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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胚胎学家看堕胎辩论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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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胚胎学家看堕胎辩论
  /受访者:Clifford Grobstein
  访问者:Elizabeth Hall 译 者:白伟玮
  《编者按》堕胎辩论主要分布两个层面,第一个是生命权(right to life),第二个是妇权(woman rights) ,前者辩的是生命何时开始,后者辩的是妇女有没有权利免于怀孕的恐布。这里刊登的是有关生命权方面,由Elizabeth Hall访问,受访者是从事胚胎研究四十年的胚胎学家Clifford Grobstein,原稿刊登于1989年9月的psychology Today。
  四十年前,当Clifford Grobstein(以下简称CG)开始研究老鼠出生前发展时,只有很少的几个人从事同一领域的探究。CG今年73岁,加州大学圣地牙哥分校“生物学和公共政策”的名誉教授,仍然沉浸在胚胎学的神秘时空里。十多年来,他专心于生物医学对一些问题所造成的冲击,如基因工程和体外受精。他不偏不倚的处理方式,使他能够在“美国繁殖学会”(American Fertility Society)和“天主教健康协会”(Catholic Health ASSO.)的伦理委员会中占一席之地。
  CG相信,未出生胎儿的问题,之所以没有好好的处理,乃是因为依附于没有资料基础的抽象道德原则或宪法的教条,相对于这些伦理的考虑,他写了“科学和未生(Science and the Unborn,1988年由Basic Books出版)。这本书陈述出生前发展和生殖学的科学事实──虽然它的重要并不延伸到一个妇女有权决定何时继续怀孕的问题上,也就是Roe V. Wade案,最高法院决定堕胎合法化的重点。今年七月Webster V. Reproductive Health Services案中,法院支持堕胎前测验胎儿的生存能力,使得CG对胚胎学的相关研究帮助我们对“未生”(the unborn)做决定特别适时。
  问:在密苏里州法(Webster V. Reproductive Health Services)的前言中,圣路易家庭计划中心宣称,生命在受精时开始,据指出,这是一个价值判断,与医学无关,最高法院因此拒绝以合宪不合宪的基础来判决。请问胚胎学家对“生命始于受精”有何反应?
  CG:堕胎问题常常出现:生命何时开始?第一件事要说的是,地球上的生命开始于几亿年前,而且从那时就一直延续著。生命不再由地球上的无生命开始,它一直以不断的连锁流传,由一代到下一代。
  人类的精和卵和人类一样都是活的,这是没有问题的,宣称生命始于受精表示一个个体的生命已经开始;争论的是从基因观点里,除非精和卵结合形成一个个体,否则没有可保护的实体。首先我们必须定义我们所谈论的个体性(individuality)。
  反堕胎“pro-life”运动的意思是由受精开始,一个人(a person)绝对的、完全的存在了,这论说避开了问题的困难点。如我在“科学和未生”所写,把一个肉眼难见的个体细胞延伸为完全的人(personhood),就好像说橡实就是橡树,而以橡树的价码来卖一样的不合道理。(译者有一个对比性的譬喻,吃一颗杏仁,不等于连根拔起一棵杏仁树。)
  问:受精时,有那种“个体性”(individuality)存在?
  CG:受精时只有“基因的”个体性存在。一组遗传的特质定义一个个体。其他尚有五种基本的个体性还未出现:包括“发展的”,“功能的”,“行为的”,“心理的”和“社会的”一一这些表示完整的个体性随著时间,阶段性的出现。
  重要的是要问,就发展的意义说,个体性何时开始,什么时候发展的过程逐渐参与制造一个人?这并不在受精时发生,而在约两星期之后,也就是受精卵著床于子宫时,在这时候之前,胚胎尚未形成,而这个细胞未来能否成为一个胚胎,也是未定数。所以我认为这段时期为“前胚胎期”是重要而且适当的。
  问:所以直到第二个星期结束以前,“前胚胎期”可能制造双胞胎?
