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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永灭论与人死续存论(三二)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思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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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死永灭论与人死续存论(三二)

  1.3.2.2 五蕴本质属性
  1.3.2.2.1 虚实共轭性
  五蕴虚实共轭性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1、五蕴整体的虚实共轭性;
  2、五蕴各蕴的虚实共轭性。
  五蕴整体的虚实共轭性指五蕴——物质身体、感觉感受/情感情绪、思维思想、行为活动、意识生灭——从整体、旁观、进程的角度看,具有实在性与虚幻性的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五蕴各蕴的虚实共轭性指五蕴——物质身体、感觉感受/情感情绪、思维思想、行为活动、意识生灭——从各蕴、自观、差异的角度看,具有实在性与虚幻性的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
  对五蕴各蕴的虚实共轭性详细说来,就是:物质身体的实在性与虚幻性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感觉感受/情感情绪的实在性与虚幻性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思维思想的实在性与虚幻性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行为活动的实在性与虚幻性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意识生灭的实在性与虚幻性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
  五蕴整体的虚实共轭性与五蕴各蕴的虚实共轭性是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的,五蕴各蕴的虚实共轭性是五蕴整体的虚实共轭性存在基础,五蕴整体的虚实共轭性是五蕴各蕴的虚实共轭性具体表现。五蕴的实在性,佛教探讨的并不很多,因为只要人还活着,就可以确认,这当然不需要探讨。五蕴的虚幻性,佛教探讨的非常多,最常提到的人无我就是五蕴虚幻性的经典表述。
  五蕴是实在性与虚幻性的统一体。这一点,非常重要。虽然从道理上讲,很容易弄懂,但是与客观实际结合在一起时,往往被认为是错误的思想。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如同从理论上得到游泳技艺的系统学习,但是当具体运用时才发现并没有学会游泳,从而出现实践与理论的脱节表现行为——否认行为,对于坚持人死永灭论也是如此。
  关于人的实在性确认,相信没有人会怀疑,我就不多说了。我主要想强调一点,即实在性是事物发展变化中延续性和事物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所体现出来一种结果/假象,并非是一个实在而不可分割、不发生变化的实体。关于人的虚幻性很少有人去具体的思考过。虚幻性的含义存在歧义,有多种含义,这里所说的虚幻性是指如梦幻般的存在状态,虽然虚幻,但却有某种感受可以得到真实性的体验。犹如做梦,做梦时不能说无,梦醒来时不能说有。换句话说,这里所说的虚幻性是指一种存在状态,而不是指虚拟、杜撰、捏造的不切实际的主观幻想。
  从本质上说,物质身体是虚幻的存在状态。为什么呢?人体由各种物质构成,其中讲的最多的是细胞,但是细胞的分解产物是什么?最后仍然不得不归结到电子、原子、分子、夸克等等粒子上来。对于电子、原子、分子、夸克等等粒子的存在状态来说,具备波粒二相性,犹如光的存在状态(从本质上讲人体具备各种宗教所说的身体放光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因此关于身体放光并不神秘,只要条件具备完全可以实现放光。实际上,任何生命形式必然性的存在放光,只是放光的波长、能量不同而已,比如红外线就属于光的范畴,任何存在的物体都存在红外线之类的电磁辐射,人体也是如此,这就是许多宗教、民间多说鬼神可以看到人身体上有光的客观原因),这实际上已经意味着人体的物质身体是虚幻性的存在状态。
  从运动变化上讲,人体也是处于虚幻性的状态中。因为人往往忽视了这些运动变化,因此即便是它们充分拥有虚幻性也被人遗忘而否认。每个人从母体中脱胎而出,在精卵结合时是什么身体?在没有具备组织器官时是什么身体?在胎儿时期、婴儿时期、少儿时期、青年时期、中年时期、老年时期……这些身体是什么状态?可见身体本身具备运动中的虚幻性。
  运动中身体的虚幻性在佛教中有大量的描述,这是出于人们对于运动中身体的虚幻性并没有足够的认识而采用的救济之法——多说,多次灌输才能够引起人们注意和改变错误的思想观点,这是教育者常常采用的方法。但佛教多说,多次灌输结果,由于逆反心理作用以至于被许多人误认为是消极的、向下的具体体现——这无疑是错误的肯定和形容。
  任何一个客观存在的事物必然具备实在性与虚幻性两种不同的属性,虽然它们矛盾但却是统一在一起的。这是因为任何事物从本质上、从运动变化上说都是如此的结果。也正因为如此,佛教才有修行到极乐世界的说法。许多佛教人士对人无我(物质身体和精神的运动性、虚幻性)、法无我(物质世界、物质身体和精神世界的运动性、虚幻性)理解时,就非常困惑,因为佛教既然说无我,谁人去极乐世界?那是因为这些佛教人士并不懂得,任何事物均具有实在性和虚幻性的对立统一规律——实在性和虚幻性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换而言之,他们对佛教不二法门——即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的佛门表述,没有真正弄懂——只局限于佛教提到的不二法门内容,却没有领会不二法门的实质。如果真正认清事物的实在性与虚幻性的对立而统一规律,谁人去极乐世界就非常容易明白了,而不会提出质疑。
  生命中的五蕴,每一蕴都具备实在性,又都同时具备虚幻性——各蕴体的实在性与虚幻性相互依存、相互对立和相互转化,这是必然的存在状态。物质身体是实在性与虚幻性的对立统一体;感觉感受是实在性与虚幻性的对立统一体;意识生灭是实在性与虚幻性的对立统一体;行为活动是实在性与虚幻性的对立统一体;思维思想是实在性与虚幻性的对立统一体。对于人的实在性可以说是真我,对于虚幻性可以说是假我。真我与假我是对立统一的。因为我们往往处于颠倒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假我处于绝对优势、主导地位,因此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真我,而是虚幻性占有绝对优势,为此,佛教不得不说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真我。除了佛教圣人可以自称有我存在外,其余所谓的自称有真我存在都是虚幻的。当然对于明了真我与假我对立统一的关系之后自称“我”的存在也是并没有太大的过失的。而对于世俗社会中自称“我”,仅仅具有使用方便意义——个体相互之间的区别,并不能说真正存在一个自我。
  在人死永灭论中,五蕴实在性与虚幻性的对立统一规律必然是不存在的,而在正确的人死续存论中,五蕴实在性与虚幻性的对立统一规律必然是存在的。
  1.3.2.2.2 间断延续性
  五蕴是非断非常的存在状态。换句话说,就是五蕴始终处于运动状态中。关于断常之间认识,人类自从有文明史以来,就处于困惑状态。在一般人看来,两者之间显然是矛盾的。实际上,间断和延续是对立统一的,即间断性和延续性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任何事物都具备间断性,又同时具备延续性,这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孤立的谈论间断性,或孤立的谈论延续性,都是没有意义的!绝对的间断,或绝对的延续,那——任何事物都将是绝对静止,而不会发生变化!那怎么行呢?只有既有间断,又有延续,才能形成事物向前发展!
