律”中“十诵律”所记述的,在修妒路(sutta )──经的诵出情况,是如此叙述的:
  摩诃口叶问阿难:
  “佛陀说法,首先在什么地方讲的呢?”
  阿难答说: “我是这样听说的,有个时期,佛在波罗奈(Bārānasī)的仙人住处──鹿林(Isipatana migadāya)中。”
  阿难说这话时,五百比丘全体就地胡跪,涕泣而说:
  “我们从佛所面受、见法之事,今已得闻。”
  摩诃迦叶对阿难说: “自今天起,一切修妒路(经),一切毗尼(律),一切阿毗昙(论),其开卷的首句,均称:我是这样听说的,有个时期(如是我闻,一时)。”
  阿难也说:“理当如此!”
  于是,阿难将初转法轮的大概情形作极详尽的讲述,然后再由阿若憍陈如等人证明“确实如此”,接著便由诸比丘加以诵出。我们在描写第一结集的情景时,始终是采用此“十诵律”的记载。
  总而言之,已往的文献大致是以长部经典、中部经典、相应部经典、增支部经典,或长阿含经、中阿含经、杂阿含经、增一阿含经的顺序,作为四部或四阿含的成立顺序。然若按照第一结集当时的情形,并把其后所增多、附加、再编等作法列入考虑,则显然其顺序应该是相应部经典、中部经典、长部经典、增支部经典,或杂阿含经、中阿含经、长阿含经、增一阿含经。事实上,如果详细探讨这些经集形成的过程,实际上也的确如此。
  所以,我们若想要寻求释尊说法的真相,除非先探讨“相应部经典”或“杂阿含经”外,别无他途。纵使如此,而那些经集也仍是庞大无比的。“相应部经典”在五十六相应中,收有七七六二经,“杂阿含经”在五○卷内,则包含了一三六二经。想来,本师所说而由弟子们合诵结集的原典,绝不致于如此庞大的。果真如此,则不能不认为原本的经典已大多经过增大、附加、再编等侵害了。因此,我们在此要把“相应部经典”及“杂阿含经”提出来作为考证的对象。
  相应部经典与杂阿含经
  一
  已如所述,南传“相应部经典”是汉译“杂阿含经”的相对经典,汉译“杂阿含经”是南传“相应部经典”的同本。可是,乍见之下,要认出来,也未必是件容易的事,何以故呢?因为其中有种种原因,例如前文所述,此一经集的名称显然不同。而要理解“相应部经典”在中国何以被译为“杂阿含经”的经纬,并不简单。而且其所收录的经数也相当悬殊。“杂阿含经”为数一三六二经;而“相应部经典”则拥有七七六二经。因此可知,两经集所收录的范围不同。不像“中部经典”与“中阿含经”,或“长部经典”与“长阿含经”那样,范围可说大致相同。尽管如此,我们可以认定阻碍辨认工作的是,汉译的“杂阿含经”在翻译时,它的编辑原形显然已被破坏。
  例如,南传的“相应部经典”,全经大别为五品(vagga=section),又分为五十六相应(sajyutta=tied),然后再把七七六二经分配在其中。但汉译“杂阿含经”则与此不同,乃是将其所包含的一三六二经,只分为五十卷,而却没有表示各卷究竟集录何种类的经。照理来说,分配诸经的原则应该是依其内容,加以类别,这才能说是“相应”,但在“杂阿含经”却无类别之分。
  我认为“杂阿含经”的编集方式稍微松散些,因为如仔细审查一下“杂阿含经”,则处处可见到奇异的标题。略如下列情形。
  a在第十六卷开头有“杂因诵第三品之四”的标题。
  b在第十七卷开头有“杂因诵第三品之五”的标题。
  c在第十八卷开头有“弟子所说诵第四品”的标题。
  d在第二十四卷开头有“第五诵道品第一”的标题。
  而在其他各卷,则完全看不到这类的标题。那么问题是在“杂阿含经”的原本上,是否本来就不存在这种标题呢?或是翻译时虽然把标题删掉了,却剩下这些忘记一起删掉呢?
