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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室瘗窟——中古佛教露尸葬研究之二(2)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刘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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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氏不仅自己笃信佛教,其子女也是佛教徒,有一个女儿出家为尼,另一个女儿亦是“孀栖慈氏”,为在家的居士。上文云她右胁累足而逝,有高僧指示此是异相,勿和其夫合葬,而其子对此也有充分的理解,说“吾妣入于梵行,脱于世缘,非一日也。”而将她瘗藏于樊川的石窟。
  以上这些不和其夫婿合葬的妇女,都是因宗教的信仰的缘故,自己选择了石室瘗窟的葬法,兼有陪葬于先师塔墓之旁的因素。而值得注意的是,迄今所知采行石室瘗葬者,以高门大族的妇女为多。
  六、佛教对中古妇女信徒丧葬的影响
  从笔者对中古露尸葬的研究,发现实施露尸葬.包括林葬和石室痊窟的俗人信徒,以妇女居多数。其中有些妇女的墓志、塔铭中,明言由于她们信奉佛教、甚至受了戒律的缘故。特别遗嘱不愿与其夫婿合葬: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妇女都是孀妇。
  这些妇女之所以不愿祔葬其夫,显然是受佛教的影响特别是佛教中的修行方法,以及佛教对妇女的看法,佛教是一种禁欲的宗教,比丘修行的梵行(又称为净行)时,须注意保持身、语、意方面的清净。清净一词,梵语suddha.’sguddhi或vi'suddha.或pari'suddha.是指远离污秽不净的清白洁净,分为身清净、心清净、自性清净等,《大品般若经》第十六(不退品)就说菩萨是身心清净。(注一三九)而要保持身的清净,主要是要禁断情欲。因诸佛身、口、意三业清净,在佛经中“清净人”指诸佛,或指阿弥陀佛。(注一四0)唐人常以“清净”一词来形容佛教,如《旧唐书.彭偃传》云“佛之立教,清净无为”:又,辛替否也说“夫释教者。以清净为基,慈悲为主”,清净和佛教的关连也屡见于唐诗之中。(注一四一)又,佛教在家男、女信徒所受持的“五戒”中,有不邪淫一项.这原来是指不和配偶以外的人有不正当的性关系,但从唐代的墓志铭中,可见有些信奉佛教的孀妇,因夫婿先亡,长久以来是过著寡居“身清净”的生活,因此遗言死后不愿祔葬先夫。
  如唐武宗会昌四年(八四四)去世的常州武进县尉王府君夫人苏氏,其夫早逝,爱子又夭折。她在生前就遗命不要祔葬,就提到了她“奉清净教,欲断诸业障”,遗命身后火葬。不过,其甥苏让不忍心从命,而将她土葬。(唐故常州武进县尉王府君夫人武功苏氏墓志铭并序)
  会昌四年七月八日,寝疾终于河南县杜翟里之别墅:享龄七十九。呜呼:奠无息嗣,哭唯诸侄。遗命不令祔葬。敕家臣曰:吾奉清净教,欲断诸业障。吾没之后,必烬吾身。且甥侄之情,何心忽视。不从乱命,无爽礼经。(注一四二)
  又,前述在葬在长安马头空石室的董夫人,夫婿早逝,抚有遗孤,备极艰辛,晚年虔心佛教,临终时嘱咐诸子,意欲采石室痊葬。在其墓志铭中,就提及“夫人晚节。志尚幽玄,栖心浮境,凝神释教。”(注一四三)佛教系清净教,故曰“栖心净境,凝神释教”。
  另外,如玄宗天宝四载(七四五)去世的正议大夫、行内侍雷府君宋夫人,原本就是一个佛教徒,到了中年时候.其夫去世,她信仰佛教更加虔诚了,她的墓志铭中没有提到她的名字,仅说她号“功德山居长”,“功德山居”大概是她住处的名称,也和佛教有关。临终之际,她嘱咐子女,称“吾业以清净”,令勿将她与夫婿合葬:
  夫人号功德山居长,……年十有五,而归于我内侍雷公。……公为内省之长,我有封君之邑,协心以理于家国,并命而登乎富贵。方将偕老,同至寿域,何图中年,半坠泉路。自内侍既没,乐寿未亡,尽哭之余,忽焉迥向;救前途之,转益坚修。顿悟空色,了归禅定。保是圣善,以为灵长。……以天宝四载九月六日,奄然归真于京辅兴里之私第,春秋五十有七。时爱子在傍,孝女同侍,乃咐嘱而言曰:“吾业以清净,心无恋者。岂以诗人同穴之言,而忘老氏各归之本?纵犹议于封树,即愿存于贞独。”建塔旧茔,同尘齐化。铭曰:……君子永往,哀哀未亡,尽哭虚室,斋心法堂。悟有皆空,归真以正。不封不祔,惟清惟净。建此灵塔,苍然旧丘。平生孤镜,松椟千秋。注(一四四)
  宋夫人称“吾业清净”,系指其皈依佛教,修习身、心意清净。她不愿祔葬先夫,为的是要追求身的清净,所以说“纵犹议于封树,即愿存于贞独”。又由上文可知她可能采取石室瘗葬,其方法是在雷氏祖茔上建立一塔,将其遗体置于其中,故文云“建塔旧茔,同尘齐化”,铭云“建此灵塔,苍然旧丘”:又,铭云:“不封不祔,惟清惟净”。
