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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韬晦《有与空》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霍韬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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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韬晦《有与空》(摘录自《佛教的现代智慧》,香港:佛教法住学会,1982.)
  佛典中固然常常提到‘有’和‘空’,而更重要的是︰现代人受西方文化洗礼,对实在的东西比较容易把握,但对‘空’就很难了解。有些西方学者甚至认为‘空’是虚无主义,又有些学者认为‘空’是消极地遍破一切,缺乏正面主张,以至不成系统。这都是因为不了解‘空’的意义与‘有’相连。‘空’固然是破‘有’,但破‘有’并非遮拨‘有’,否则便成为僧肇所说的‘色败空’或‘色灭空’了。很明显这些讲法都不是空的真义,所以这些问题很值得研究。
  其实,‘空’和‘有’一样,都是讨论存在的概念。在西方,这属于存有论(ontology)的问题,佛教虽亦与之相类似,但基本态度不同。西方人对存有的讨论,目的在寻求存有的本质与形式,以形成一对存在的普遍的了解,是纯知识性的。佛教则不然,佛教对存在的探讨,不纯在求取存有之理,而在确定‘真实’,由此而成就其教化的目的──如实观(yatha^bhu^ta-dars/ana),即希望人能够认识真实,不要停留在假的存在之上。如实观为表达佛教宗趣最重要的概念,可以说是佛教的精神所在。但如实观究竟蕴含了什么意义呢?首先,由人有如实观的要求正好显示了一般人对生命的存在、世界的存在不能有如实观、不能如实了解。同一问题,各人依于其自身的观点、背景、学识、训练而提出种种不同的想法;这些不同的想法都不离其主观的色彩,都有其局限性。沿此以往,便会令其心灵狭隘,使生命封闭于自己的观点、历史、语言里,不能开放出来,与真实的存在相通。所以佛教讲如实观,目的就是要求与真实相应。‘实’(bhu^ta)不但是客观的存在,而且是真实的存在。佛教要把握这个真实,不增一分,不减一分。但这如何可能?这就必须先去除主观上的投影或妄想(prapan~ca)。所以第一个要反省的问题,是在主观上呈现出来的存在是不是真实的问题。这也就是从‘有’的概念的分析开始。
  以下,我们试从佛教思想的发展来说明这一问题。
  (一)传统佛典中说‘有’之诸概念
  对于‘有’的问题,传统佛典中提供以下几个概念︰
  (1)世俗有(sam%vr!ti-sat)
  (2)施设有(prajn~apti-sat,亦译假有)
  (3)实体有(dravya-sat)
  (4)胜义有(parama^rtha-sat)
  此中以‘世俗有’一名之解释较具争论性。‘世俗’梵文sam%vr!ti(语根□vr!,覆盖之义)原解作‘遍障’,故月称《中论释》,举三义,第一义即障碍真理。但巴利文作sam-muti(源出语根□man,思考),有共同思考或正确思考之义,不知何故,于梵语化时成为sam!vr!ti的形式。此中语言学的解释颇为复杂。但月称又以‘彼此相依而有’(para--spara-sam%bhavana,paraspara-sama^s/raya)及‘世间言说’(lokavyavaha^ra)二义译世俗有,则在语言根据上是把sam%vr!ti看成sam.□vr!t(语根□vr!t即转,及生起,即英语之toturn,to turn round,由此再引申为to pro-ceed,to perform),于是有行动显现义,故《唯识述记》释‘世俗’云︰‘世’谓覆障可毁坏义,‘俗’谓显现随世流义。如不严格要求,此释亦可与上述月称之二释辗转相通,然若以巴利文合观,则言说之义最为重要。资料上的证据,可从现存梵文本称友的《俱舍论释》及安慧的《辩中边论释》举出。他们均以vyavaha^ra(言说)解世俗谛,可知sam%vr!ti的涵意所在。
  由此可知,世俗有的主要意义为言说中的存在,是指法之存在只是存在于语言之中;说之即有,不说之即无,根本上并没有客观的存在与之对应。依佛家看法,对象存在意识的获得其实是由于我们对之产生经验及概念。我们运用我们的概念去表达对象,所以对象的存在,严格而言,只是存在于我们的语言之中,这就是世俗有。