  我们当然只好认为那是编集者们的一时疏忽,而只有这四个是忘记删掉的。我的恩师姊崎正治博士即注意到这一点,因而发心从事恢复汉译“杂阿含经”原状的研究工作,最后,终于得到概略的结论,而撰写了“汉译四阿含的研究”(The Four Buddhist Agamas in Chinese 1908)一书。对我们而言,这将成为研究“阿含经”的出发点。
  关于恢复原状的工作,现在不予详谈,而仅就其原状的基本举出下列五品(vagga,在此意译作“诵”):
  1. 五蕴诵(Khandha-vagga)
  2. 六入处诵(Salāyatana-vagga)
  3. 杂因诵(Nidāna-vagga)
  4. 道诵(Magga-vagga)
  5. 颂偈诵(Sagātha-vagga)
  于是,如弟子所说诵、八众诵、如来诵等诸经,都被插入此五品之内。从而构成了八品、六三相应、一三六二经的“杂阿含经”。
  如此分析的同时,会让我们联想起南传“相应部经典”的结构,亦如上所述,将全经大别为五品(vagga,在“南传大藏经”意译作“篇”),从而构成五十六应、七七六二经。其五品如下:
  1. 有偈品 (Sagātha-vagga)
  2. 因缘品(Nidāna-vagga)
  3. 蕴品(Khandha-vagga)
  4. 六处品(Sailāyatana-vagga)
  5. 大品(Mahā-vagga)
  如果将上列五品与前述已经过复原的汉译“杂阿含经”之五品相比较,其译语虽然稍有差异,但其中除了一品是例外,其他四品的原语均相同。亦即,因缘品与杂因诵,蕴品与五蕴诵,六处品与六入处诵,以及有偈品与颂偈诵,原本就是从同一原语翻译成的。至于例外的一品,就是指大品(Mahā-vagga)与道诵(Magga-vagga);那是因为南传的“相应部经典”把相当于汉译“杂阿含经”道诵的这一品,认为是极重要而篇幅较大的一品,所以将它称成“大品”。至于内容方面,两者都是有关修证的诸经之集录,这点则完全相同。故知南传“相应部经典”是汉译“杂阿含经”的相等经;而反过来说,汉译“杂阿含经”是南传“相应部经典”的同本,这是无庸置疑的。
  二
  上述两部经集,均被称为sajyutta,其中一个Sajyutta-nikaya就是“相应部经典”。而另一部经集,其经题虽是“杂阿含经”,但也往往被称为“相应阿含”。又谓sajyutta,亦即“相应”,是“结合同类”之意,意味著上述经集都是依内容的种类所编集的经典之集录。那么,究竟所谓五品(vagga)是依据何经的内容而类别的呢?兹依下列顺序来探讨。
  1. 集录“有关存在之法则的说法”为内容的诸经,“相应部”经典将它译作“因缘品”;“杂阿含经”则译为“杂因诵”。上述两者的原语都是Nidāna-vagga。
  2. 集录“有关人类之吟味的说法”为内容的诸经,“相应部经典”将它译作“蕴品”;在“杂阿含经”则译为“五蕴诵”。两者的原语都是Khandha-vagga。所谓“蕴”(khandha=constituent or factor),乃构成要素之意。
  3. 集录“有关人类的感官及其对象的认识的说法”为内容之诸经,“相应部经典”将它译为“六处品”;“杂阿含经”则译为“六入处诵”。所谓“六处”,就是包含六根(六种感官)与六境(六种对象)而立说的言词。又“六入处”之“入”,乃涉入之意,那是表示六处相互关系才能构成认识之成立。上述两者的原语都是Salāyatana-vagga。
  4. 集录“有关修持方法的说法”为内容的诸经部在“相应部经典”将它译为“大品”;而在“杂阿含经”则译为“道诵”。“大品”的原语是Mahā-vagga;“道诵”的原语则是Magga-vagga。两者的原语本即不同,但已如所述,在“杂阿含经”称为“道诵”的经集,在“相应部经典”被认为是最重要而篇幅较大的一品,所以称作“大品”。