  又,有的妇女的墓志铭,则提及其受五戒的缘故,因此不愿祔葬先夫。如在武则天长安二年〈七0二〉去世的故朝议郎周绍业夫人赵璧,她遗令不愿和其夫合葬的原因,系因持戒的缘故.“以府君倾逝年深,又持戒行,遗嘱不令合葬,坟垄还归旧茔。”她的次子道济遵从遗命,将她葬在邙山。〈注一四五〉另外,开元十三〈七二五〉年五月廿三日,在洛阳去世的故尚舍直长薛府君夫人裴氏,就是言明因接受了佛家戒律的缘故,不愿和夫婿合葬,〈唐故尚舍直长薛夫人裴氏墓志并序〉
  夫人裴氏,河东闻喜人。 …先是遗付,不许从直 长之茔,以其受诫律也。今奉所志,以明年景寅二 月廿三日,葬于河南龙门山菩提寺之后岗,明去尘 也。……
  开元十四年二月廿三日葬。〈注一四六〉
  她可能也遗嘱要采取石室痊葬,因此,她虽然于开元十三年五月廿三日去世,而至开元十四年二月廿三日,才以“今奉所志”的方式,将她葬于龙门痊窟。
  此外,有些妇女的墓志铭中,则仅称因信奉佛教之故,不愿祔葬先夫。如邢州任县主簿王君夫人宋尼子,夫婿早亡,她即潜心佛教,命其一子、一女出家。武则天天授二年〈六九一〉,她在洛阳去世,临终向诸子说明她不欲祔葬先夫的意愿,〈唐故邢州任县主簿王君夫人宋氏〉尼子〈之墓志铭并序〉
  夫人讳尼子,字尼子,广平人也。……辅佐良人, 叶扶成之大义。不谓鶄卿入梦。戴胜来巢:既奉秦 嘉之书,奄怆安仁之赋。;…于是归依八解,凭假四缘,愿托津梁,追崇福祐。所生子玄嗣,遣度为大周东寺僧;掌内明珠,遂作摩尼之宝;庭中美玉,即是菩提之树。……岂若道兼存殁,义贯幽明;长怀乎既往之情,广树将来之果。……以天授二年闺五月廿一日,卒于利仁坊之私第,春秋六十四。临终之际,谓诸子曰:“吾心依释教,情远俗尘,虽匪出家,恒希入道。汝为孝子,理思吾言。昔帝女贤妃,尚不从于苍野:王孙达士,犹靡隔于黄墟。归骸反真,合葬非古。与道而化,同穴何为?棺周于身,衣足以敛,不夺其志,死亦无忧。”以大周长寿二年二月十二日,葬于洛阳之北邙,去夫茔五十步,志也。〈注一四七〉
  后来,其子遵其言,将她葬在洛阳北邙山距其夫王主簿坟墓五十步之遥处。值得注意的是,宋尼子卒于天授二年〈六九一〉,而于长寿二年〈六九三〉方葬于其夫茔五十步处,她或有可能是先施行石室瘗葬,而后收骨埋葬于此。
  开元六年〈七一八〉,荣州长史薛府君夫人去世,遗嘱在龙门凿龛葬,后来其女便在龙门西山营造窟龛,将她安厝其中。在〈故荣州长史薛府君夫人河东郡君柳氏墓志铭〉中,也叙述及她因佛教的信仰,不愿与夫合葬的理由.
  夫人悟法不常,晓身方幼,苟灵而有识,则万里非艰;且幽而靡觉,则一丘为阻。何必顺同穴之信,从皎日之言·心无攸往。是非两失,斯则大道,何诗礼之口束乎?乃遗命凿龛龙门而葬,从释教也。有女故朝散大夫、行洛州来庭主簿柳府君夫人,攀慕罔极,号叩无从,虔奉顾命,式修厥所。以其年八月廿九日,自殡迁葬于龙门西山之岩龛,顺亲命,礼也。〈注一四八〉
  因此,她采取佛教的石室痊葬,故云“乃遗命龛龙门而葬,从释教也。”后来,其女“虔奉顾命,式修厥所”为她在龙门西山开凿掩藏遗体的瘗窟。
  在元和七年〈八一二〉八月一日去世的南阳何府君夫人边氏,临终时告诉诸子,因“早遇善缘,了知世幻”之故,命其在亡夫墓侧,另作一坟,先行土葬,俟后再焚化余骨,将骨灰分撒陆地水中,以此方式达到舍身血肉之意。〈唐故边氏夫人墓记〉
  夫人顷罹腰脚之疾,又失所天:哀瘥相攻,弥留大 渐。遂命诸子曰:“灾眚所缨,因于记瘵蠹。时人以 生死同于衾穴,厚葬固于户骨。吾早遇善缘,了知 世幻。权于府君墓侧,别置一坟。他时须为焚身, 灰烬分于水陆,此是愿也。”.〈注一四九〉
  关于佛教对女性的看法,在其发展的早期,部派佛教对女性有相当的歧视,多认为女性是不能成佛的,化地部认为女子身有“五碍”,无法成佛。初期大乘彿教中的一切有部提出﹁转身论﹂ 即女性努力修行之后,便能转身成男子,再由男子身成佛。另外,初期大乘空系认为一切都是虚幻的,破除男女之见,人人皆得以成佛的。〈注一五0〉中国虽然接受的是大乘彿教,不过,“转身论”却有最大的影响,这和《妙法莲华经三〈简称《法华经》〉〈大.二六二〉的流行有密切的关系。从北魏以来.此经就是最为流行的经典之一,《法华经》中的〈提婆达多品〉,提及女子身有五障,龙女转成男子身而成佛的故事。〈注一五一〉一直到近世,“转身论”还是相当流行的。〈注一五二〉
  从唐代女子的墓志铭中,也可看出“转身论”的流行。如如武则天长安一一年〈七O二〉去世的故朝议郎周绍业夫人赵璧,嘱咐不欲和其夫婿合葬,她生前便是常诵《法华经》的:“屏绝人事,归依法门。受持《金刚般若》、《涅槃》、《法华》、《维摩》等四部经,昼夜读诵不辍。〈注一五三〉前文提到在龙门施行石室瘗葬的卢未曾有,其塔铭就暗示了希望能够改变女身,达到成佛的期望:“必后成正觉,当示献珠之奇;如未转女身,且为散花之侣。”〈注一五四〉若是来世不能变成男子、成佛的话,希望至少能够成为散花的天女。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举的诸位不与其夫婿合葬的妇女,都是孀妇,他们或者原来就是佛教徒,遭遇夫丧,更为笃信:或者是在其夫婿去世后,才归心佛教。她们之所以能够遗言不愿祔葬,可能因为在她们寡居抚有孤儿时,亲族多躲得远远的。〈注一五五〉因此,在其丧葬的方式上,受到夫族方面的阻力较小的缘故。
