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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们在想什么——关于目前佛教信仰情况的调查分析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菩提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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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佛教居士进行信仰调查的目的

  目前,佛教是否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对佛教界来说,根本还在于是否能够切实地加强佛教的信仰建设。佛教的信仰建设,就是在佛教四众弟子中广泛地宣传和确立佛教的根本精神,充分发挥大乘佛教化世导俗的菩萨心行,树立崇高的信仰追求和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并贯穿于整个的信仰活动和社会实践之中,用美好的人格形象去感染人、教化人、引导人、净化人,把佛教的正法理念和人生智慧化作服务社会人群的有生力量,为人类社会的和平与发展作出有益的贡献。佛教信徒中,居士是佛教信仰的社会群众基础,他们的信仰倾向和体验,他们的活动方式和目的,与寺院僧众的信仰理念和活动导向密切相关,也将是佛教根本精神得以实施和人间佛教最终实现的决定力量。因此,他们的意见和期求,应成为当前佛教信仰建设、特别是寺院僧众信仰建设必须认真对待和正确借鉴的。当然,信仰理念与人们的社会背景、生活阅历、个性特点、文化素质等都有关系,必须进行实事求是地考察分析。

  为此,最近我们对上海部分佛教居士进行了无记名问卷调查,期望从中了解他们对佛教信仰建设的看法,并为佛教更好地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出谋划策。在有关寺院法师们的大力支持下,大家本着不妄语的戒律精神认真地填写,虽然调查表的设计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其结果还是较为真实可信的。必须说明的是,调查所反映出的问题和想法并不是只针对上海地区佛教的,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中国佛教界的普遍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了便于了解,下面将有关统计结果进行整理,并对主要问题作些粗浅的分析。

二、有关调查结果的统计

  首先对已收回的224份有效调查表进行统计。本调查表分四部分:(一)基本情况(有11项,每一小项中只能选1个);(二)信佛的机缘和参加佛教活动的目的(有22项,只能选1—3项);(三)信佛后的实践活动和精神感受(有6项,每一小项中只能选1—2个);(四)对佛教能够发挥积极社会作用的看法(有7项,前6项的每一个小项中只能选1个,第7项可以任意发挥)。这样设计的目的,是想通过了解信众的基本生活状况、信仰心理、实践活动等,反映出他们佛教信仰的价值取向,也是为了大家能够弄清佛教信仰体系中各种因素及其关系,并对厘清社会上关于宗教信仰的某些观点,提供实际的材料。

  (一)基本情况

  1、性别:男48名,占21.43%;女176名,占78.57%。
  2、年龄:60岁(含60岁)以上者占43%;40—60岁占44.10%;30—40岁占8.45%;18—30岁占4.45%。
  3、文化:不识字,无;小学占8.48%;初中占38.39%;高中、中专、职高占32.54%;专科、本科占20.09%;研究生以上,无。
  4、政治面貌:党员占6.7%;团员占 2.68%;民主党派,无;无党派占90.62%。
  5、工作:在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干部, 国营、集体企业职工,外企、私营业者,外来、流动务工人员)占19.69%;离休,无;退休、病休占74.93%;下岗、无业占5.38%。
  6、婚姻:未婚占8.48%;已婚占79.02%;独居(离婚、丧偶、独身主义、两地分居)占12.50%。
  7、家庭人口:一人占10.71%;两人占23.39%;三人占40.01%;多人占25.89%。
  8、家庭关系:和睦占51.96%;一般占43.70%;不和睦占6.34%。
  9、经济状况:困难(温饱型)、特困(须救济)占11.16%;一般(正常的城乡生活)占62.95%;中等(高于平均水平)占19.64%;富裕、非常富裕占6.25%。
  10、身体状况:健康占25.89%;一般占65.59%;有残疾、长期有病、多种疾病占8.52%。
  11、户籍:城市——210名,占93.75%;城镇——9名;农村——2名;暂住——3名。