  5. 最后是集录“有偈颂的”诸经,“相应部经典”将它译作“有偈品”;“杂阿含经”则译作“颂偈诵”。两者的原语都是Sagātha-vagga一词。但应知此经集的特质较为特殊,因为前述四个经集皆依说法的内容而集录其同类者;然这个经集却是依经的形式而集录其同类者。亦即这个经集都是集录“有偈的诸经”,因而称为“有偈”(sagātha=with or possessed of a verse)之品(vagga=section)。下文继续对上述五品作进一步的考证。
  三
  首先,在五品之中,除去称为“有偈品”或“颂偈诵”的一品,就是除去Sagātha-vagga的一品,其余四品均分别以四个佛教常用名相作为释尊说法的类别。此四种名相如下:
  1. 因缘或杂因(nidāna)
  2. 蕴或五蕴(khandha)
  3. 六处或六入处(salāyatana)
  4. 道(magga),在“相应部经典”是“大品”(Mahā-vagga),但也意味著「道品”。
  上列四种名相,如众所周知,是形成释尊全部思想与实践的骨干,以之作为释尊说法的类别,可以说是极为妥当的编集方针。
  不待赘言,释尊全部的思想与修证,是根深于菩提树下的正觉。释尊将此正觉的当体作了种种的说示,即所谓“缘起”(paticca-samuppāda),也称作“缘生”(paticca-samuppanna)、“因缘”(nidāna)等。此外,有时亦称为“相依性”(idappaccyatā=causally connected)。总之,这些都是把存在的法则用关系性的概念表达出来。
  以此为出发点,释尊就其存在的法则来审察人类;又对作为人类感官对象的存在也加以审察。在这情况下,用了“五蕴”(khandha)和“六处”(salāyatana)的名相,并且立于审察“蕴”、“处”之基础上,说出作为人类生活方式的实践,那就是在“道品”所讲述的内容。
  有关这些思想与实践,在所有集录的诸经中,大致都极为短小,而且其中所谈论的也极为朴素而具体,并且又将同样的事情一再反覆地讲述。例如,有一经(南传相应部经典第二二相应。第一五经“关于无常”;汉译杂阿含经卷一.第九经“无常”,佛光版同)将某时在祇园精舍释尊的说法作如下记述:
  “诸比丘!色(肉体)是无常的,无常的就是苦的,苦的就是无我的。所谓无我的,非我所有,此非是我,亦非我的本体;正应如是以正智慧观之。
  “又,受(感觉)是无常。……
  想(表象)是无常。……
  行(意志)是无常。……
  识(意识)是无常。……(正应如是以正智慧观之)
  “诸比丘!听我演说教义的诸圣弟子能如是观者,厌离于色,……厌离于受,……厌离于想,……厌离于行,……厌离于识,……。如是厌离,则得离贪欲;如离贪欲,即得解脱;如得解脱,即可生解脱之智慧,从而得知:我迷妄之生已尽,清净之行已成,应做之事已办,而且将永远不再反覆迷妄的生死。”
  这是在“蕴品”中,称为“根本第五十经”经集里见到的一经。
  另外,还有一经(南传相应部经典第三五相应.第二三经“一切”;汉译杂阿含经卷一三.第一七经“生闻一切”,佛光.卷十二.第二九八经),也是将某时在祇园精舍释尊的说法作如下记载:
  “诸比丘!你们以什么当作是一切呢?那是:眼与色(物体),是耳与声,是鼻与香,是舌与味,是身与触(感觉),是意与法(观念)。诸比丘!这些就称作“一切”。”
  “诸比丘!倘若有人说:‘我舍弃这一切,而说其他的一切。’那只是徒然有言辞而已,如果遇到他人询问这点,不但不能充分说明,将更陷入于困境中。何以故?诸比丘!因为那是在谈论不存在的事。”
  这是在“六处品”中称为“根本五十经”的经集里所见的另一经。
  又如另有一经(南传相应部经典第二二相应.第四九经“输屡那”。汉译阿含经卷一.第三○经,“输屡那”,佛光版同),记述某时,释尊于王舍城郊外竹林精舍对输屡那弟子比丘的谈话,作了如下记载:
  “输屡那!你认为如何?色(肉体)是常?还是无常?”
