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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法尘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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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法尘
  多年前末学有写过一篇略说法尘的文章投稿于电子报,但此文章目前看来写的有点不成熟,因为没有把法处所摄色写进去,其实当时也不知道法处所摄色的意涵
  ,只知道法尘是属六七识所缘的相分而巳,所以就以当时的见地依相分境之三类境,粗糙的写了那篇文章,又把心所法归类在见分中,不知见分、相分是相对而说,非是绝对说,如今回想起来还真的是略说。

  后来就对法处所摄色深入整理,所谓极迥色就是依假想观所分析之物质色法的极微,上观虚空有青黄赤白等显色,下观此显色极远之处难以观见,非眼识所能缘之,是意识所缘,也就是属观想所析之很深远的显色。所谓极略色就是依假想观所分析俱有质碍之色,于色上分析长短形相粗细等形色以至极为微小处,也就是属观想所析之很远的有质碍之形色。所谓定果色就是由禅定所引生之实色,如八地菩萨能不需作意无功用行的变现出鱼、米、花、山等之实色,亦名为自在生色。所谓受所引色就是意识缘相分境后有感受而依于相分境所引生出的色法,是属于殊胜的思种子所生之无表色,如于花朵所显示出的美丽,于女人身上所显示出的温柔,于男人身上所显示出的粗犷,于佛像上所显示出的庄严,于有、无受戒之行为差异,所显示出的律仪与不律仪。因有受戒就有戒体,依于戒体及戒的规范,让人显示出有庄严律仪感受的无表色。所谓遍计所执色就是第六识的虚妄分别计度之影像色,也就是属独影境。

  既然有法处所摄色,应有法处所摄心,但是查遍了电子大藏经,就是找不到法处所摄心这个名相,后来索寻法处这个名相时发现窥基大师于《大乘法苑义林章》卷5言:“法处摄四类法:所谓色法法处所摄色有五种、是相应法有五十一、不相应法二十四、无为法有=有八十六法。”。 所以就发现法处所摄的心法就是五十一心所法,一下子就壑然开朗,茅塞顿开了。是故,法尘的心法就是五十一心所法,以前把五十一心所法归类在见分中,而法尘是属相分境,所以就苦思不解,攒不出来,如今知道见、相分是相对而说,不是绝对说。如七转识是属见分,但依第八识的角度来看,七转识是第八识所缘的相分;意识与其相应的五十一心所法,共缘相分境时五十一心所法与意识是同属见分,但意识若起证自证分反观五十一心所法时,则五十一心所法就变为意识心所缘的相分了,而五十一心所法归属法处所摄,所以当意识心起证自证分反观五十一心所时,五十一心所法就是意识心所缘的心法尘了。

  从狭义的实质说,法尘是六七识所缘的相分境;从广义的假名施设说,法处也亦属法尘之一。因法尘是含摄在法处中,广义的法尘即是法处,因非心非色的二十四心不相应行法,及四所显示的六无为也是法处之一。法处者,乃法所出生之处所,名为法处。六七识见分所亲缘者名为法尘,第六识见分所假名施设者名为法处,所以广义来说二十四心不相应行法及六无为也可以称为广义的法尘。但一般不把六无为称为法尘,而称法处或名法界之一,因为六无为是第八识自体所显示出的心行相分,是假名施设的纯无为法,不属于种子之有变易、生灭之有为法,只有现行,是第八识的心行法相所显示的相分,而法尘是属相分种子所摄,是有变易、生灭之有为法,以是之故,法处是含涵法尘,但法尘不等于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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