  从笔者对中古佛教露尸葬的研究,发现佛教信仰对于中古时期一部分僧俗信徒的丧葬方法有很大的影响,无论是采行林葬,或是石室瘗葬,乃至于仅是不愿意和其夫婿合葬,都是和传统习俗的丧葬的方式,有很大差异。中古佛教对于社会的渗透,及其所引发短暂或长期性的变革,仍有待更进一步的探究。
  七、余论
  由以上的讨论,可知中国中古彿教的露尸葬,在林葬之外,还有一种石室瘗窟的形式。林葬原是印度的葬法之一,至于石室瘗窟则不是源自印度,而可能和西域有关。另外,它也是中国佛教僧俗对林葬的直接暴尸林野,所做的一种调整。石室瘗葬仍然可以达到露尸以饲虫鸟蚁兽目的,不过,由于将遗体置于石窟或石室中,可以稍稍减轻暴尸的程度。除此之外,中古佛教徒对露尸葬也还有其他的调和形式,如先予以土葬,等血肉销尽,再火化余骨,以骨灰分撒于水、陆,藉以达到露尸葬普及一切有情、水陆空行的生物的目的。〈注一五六〉如前面提及在唐宪宗元和七年〈八一二〉去世的洛阳何府君边氏夫人,她在临终时,嘱咐诸子先将她土葬,日后再火葬遗骨,将骨灰分别撒在陆地和水中:“权于府君墓侧,别置一坟。他时须为焚身,灰烬分于水陆,此是愿也。”〈注一五七〉.
  关于中古佛教露尸葬对僧人的影响,至少有以下三行露尸葬,因此,“僧人的尸陀林葬法”似广为俗人所知点:第一、到了六世纪末时,至少有一部分僧人在死后采闻。如陈后主建德三年〈585〉,谢贞去世前,遗疏给族子子谢凯说:“气绝之后,若直弃之草野,依僧家户陀林法,是吾所愿,正恐过为独异耳。”〈注一五八〉便是一证
  第二、从隋代以降,颇有一些著名的僧人采行露尸葬,蓝吉富在《惰代佛教史述论》一书中,提出惰代五个重要并且具有影响力的僧人:三阶教的创始人信行禅师、天台的智者大师智顗、,一论宗嘉祥寺吉藏、净远寺慧远和彦棕。〈注一五九〉这五个人之申,至少有三人在去世后采行露尸葬,信行和吉藏在其去世后系施行林葬,〈注一六O〉智者大师则是采石室痊葬。至于慧远采取何种葬法,其传记中并未交代,但是吉藏的施行林葬,后来是由他的弗子慧远为他收拾余骨,埋葬在至相寺北岩的石窟中的。另外,著名的禅师宗密,遗命采取林葬露尸,而后火葬余骨,扬散骨灰。〈唐故圭峰定慧禅师传法碑并序〉里.叙及宗密对其后事的指示:
  遗戒深明形质不可以久驻,而真灵永劫以长存。乃 知化者无常存者,是我尼后,举施虫犬,焚其骨而 散之,勿墓勿塔,以乱禅观。每清明上山,必讲道七日而后去。其余住持法行,皆有仪则,违者非我 弗子。〈注一六一〉
  宗密禅师卒于唐武宗会昌元年〈八四一〉正月六日,容色不变,七日后置于函中:而在“其月二十二日,道俗奉全身于圭峰,二月十,一日荼毗,袖得舍利数十粒,明自润大。后门人泣而求诸暇申,必得而归。今悉敛而藏于石室.其无缘之慈可知矣。”〈注一六二〉案:宗密遗身在
  一月一一十二日置于圭峰,至二月十三日才荼毗,当是待林葬血肉销尽之后,才火葬余骨。又,其火葬后所得舍利不起塔痊藏,这是由于宗密遗戒﹁勿墓勿塔﹂,因此藏在石室中。
  第三,中古时期的露尸葬可能是其后佛教僧人采取全卉入塔〈食〉的葬法,袖僧伽肉身崇拜的滥伤。石室痊窟做为一种露尸葬,本来是要舍身血肉,把遗体给鸟兽虫蚁食用的,不过,有的遗体并不为虫兽所侵食,这就变成一种神异的现象,而为时人所叹异。信徒往往将这些露尸葬
  后仍然保存完好的遗体,放在石窟中供养,乃至于供人瞻仰崇拜。如惰阳帝大业九年〈六一三〉,僧人智林圆寂,采行林葬,但是不为鸟兽所食,所以后来就在东山达塔,将其遗体藏在其间:
  以大业九年五月六日,如跌合掌终于仁孝之东房。春秋七十。;…及将大渐,诫诸弟子:“户陀林者,常所愿言。吾谢世后,无违此志。”沙门智铿 等谨遵遗言,以其月十一日迁于育王之山,时属流金,林多惊兽,始乎仲夏,暨是抄秋,庸体俨然。曾无损异。道俗哇赏,叹未曾有。又以其年闺九月八日,于招隐东山,式构方坟,言遵卜兆,全身舍利,即芝山禽。;…〈注一六三〉
  贞观十六年〈六四二〉,长安弘福寺僧人僧辩迁化,经二十日形色不变,采石室痊葬,在龙首原凿土为食,将其遗体置于其中,并且供人参观:
  以贞观十六年六月十二一日。卒于弘禧寺,春秋七十有五。于时炎曦赫盛,停尸二旬,而相等生存,形色不变。迄至于葬日。亦不腐朽。;…殡于郊西龙首之原,凿土为俞,处之于内。门通行路,道俗同观,至今四年,鲜明如在。;…〈注一六四〉
  “门通行路,道俗同观。”可见此一石窟龛室还是为供人瞻仰而设计的。