  “大德!是无常。”
  “若是无常,那么是苦?还是乐?”
  “大德!是苦。”
  “如果是无常、是苦,而又是迁移变易的,如是观察而认为:‘这是我所有,此是我,此为我、在我。’是否适当呢?”
  “大德!并非如此。”
  然后,又以相同的问答式,就受(感觉)、想(表象)、行(意志),与识(意识)反覆地询问后,释尊对输屡那教示说:
  “假若如此,输屡那!所有的色、所有的受、所有的想、所有的行,以及所有的识,无论过去或未来,或是现在,或不论内外、精粗、优劣、远近之别,这一切均非我所有,非是我,非自我、非在我。如是以正智慧如实见之。”
  由此,我们可了解本师对弟子比丘们所采用的教导方式,并历历如耳闻目?般地领受其教导。他的讲述方法,亳无夸张,亳无虚饰,甚至也听不到激烈的语言,只是谆谆讲述,详细解释。有时为了考查弟子们是否能记住教诲,或是否充分理解其教法,就屡屡以问答方式询问弟子比丘们。我想这样的教师才是真正堪称为“人类的导师”之人。如今,可以说这部“相应部经典”与“杂阿含经”所集录的一切经集,大致保存了这位导师的教学原貌。所以我说,我们处于当今之世,假若想要探求释尊所说教法的真相,除了先探求这部被称为“相应部经典”及“杂阿含经”的经集之外,别无他途可循。
  可是,亦如前述,巴利“相应部经典”,在五十六相应之中,收藏有七七六二经,而汉译“杂阿含经”,在全五十卷中也包含了一三六二经。然而,若说这一切经典全部都是本师的遗教而由弟子们合诵结集的原典,则毕竟不能令人相信,我们不认为当初已构成这么庞大的经集。总之,当初的原作,的确已受到不少的增大、附加,或再编等的侵害,这无论如何是不容否认的。
  那么,那些增大、附加、再编等情形又是如何呢?在此先略加举证一二,以供大家研究,这也是为探求本师说法之真相而必须之做法。
  四
  现在先举出增大、附加的两个事例。
  其一在“相应部经典”中,有以下的显著例子。在“相应部经典”第四十三相应,被称为“无为相应”的经集,其中标题为“涅槃”的一经,记述释尊在祇园精舍之说法,其内容略述如下:
  “诸比丘!我当为汝等讲说涅槃与到达涅槃之道,谛听!