  间断性与延续性的问题,在中国古代探讨的比较多。其实间断性与延续性的对立统一规律就是中国、印度的质量互变规律,无非间断性与延续性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对个体事物发展过程进行描述,而质量互变规律是从事物内部的角度对个体事物发展过程进行说明,两者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分。这里简单对间断性与延续性进行说明。比如,一个玻璃茶杯,当其被打碎之后变为玻璃碎片,此时玻璃茶杯就从延续性(玻璃茶杯的存在状态)变为间断性(玻璃茶杯没有了,变为玻璃碎片),与此同时玻璃碎片又将作为玻璃茶杯延续物而存在——这是宏观的间断性与延续性对立统一规律。又比如火焰,火焰时刻处于燃烧状态,在火焰燃烧过程中,火焰就时刻处于间断性与延续性对立统一——这是微观的间断性与延续性对立统一规律。再比如,量子理论提出的能量是以不连续的方式存在的,也是微观世界里的间断性与延续性对立统一规律现代版本。人作为客观事物一员,也同样具备间断性和延续性。间断性和延续性是通过运动变化而形成、体现的,所以间断延续性也可以叫做运动性或者无常性。人的五蕴间断性形成人主观上观念变化,而延续性直接作为形成人确认自身存在的强有力依据。这种延续性外在的体现形式之一就是我们每个人都具有的觉知能力,可以感觉到每一意念的升起与湮灭。
  五蕴间断与延续的对立统一规律,可以分为两种:
  1、五蕴各蕴体的间断与延续的对立统一规律;——当于五蕴量变
  2、整体的五蕴之间断与延续的对立统一规律。——当于五蕴质变
  先说五蕴各蕴体的间断与延续的对立统一规律。对于人的五个构成要素来说,每个要素都是存在间断与延续的,而且是时刻都处于间断与延续的对立统一矛盾当中。我们仔细想想看,是否如此?比如色蕴,细胞作为人体物质属性之一,时刻就处于间断(细胞代谢死亡)与延续(细胞重新生成)当中;意念的发生也是如此,如果任何一个意念,在活人来说,始终是间断——如不能够进行意志活动,或者延续而不间断——始终保持一个意念,这是不可想象的!感受同样如此,既间断又延续;思维思想过程,既间断又延续;意志活动,既间断又延续;语言既间断又延续;身行既间断又延续……因此,对于人来说,五蕴时刻处于间断与延续矛盾当中不难理解。
  整体的五蕴之间断与延续的对立统一规律。对于佛教徒来说,领会这个间断性与延续性的对立统一规律,是比较容易的。人道死亡,转向鬼道,这里就存在整体五蕴的间断性与延续性的对立统一规律,人道五蕴死亡,意味着整体五蕴的间断性出现,鬼道复生,意味着整体五蕴的延续性出现;鬼道五蕴死亡,意味着五蕴整体的间断性出现,天道复生,意味着五蕴整体的延续性出现;天道五蕴死亡,意味着整体五蕴的间断性出现,地狱道复生,意味着整体五蕴的延续性出现;地狱道五蕴死亡,意味着五蕴整体的间断性出现,畜生道复生,意味着五蕴整体的延续性出现……整体五蕴间断性与延续性的对立统一规律,非常吻合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难道不是吗?西方宗教/思想是比较难以理解整体五蕴间断性与延续性的对立统一规律的。
  正是基于间断性与延续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因此,佛教拒绝对人死亡之后是否存在灵魂、是否绝灭做肯定的回答。这在许多佛教经典中有提及,比如在《入楞伽经?卢迦耶陀品》说:
  “我念过去于一处住,尔时有一卢迦耶陀大婆罗门,来诣我所而请我言:‘瞿昙,一切作耶?’大慧,我时答言:‘婆罗门,一切作者,此是第一卢迦耶陀。’婆罗门言:‘瞿昙,一切不作耶?’我时答言:‘婆罗门,一切不作者是第二卢迦耶陀。’‘如是一切常?一切无常?一切生?一切不生?’我时答言:‘婆罗门,是第六卢迦耶陀。’大慧,卢迦耶陀复问我言:‘瞿昙,一切一耶?一切异耶?一切俱耶?一切不俱耶?一切诸法,依于因生,见种种因生故?’大慧,我时答言:‘婆罗门,是第十一卢迦耶陀。’大慧,彼复问我:‘瞿昙,一切无记耶?一切有记耶?有我耶?无我耶?有此世耶?无此世耶?有后世耶?无后世耶?有解脱耶?无解脱耶?一切空耶?一切不空耶?一切虚空耶?非缘灭耶?涅槃耶?瞿昙,作耶?非作耶?有中阴耶?无中阴耶?’大慧,我时答言:‘婆罗门,如是说者,一切皆是卢迦耶陀,非我所说,是汝说法。婆罗门,我说因无始戏论,虚妄分别,烦恼熏习,故说彼三有。以不觉知,唯是自心,分别见有,非见外有,如外道法。’大慧,外道说言:‘我根意义三种和合,能生于知。’婆罗门,我不如是。我不说因,亦不说无因,唯说自心分别,见有可取,能取境界之相,我说假名因缘。集故而生诸法,非汝婆罗门及余境界,以堕我见故。大慧,涅槃虚空缘灭,不成三数,何况言作有作不作?大慧,复有卢迦耶陀婆罗门来问我言:‘瞿昙,此诸世间无明、爱业因故生三有耶?无因耶?’我时答言:‘婆罗门,此二法卢迦耶陀,非我法耶。’婆罗门复问我言:‘瞿昙,一切法堕自相耶?同相耶?’我时答言:‘婆罗门,此是卢迦耶陀,非我法耶。婆罗门,但有心意意识执着外物,皆是卢迦耶陀,非我法耶。’大慧,卢迦耶陀婆罗门复问我言:‘瞿昙,颇有法非卢迦耶陀耶?瞿昙,一切外道,建立种种名字、章句,因譬喻说者,皆是我法。’我时答言:‘婆罗门,有法非汝法,非不建立,亦非不说种种名字、章句,亦非不依义、依义说,而非卢迦耶陀建立法。婆罗门,有法非卢迦耶陀,以彼诸法一切外道乃至于汝不能了知,以妄执着外不实法,分别戏论故,何者是谓远离分别?心观察有无自心见相如实觉知,是故不生一切分别,不取外诸境界法故,分别心息住自住处寂静境界,是名非卢迦耶陀,是我论法,非汝论耶。婆罗门,住自住处者不生不灭故,不生不灭者不生分别心故。婆罗门,是名非卢迦耶陀。婆罗门,略说言之,以何等处识不行、不取、不退、不求、不生、不执着、不乐、不见、不睹、不住、不触,是名为住,名异义一。婆罗门,执着种种相,自我和合,爱着诸因,是婆罗门卢迦耶陀法,非我法耶。’大慧,卢迦耶陀婆罗门来诣我所问如是法,我时答彼婆罗门,如向所说,时婆罗门默然而去,而不问我建立真法。时卢迦耶陀婆罗门心作是念:‘此沙门释子外于我法是可怜愍,说一切法无因无缘,无有生相,惟说自心分别见法,若能觉知自心见相,则分别心灭。’大慧,汝今问我,何故卢迦耶陀种种辩说,亲近供养,恭敬彼人,但摄欲味,不摄法味。”大慧白佛言:“世尊,何者名食句义?何者名法句义?”佛告大慧:“善哉善哉!善哉大慧!汝能为于未来众生,咨问如来如是二义。善哉大慧!谛听谛听!我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故。”佛告大慧:“何者为食?谓食味、触味,乐求方便,巧谄着味,执着外境,如是等法名异义一,以不能入无二境界法门义故。复次大慧,名为食者,依于邪见,生阴有支,不离生、老、病、死、忧悲、苦恼,爱生于有,如是等法名之为食。是故我及一切诸佛,说彼亲近供养。卢迦耶陀婆罗门者,名得食味,不得法味。大慧,何者为法味?谓如实能知二种无我,以见人无我、法无我相,是故不生分别之相,如实能知诸地上上智故,尔时能离心意意识,入诸佛智受位之地,摄取一切诸句尽处,如实能知一切诸佛自在之处,名为法味。不堕一切邪见、戏论分别二边。大慧,外道说法多令众生堕于二边,不令智者堕于二边。何以故?大慧,诸外道等多说断、常,以无因故堕于常见,见因灭故堕于断见。大慧,我说如实见不着生灭,是故我说名为法味。大慧,是名我说食味法味。大慧,汝及诸菩萨摩诃萨当学此法。”