  从露尸葬到全身入塔,更进一步发展为肉身菩萨的崇拜。《宋高僧传》记载:“武则天时代,幽州有一位华严和尚,”行化既久,及终坐亡,肉身不萎败。范阳之人多往乞愿。时有征应塔,近因兵革而废矣。”〈注一六五〉对僧人肉身崇拜最著名的一个例子,是密宗大师善无畏。关于他的丧葬情形,《宋高僧传》中善无畏传的记载不甚清晰,今和〈东都圣善寺无畏三藏碑〉比对,而得知他在开元二十三年〈七三五〉圆寂,遗体先是瘗藏在龙门西山石窟中,由于他“定慧所薰,全身不坏”,所以在开元二十八年由诸信士在龙门西山广化寺之庭建造石龛,将他的遗体移入龛中。〈注一六六〉因为他肉身不坏,而成为朝野信奉的对象;朝廷每有水旱灾,都向他祈请。又,信徒似乎也定期以香汁为他沐浴,有如四月八日的浴彿。《宋高僧传》对上述情事有很生动的描述:
  今观畏之遗形,渐加缩小,黑皮隐隐,骨其露焉。累朝旱涝,皆就祈请,征验随生,且多檀施。锦绣巾,覆之如偃息耳。每一出龛,置于低榻,香汁浴之。洛申豪右争施禅净巾澡豆,以资浴事。今上禳祷,多遣使臣往加供施,必称心愿焉。〈注一六七〉
  另外,也有将石室瘗葬后肉身不坏的僧人,以漆涂其身,供奉在寺院里。如唐末明州德润寺一位僧人遂端,在他故去后采石室瘗葬,由于肉身不坏,二十余年后,信徒便将他的肉身迎还本寺,加以漆纻,并且建了一所“真身院”
  邑人同心造龛,于东山之下。二十余年,坟茔屡屡光发,后开视之,形质如生。众迎还寺,漆纻饰之,今号﹁真身院﹂存焉。〈注一六八〉
  至于唐代施行露尸葬的俗人之中。采取林葬者几乎全部都是三阶教徒,但是从实施石室瘗葬俗人的墓志、塔铭,却看不出其信仰的宗派:究竟是何种因素影响及俗人采行石室瘗窟的露尸葬法,还有待将来进一步的研究。
  注释
  [1]:笔者有关露尸葬的论文计有两篇,一是〈林葬 中国中古露尸葬研究之一〉(《大陆杂志》九六:一、二、三(一九九八))。本文是第二篇,初稿曾在“史学、社会与变迁学术研讨会”(中国文化大学,一九九七年五月二 四日)中宣读。
  [2]:《续高僧传》(收入:《大正新修大藏经》,第五十卷),卷二十七,遗身七,传论,六八四上。
  [3]:张乃翥,《龙门石窟唐代瘗窟的新发现及其文化意义的探讨》,《考古》二(一九九一)。
  [4]:拙著,〈林葬 中古佛教露尸葬研究之一(一)〉,《大陆杂志》九六:一,二三 二八。
  [5]:《续高僧传》,卷十八,习禅三,〈隋西京净住道场释法纯传〉,五七六上。
  [6]:同前书,卷二十八,读诵八,〈伯达国达拏山寺释慧显传〉,六八七下。
  [7]:拙文,〈林葬 中古佛教露尸葬研究之一(一)〉,《大陆杂志》,九六:一,二三。
  [8]:《金石萃编》(收入《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二册,台北,新文丰出版社),卷七十八,页二十二,〈坚行禅师塔铭〉;并见: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二),一四一○,〈大唐宣化寺故比邱尼坚行禅师塔铭〉。
  [9]:《续高僧传》,卷十九,习禅四,〈唐雍州津梁寺释法喜传〉,五八七下;虽然法喜以神迹重申林葬的志愿,但其弟子仍然执意将他的遗体置于石窟中,过了许久以后,发现他的遗体还是为野兽虫鸟所食,所以本传说此是“寔本愿之所致耳”。
  [10]:同前书,卷十一,义解七,〈唐京师延兴寺释吉藏传〉,五一四下。
  [11]:张乃翥,《龙门石窟唐代瘗窟的新发现及其文化意义的探讨》。
  [12]:关于“石室”这个名词,见于隋朝采行此一葬法的比丘尼修梵的志铭,其志名就叫做〈故比丘尼释修梵石室志铭〉,见下文。
  [13]:《史记》,卷一三○,〈太史公自序〉云:“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紬史记石室金匮之书。”司马贞《索隐》:“案:石室、金匮皆国家藏书之处。”《后汉书》,卷六十六,〈王允传〉:“及董卓迁都关中,允悉收兰台、石室图书秘纬要者以从。”
  [14]:《晋书》,卷十九,〈礼志上〉:“尚书郎徐禅议:礼‘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岁给祭之,今四祖迁主,可藏之石室,有祷则祭于坛墠。”
  [15]:《魏书》,卷一○八之一,〈礼志〉一,二七三八。米文平,〈鲜皂石室的发现现与初步研究〉,《文物》二(一九八一)。
  [16]:《魏书》,卷十三,〈文成文明皇后冯氏传〉,三二八。
  [17]:《八琼室金石补正》,收入:《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七册(台北,新文丰出版社),卷二十五,页三十三,〈尼修梵石室铭〉。
  [18]:同前注,页三十五、三十七。
  [19]:《金石续编》(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四册,台北,新文丰出版社),卷三,页十三,〈修梵石室志铭〉。
  [20]:同注十七,页三十三至三十四。
  [21]:《续高僧传》,卷二十七,遗身七,〈隋京师郊南逸僧释普安传〉,六八一中。
  [22]:同前书,卷二十五,感通上,〈唐雍州义善寺释法顺传〉,六五三中。