  CG:时间可能因物种和个别的前胚胎期细胞而有不同,人类可能是10天到16天。据我们所知的其他动物和临床报告,人类的双胞胎在受精后十天发生。
  我的意思是在此阶段前,妇女并没有怀孕。
  前胚胎期的细胞要在子宫上著床,大约是两星期,妇女本身才有贺尔蒙的改变,这才表示怀孕的开始。
  问:你的意思是前两个星期,怀孕测验器无法测出怀孕,因为根本没有怀孕。
  CG:对。怀孕是妇女的状态(a state of the woman),要等到著床才算。
  问:所以IUD(译者按:此指装在子宫的避孕装置)并不算堕胎,只是预防怀孕。
  CG:IUD打断了早期的受精过程,使得著床不能发生。因为前胚胎期的细胞在子宫内层里找不到地方时,就分裂、死亡。法国新发展的药叫RU486,也是如此,同IUD一样,RU486的作用是反制怀孕的,它并非反受精卵,只是干扰子宫和前胚胎细胞之间的交互作用。可以说IUD和RU486有相同的效果。
  问:前胚胎期的细胞(未著床而)自然流产的比率有多少?
  CG:让我们用另外一种术语,如果你问我有多少比率的受精卵经历完整的胎儿发展,我会说,人类有很高的消耗率(wastage)。在最好的医疗环境里,不超过三分之一能完成整个怀孕时期而且活著生出来,我们可以假设其他三分之二有它们不能发展的内在原因;基因的不正常可能占了很大的部分。
  如果我们问在著床以前这阶段使用的是那一种干扰方式,对我来说,“堕胎”这个名词并不当,这是一个争论的炽热点,但是妇女吃堕胎药时可能不认为她已在杀害什么,而只是预防怀孕。
  问:前两个星期中,一位妇女并不能知道她是否受孕了,假如这么早地就服RU486,就是因为非常情况,如强暴等。再说,即使不使用RU486或IUD,前胚胎期的细胞受限制发展的机率还是高达三分之二,也就是自然淘汰与存活下来之比是二比一。
  CG:只要著床发生,一个单一的胚胎就开始形成,开始了发展的个体性。基本的器官出现,大约才四个星期,功能的个体性出现了,可由一个简单的二心室的心脏跳动看出来,很明显的征兆,很容易就侦测出来。但是胚胎仍然完全是被动而且没有行为(behaviorless)。它没有死,没有胎动(quick)而只有“前胎动”(Pre-quick)活鲜鲜的肉,这种“前胎动”看不出有精神(spirit)征兆,也就是说,它还不是个胎儿。
  问:下一个变迁的指标是什么?
  CG:动作(movement),至少在一些情况里,超音波最早可在六星期时侦察到,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因为它很明显的表示行为的个体性正在发展。
  在这个时候我们还不能说有一个完整的个体,这个阶段的动作(movement)是简单的反射行为,因为脑髓中尚未有神经细胞。正在发展中的脑细胞还没有专精于传导,据此可以推测,动作代表某种肌肉神经的协调,但只在脊髓的层次。附带一提,这样的动作可以做为胎儿期开始的指标,这比传统上任意设限在八个星期更好。
  问:你把胎儿期分为三个阶段,这是为什么?
  CG:我试著以类似的内在经验思考胎儿的发展,由此可以指出“心理的”个体性的开始。这就是最高法院在Roe V. Wade案审理上的转变。似乎可以清楚地看出,胎儿发展的早期,你不需耽心,它已是一个有情众生(sentient being),因为它并没有解剖学上或生理学上的基础。从第八到第二十个星期,中枢神经系统都极不成熟,特别是脑,看起来似乎不可能有任何意识(awareness)。
  问:在医学影片“沉默的呐喊”(The Silent Scream)中,描述堕胎掉12个星期大的胎儿,也就是受精卵著床后第十个星期,反堕胎运动宣称堕胎时胎儿感觉痛。在影片中胎儿反射性的退缩,是否如反堕胎手册中所宣称的“痛”呢?
  CG:那样的解释是一个有创造性想像力的好例子。我看过影片好几次,我看不到“痛”,我不知道他们如何能自圆其说里面正在发生有目的的活动。这种早期的行为活动有其发展上的意义,可能是适应性的(adaptive)。但如果说胎儿知道那是痛苦或有威胁而“试著避开”刺激,则纯粹是创造出来的想像。
  问:脑部所知觉察辨的痛剌激和生理反射有何不同呢?
