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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波罗蜜多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沈家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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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有关布施的意义,实际上佛陀在金刚经中所教的“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中的布施,换句话说,我只讲了布施,但还不是布施波罗蜜多。
  现在让我来举一个例子,譬如我现在在纽约侨声广播电台讲《金刚经的研究》,虽然也可以说是法施或布施,但是我心中有一个我在讲,有听众在听,有我是在讲《金刚经的研究》的念头,我某个时候开始讲,十五分钟之后要停止,这就著了我、人、众生、寿者四相。有时我还会生起我的国语口音准不准?或者会不会讲得太深了?甚至会想,到底有多少人在听?诸如此类都叫住于相或者著相。所以我讲《金刚经》虽然是布施,但并不是《金刚经》中的“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中的布施波罗蜜多。
  波罗蜜多,简而言之,是到达彼岸,也就是已渡过了生死苦海而到达彼岸。而著相的布施所得的果,自然是著相的果。什么是著相的果呢?就是还在六道轮回中的果,可能是升天,可能是下世富贵如意,这种布施所得到的果是生死果,尚未解脱,还有堕落的可能,这并非佛陀教导我们的究竟目的。因此佛在金刚经中强调“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也就是所谓的不住色声香味触法而行布施的布施。色声香味触法都是相,所以概括地讲,佛陀所强调的是要我们学不住相布施。那么要如何才算是不住相布施呢?
  第一,我们要弄清楚,不住相布施并不是说没有相,或者不行布施,你还是要努力的行于布施,行布施就一定有相,这个关键在不著或者不住。要对相不著,对相不住。什么叫著或住呢?你只要记得一个简单的原则,凡是有分别、有相对的观念,就是有住有著。
  举目望去,到处都是相,如果你觉得这个相好看,那个相不好看,那么一有了分别就是著了相。如果你觉得这个比那个值钱,一有了相对的比较也是著相。因此,如果你说你所做的任何好事都是为了子孙好,让子孙有福报,这不但有人我之分,而且有好坏相对的比较,所以也是著相。还有一点我要强调的,如果你说我心中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这样你也著了相,著了空相啊!这个著有和著空虽然很难懂,但非常重要。
  普通我们讲著相,大都指著“有”而讲,比如善恶、好坏、多少都指著“有”。著“有”还有办法补救,如果著了“空”就麻烦了。现在我们来谈谈什么是空:有的人一讲到空,就认为什么都没有,都是空的,既然什么都没有,就抱无所谓,变成消极或随心所欲的做起坏事来,杀人放火等。可是他忘了,虽然说是什么都没有,他这个我还存在,因果还是控制著他呀!所以六祖说:“这等人不足与语。”佛经中也说;“宁可著有如须弥山,不可著空如芥子许。”所以我们研究佛法,特别是研究般若,一定要先明白佛经里所说的空,并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我们所感觉到的相,都是因缘和合而生,刹那在变,非永恒存在的,是不可捉摸,因而给它一个名词,中文译成“空”。
  《金刚经》中佛陀说的不住相布施,不是空无所有,不是没有相,不是叫你不要行布施,而是要你更积极的行不著相的布施,不要对布施时的相起分别心或计较心。
  第二,我们不可否认,既然得生为人,不可避免的带来以往无数世的习气和业缘,这种习气不可能一下子会改变,多世的业缘,深深地影响著我们今世的遭遇,这些都不是读几本经、烧多少香、拜多少佛、打多少坐所能一下子改变或消除的。所以要立刻能不住不著,或者对事对境不起分别心,或不起相对的比较观念,这些都是不切实际的想法。禅宗里所谓的顿悟,也是修了多少世而得,并非有一位超人,他可以运用他的神通,将你点石成金,凡事都得靠自己努力才行。佛陀在《金刚经》中所教的“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做到,是要脚踏实地,痛下功夫。在此愿将个人的两点浅见提供诸位参考,请各位指教:
  一、学佛修行要有正确的方向。依佛陀在《金刚经》中所指示“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这是以广大心发大愿。如何灭度一切众生呢?“布施”尽一切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念念不忘布施,行布施,将布施和你的日常生活打成一片,如此以久远心行大行,《金刚经》中所讲的大愿六行,实在是大悲世尊给我们最明确的指示。所以能依此方向行之,你就不会走错方向。
  二、要有耐心。要存久远心,不要急于求有所得,或求一切顺利。逆境有时是不可避免的,逆境来时不要怨天尤人或怨佛菩萨不保佑,要多念《金刚经》、《药师经》、《地藏经》等,而将功德回向给过去世及现在世的怨家亲友,以一切众生为对象,将“我”的观念逐渐淡去。
  讲到这里,有人会问:“你所讲的全都是著相的行为!”是的,现在我举一个例子,假如你是年轻力壮健步如飞的人,在你家里客厅散步,请问,你有没有想过这样走会不会跌倒?应不应该扶桌边或者扶墙走?我能不能将背伸得直?我想你的答案是一定不会的,你根本不会去想它。在这同时,客厅里还有一位二岁的孩子,半爬半走的正在学走路,他一会儿扶桌子,一会儿扶椅子,转眼间又在地上爬。看到这种情形,你自会想,唉!我两岁的时候不也是这样走的吗?这就是于法有住和无所住的区别。如何方能学“于法应无所住而行于布施”,相信各位已经得到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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