  [23]:同前书,卷十二,义解八,〈唐京师净影寺释善胄传〉,五一九上、中、下。
  [24]:拙文,〈林葬—中国中古露尸葬的研究之一(二)〉,《大陆杂志》,九六:二,二八~二九。
  [25]:宋·赞宁撰、范祥雍点校,《宋高僧传》(北京,中华书局,一九八七),卷十七,〈唐金陵钟山元崇传〉,四一八。
  [26]:《续高僧传》,卷二十六,感通下,〈隋京师延兴寺释灵达传〉,六七三上。
  [27]:同前书,卷二十九,兴福九,〈唐京师大庄严寺释智兴传〉,六九五下。
  [28]:同前书,卷十七,习禅二,〈隋国师智者天台国清寺释智顗传〉,五六七上、中。
  [29]:同前书,卷十三,义解九,〈唐京师定水寺释僧凤传〉,五二六下。
  [30]:今仅列数例如下,如《高僧传》卷三,求那跋摩传,三四一中;《续高僧传》卷十八,〈隋西京慈门道场释本济传〉,五七八中;《宋高僧传》卷十二,〈唐洛京广爱寺从谏传〉,七七九下。
  [31]:《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七十五,页三十一至三十二,〈唐安寺尼广惠塔铭〉。
  [32]:梁·慧皎撰,汤用彤校注,《高僧传》(北京,中华书局,一九九二),卷十三,〈梁抚州曹山本寂传〉,三○八。
  [33]:《续高僧传》,卷十九,〈唐天台国清寺释智晞传〉,五八二下~五八三上。
  [34]:同前书,卷二十九,兴福九,〈唐梓州通泉寺僧释慧震传〉,六九八中。
  [35]:《高僧传》,卷九,神异上,〈晋罗浮山单道开传〉,三六一 三六二。
  [36]:《续高僧传》,卷十七,习禅二,〈隋国师智者天台山国清寺释智顗传〉,五六七下。
  [37]:同前书,卷十九,习禅四,〈并州大兴国寺释慧超传〉,五八二上。
  [38]:张乃翥,《龙门石窟唐代瘗窟的新发现及其文化意义的探讨》,一六四。
  [39]:《高僧传》,卷十,神异下,〈晋洛阳娄至山诃罗竭传〉,三七○。
  [40]:《续高僧传》,卷二十八,读诵八,〈唐骊山津梁寺释善慧传附慧达传〉,六八八下。
  [41]:同前书,卷二十五,感通上,〈唐雍州义善寺释法顺传〉,六五四上。
  [42]:同前书,卷二十,习禅五,〈唐绵州大施寺释世瑜传〉,五九五上。
  [43]:张乃翥,《龙门石窟唐代瘗窟的新发现及其文化意义的探讨》,一六三—六四。
  [44]:《望月佛教大辞典》,二三三五、三七五八。
  [45]:《续高僧传》,卷二十四,护法下,〈释道会传〉,六四二下。
  [46]:《高僧传》,卷十,神异下,〈晋洛阳娄至山诃罗竭传〉,三七○。
  [47]:同前书,卷十一,习禅,〈晋蜀石室山释法绪〉,四○八。
  [48]:同前书,卷十一,习禅,〈晋始丰赤城山竺昙猷〉,四○三。
  [49]:同前书,卷十一,习禅,〈晋始丰赤城山竺昙猷〉,四○四。
  [50]:同前书,卷十一,习禅,〈齐始丰赤城山释慧明〉,四二五~四二六。
  [51]:《续高僧传》,卷十六,习禅,〈后梁荆州玉泉寺释法忍传〉,五五七下。
  [52]:同前书,卷二十七,遗身七,〈周雍州逸沙门释普圆传〉,六八○下。
  [53]:同前书,卷二十七,〈唐雍州新丰福缘寺释道休传〉,六八四中。
  [54]:同前书,六八○中、六八四中。
  [55]:《高僧传》,卷十,〈晋洛阳娄至山诃罗竭传〉,三七○。
  [56]:唐代僧人玄奘的《大唐西域记》中叙述印度的殡葬法有火葬、水葬和野葬:“送终殡葬,其仪有三:一曰火葬,积薪焚燎;二曰水葬,沉流漂散;三曰野葬,弃林饲兽。”见:玄奘、辨机原著,季羡林等校注,《大唐西域记校注》(北京,中华书局,一九九○第二次印刷),二○八。野葬也就是林葬。道宣的《续高僧传》中则说印度有四种葬法,在上述的三种之外,另有土葬。这些葬法中,水葬和林葬是属于露尸葬;也就是说,印度的露尸葬中并不包括石室瘗葬。又,Gregory Schopen, Bones, Stones and Buddhist Monks, Collected Papers on the Archaeology, Epigraphy, and Texts of Monastic Buddhism in India(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7)一书中,论及印度佛教的瘗葬方式,也没有提及有石室瘗窟这种方式。
  [57]:道端良秀,《(改订新版)中国佛教史》(京都,法藏馆,一九六六年改订第四版二刷),一~三。法池田大作著、卞立强译,《绩·我的佛教观》(四川人民出版社,一九九八),一五~ 一六。
  [58]:
  [59]:《续高僧传》,卷二十七,〈遗身篇〉传论,六八五上、中。
  [60]:《高僧传》,卷九,神异上,〈晋罗浮山单道开传〉,三六一~三六二。
  [61]:《金石萃编》,卷五十四,页二十七至二十九,〈济度寺尼法愿墓志〉。
  [62]:《续高僧传》,卷二十三,护法上,〈隋京师云花寺释僧猛传〉,六三一上。
