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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几个问题的初步思考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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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几个问题的初步思考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
  加强佛教界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爱国爱教的具体体现,也是佛教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客观需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就是遵照中央宗教工作精神,进一步走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要积极引导和推动佛教界加强爱国主义思想教育,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旗帜,提高思想觉悟,进一步牢固树立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潮流相适应的观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对“人间佛教”思想的研究和阐释
  如何将佛教思想与当代众生的精神需求相结合,契理契机地弘扬佛法、利益众生,是佛教徒当前所面临的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人间佛教”思想是中国佛教思想的最基本的内容,远在唐代就有禅宗六祖惠能大师提出“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觅兔角”。近代的太虚大师这样理解人间佛教思想:“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可以说人间佛教思想对于佛教适应当代人群需要具有积极的实践价值。落实到具体实际操作层面,应该有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以文化阐扬佛法,佛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契理契机地以文化阐扬佛法是实现佛教中国化、本土化、现代化、人间化的权巧方便;以教育培养人才,通过院校教育、寺院教育、居士教育培养合格佛教人才,是佛教兴衰存亡的关键所在;以修学净化人心,如法如律地勤修戒定慧三学是佛弟子觉悟人生、净化人心的重要内容;以慈善回报社会,报国土恩,报众生恩,是佛教徒知恩报恩,慈悲济世,无我利他的积极人生观。慈济和奉献的精神应在佛教界大力提倡,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获得社会的认同,才能更好地立足于社会;以团结促导进步,佛教界要特别注重团结工作,要团结全国各民族佛教爱国人士,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积极因素,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为佛教的发展进步贡献力量;以经济带动发展,佛教界的经济建设同样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以经济实现僧尼自养、寺院修缮、发展佛教文化事业,济助贫困,以报恩的心回报社会,庄严国 土、利乐有情,让祖国的名山大川更加秀丽庄严。
  三、加强佛教组织建设
  加强佛教寺院和各级佛教协会的组织建设,是佛教事业顺利开展的保证。当今佛教的僧团建设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如:信仰方面的真实性问题;人生的价值取向问题;僧团的道风和团结问题;僧团的僧籍、僧阶问题等都需要进行思考和对待。关于寺院组织建设,应在继承和健全寺院丛林组织的基础上推行民主管理,改变一人说了算的家长制、宗法制等有碍佛教发展的管理模式。任用住持及班首执事,要坚持羯磨制度及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爱国守法、具足正信、戒行清净、品德高洁,具有一定佛学水平和办事能力的条件。全国和地方佛教协会都要健全组织,特别是要加强中国佛协和各省级佛协的组织建设,使之成为能真正发挥应有作用的工作实体。这样做,既有利于政府宗教工作部门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也是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中国佛教协会和地方佛教协会应按照章程的规定,更好地发挥其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的职能作用,在佛教自身建设和共同性的教务问题上发挥宏观决策、规划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各级佛教协会的会长应是出家僧人担任,其他主要负责人应在具足正信、作风正派的佛教四众弟子推出,以形成对佛教界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此,全国和地方佛教协会要健全组织,建立制度,发挥职能作用,保持佛教团体的特色,发挥佛教协会的服务功能,密切联系信众,深入调查研究,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在党和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在宪法、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会务。要加强常务理事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与中国佛教协会会本部的有机联系,充分发扬集体智慧,实行民主协商,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把各级佛教协会建设成为佛教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基地;联系党和政府的桥梁;团结各民族佛教徒的纽带。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四、加强佛教教制建设
