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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文化与习俗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洪祖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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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文化与习俗
  ■ 洪祖丰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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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再三强调佛教对华人文化的贡献,我们也得坦诚的承认,佛教也为它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这三天的研讨会将研究佛教文化与习俗。这将牵涉到一个社会的两大力量:一是文化;一是宗教。
  文化是一个群体的组织现象。它是一种包含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习惯甚至其他一切能为该群体所接受的操行之完整体系(a complex whole)。它能影响群体成员的生活方式,包括这个群体的价值惯例(norms)及理想。单单从文化的定义,我们可以理解到为什麽每个群体都那么重视及珍惜他们本身的文化。
  文化本身也包含了几种特点。其中之一是文化是活动的(dynamic)不是死板的(static)。一个文化要成长要发展,必须肯向其他文化学习,把好的元素发扬光大;把不对的、落伍的淘汰抛弃。
  宗教是什麽呢?宗教的定义繁多,很难处理。不过从社会观点来说,宗教是社会结构之一。它是一种劝人弃恶向善的教导。它通过价值体系及宗教组织,提供群体成员一套完整的生活方式。作为一种社会结构,它能产生多种的社会功能,例如:
  (1) 它使群体成员和谐共处。
  (2) 在危难时,它为群体成员带来勇气、希望、奋斗决心、和牺牲精神。
  (3) 它为群体带来归属感,可以产生凝结力。
  (4) 它可以产生社会约束作用,安定社会,补法律之不足。
  (5) 它是一个社会的精神性能。没有宗教,人类将寻求另一种信仰,如对物质崇拜,来代替宗教。假如精神性能低落,则社会正义良知低落,道德沦亡,社会混乱。
  我们单从宗教的社会功能,就能看出宗教对社会的重要。对一个社会来说,文化与宗教都是重要的。那麽,在一个社会里,宗教和文化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宗教的传播产生了宗教覆加(superimposed)在本有文化(antecedent culture)的局面。这种局面,导致下列其中之一的结局:
  (l) 这外来的宗教,不能和本有的文化取得协调,结果是这本有的文化淘汰了这外来宗教,或者是这外来宗教,通过武力或其他压力,使本有文化接受它,使整个本有文化面目全非,断弃根本。
  (2) 这外来的宗教与本有文化取得协调,终於融合为一体。这个更新的文化,拥有了外来宗教的色彩及保存了本有文化。然而有时两者融合得太紧密了,简宜分不出那一部份是外来宗教,那部价是本有文化。实际上,当到了这个地步,两者都自称是本有的,不是外来的。更重要的一点是,到了这个地步,宗教成了文化精华之一。它可以丰富一个文化,也可以拉倒一个文化。
  佛教传人中国时,就发生了第二种结局。佛教丰富了中华文化。它扩大了中国人的视野,丰富了中国人的思想。华人民族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风俗习惯、价值观念、惯例、理想,都含有分不开的佛教因素。今天,我们不能否认佛教已经成为中华文化的三大主流之一(其他两个主流是儒道思想).
  所以今天当我们谈到佛教时,一定要谈到中华文化。同样的,当我们谈中华文化时,一定要扯到佛教。假如我们谈华人文化而避开佛教,那是鸵鸟政策。假如我们谈佛教而不谈华人文化,那是不看边际。结果如何,我们可以预想得到。
  所以,这三天的研讨会,我们将花一些时间去探讨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将研讨一份佛青总会的研究报告《佛教与华人文化》。这份报告书经被大马华人文化协会及华团文化大会采纳,作为《国家文化备忘录》的一部份,呈给政府。我们希望这份报告书能唤醒华人社团关注佛教的发展与生存,当然也就是华人文化的发展与生存。我们要捍卫中华文化,不只要舞狮舞龙助兴,也要提倡,发扬光大宗教、语言、伦理、道德、美术、科学、文艺等。
  当我们再三强调佛教对华人文化的贡献时,我们也要坦诚的承认,佛教也为中华文化带来了很大的负担。刚才我说过,文化要发展,必须自我更新,把好的因素发扬光大,把不好的落伍的淘汰抛弃。可是,我们马来西亚华人社会在宗教方面,似乎没有做到这一点。要了解内中原因,容我们从佛教传人中国後的发展谈起。
  佛教传进了中国後,有其兴盛时期,也有其没落的日子。隋唐时代,佛教号称鼎盛,文化昌明。元明以後,渐趋衰微。清代雍乾以後,益加不振。其中原因很多,在此只简单述说一二。满清时代,政权腐败、政治黑暗、教育落伍、经济崩溃、文化衰退、社会制度古旧.佛教当然深受影响,此其一。清政府以政治教,清世宗废除人民出家为僧的考试制度,使出家众的学识水准降落,最後导致佛教教团僵化腐败,成为旧社会象征,结果招来俗人压迫。