  [63]:同前书,卷十一,义解七,〈唐京师大兴善寺释法侃传〉,五一三下。
  [64]:《金石萃编》,卷七十八,页二,〈兴圣寺尼法澄塔铭〉。
  [65]:《望月佛教大辞典》,四一九上、五一九上。
  [66]:矢吹庆辉,《三阶教之研究》(东京,岩波书店,一九二七一刷,一九七三二刷),五二~五四。
  [67]:拙文,〈林葬—中古佛教露尸葬研究之一(二)、(三)〉。
  [68]:《续高僧传》,卷十四,义解十,〈唐京师崇义寺释慧頵传〉,五三四上。
  [69]:元·骆天骧撰、黄永年点校,《类编长安志》(北京,中华书局,一九九○),二五○—二○六。
  [70]:《金石萃编》,卷五十四,〈济度寺尼萧法愿墓志〉,页二十九。
  [71]:同前注,页三十二。
  [72]:《金石萃编》,卷八十二,页十四 十五,〈比邱尼惠源志铭〉。
  [73]: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字跋尾》(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二十五册,台北,新文丰出版社,一九七七),卷六,页十三至十四,〈济度寺尼惠源和上神空志〉。
  [74]:《宋高僧传》,卷二十六,〈唐上都青龙寺光仪传〉,六五六。
  [75]:《金石萃编》,卷七十八,页二十一至二十二,〈坚行禅师塔铭〉。
  [76]:同前书,卷七十八,页二十一,〈坚行禅师塔铭〉。
  [77]:拙文,〈林葬 中国中古佛教露尸葬研究之一(三)〉,《大陆杂志》,九六:三。
  [78]:王去非,〈关于龙门石窟的几种新发现及其有关问题〉,《文物参考资料》,二(一九五六):一二四;李文生、杨超杰,〈龙门石窟佛教瘗葬形制的新发现〉,七七。
  [79]:彭金章,〈莫高窟北区洞窟清理发掘的主要收获〉,《一九九四敦煌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提要》,四五。
  [80]:参见拙著,〈林葬 中国中古佛教露尸葬的研究之一(三)〉。陪葬于高僧的塔墓之侧,在唐代蔚为风气,如善导的塔在长安神禾原,也有僧人如法琬禅师、净业法师。(《金石萃编》,卷六十八,页二十二,〈法琬禅师铭〉)。
  [81]:《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五十六,页四,〈大安国寺尼惠隐塔铭〉。
  [82]:同前书,卷五十六,页十四,〈薛氏优婆夷功德塔铭〉。
  [83]:同前书,卷五十六,页二十八,〈大智禅师义福塔铭〉。
  [84]:李文生、杨超杰,〈龙门石窟佛教瘗葬形制的新发现 析龙门石窟之瘗穴〉,七一。
  [85]:张乃翥,〈龙门石窟唐代瘗窟的新发现及其文化意义的探讨〉,一六二 一六四。
  [86]:王去非,〈关于龙门石窟的几种新发现及其有关问题〉,一二一 一二一。
  [87]:温玉成,〈试论武则天与龙门石窟〉,《洛阳大学学报》二(一九八八)。
  [88]:王去非,〈关于龙门石窟的几种新发现及其有关问题〉,一二三 一二四。《唐代墓志汇编》,开元四七九,〈大唐都景福寺威仪和上龛塔铭〉,一四八五。
  [89]:《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五十七,页八至九,〈大奉国寺守忠龛记〉。
  [90]:《芒洛冢墓遗文补遗》(收入:《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十九册,台北,新文丰出版社,一九七七),页十二至十三,〈韦和上墓志铭〉。
  [91]:张乃翥,〈龙门藏幢读跋两题〉,《敦煌研究》二(一九八九):三○。
  [92]:同前文,二八。
  [93]:关于经幢,请参见拙文〈佛顶尊胜陀罗尼经与唐代尊胜经幢的建立 经幢研究之一〉,《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六十七本一分;并〈经幢的形制、性质和来源 经幢研究之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六十八本三分。
  [94]:张乃翥,〈跋龙门地区新发现的三件唐代石刻〉,《文献》二(一九九一):二五二。
  [95]:同前注。
  [96]:张乃翥,〈跋龙门地区新发现的三件唐代石刻〉,二四九。
  [97]:同前文,二五○。
  [98]:《续高僧传》,卷二十五,感通上,〈隋东川沙门释慧云传附傅大士传〉云“至陈太建元年夏中,于本州右胁而卧,奄就升遐”(六五○中),按:唐武德四年,改称东阳郡为婺州。
  [99]:同前书,卷九,义解五,〈隋江表徐方中寺释慧□(右为日,左为桓)传〉,四九四中。
  [100]:同前书,卷十七,习禅二,〈隋九江庐山大林寺释智锴传〉,五七○中。
  [101]:同前书,卷十九,习禅四,〈唐同州大兴国寺释道林传〉,五七九下。