  上面这段内容提到三十几种世间颠倒的、错误的认识,其中就包括间断性与延续性,人死亡之后是否存在灵魂或永远灭绝的认识问题。这一段内容非常重要,它解决非常多的认识上的偏差,导向正确的认识。因此值得仔细玩味。文中“卢迦耶陀”是梵语音译,本义是指世间错误的、颠倒的认识,或者说这些提问是毫无意义的提问。
  由于世俗百姓,对间断性与延续性的矛盾对立统一关系思考者甚少,因此佛教对人死亡之后很少回答。世俗百姓在认识间断性与延续性时,往往好走极端,不知道处于均衡/中道的看待间断性与延续性。在世俗百姓思想/观点中,人死亡之后继续存在,就会陷入延续性中,忽略甚至否定间断性时刻发生的特点,如此则就成为灵魂不死论者,支持永恒不变的灵魂实体观,这当然错误。而认为人死亡之后永远断灭,就陷入间断性中,忽略并否认延续性时刻发生的特性,如此则就成为人死永灭论者,支持永恒不变的事物确定观,这当然也错误。世间更有愚昧无知之人,对佛教双重否定观不理解,仅仅因为佛教否定灵魂观的说法,自己主观臆断为单一否定观,因此得出人死永灭论的结论,这当然极其错误!这一类单一否定观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而佛教中人甚至佛学院教授也有持如此观点者,如董子竹著的《与南怀瑾商榷?金刚经到底说什么》就明确提出人死永灭论。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基本的言语关尚且没能够通过,竟然以教授的身份蒙蔽百姓,可以想见思想认识的复杂性和曲折性。关于五蕴的认识可以参考《各种五蕴观的比较表》进一步明确之。
  正是基于间断与延续的矛盾对立统一关系,所以佛教指出,每个人独来独往——自身内部矛盾自己承受,惟有戒——狭义的说,是指自身符合道德、法律规范的行为,施——与他人好处,智慧——对于人生、社会、世界、价值形成正确的认识,这三样值得依*,其余所谓财宝、伴侣、名利皆是不能依赖的。事实上,财宝、伴侣、名利都往往是建立在戒、施、智慧的基础上而出现的结果。
  在人死永灭论中,五蕴间断性与延续性的对立统一规律必然是不存在的,而在正确的人死续存论中,五蕴间断性与延续性的对立统一规律必然是存在的。
  1.3.2.2.3 五蕴皆空
  因为任何事物必然是运动的存在状态,这就决定任何事物必然具备实在性与虚幻性双重属性,这个道理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这里所说的五蕴皆空与上面所说的虚实共轭性既有共同点,也有区别点。五蕴皆空也同样具有虚实共轭性,但是这种虚实共轭性处于非常深刻和抽象境界中,与单纯和表浅的虚实共轭性有一定的区别,因此我分开归纳。
  说起五蕴皆空比较难以理解,因为它是以虚实共轭性为基础而后再升华的结晶,它是建立在虚实共轭性之上的上层建筑。如果对虚实共轭性没有理解透彻,那么理解五蕴皆空就会很困难!因此理解虚实共轭性是理解五蕴皆空的基础——就象理解数学中乘除要建立在对加减理解、接受基础之上,而理解一篇文章就要知道字、词、句的含义然后才能知道文章的内容与主题是什么。道理是一样的。
  五蕴皆空可以分为两种:
  1、五蕴整体皆空;
  2、五蕴各蕴皆空。
  五蕴整体皆空是指五蕴——物质身体、感觉感受/情感情绪、思维思想、行为活动、意识生灭——从整体、旁观、本质的角度看,具有空性。五蕴各蕴皆空是指五蕴——物质身体、感觉感受/情感情绪、思维思想、行为活动、意识生灭——从各蕴、自观、自性的角度看,具有空性。对五蕴各蕴皆空详细说来,就是:物质身体具有空性;感觉感受/情感情绪具有空性;思维思想具有空性;行为活动具有空性;意识生灭具有空性。五蕴各蕴皆空是五蕴整体皆空存在的基石;五蕴整体皆空是五蕴各蕴皆空具体的归向。
  五蕴皆空最基本的理解有两种:
  1、运动中五蕴皆空;
  2、本质中五蕴皆空。
  一般人对佛教五蕴皆空的解释和理解都几乎是指运动中五蕴皆空,这种理解与上面的虚实共轭性几乎处于同一个层次,只是偏重于虚幻性罢了。对于本质中五蕴皆空非常难以理解——几乎除了佛教圣人才能真正理解,因此这里仅仅简单介绍一些。
  在运动中五蕴皆空,仍然具有一定的实在性载体存在,这种实在性载体既可能是宏观物质,也可能是微观物质,或精神实体,总之要有一定载体存在。而在本质中五蕴皆空不再具有实在性载体存在,其实在性已经被一种能、力之类的实在性作用替代。通过这种可以表现的能、力的作用才能确认其实在性的存在,而通过微观物质属性或者宏观物质是追查不到其实在性存在的。
  在运动中五蕴皆空,仍然具有运动与静止双重矛盾属性,即运动与静止处于对立统一关系当中,相互之间谁都离不开谁。而在本质中五蕴皆空,既没有运动,也没有静止,它逾越了这种对立统一关系,不能简单的用运动、静止、或运动或静止、非运动非静止来形容和描述。本质中五蕴皆空并不与辩证唯物主义相矛盾,它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对立统一规律的逾越与肯定,就是佛教徒绝大多数人也并不知道这个道理,他们往往停留在运动中五蕴皆空的理解上。实际上,对本质中五蕴皆空不能形容、描绘,因为所有解释都是一种越权行为,只有舍去对本质中五蕴皆空的解释才是明智的做法。但是如果连本质中五蕴皆空的存在都没有认识到,而仅仅知道运动中五蕴皆空,那么对于佛教五蕴皆空的理解也只能说是买了张门票!