  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就是到了清末时代,佛教有许多方面是变质、僵化、出现流弊的。总而言之,佛教已经沦为仪式、迷信,只靠传统来维持其生命,教义可以说是荡然无存(所以当时那些受过洋教育的年育人,高喊打倒孔家店;清除消极的道教;捣毁迷信的佛教,都是事出有因的)。
  我们的祖先,在十九世纪初移民马来半岛时所带来的宗教,就是这种仪式化,杂乱,迷信的佛教。
  (有人为了替佛教辨白,说这种宗教不是佛教是道教,或是华人教。其实,我们刚才已经提过,在华人文化里,儒道佛是分不清的。不过我们把属於宗教的称为佛教,因为这是大家所认同的,及受其他民族承认的。)
  言归正传,当时这种佛教还勉强可以满足我们的祖先。可是目前的情况可以说是勉强不得,原因是,十八九世纪初的华人社会,和廿世纪八十年代的华人社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社会。
  十八九世纪的华人移民,教育程度不高且文化水准低落,把迷信当宗教,在他们眼中是合情合理的。他们对本来的宗教理想、教义一无所知,也是理所当然的。再说,移民都是穷苦人家,他们的注意力是赚钱,对宗教理想当然是漠不关心。只要这宗教或迷信能为他们带来安全感、希望与勇气,他们不会苛求其他的东西。
  当时的华人社会是个闭塞性的社会,鲜受外来文化影响,也不受外来政治、经济、教育的干涉。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的迷信宗教就像独眼龙是盲人国的皇帝一样。这样的宗教还可以勉强满足当时华人社会的需求。
  廿世纪,马来西亚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各方面开始激烈变动。战前、战後、独立前、独立後,整个华人社会被圈入激烈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大变动。一直到今天,这些变动仍在进行中。
  面对这些变动,华人社会只好调整本身来适应新的局面。可惜的是,华人社会往往没有作出充分的准备,来创造新和有利的局势,而是附和的跟著局势走。结果是造成了一个百病丛生、僵化、腐败的华人社会。
  宗教方面,我们目前所信奉的宗教,几乎和我们祖先一两百年前所信奉的没有差别。它能勉强生存两百年而不变,也真是奇迹了。(实际上,也不是奇迹,因为还有其他的因素维持这个华人社会。)不过,无论如何,这样的宗教,不能和其他社会结构协调,最终成为我华人社会的文化负担。
  我刚才说过,一个宗教,可以丰富一个文化,也可以拉倒一个文化。历史上有明证。我们的佛教,会不会拉倒中华文化呢?由大家去想像好了!
  目前,佛教在华人社会已经达到了一种毫无生气的的情况。传统已经代替真理,迷信取代宗教体验,成为社会进步的障碍,人心的桎梧。人们再也不注重,也不愿去理解宗教理想及理想的实践,只一味靠失去意义的传统仪式来维持生命。
  社会学家英哲(J·Milton Yinger)说,当社会变动使仪式失去吸引力时,那能够为上一代提供统一传统的仪式,却使一部份的下一代感到彷徨。今天的华人社会,正面对著这种宗教冲突,大批的年青人,尤其是受过教育的,发现他们祖先所留下的宗教,不能满足他们的心灵。他们开始去寻求他们的答案。这答案可能是吸毒、犯罪、新的宗教、金钱、或其他。
  实际上,我们的社会已经变得非常世俗化。表面上,我们是个很宗教化的社会,满天神佛,寺庙林立。然而我们已远离宗教和宗教领域。我们求神拜佛,不外希望神佛替我们做生意,赚大钱。我们对伦理道德,社会正义,漠不关心。我们已经失去为众生服务的精神,只为个人打算,这一切都表现了佛教在华人社会的失败。
  宗教的社会功能,本是能带来归属感,产生凝结力。然而,当我们看到年青的一代,耻於为佛教徒时,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的佛教,在这方面的社会功能,正开始面对挑战。我不期望佛教能团结华人(因为华人的分裂因素太多),但佛教不应该成为分解华人团结的另一因素。
  总而言之,我们的佛教已经不能有效的作为华人社会的精神性能。现在华人所拜的是神,信奉的是钱。我们不谈礼义廉耻,不顾道德伦理,只顾赚钱。我们变成唯物主义者,一切以金钱来衡量。
  这种精神上有病态的华人社会,如何能产生好的文化?如何能产生好的民族?
  那么我们应该何去何从呢?我们是否能全盘摒弃佛教,断其根本?不能,因为这将使我们成为无根的浮萍,最终是送掉中华文化的老命。我们唯一的选择,是去芜存菁,改革复兴佛教。
  我们不要喊口号,也不要扯得太远。我们要从根本的做起。目前最迫切的,是革除一切陋习,还我中华佛教本来面目。
  在外族服中,华人佛教徒的形象不是很好的。我们的标准特徵是这样的——我们的寺庙是和尚道士的家,是求财求福的场所,是扶乩的场所。和尚是无所事事,替人念经赚钱的人。佛教是迷信的,是祭拜畜生,拜偶像的。佛教徒是自私自利,爱钱如命,不能团结的。这种特徵,能使人尊敬我们吗?我们的尊严在哪里?我们的文化在哪里?
  所以我们要革除一切陋习。不重要的,失去意义的仪式习俗要革除。不能革除的,已经生根的习俗,要改良,要赋於新的意义,新的生命。例如:祭拜祖先应教导孝道,而且把孝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拜观世音,不应只求庇佑,也应了解观世音的意义,把观世音当模范,在日常生活中去实践。
  我们要创造一种新的特徵,一种使佛教充满活力的特徵,一种使人尊敬的特徵。一种能使华人文化丰富的特徵。
  我们认为这特徵应建立在佛教价值上。研讨会将在这方面作出努力。我们研讨我们理想中的特徵。同时我们将汇集各方意见,出版一本佛教手册,为我们四百万佛教徒对有关佛教习俗,佛教与华人节日之庆祝方式,提供指导。
  一九八三年四月十七日
  讲於马六甲<佛教文化与习俗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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