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佛学杂论>>正文内容

见 法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明法比丘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见 法

  /明法比丘

  见法是表示从名色法(物质现象与精神现象)见到诸法实相(无常、苦、无我),在经典上,见法者表达他们的悟境有雷同的定型法句:“所有集法(samudaya-dhammam因缘所生法),皆是灭法(nirodha-dhammamc坏灭法)。”“见法(ditthidhammo)、得法(pattadhammo)、知法(viditadhammo)、入法(pariyogalha-dhammo深解法),度诸疑惑(tinnavicikiccha)。”“远尘(viraja离尘)、离垢(vitamala),得法眼净(dhammacakkhum udapadi),见法、得法,不由于他(aparappaccayo不依他缘),于正法中,得无所畏(vesarajjappatto)。”

  见法者所表达的意思是:

  远尘:断见惑(及粗我慢),离邪见之尘。

  离垢:断见惑(身见、疑、戒禁取见)之垢。

  见法:见四圣谛(苦.集.灭.道)。

  得法:获得第一沙门果(初果、预流果)。

  知法:了知自证预流果。

  入法:不观他面、不看他口,不为一切他论(外道.邪说.世间哲学)所动摇。

  度诸疑惑:于自所证的法(涅槃)无惑,于他(别的圣者)所证无疑。

  不由于他:有信心宣说四圣谛,不依赖他缘。

  无所畏:于自所证的法,无畏惧于被诘问。

  (参考《瑜伽师地论》大30?763c,778c)

  见法在经论中已明白表示,可作为见法者的法镜,检视自己所证之法。

  (《嘉义新雨杂志》第36期)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上一篇:慈愿
下一篇:开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