  CG:是的,有不同。根据对成人慢性痛的研究,可以完全清楚地指出两者是可以分开的现象,你可以有其中一个,而没有另外一个。有时候,一个病人对一个剌激的反应表现出和痛相关的行为,但却没有痛觉。但是我们没有很可靠的资料去联接颈部的反射动作和12个星期大胎儿的内在经验。
  问:他们宣称,因为视丘体有处理痛的神经联接,所以胎儿感到痛。
  CG:我不知道有任何资料可以很有力的支持这样的假设。没有证据说,光是视丘体的存在,而没有任何脑皮层的记录,可以导引出我们所解释的“痛感”;实际上,视丘体这时侯并没有和脑皮层联接。如果痛感大多依赖于脑的功能,则在前十三个星期,痛不可能存在;事实上,至少在二十个星期内都很不可能。
  问:反堕胎运动的人宣称“脑波在六星期前就出现了”。
  CG:他们指的是电子活动。脑波,通常指可在成人身上观察到的规则性电波型态。早期胎儿不到三十个星期时,你不能在脑波仪(EEG)中看到那种成人脑波规则性类型的特征。
  问:在那部影片中的堕胎,胎儿的心跳加速到每分钟两百下。
  CG:除了发展性的调整(functional regulation)外,还有其他的意义吗?它也可能是对妇女生理情况的反应。
  问:如果二十个星期前的意识活动(awareness)是不可能的,那么在第二十个到第三十个星期之间的胎儿发展“中期”,也就是规则性的脑波开始出现前,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CG:我希望我们知道。从二十到三十个星期是一段不确定的时期,我们不知道如何说明。一经过二十个星期,脑就开始成熟,脑皮层的神经细胞开始有了联接。说没有内在经验,我们可以怀疑,但我们不能确定,我们需要更多的资料。当这个“中期”结束时,大约第三十个星期,我们需要考虑到可能有少许的意识 (awareness)。在这时候脑干(brain stem)和脑皮层(cortex)之间的联接,有显著增加。脑的电波活动第一次显示出类似成人脑波的东西,包括周期性的振波,似乎也能表示睡觉和清醒的状态。
  如果我们恣意地把有感觉的,心理的个体性设在第二十六个星期(怀孕最后三个月的开始),我们提供了一个安全的界线。这个期限可能随我们胎儿发展的更多认知而改变,但是凭著现有证据,我相信有感觉的开始,只会比二十六个星期更晚而不太可能更早。
  问:但是胎儿在三十个星期前是活的,可以在子宫外生存。
  CG:“生存能力”(viability)这个名词一点也不明确,生存能力大约在二十四到三十个星期之间产生;一个胎儿可能在二十四星期时,有生存能力,另外有一些胎儿不到二十八或三十个星期,则活不了,不管有多好的照顾。早产儿的生存比率在几个星期后会逐渐增加。但二十四个星期的生存能力和产期满时的生存能力并不相同,在二十四个星期时,所需要的照顾牵涉到十分昂贵的技术,生存能力的界限因为科技而推得更早,但并非因为胎儿的本质。已有足够的理由使我们相信,如果没有一个完全新的处理方式,这个“生存能力”已接近它的极限了。
  问:如果这样,把生存能力的测验(viability testing)定在二十个星期合理吗?
  CG:最高法院在Vebster案子上的决定里,概述了我刚解说过的现今科学和医学的资料,但在做结论里,合理化生存能力的测验则主要基于其他的理由。再怎么推理,似乎也无法合理化这个新的(密苏里)州规定,在二十个星期时做测验,特别是当测验的可靠性并不确定时。
  问:你也谈到“个体性”(individuality)的另一面。
  CG:是的,社会的个体性,两个人能认知彼此都是人类而交往,完整的社会个体性要等到其他个体性都成立了才可能,也就是要有互惠的行为交往。那只有在出生以后才能发生。
  另一方面,成人在胎儿发展任何心理个体性之前,就开始设身处地的对胎儿产生反应。这也就是为什么对一些看过“沉默的呐喊”的人有很大的冲击。那些设身处地的反应虽然很重要,但并不表示胎儿在出生以前能够做社会性的反应。
  问:你认为对“未生”(the unborn)的地位和处理,美国人可不可能达到一个共同的看法?
  CG:是的。几乎人类的每一个处境,都有某种程度的顺应(accommodation),这样人们才能一起生活,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特性。
  (1990.5.《新雨月刊》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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