  由于世俗有只是语言的产物,可见并非真实,而只是一种主体的施设,故世俗有又可名为施设有。‘施设’(prajn~apti)即是假相(即假名),并非为一真实的存在。它之所以有,不过是通过人心灵的活动创造出来。换句话说,施设有是由人所提供、人所投射、人所设计的意思。在这一意义下,施设有即世俗有,都是指概念世界。唯一分别,施设有的涵义在强调这是主体活动的产物,而世俗有则指出这就是语言。
  由于假名只是人所创造、人所提供而挂上外境的,用佛教的话来说,就是‘增益’,所以,它不是真实的存在。它只是代表外境,但不等于外境。但是假名的建立就开端说,毕竟需要一经验的基础,即先有感官的收摄。扣紧此义,便不能不设定经验有一客观来源,这就进入存有世界的探讨,并依此一进路来建立自相(svalaks!an!a),承认客观世界有‘自相有’的存在(svalaks!an!en!a)。自相有即自性有,在存在上有其独立自体,故亦即实体有。这也就是说一切有部的立场,从实在论的观点来分解一切法,认为对象世界的存在是一集合体,是假法,所以应该把它分解,直至不可再分的实体发现为止。这也就是有部所追求的‘法’的意义。《俱舍论》以‘能持自相’(sva-laks!an!adharan!a^ddharmah!)为法,后来唯识宗的‘任持自相,轨范生他’的定义亦由此而来。结果在这种分解方式下,说一切有部先分解物质现象,得出十一法,其中有十种是可见的,包括色、声、香、味、触及眼、耳、鼻、舌、身等五根,还有一种是不可见的,称为无表色(这个概念的提出,主要在交代轮回问题)。至于心理上的、精神上的现象则分解为四十七法,其中包括心王一法,心所(心理现象)四十六法。此外尚有心不相应行法十四及无为法三;前者主要是一些在心物之外的一些存在现象的分析,如因果关系、语言现象等,后者则是对存在理法的体证,合共得出七十五法。有部认为世界的存在,只有这七十五法是实在的,一切现象都是依此七十五法而存在,所以这七十五法就是实体有,各有其自性(svabha^va)。如能认识这七十五法就能把握真实的存在。
  依照有部的理论,实体有即胜义有;胜义有就是真实的存在、最高的存在的意思。以实体来界定胜义,可见有部是一种实在论的立场。它是以经验主义做起点,设定经验到的东西应有一客观来源,否则不能说明经验的生起。但有部的这种主张,到大乘时代不被接受,大乘的中观佛教对有部提出了强力批判。
  (二)大乘中观学派对‘有’之批判,及以‘空’说有
  大乘中观哲学兴起,对说一切有部的主张加以批判,认为有部的主张不合佛陀在菩提树下的觉悟。盖有部承认有七十五法,法法有其独立体性,依照这种说法,结果这世界是静态的。但佛陀宣称,这世界是处于一个无常变动的过程,由缘而生,亦由缘而灭,所以它不可能有独立实体。这也就是缘生法的建立。中观学派接受佛陀的这一启示,认为有部的自性论违反了‘缘生法’在存有论方面的涵义。
  中观学派主张一切存在都是动态的、一切存在都是处于缘生法的状态中,因此不能说有自体。因为缘生的意思即说明了现前的法不能有独立性,都是被约制的存在。我们之所以说有这个法、有这个存在,理由纯粹是因为我们对它有经验,从主体上说有这一法,把主体上的构作套上客观。这一点在《中论》〈观四谛品〉的三是偈中有清楚的说明︰‘众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这四句传统称为三是偈,意即在缘生法一主词下,共系属上三个谓词︰空、假名、中道。所以天台宗人进一步开出一心三观、圆融三谛的理论。但若从原典上说,则尚未发展至此步,这主要是后人的解释问题。若扣紧原典,则原文的第一句‘众缘所生法’(yah! prati^tya-samutpa^dah!),可以理解为指所有在存在上处于缘生状态的法。由于它是处于缘生状态,因此不能有独立意义,于是原来有部所说的自性意义、实体意义便破除。在这一思路下,产生第二句‘我说即是空’(s/u^nyatam% tam%pracaks!mahe)。若按原文,这句以译为‘我说彼为空’较合。首先必须注意的是‘空’(s/u^nyata^)并不等于没有,‘空’只是表示所讨论中的法不是独立的存在、不是有体。但无体不表示这法的存在完全虚无。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可以对它产生经验。它仍然是我们经验产生的客观来源。所以第三句说︰‘亦为是假名)(sa^ prajn~aptir upada^ya)。不过这一句的翻译不够准确。