  从物理学角度说,物质与能量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对于物质来说,可以有形状、大小、质量、颜色、密度、硬度、温度等等物理量度进行描述,而对于能量来说,能量本身是不能用上面的量度进行描述的——虽然我们假定能量有大小之别,确定一个衡量尺度,但这不能说是能量本身的属性,而只能说是能量表现出来的作用体现。能量没有形状、大小、质量、颜色、密度、硬度、温度等等物理量度,人体物质属性若从能量角度描述,则人体即是没有形状、大小、质量、颜色、密度、硬度、温度等等物理量度,因为物质与能量是相互离不开的!这里的说明对你理解本质中五蕴皆空,应该有很大帮助。
  物质与能量的关系仅仅是帮助你理解佛教所说的空性。空性与能量并不完全一样。两者既有相似点,也有差异处。正如物质与能量的关系一样——物质与能量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五蕴皆空与五蕴实体——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的统一——也是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的,没有孤立的、绝对的、同一的、无条件的五蕴皆空与五蕴实体的同一。换而言之,人道五蕴、天道五蕴、阿修罗道五蕴、畜生道五蕴、鬼道五蕴、地狱道五蕴,各个五蕴虽然本质皆具空性,但亦不离五蕴实体之作用——人道、天道、地狱道、畜生道、阿修罗道、鬼道各有不同福乐与痛苦。
  详细的分别五蕴皆空与五蕴实体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则该对立统一规律实际上包括五种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1、色蕴与色空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2、受蕴与受空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3、想蕴与想空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4、行蕴与行空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5、识蕴与识空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具体说来,就是:色蕴与色空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受蕴与受空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想蕴与想空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行蕴与行空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识蕴与识空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
  由于五蕴与六根是相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六根与六根空性也同样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详细说来就是:
  1、眼根与眼空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2、耳根与耳空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3、鼻根与鼻空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4、舌根与舌空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5、身根与身空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6、意根与意空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六根与六根空性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与本书关系不是很大,就不过多进行介绍了。其余者,色蕴包括五种色尘,即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这五尘与五尘空性同样具有五种矛盾对立统一规律;识蕴包括八种识性,这八种识性与八种识之空性同样具有八种矛盾对立统一规律……这些,都与本书关系不是很密切,就不一一进行说明了。
  恩格斯说:“一极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另一极之中,一极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另一极,整个逻辑都只是从前进着的各种对立中发展起来的”。——这是一句相当深刻而经典的话,希望每个人都能够记住并正确运用!按照中国古人观点说,就是“相反相成”、“物极必反”。五蕴皆空与五蕴实体也是如此,五蕴皆空之一极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五蕴实体之另一极之中,五蕴皆空之一极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五蕴实体之另一极,反之,五蕴实体之一极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五蕴皆空之另一极之中,五蕴实体之一极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五蕴皆空之另一极,亦然。这就是说,五蕴皆空本身就包含于五蕴实体之中,五蕴实体本身就包含于五蕴皆空之中,所谓转化后体现出来的结果——或五蕴皆空或五蕴实体,只是说明相互包含/蕴涵的不同对立面在表现形式上将之体现出来罢了。这就是佛教中常常说的“色性自空,非色败空”的真实含义。由于五蕴皆空与五蕴实体既是相互依存的,又是相互对立的,这样则要真正体现出五蕴皆空的作用,或体现出五蕴实体的作用,就必须有具体的条件参与之后,才能真正实现向对方进行转化。如果没有这个条件,转化就不可能了。但不论转化为对方之后如何,总是会存在对立面,而不会出现绝对的同一——既没有绝对的五蕴皆空,也没有绝对的五蕴实体。正如列宁所说的那样——“对立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一时的、暂存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