  [102]:同前书,卷十九,习禅四,〈唐并州大兴国寺释慧超传〉,五八二上。
  [103]:同前书,卷二十,习禅六,〈蒲州仁寿寺释普明传〉,五九八下。
  [104]:同前书,卷二十五,感通上,〈唐蒲州普济寺释道英传〉,六五四下。并见:《法苑珠林》(收入:《大正新修大藏经》第五十三卷),卷三十三,〈唐蒲州普济寺释道英传〉,五四七上。
  [105]:《续高僧传》,卷十九,习禅四,〈唐终南山紫盖沙门释法藏传〉,五八一下。
  [106]:同前书,卷十三,义解九,〈京师定水寺释僧凤传〉,五二六下。
  [107]:同前书,卷二十,习禅五,〈唐相州寒陵山释道昂传〉,五八八中。
  [108]:《金石萃编》,卷七十三,页三十二,〈圭禅师塔记〉。
  [109]:《唐代墓志汇编》,咸通○九四,〈唐故甘泉院禅大师灵塔记〉,二四五二。
  [110]:《续高僧传》,卷十七,习禅二,〈隋国师智者天台国清寺释智顗传〉,五六七 下~五六八上。
  [111]:同前书,卷二十五,感通上,〈唐雍州义善寺释法顺传〉,六五四上。
  [112]:《北史》,卷十三,〈后妃列传〉,文帝文皇后乙弗氏,五○六~五○七。
  [113]:傅熹年,〈麦积山石窟中所反映出的北朝建筑〉,《文物资料丛刊》四,一五八 一五九。
  [114]:张乃翥,〈龙门石窟唐代瘗窟的新发现及其文化意义的探讨〉,一六二。
  [115]:《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梁纪十六,武帝太清元年,四五九七。
  [116]:《续高僧传》,卷二十六,感通下,〈隋京师大兴善寺释明芬传〉,六六九下。
  [117]:《永乐大典》(台北,世界书局),卷一万三千八百二十四,页十。
  [118]:赵立春,〈响堂山北齐塔形窟龛述论〉,《敦煌研究》二(一九九三):四○。并见:赵立春,〈响堂山北齐“塔形窟龛”〉,《中原文物》四(一九九一)。
  [119]:赵立春,〈响堂山北齐塔形窟龛述论〉,四○。
  [120]:张乃翥,〈龙门石窟唐代瘗窟的新发现及其文化意义的探讨〉,一六二。
  [121]:《芒洛冢墓遗文四编》,卷皿,页八~九。《唐代墓志汇编》,天册万岁○○四,〈大唐故封府君(抱)墓志铭〉,八八○。
  [122]:《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五十六,页十三 十四,〈薛氏婆夷功德塔铭并序〉。
  [123]:张乃翥,〈跋龙门地区新发现的三件唐代石刻〉,二四五~二四七。并见,朱亮、赵振华,〈唐郑德曜墓志与湛然书法〉,《中原文物》四(一九九一)。
  [124]:《芒洛冢墓遗文》,卷中,页二十一~二十二,〈黄君夫人刘氏龛铭〉。《唐代墓志汇编》,天宝二五一,〈大唐故安乡郡长史黄府君夫人彭城刘氏龛铭序〉,一七○六。
  [125]: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出土历代墓志辑绳》(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九一),二七八。并见:陕西省古籍整理办公室编,《全唐文补遗》第三辑(西安,三秦出版社,一九九六),三九○下~三九一上,〈大唐故河东王夫人(师)墓志之铭并序〉。
  [126]《八琼室金石补正》,卷四十九,页十三,〈润州刺史王美畅妻长孙氏墓志〉,一○二九~一○三○。
  [127]:《全唐文补遗》第三辑,三○二。
  [128]:《唐代墓志汇编》,开元○七三,〈故荣州长史薛府君夫人河东郡君柳墓志铭〉,一二○五。
  [129]:张乃翥,〈石窟唐代瘗窟的新发现及其文化意义的探讨〉,一六○~一六一。
  [130]:同前注,一六○。
  [131]:林葬的场所沿用了印度弃施林葬处所之名,叫做“尸陀林”,也叫“寒林”。见拙文,〈林葬—中国中古露尸葬研究之一(一)〉,二五。
  [132]:张乃翥,〈唐代瘗窟的新发现及其文化意义的探讨〉,一六一。
  [133]: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龙门唐安菩萨夫妇墓〉,《中原文物》二(一九八二):二一、二五~二六。
  [134]:张乃翥,〈从出土文物看中古时期龙门地区的区系文化聚落〉,收入:龙门石窟研究所编,《龙门石窟一千五百年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一九九六),九六~九七。
  [135]:《全唐文补遗》第三辑,三三一。
  [136]:同前书,三七六~三七七。
  [137]:同前书,四五三。
  [138]:同前书,八二。
  注一三九:《望月佛教大辞典,二六四九下|二六五O中。
  注一四O:《佛光大辞典》,四六六八上。
  注一四一:细川一敏,〈"清净"语一考察〉,秋月观英编,《道教之宗教文化》 〈东京,平河出版社,一九