  上文说过,假名有即是施设有,而施设则是由于我们对客观先有经验。这在颂文中,是用‘取’(upa^da^ya)来交代的。‘取’即是‘受’(upa^da^na),所以观誓(Avalokitavrata)的《般若灯论广注》解释为‘依受施设’(upa^da^nam upa^da^ya prajn~aptih!)。由此可见假名的建立,是通过主体的摄取活动的。这样‘法’的存在,一方面无体,一方面有假名产生的根据;亦即一方面无,一方面有。无是指无它的体性,有是指有它的存在。既不能说有,因为它无体;又不能说无,因为有对它的经验可得,所以归于非有非无,这就称之为中道。‘中’是显示从两端双遣而产生出来的,所以最后一句‘亦是中道义’(pratipatsaiva madhyama^)。总上所述,考订梵文,这四句可重新译为︰‘诸由缘起者,我说彼为空;此依取施设,此即中道义。’
  据此,客观上的存在,是缘生状态,缘生即空;但空不碍于主体上有法、有假名建立;超越此两端,就是中道。由此可见,我们对‘空’的概念的了解,不可从它的字面意义上看,以为它完全是一遮遣字、否定字。固然,从存有论方面看,它要消解存有之体。扣紧此义,则中观哲学对存有问题的探讨与西方的存有论精神绝异,因为中观探讨的结果是无体,这就使法的存在失去了存有论的依据。但是,从后设的观点看,对‘体’的破除目的仍然是说明法的存在性格,则在这一意义上,‘空’仍然是存有论的概念,目的是对法的存在方式作出解释。所以‘空’的真正意义只是缘生法的同义词。空就是缘生法之存在,缘生之存在就是空。缘生之存在既不能依一般说有的意义而承认它有,又不能把它抹煞为无,在这一意义下采用‘空’的概念,则‘空’是经过双遣辩证之后才呈现出来的,是翻上一层的概念,也是后设的概念。实际上,‘空’仍然是讨论有,是从对‘有’的讨论中产生的。不过,一般人所说的有是指实有,是依经验立场讲的,是依语言运用所赋予的意义讲的。中观学派认为这种做法不能了解有,在缘生观念之下,不可能有独立的自体。《中论》〈观有无品〉云︰‘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中略)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又说︰‘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无。性若有异相,是事终不然;(中略)若法实有性,云何而可异?若法实无性,云何而可异?’这就把自性的意义用双遣的方法消解掉。附带提到的是,龙树在《中论》中运用这种双遣对破的方式解消了许多问题,以致许多人认为‘空’的精神即在于消解,遍破一切。这是把方法论意义的‘空’与存有论意义的‘空’混淆了。‘空’诚然是一种消解精神,但依我们上文所说,它所消解的只是主体之执, 特别是运用语言来套客体而形成的执。但消解不是它的最终目的,中观的最终目的是想展示最高的存在。这一存在非语言所能至,因此它不是言说的对象。所谓‘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无生亦无灭,寂灭如涅槃。’(〈观法品〉)这就是‘空’的归宿。所以中观是以‘空’来解释有。很多读中观的人不善于了解,以为中观一味讲空。其实,他们不知道讲空的动机正在讲有。不过,这有当然不同于经验上的有,这是高一层的有、真实的有、绝对的有。此有不能被经验,亦不能被言说;正如原始佛教所说的,这只能被如实观。所以中观哲学的这种做法,就是以空说有。
  (三)瑜伽学派对‘空’之了解及以‘有’说空、空有统一
  瑜伽学派在讨论空有问题上又比中观跨进了一步。瑜伽推进中观的地方在于它能够把空有概念统一起来,同时使‘空’能够成为可证验之境。正如上文所说,中观哲学的归宿其实不是空,而是有──绝对的有。绝对是不能用概念去套的,所以改用‘空’来点示,目的是想撤离一切语言、一切讨论。由此可见,真实的存在、最高的存在中观是了解的︰空就是最高的存在,实相即是空相,空相就是实相。根据这种存有观点,到了瑜伽学派(唯识宗)手里就索性转用‘有’的概念来说明,称这种最高的存在为‘离言自性’,意即非语言所能指涉,它存在于语言世界之外。其实,离言自性即是空性,所不同者︰中观用空性的概念,意在于消解、意在于空;而唯识用离言自性的意思是要确立存在,而意在于有。此外,尚有进路的问题︰依中观,它是站在胜义谛的立场上来消解一切对立,所以一开始就说空,以至最高的存在亦是空相,但瑜伽学派认为,即使经验上的存在并非真实,但仍须给予交代。同时,由经验的存在,到最高的存在,其间升进如何可能?