  佛教大讲特讲五蕴皆空,是为了破除普通百姓对五蕴实体的执着,而不是虚幻、玄渺、颠倒、错谬的说法。普通百姓几乎没有一个人知道五蕴皆空的道理,如果佛教不大讲特讲五蕴皆空,普通百姓又如何能够知道五蕴皆空与五蕴实体的对立统一规律呢?很可惜,佛教教育的手段竟被许多佛教人士所误解、误用,最典型的错解/疑团就是——豁达空和五蕴皆空谁人受报?谁人解脱?那是因为这些佛教徒认识五蕴皆空时走了极端,出现绝对的五蕴皆空的理解。他们不知道五蕴皆空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正确的理解应当是“虽空亦不断,虽有而不常,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如果你觉得难以融通,可以按照本人提供给你的思路——五蕴皆空与五蕴实体的对立统一规律进行理解,相信你会取得认识上的根本飞跃——正确的、全面的、客观的、没有疑虑的对五蕴皆空进行理解。
  在人死永灭论中,五蕴皆空必然是不存在的,而在正确的人死续存论中,五蕴皆空必然是存在的。因为空并非不存在,而是存在状态下的空。五蕴皆空是五蕴本身就具有的空性,而不是待五蕴泯灭之后形成的五蕴皆空。
  1.3.2.2.4 四句离义
  对于五蕴的理解,如果想要真正理解清楚,必须做到四句离义——即抛弃掉用一、异;俱、不俱;有、无;常、无常四种肤浅的说辞说明事物。这里简单解释一下。
  五蕴不能说一,也不能说异。针对个体来说,说一也就意味着五蕴各蕴之间是一样的,物质身体、感觉感受、思维思想、行为活动、意识生灭一样吗?——身心同一论就这样认为的!说异,就意味着五蕴各蕴体之间没有共同点、共性存在,否认五蕴各蕴体都存在力的制约与推动,五蕴各蕴体之间的普遍联系与相互作用就不可能存在。
  针对社会大众来说,每个人都具有五蕴,同样不能说一,也不能说异。如果说一,就意味着每个人都没有区别,这自然明显不对。而如果说异,就意味着社会中每个人不具有共同点,各个人都具有不同的五蕴——不同的五种要素构成,而这却并非实情。因此说五蕴不是一,也不是异。
  这里实际上是对同一与差异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运用。
  对于五蕴不能说俱,也不能说不俱。俱是全、都的意思。用在五蕴上,若说五蕴中各蕴是完全一样,或者说五蕴各蕴完全不一样都是不对的。这是对一、异另一种说法,只是角度略有区别。理解起来可以参考前面。这里主要强调一点,相对独立的个体在经历人道五蕴、天道五蕴、阿修罗道五蕴、鬼道五蕴、地狱道五蕴、畜生道五蕴——这些不同差异之地时,人道五蕴既具备天道五蕴、阿修罗道五蕴、鬼道五蕴、地狱道五蕴、畜生道五蕴的基本要素,又存在时间上和结果上的差异。即生命个体A在动态的生命形态流转中,生命个体A既是人道五蕴〖农民、工人、地主、乞丐、皇帝、知识分子……〗,又非人道五蕴〖农民、工人、地主、乞丐、皇帝、知识分子……〗;既是天道五蕴〖天帝、天子、天女……〗,又非天道五蕴〖天帝、天子、天女……〗;既是鬼道五蕴,又非鬼道五蕴;既是阿修罗道五蕴,又非阿修罗道五蕴;既是畜生道五蕴〖鱼、狗、马、羊、虎、龙、鸟……〗,又非畜生道五蕴〖鱼、狗、马、羊、虎、龙、鸟……〗;既是地狱道五蕴,又非地狱道五蕴。换而言之,这个思想与佛教“一切即一,一即一切”,目前的克隆技术实施,全息照相技术,以及现在有些人说的“一物多相”有某些共同点。实际上,俱与不俱是存在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的。——目前,科学家常常谈起的、运用的克隆技术和全息技术,数学上的集合悖论,正是对俱与不俱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运用。
  五蕴不能简单的说有、无。说有五蕴就意味着忽视五蕴时刻变灭——量变以及质变的特性,其虚幻性的客观存在是对有五蕴的质疑。说无五蕴就意味着否定人等众生构成要素的客观存在。这两种认识显然不客观。
  五蕴不能简单的说常、不常。说五蕴常就意味着有常在事物存在,这显然否定了事物时刻发生变化的特点。而说五蕴不常则肯定了量变时刻发生特性,却又陷入忽视质变存在,质变发生时有个过程,因此也不能说不常。
  关于五蕴的这些认识,并非是普通百姓能够想到的,它需要深入的思考才有可能触及。实际上,四句离义包括了四种矛盾,或说四种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即一与异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一与异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俱与不俱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俱与不俱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有与无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有与无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常与无常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常与无常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如果按照矛盾对立统一规律进行理解,是很容易理解四句离义的。
  在佛教《楞伽经》明确指出,认识任何事物都应当按照这四种矛盾对立统一规律进行分析和鉴别,而不能将之抛弃。比如,认识任何事物的性质——佛教叫做“自性”,也应当将这四种矛盾对立统一规律贯彻其中去认识。细细说来就是事物的自性具有:
  1、自性一与异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2、自性俱与不俱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3、有自性与无自性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4、自性常与无常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如是,则地狱五蕴之性、畜生五蕴之性、饿鬼五蕴之性、阿修罗五蕴之性、天人五蕴之性、人道五蕴之性、人王五蕴之性、上帝五蕴之性、魔王五蕴之性、冥王五蕴之性、仙道五蕴之性、罗汉五蕴之性、辟支佛五蕴之性、菩萨五蕴之性、化佛五蕴之性皆具这四种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即十五种自性具有一与异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十五种自性具有俱与不俱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十五种自性具有有自性与无自性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十五种自性具有自性常与无常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这一点就是许多佛教徒也并不知道的,那是由于他们使用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它们的各自体性,或者认可绝对的无自性,或者认可绝对的有自性。认可绝对的无自性主要表现在,解释佛教无自性时,过于强调无自性,而没有考虑到无自性与有自性的对立统一;认可绝对的有自性主要表现在,解释佛教无种姓、罗汉之性、辟支佛之性、菩萨之性过于绝对,得出永恒的无种姓、罗汉之性、辟支佛之性、菩萨之性,也没有考虑到无自性与有自性的对立统一。这些认识都是不到位的认识。
  这四句离义,被佛教高僧龙树以另一种方式概括起来,即佛教中常说的八不中道: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出。
  ☆ 不生亦不灭指物质与意识均是既不产生,也不灭亡,只会从一种形式/形态流转到另一种形式/形态——近似物理学中质量/能量守恒转化定律,但又比其更广,因为物理学的这个定律没有涉及到意识/精神;
  ☆ 不常亦不断指物质与意识都具有延续与间断的对立统一规律,与四句离义中离开常与无常的分立认识含义相近;
  ☆ 不一亦不异指物质世界、意识世界、物质与意识都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不一者指对立的双方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不异者指对立的双方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穿、相互转化——这可说是古印度对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的经典表述,与中国阴阳学说近似;
  ☆ 不来亦不出有时也被叫做不来亦不去,指物质与意识都具有外在的、空间差异的对立统一规律,相当于本人总结的外在的对立统一规律。
  在人死永灭论中,四句离义必然是不存在的,而在正确的人死续存论中,四句离义必然是存在的。
  1.3.2.2.5 其他本质属性
  五蕴所具有的本质属性除了上面四种外,尚包括如下几种:
  1、五蕴质量互变规律;
  2、五蕴否定之否定规律;
  3、五蕴形式逻辑规律;
  4、五蕴无常、苦、无我、不净与常、乐、我、净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5、五蕴生与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6、五蕴生灭与不生不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其余次要的本质属性,就不一一列举了。这里简单的对六种本质属性进行介绍。
  五蕴质量互变规律在1.1.2.1.1、1.1.3.2、1.1.4.5.2.2、 1.3.5.5.2有介绍,五蕴否定之否定规律在1.1.2.1.1、1.3.6.2进行了介绍,就不多说了。五蕴形式逻辑在1.1.2.1.1有所介绍,这里再着重说一些内容:
  1、在五蕴流转过程中,六道五蕴是各自从形式上处于对立状态,即六道五蕴之总体存在形式逻辑规律。也就是说,人道五蕴有人道五蕴的存在形式,天道五蕴有天道五蕴的存在形式,阿修罗道五蕴有阿修罗道五蕴的存在形式,饿鬼道五蕴有饿鬼道五蕴的存在形式,畜生道五蕴有畜生道五蕴的存在形式,地狱道五蕴有地狱道五蕴的存在形式,魔道五蕴有魔道五蕴的存在形式。存在形式不会/不能错乱。
  2、在五蕴流转过程中,表现形式是受到规律制约的。具有人道五蕴之性才会形成人道五蕴体性,具有天道五蕴之性才会形成天道五蕴体性,具有阿修罗道五蕴之性才会形成阿修罗道五蕴体性,具有饿鬼道五蕴之性才会形成饿鬼道五蕴体性,具有畜生道五蕴之性才会形成畜生道五蕴体性,具有地狱道五蕴之性才会形成地狱道五蕴体性,具有魔道五蕴之性才会形成魔道五蕴体性,具有阿罗汉道五蕴之性才会形成阿罗汉道五蕴体性,具有缘觉道五蕴之性才会形成缘觉道五蕴体性,具有菩萨道五蕴之性才会形成菩萨道五蕴体性,具有佛道五蕴之性才会形成佛陀五蕴体性,——而不可无根据的出现形式的对立差异。就如同有植物之根性,才会有与根相对的茎、干、枝、叶、花、果,不能乱套。即因与果存在一致性,因→果有形式逻辑规律。
  3、鉴于五蕴具有形式逻辑规律,就促使人们应该也必须重视自己的人格,不能丢弃自己的人格形象。但很可惜的是,现实社会中许多人受到人死永灭论的影响,被人死永灭论给俘虏了,对人格根本不重视。他们不知道,人格/人性是作为再世为人的根本依据,如果没有人性/人格,再世为人也就不可能了!这决不会因为生死轮回就给你做人的机会!在佛教中就曾经讲过这样一个事例,一位阿罗汉凭借宿命通看到一只鸽子在八万四千大劫皆为鸽子,——八万四千大劫≈8×1029~30年,——这么多年均是鸽身而不能做人,是多么恐怖的事!这只鸽子就因为失去人格/人性而没有做人的机会!如果想要再世为人,就必须保有人格/人性,才能因此根性而再世为人。——成所谓,有此根,则有此茎、干、枝、叶、花、果;无此根,则无此茎、干、枝、叶、花、果。因此,人格形象不能不重视啊!