  八七〉,一五五|一五九。
  注一四二:陕西古籍办公室编,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一辑〈三秦出版社,一九九四〉.三三一下。
  注一四三:《全唐文补遗》第三辑,三七六下|三七七上。
  注一四四:同前书,七九下|八0上。
  注一四五:陕西古籍办公室编,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二辑〈三秦出舨社,一九九五〉.〈唐 故朝议郎周府〉绍业〈夫人南阳赵氏〉璧〈墓志铭并序〉,四七一下。
  注一四六.《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五十三,页十一至十二,〈尚舍直长薛夫人裴氏墓志〉。
  注一四七:《全唐丈补遗》第二辑,三二三上、下。
  注一四八:《芒洛冢墓遗文》,卷中,页七,〈柳氏基志〉。《唐代墓志汇编》,开元0七三,〈故荣州长史
  薛府君夫人河东郡君柳基志铭〉,一二0五。
  注一四九:《全唐丈补遗》第一辑,二六四。
  注一五0:古正美,〈佛教与女性歧〉,《当00代》一一:二七|三五。永田瑞,〈女人五碍〉, 《印度学佛教学研究》,第二四卷第一号;龙村龙平,〈变成男子考〉、〈续变成男子考〉,《印度学佛教学研 究》,第二六卷第二号、第00二七卷第二号。释永明,《佛教女性观〈高雄,佛光出版杜,一九九0〉。
  注一五一:《妙法莲华经》〈大.二六二〉〈收入《大正新修大藏经》第九册〉,三五中、下。
  注一五二:《刘香宝卷》,页四b|六a:“若是聪明智慧女,持斋念佛早修行,女转男身多富贵,下世重
  修净土门。”见:杜德桥〈Glen Dudbrjdge〉著,李文彬等译,《观音菩萨缘起考|妙善传说》
  〈台北,巨流出版杜,一九九0〉,一0五。
  注一五三:《全唐文补遗》第二辑,〈唐故朝议耶周府君〉绍业〈夫人南阳赵氏〉璧〈墓志铭并序〉,四七 一下。
  注一五四:《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五十六,页十四,〈薛氏俊婆夷功德塔铭〉。
  注一五五:如〈大唐故董夫人基志铭〉中就叙及她守寡抚孤的情景:“属穹苍不愁,早丧所夫,藐尔诸孤,零
  丁在疚。左提右挈,辛苦备尝,前襟征踞,艰险毕至,纵啕家之母,竽此未当:孟氏之亲,方斯
  岂偷”〈《全唐文补迸》第三辑,三七六下|三七七上。〉
  注一五六:抽丈〈林葬|中国中古佛教露尸莽研究之一〈二〉〉:三六|三九。
  注一五七:《全唐文补迸》第一轩,〈庵故迸氏夫人基记〉,二六四。
  注一五八:《陈蕃》,卷三十二,〈孝行俾谢贞俾〉。
  注一五九:蓝吉官,〈隋代佛教史述论〉〈全涔商务由版社,一九九三年-一版〉,一五七|二一六。
  注一六0:抽丈,〈林葬|中国中古佛教露尸葬研究之一〈二〉〉,二六; 〈林葬|中国中古佛教露尸葬研究之一〈三〉〉,二O。
  注一六一:《金石萃编》,卷一百十四,页二十六,〈定 慧裨坤啤〉。
  注一六二:同前注。
  注一六三:《缔高僧传》,卷十,灸解六,〈畸丹阳仁孝道场释智琳俾〉,五0四上。
  注一六四:同前书,卷十五,衷解十一,〈度京师弘褐寺释僧辩俾〉,五四0下。
  注一六五︰《宋高僧传》,卷二十五,读诵,〈度幽州华严和尚俾〉,六三五。
  注一六六:按《宋高僧传》卷二,〈唐洛京圣主D寺MD无畏传〉:“〈闲元〉二十三年十月七日,右胁累足,奄然而化,享龄九十九。法侣凄凉,皇心震悼,赠鸿胪卿。遣鸿胪丞具咸仪,宾律师护丧事。二十八年十月三日,葬于龙门西山广化寺之庭焉。定慧所薰,全身不坏。会葬之日,涕泗倾都,山川变色,僧俗弟子;宝畏禅师、明畏禅师,荥阳郑氏、琅邪王氏痛其安仰。如00丧考妣焉。乾元之初,唐风再振,二禅师刻偈,诸信士营龛,弟子舍于旁,有同孔墓之恋。”不过,据〈东都圣善寺无畏三藏碑〉:“开元二十三年十一月七日,右胁累足,涅槃于禅室,享龄九十九,僧腊八十。法界凄心天心震悼,诏鸿胪卿李现威仪宾律,师以某月日葬于龙门西山。”〈《文苑英华》
  〈台北,华文书局〉,卷八六一,页四,〈东都圣善寺无畏三藏碑〉,总页五四一六〉,则云他卒于十一明七日。又,传和碑文皆云他于开元二十三年去世,但传却说至二十八年十月三日,方葬于龙门西山广化寺之庭。至乾元之初,诸信士营龛,二禅师刻偈。实则既然是由玄宗遗鸿胪寺卿知丧事,何以至二十八年方葬?又,至肃宗乾元初年,诸信士才营龛呢?关于善无畏的葬,以碑文所记丧事前后,较为清楚。
  注一六七:《宋高僧传》,卷二,译经第一之二, 〈唐洛京圣善寺善无畏传〉,二二。
  注一六八:同前书,卷二十五,讲诵八之第二,〈唐明州德润寺遂端传〉,六三八|六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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