  “诸比丘!云何为涅槃?诸比丘!贪欲永尽,嗔恚永尽,愚痴永尽,称之为涅槃。
  “诸比丘!又,云何为到涅槃之道?诸比丘!此处有比丘,依远离、依离贪、灭尽贪,向于(中)舍而增上修正见。又,……”
  于是,释尊更进一步讲述正思、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等八正道的修习,最后用下列的话来结束说法:
  “诸比丘!我是如此为汝等讲述涅槃与到达涅槃之道。
  “诸比丘!凡是愿诸弟子幸福而有慈悲的导师,应以慈悲而为诸弟子做事,一切所应作,我已为汝等作毕。
  “诸比丘!此有树下,在此有空屋,应善思惟之,不可放逸,勿做日后追悔之事,此是我为汝等所作之教诫。”
  这真是伟大的说法、容易理解的说法。然在“一切善见律注序”中则载有“背诵有成就与损失”之语,是说在长时间靠背诵来传承的过程中,对于此说法带来了种种的变化。
  首先,涅槃(nibbāna)这名词即有种种异称,或称为“无为”(asavkhata),或“终极”(anta)、“无漏”(anāsava),甚至称为“到彼岸”(parāyana)等,在这个相应中,所见到“涅槃”之异名,多达四十四种。并且,将每一种又分别跟止、观、六种三昧,以及三十七道品等,加以编组而成经典,因此,这“无为相应”在不知不觉中,遂形成了拥有一九八○经的庞大经集。
  这当然是极端的一例,然而其他情形,例如由于名相的改称,或配合的变化等,而使经增多的例子也到处可见。
  现在再举“杂阿含经”中的另一个极端的例子:
  “杂阿含经”第二十三卷与第二十五卷二卷,约略一看,就知道与其他各卷是完全不同的经典。即其他各卷都是分别集录了很多短经的经,例如,第二十四卷收集了四十经,又如第二十六卷实际集录了七十三篇短经。这也是中国译经师们之所以用“杂阿含经”作经题的缘故。然而,第二十三卷与第二十五卷的两卷却未曾集录那种短篇的经。
  若再仔细考察,在经中突然出现阿育(A?oka)王的名字,以及摩诃迦叶(Mahākassapa)、阿难(ānanda)等人的名字,同时又出现了商那和修(?ānavāsa)、优波鞠多(Upagupta)等在阿含部经典中完全陌生的佛教徒名字。由此发觉,若就汉译经典而言,那是见于“阿育王传”(安法钦译)或“阿育王经”(僧伽婆罗译)中所叙述的记载,一言以蔽之,那都是阿育王的事迹,以及佛灭后的所谓“付法相续”诸师的事迹。假定确属如此,那么其所记载的是已经远离释尊在世时代的种种事迹,所以,这与第一结集可以说是完全没有关系的资料。
  那么,究竟那些经为何被附加在“杂阿含经”中呢?这确实是令人困扰和难以说明的。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指出,这些经集确实已被增大、附加,或再编过,而如果我们要接近本师遗教,及诸弟子合诵结集的原典,首必须除去后来所增大、附加,或再编的部分。这是要探求本师说法的真相,所刻不容缓的事。
  但问题是,经典的增大、附加,或再编之后,未必全如上面所举出的两种情形那样容易辨认和了解。毋宁说,往往是微妙而难懂的情形居多,例如前述“相应部经典”的“有憩品”,以及“杂阿含经”的“颂偈诵”等情形即属此例。职是之故,下面必须再辟一专章加以详述。
  有诗的经集
  一
  在此所谓“有诗的经集”,是指“相应部经典”中的“有偈品”(Sagātha-vagga),以及它的相对经集汉译“杂阿含经”中的“颂偈诵”。因此拟在本章,专就此经集加以论述。
  首先,必须注意的是,此经集与“相应部经典”及“杂阿含经”中其他四个经集(就“相应部经典”而言,即是因缘品、蕴品、六处品、大品等四个经集),在各方面都是迥然相异的。那么,这四个经集又如何异于这个“有诗的经集”呢?
  其一,在两者之间,经的形式是各异其趣的。古人在论述经典的形式时,曾采用“九分教”(navavga-buddhasāsana)或“十二部经”(dvāda?ānga-buddhavacana)等的分类。亦即就经典的体裁分类,树立了九个形式,或十二种形式。关于这方面的详细情形,现在不打算深入探讨,然而无论何种形式的分类,都经常举出下列四种重要的体裁:
  1. 契经(sutta)
  2. 祇夜(geyya)
  3. 伽陀(gāthā)
  4. 自说(udana)
  其一,所谓“契经”,就是一般所说的经。若把它套用汉译经的语句来表达,首先是以“如是我闻,一时佛在……”开始,讲述当时世尊在何处说法。继而以“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也就是世尊当时开始对诸比丘说法。接下来是用长行(亦即散文)来记述全部的教旨。末了则以“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作结尾,就是当时的比丘大众听了佛的说法,欣然接受,而依教奉行。这就是一般称为“经”的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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