  五蕴无常、苦、无我、不净与常、乐、我、净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实际上,是四种不同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1、五蕴无常与常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2、五蕴苦与乐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3、五蕴无我与我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4、五蕴不净与净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详细说来就是:五蕴无常与常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五蕴苦与乐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五蕴无我与我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五蕴不净与净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既没有孤立的五蕴无常、苦、无我、不净,也没有孤立的五蕴常、乐、我、净。——这些具体解释与本书关系不是很大,就省略了,有兴趣者可以参见本人写的有关文章。
  五蕴存在生与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想必每个人都很容易明白,就不做解释了。我只想强调一点,五蕴生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包括两种:
  1、五蕴整体的生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2、五蕴各蕴体的生灭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五蕴整体的生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主要体现在生死轮回上。五蕴各蕴体的生灭矛盾对立统一规律,主要体现在生命形态时刻处于变化之中。
  五蕴生灭与不生不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比较深奥、抽象,一般情况下也没有人思考过,就是佛经也很少提及。它有两种主要的存在/表现形式:
  1、五蕴整体的生灭与不生不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2、五蕴各蕴体生灭与不生不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五蕴整体的生灭与不生不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主要体现在生死轮回。五蕴各蕴体生灭与不生不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主要体现在五蕴变灭与不变的矛盾对立上,它可分为:
  1、物质身体的生灭与不生不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2、感觉感受/情感情绪的生灭与不生不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3、思维思想的生灭与不生不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4、意识生灭的生灭与不生不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5、行为活动的生灭与不生不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
  详细说来就是:物质身体的生灭与物质身体的不生不灭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感觉感受/情感情绪的生灭与感觉感受/情感情绪的不生不灭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思维思想的生灭与思维思想的不生不灭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意识的生灭与意识的不生不灭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行为活动的生灭与行为活动的不生不灭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具体的就不解释了。
  在人死永灭论中,这六种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必然是不存在的,而在正确的人死续存论中,这六种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必然是存在的。
  1.3.2.3 五蕴思辩
  五蕴之间关系,五蕴本质属性以及五蕴发展过程,大多数人并不明了。许多人对五蕴之间关系,五蕴本质属性以及五蕴发展过程,根本不知,却采用机械唯物主义的方法对五蕴进行分析,荒诞不经的得出人死永灭的结论。这些机械唯物主义思想,早被几千年前的佛教批驳,请看《优婆塞戒经?杂品》一段内容:
  “善男子,若有说言:‘施主、受者及受乐者皆是五阴,如是五阴即是无常,舍施五阴谁于彼受?虽无受者,善果不灭,是故无有施者、受者。’应反问言:‘有施、受不?’若言:‘施即是施,受即我者。’复应语言:‘我亦如是,施即是施,我即五阴。’若言:‘施阴此处无常,谁于彼受?’谛听!谛听!当为汝说。种子常耶?是无常乎?若言常者,云何子灭而生于芽?若见是过,复言:‘无常’。复当语言:‘若无常者,子时与粪、水、土等功,云何而令芽得增长?’若言:‘子虽无常,以功业故而得芽果。’应言:‘五阴亦复如是。’若言:‘子中先已有芽,人功、水粪为作了因。’是义不然。何以故?了因所了,物无增减,多则多住,少则少住,而今水、粪,芽则增长,是故本无今有。若言:‘了因二种:一多;二少。多则见大,少则见小,犹如然灯,明多见大,明少见小。’是义不然。何以故?犹如一种,多与水、粪,不能一时、一日,增长人等、过人。若言:‘了因虽有二种,要待时节,物少了少,物多了多,是故我言了因不增。’是义不然。何以故?汝法时常,是故不应作如是说。
  善男子,子异、芽异,虽作得异,相似不断,五阴亦尔。善男子,如子业增芽,芽业增茎,茎业增叶,叶业增花,花业增果,一道五阴,增五道阴,亦复如是。若言:‘如是异作异受。’是义汝有,非我所说。何以故?如汝法中,作者是我,受者是身,而复不说异作异受。受不杀戒,即是我也,以是因缘身得妙色,是故汝法,受者无因,作者无果,有如是过。若言:‘我作身受。’我亦如是,此作彼受。复应问言:‘汝身我异,身受饮食,被服璎珞,妙食因缘,得好色力;恶食因缘,得弊色力,是好恶色,若属因缘,我何所得?’若言:‘我得忧愁、欢喜。’云何不是异作异受?譬如有人为力服酥,是人久服身得大力,上妙好色。有人羸瘦,见之心喜,是人即得大色力不?若言;‘不得。’我亦如是。身所作事,我云何得?何以故?不相似故。我法不尔,阴作阴受,相似不断。
  善男子,若言:‘五阴无常,此不至彼而得受报。’是义不然。何以故?我法,或有即作即受,或有异作异受,无作无受。即作即受者,阴作阴受;异作异受者,人作天受;无作无受者,作业因缘,和合而有,本无自性,何有作受?