这就关连到实践问题。中观哲学宣称空非经验对象、非语言对象,则空如何把握?便成为一个问题。依佛教宗趣,是要求人能够证入最高存在的。如果不能实践上达,则空的道理只是一套哲学而已。佛教毕竟不是纯粹为了讲一套哲学,它始终要成就背后的宗教智慧;这智慧不虚挂,就要面对实践上的问题。于是唯识宗从经验立场开始,把存在分解为三个层次,这就是三自性︰(1)遍计所执自性(pari-kalpa-svabha^va),(2)依他起自性(paratan-tra-svabha^va),(3)圆成实自性(parinis!pan-na-svabha^va),这里所说的‘自性’(svabha^va)的意义与中观不同;中观的用法是指独立实体,在存在上它是所依而不是依他。但瑜伽的自性意义只是指存在。这三重存在的意义如下︰
  第一重遍计所执自性。这是指通过主体的分别活动而产生出来的存在。‘遍计’即是主体的分别活动,也就是指认识心灵而言。用瑜伽学派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识心’。‘遍计所执’显示通过识心的分别活动而执取一些概念,常人以这些概念来代表对象世界。其实概念不等于真正的客观世界,这不过是自我心识的产物。由此反省,我们所经验的世界以至所分别的世界,都不过是识心之执,这就是遍计所执自性。从另一角度看,遍计所执自性即是施设有。不过单言施设有的概念不能点出主体,亦不能交代出这种存在的根源,所以唯识改用‘遍计’,以点出这种虚妄的存在是由主体所构作的。这可以说是唯识家的一种贡献。
  第二重存在为依他起自性。这是冒过经验层以讨论客观存有的构造,不必通过主体活动的分析。虽然,唯识家的依他起自性的内容,仍然通过主体(阿赖耶识)所摄持的功能(种子)待缘而起现行的方式来说明,但这种主体观念,是在宇宙论的意义上讲的,它不是知识论上的主体。由赖耶持种的观念来交代世界的构造,可见依他起自性的意义主要在解释客观存在的理法,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都是在这理法下展现。问题是,站在经验的立场,我们不能如实证见依他起法,我们只是依我们的经验所得,起识心分别,然后使用语言套上客体。换言之,我们只能获得遍计所执自性,只能看到自己心灵活动下的世界。
  第三重是圆成实自性。这一重存在以圆满、成就、真实三义界定(按︰梵文原义只有前二者,‘实’字是玄奘翻译时添加),即是最高的存在。但最高的存在亦只是依他起,因为在一切依他起的事相中即展现了存在的最高理法。这是客观面的说明。主观方面能否证入便有研究的必要。依唯识家说,能够真正圆满了解依他起理法的,只有在转识成智之后,生命的主体转化了,由识转为智,才能如实把握。
  由此可见,三自性就客观上说,只是依他起一种。就主观上说则有二种︰一是依识心而起的遍计所执,一是依智而起的圆成实。前者为凡夫,后者即佛。在佛境界中,依他起即圆成实,所以《唯识三十颂》释圆成实自性说︰‘故此与依他,非异非不异。’可见这两者的关系。所以三自性若从主观上说只有二种︰识与智。依识而起的,就是分别;依智而起的,就是圆满。其实大家所面对的都是依他起的世界。问题是识心之执必然变相而缘,把主体的活动套上客体,唯有佛的心灵才可以念念无住而与之如如相应。圆成实自性由其定义看来是真实、圆满的存在,瑜伽学派以此为归宿。所以,这是以有说空,而绝对空即绝对有,空与有在瑜伽学派里得到统一。
  最后,我们可引述《辩中边论》中的一首颂来说明瑜伽学派的这种空有统一的立场︰‘虚妄分别有,于此二都无;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故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无及有故,是则契中道。’这是说,虚妄分别依主体的分别活动而起,由此而有能、所二分。但在真实的存在之中根本无此二分;二分只是挂在此真实上说,所以真实的存在一方面是空(无二取),一方面是有,这也就是空性(空之状态),亦即圆成实自性。所以说一切法是‘非空非不空’,有空性,无二取;无中有有,有中有无。超越两端,于是归于统一。有即空,空即有,瑜伽学派通过这种辩证的思维,把佛教的存在问题的讨论推上极峰。后世所说的‘真空妙有’就是指这种存有观点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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