  在抓好组织建设的同时,应积极加强佛教教制建设。组织建设是教制建设的保证,只有组织建设抓好了,才能谈得上教制建设,而教制建设是基础。在国家强调以“以法治国”的今天,加强佛教内部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佛教内部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是加强佛教自我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具体体现,对加强寺院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四众弟子素质,有序地开展教务活动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利于党和政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中国佛教协会已制定并颁布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的规定》、《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其中关于传戒的管理办法自1994年9月颁布施行以来,有效地遏制了滥传戒的风气,得到佛教界的广泛认同,这是佛教教制建设的重要成果。针对佛教界目前仍然存在地各种混乱现象,教制建设亟待加强,譬如,《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的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尚存在一些不利于佛教发展和管理的地方,应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和完善。《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应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逐步在全国加以推广和落实。全国性的佛教财务管理制度、僧尼挂单管理办法、居士登记管理制度等都需要进行研究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
  五、佛教界的道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佛教界的道风建设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淡化,戒律松弛;有些人道风败坏,追名逐利,蜕化变质、奢侈享乐乃至腐化堕落;个别寺院的极少数僧人甚至有违法乱纪、刑事犯罪的行为。这种腐败邪恶的风气严重侵蚀着佛教的肌体,极大地损害了佛教的形象和声誉,应当引起全国佛教同人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有不少佛教团体的主事者,对佛教的未来走向缺乏使命感,没有前瞻意识,安于现状,对弘法利生缺乏热情,或者只关心自己的寺院,对外界、世事殊少关心,或者在其位不谋其政,虚掷光阴,对不修行、不守戒、僧尼伪滥等败坏佛教形象的不正常形象无所作为。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教团整体形象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团体的主事者自身素质的好坏和高低。主事者如果浑浑噩噩,得过且过,心无远虑,疏于管理,教团内部必定会滋生出败坏佛教的恶行。这些问题,应该引起佛教界高度重视。
  六、加强佛教的弘法和慈善工作
  “弘法是家务、利生为事业”,佛教界要足够重视弘法与慈善工作。学习佛法、弘扬佛法是提高四众素质的关键,要加强佛教徒对佛教教理、教义、教规的学习,要大力培养讲经弘法人才,做好信众教化和引导工作,通过讲经弘法活动,使初入佛门者建立信心,树立正信,在明了佛理的基础上深入经藏、如法修行,为祖国富强和民族振兴积极贡献力量。慈善事业是佛教界回报社会,服务社会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佛教徒实践佛陀慈悲教导的有效途径。有条件的佛教协会及寺院应成立常设的慈善机构,开展扶贫济困、赠医施药等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七、加强反邪教法轮功和预防其他邪教的工作
  “法轮功”剽窃了佛教大量的名词术语,迷惑民众,骗取钱财,毁人性命,危害社会,严重地玷污亵渎了佛教,伤害了佛教信众的宗教感情。“正邪不两立,显正必破邪”,赵朴老曾明确指出“法轮功是邪教”,“光是取缔还不够,还须以理摧伏其谬论,才能有效”。佛教界在匡正祛邪,反对邪教方面应发挥更大的作用。法轮功组织作为对佛教进行侵害性利用的邪教,与合法的传统佛教信仰是难以共存的。因此,反对法轮功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正教与邪教的斗争,必须引起佛教界的高度重视,才能有利于彻底根除。否则,法轮功即使是在形式上消失了,今后也难免会出现更多的类似法轮功的邪教。同时,佛教界还应当保持高度警惕,预防附佛外道利用佛教来破坏佛教和危害社会。
  八、发掘、整理和弘扬佛教的伦理道德思想
  江泽民主席曾经指出:“利用佛教的教义、教规或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全国政协李瑞环主在1998年1月12日与宗教团体领导人迎春座谈时说:“我国各大宗教教义中的许多内容,比如伦理道德方面的一些要求,与现时代社会发展的趋势,与我们所提倡的精神文明是一致的。宗教界对这些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群的内容,要加以挖掘,加以整理,加以强调”。这些重要的讲话,既为进一步研究和发挥中国传统信仰的作用提供了政治保障,也为今天“以德治国”与传统宗教信仰的结合打下了坚实基础。发掘、整理和弘扬佛教的伦理道德思想,对于“以德治国”、“护国利民”思想的补充应当起到特殊的积极作用。佛教的五戒、十善、四摄、六度的行为规范,是佛教伦理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种善得善、种恶得恶的因果报应思想对于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和精神素质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佛教教育的任务之一就是塑造公众道德感,使他们成为有道德的公民,同时激发人类的潜力,使他们有能力超越自己的精神障碍,佛教同样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精神家园,使大家在其中得到深刻的精神体验,被崇高、大于自己的存在而感动。很多走出了寺院的人们,会有快乐和随时愿意帮助他人的感觉,这些都是佛教在精神领域的价值作用。
  九、加强对赵朴初佛学思想的研究
  赵朴初会长在全国佛教界享有崇高威望,他杰出的一生,是探索真理、追求进步的一生;是爱国爱教、勤学勤作的一生;是对国家、对佛教事业无私奉献的一生;是以慈悲智慧服务社会、利益群众的一生。赵朴老为中国佛教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是全国佛教徒学习的榜样。我们要学习赵朴老,学习他志存天下,心系民生,爱国爱教的崇高品质;学习他弘扬佛法,利益众生,悲智双运的菩萨精神;学习他平易近人,与人为善,谦和开朗的质朴性格;学习他发扬民主,兢兢业业,公而忘私的工作作风;学习他淡泊物外,豁达大度,清正平和的心灵境界。把佛教的教义圆融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中;圆融于维护民族和国家的尊严,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伟大事业之中;圆融于促进中国佛教界与世界各国佛教界友好交往的伟大事业之中,进一步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反对世俗化、庸俗化、商品化,以戒为师,依教奉行、正本清源;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扶正祛邪、兴利除弊、革故鼎新,推动中国佛教的健康发展,使之成为当今中国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为社会的发展进步、为二十一世纪我国佛教事业的发展,为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和人类文明文明进步、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佛教界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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