  汝意若谓:‘异作异受。云何复言相续不断?’是义不然。何以故?譬如置毒乳中,至醍醐时,故能杀人,乳时异故,醍醐亦异;虽复有异,次第而生,相似不断,故能害人。五阴亦尔,虽复有异,次第而生,相似不断,是故可言:异作异受,即作即受,无作无受者。若离五阴者,无我、我所。一切众生颠倒覆心,或说:色即是我,乃至识即是我;或有说言:色即是我,其余四阴即是我所,乃至识亦如是。若有说言:离五阴已,别有我者,无有是处。何以故?我佛法中,色非我也。所以者何?无常无作,不自在故。是故四阴不名我所,乃至识亦如是。众缘和合异法出生,故名为作,实无异作。众缘和合,异法出生,名为受者,实无异受。是故名为无作无受。
  若汝意谓:‘异作异受。何故此人作业,不彼人受?俱有五阴。’是义不然。何以故?异有二种:一者身异;二者名异。一者佛得;二者天得。佛得,天得,身、名各异,是因缘故,身口应异;身口异故,造业亦异;造业异故,寿命、色、力、安、辩亦异,是故不得佛得作业,天得受果。虽俱五阴,色名是一,受、想、行异,何以故?佛得受乐,天得受苦;佛得生贪,天得生嗔。是故不得名为相似。色名虽一,其实有异,或有佛得白色,天得黑色。若以名同为一义者,一人生时,应一切生;一人死时应一切死。汝若不欲然此义者,是故不得异作异受。
  汝意若谓:‘汝亦异作异受,我亦如是,异作异受。若异作异受,应同我过,何故不见自过而责我者?’是义不然。何以故?我异二种:一、次第生,亦次第灭;二者、次第生,不次第灭(这是对间断性与延续性的对立统一规律的直接肯定)。是生异故,灭亦复异,是故我言异作异受,此作此受,不同汝过。譬如有人欲烧聚落,于干草中,放一粒火,是火次第生因缘故,能烧百里至二百里。村主求得,即便问之:‘汝弊恶人,何因缘故,烧是大村?’彼人答言;‘实非我烧,何以故?我所放火,寻已灭尽,所烧之处一把草耳,我今当还偿汝二把,其余之物,我不应偿。’是时,村主复作是言:‘痴人,因汝小火,次第生火,遂烧百里至二百里,辜由于汝,云何不偿?’虽知是火,异作异烧,相续不断,故彼得罪。善恶五阴,亦复如是。受报时阴,虽言不作,以其次第相续而生,是故受报。
  譬如有人与他共赌:‘执炬远行至百里外,若不至者当输罚负,如其到者汝当输我。’执炬之人至百里已,即从责物。他言;‘汝炬发迹已灭,云何于此从我索物?’执炬者言:‘彼火虽灭,次第相续生,来至此。’如是二人,说俱得理。何以故?如是义者,亦即亦异,是故二人,俱无过失。若有说言,五阴亦尔,即作即受,异作异受,俱无过失。
  譬如此彼二岸、中流,总名恒河。夏时,二岸相去甚远;秋时,二岸相去则近。无常定相,或大或小,虽复增减,人皆谓河。或有说言;‘此不是河。’智人亦说,有异不异。五阴亦尔,智人亦说,即作即受,异作异受。汝意若谓:‘二岸是土,中流是水,河神是河。’是义不然。何以故?若神是河,何故复言:河清、河浊?有此岸、彼岸?中流深、浅?到于大海?可度、不度?譬如有树则有神居,若无树者神何所居?河之与神,亦应如是。是故彼此二岸,中流次第不断,总名为河。是故可言,即之与异,五阴亦尔。譬如有人,骂辱贵胜。因恶口故,脚被锁械,是脚实无恶口之罪,而被锁械,是故不得决定说言:‘异作异受,即作即受。’唯有智者,可得说言。
  譬如器、油、炷、火、人功,众缘和合乃名灯明。汝意若谓:‘灯明增减。’是义不然。何以故?灭故不增,来故无减,以次第生,故言灯增减。汝意若谓:‘灯是无常,油即是常,油多明多,油少明少者。’是义不然。何以故?油无常故,有尽、有烧,如其常者,应二念住。若二念住,谁能烧尽?是故智人亦复说言:‘灯明即异。’五阴亦尔,明即六入,油即是业,油业因缘故,令五阴有增有减,有彼有此。如有人说阿坻耶语,是阿坻耶,久已过去,不在今日,世人相传,次第不灭,故得称为阿坻耶语。智者亦说是阿坻耶语,非阿坻耶语,虽复是非,俱不失理。五阴亦尔,亦可说言,即作即受,异作异受。
  有人巨富,继嗣中断,身复丧没,财当入官。有人言曰:‘如是财物,应当属我。’官人语言:‘是财云何异作异属?’是人复言:‘我是亡者第七世孙,次第不断,云何是财不属我耶?’官人即言:‘如是如是,如汝所说。’智者说言,五阴亦尔,即作即受,异作异受。
  汝意若谓:‘五阴作业,成已便过,是身犹在,业无所依。业若无依,便是无业,舍是身已,云何得报?’是义不然。何以故?一切过业,待体待时。譬如橘子,因橘而生,从酢而甜。人为橘故,种殖是子,是子、根、茎、叶、花、生果,皆悉不酢,时到果热,酢味则发。如是酢味,非本无今有,亦非无缘,乃是过去本果因缘。身、口、意业,亦复如是。若言:‘是业住何处者?’是业住于过去世中,待时待器,得受果报。如人服药,经于时节,药虽销灭,时到则发,好力、好色。身、口、意业,亦复如是,虽复过灭,时到则受。譬如小儿,初所学事,虽念念灭,无有住处,然至百年,亦不亡失。是过去业,亦复如是,虽无住处,时到自受。是故言:‘非阴作阴受,亦复不得非阴受也。’若能了了通达是事,是人则能获无上果。”
  引用的这段内容,可以比较准确的说明,运用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观点去证明人死永灭论是错误的。我想许多人都存有疑惑,比如,生前作善事与死后有什么价值?如果主体没有价值,那么雷锋精神、抗洪精神效仿的价值又有多大呢?这里就明确指出,死后所受的福报犹如生前今天做事明天受乐一样——矛盾延续的具体表现,道理是相通的。在这段内容中,主要依据间断性与延续性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进行说明。对涉及的不同疑惑,佛陀一一解答,条理清晰,辩驳有力。这些内容值得仔细玩味!
  经中五阴是五蕴的另一种译法。限于篇幅,具体内容就不做翻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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