  (二)信佛的机缘和参加佛教活动的目的

  1、 学佛可以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来世不受苦,占38.39%。
  2、 受父母亲友信佛的影响,占36.61%。
  3、 临终时不受苦,被佛菩萨接引,占31.25%。
  4、 受佛教徒善良行为的感染,认为信佛就是做好人,占26.79%。
  5、 由朋友介绍、僧人和居士的劝导,逐步接触并开始信仰,占26.34%。
  6、 学佛可以得到佛菩萨的保佑,心想事成、万事如意,占23.21%。
  7、 看不惯社会的不良风气,认为信佛可以改变不好的习惯,占16.96%。
  8、 认为学佛可以健康长寿,占14.29%。
  9、 因为过去自己亲身经历了一些神秘的现象、感应等,认为信佛有感应,占9.4%。
  10、因为自己工作和生活遭受挫折和痛苦,认为信佛可以解脱,占8.04%。
  11、通过书籍、电影、电视等途径而发生兴趣、好奇而产生信仰,占7.59%。
  12、到寺院里可以放松自己的情绪,精神得到休息,占7.59%。
  13、通过旅游而喜欢寺院的清净环境和僧人的生活方式,占6.7%。
  14、为了听经说法,了解佛教,增长社会知识,并不想真正地信仰,占4.46%。
  15、离退休、下岗后无事可做,感到孤独,信佛可以找到朋友,互相来往、帮助、安慰,占4.46%。
  16、因为练气功了解一些佛教知识,认为学佛有利于练气功,占4.01%。
  17、学佛可以成为受人尊敬的人,占4.01%。
  18、受到了佛教界好人好事的帮助,有报恩目的,占3.57%。
  19、学佛能够获得神通,增长力量,占2.23%。
  20、信佛可以战胜仇敌、击垮对手,报仇雪恨,占1.8%。
  21、信佛能够保佑自己生意兴隆,升官发财,占0.89%。
  22、业余时间来玩玩,并没有什么信仰和目的,1例。
  23、其它原因,占0.31%。

  (三)信佛后的实践活动和精神感受

  1、佛事活动:每天按时上香、供佛、坐禅,念早晚功课,长期吃斋,占53.57%;经常到寺院参加佛事活动(本地附近),占32.14%;根据时间安排活动,无法固定,占19.20%;只在每月的初一、十五和重要节日时,才吃斋、念佛,占18.30%;经常到外地(郊区县、外省市),占6.7%;

  2、经常供养寺院和师父:一般每次10—50元,占35.27%;50—100元,占21.43%;200元左右,占3.1%;500元以上,占3.1%;一般信众一次性供养最多的大多是2000元,有些多达数万元;部分信众每年供养寺院平均为5000元左右。

  3、供养主要用于:印经,占35.27%;建寺,占28.57%;法会,占27.23%;造像,占14.73%;游方“僧人”化缘,占4.0%;师父个人生日等,占3.6%;社会救助,占3.1%;寺院生活困难补助,占0.36%。

  4、供养的心态:积福行善,自觉自愿,占49.55%;完全出于自愿,出钱多功德大,占37.50%;扩大自己的社会影响,为子孙后代着想,占5.8%;碍于情面、随顺大流——被人劝说、没办法拒绝——师父要求、服从安排,占4.46%;被不明来历的人欺骗(如假僧人哄骗)等,占3.1%;

  5、行为变化:经常做好事,帮助穷人、病人、老人、残疾人等,占26.34%;改变了自己的处事方式和不良个性,与人团结友爱,关系和谐、愉快,占20.09%;常与教友们来往,不孤独,不忧虑,精神好,身体好,占19.64%;敢于主持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与对社会有益的活动,占5.8%。

  6、消极的情绪:没有感到与信佛以前有什么变化,挺失望——了解到佛教界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产生了动摇、彷徨、退却的念头——佛教的清规戒律太多,自己难以遵守,有了为难情绪——佛教的法会太多,仪式太复杂,工作又忙,难以应付,占4.46%。

  (四)对佛教能够发挥积极社会作用的想法

  1、佛教能否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能够——占67.41%;不大——占2.68%;很大——占10.26%;说不清——占19.65%。也就是说,肯定佛教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占77.67%,是绝大多数;即使把“说不清”与“不大”的归为一类,也只占22.33%。

  2、发挥作用最主要在:社会道德规范——占55.60%;个人修身养性——占42.11%;文化艺术创造—占0.95%;休闲旅游服务——占0.89%;国际友好交往——占0.45%。显然,强调佛教的社会道德价值的最多,认为佛教有利于个人修身养性的也不少;肯定佛教能够在文化艺术创造方面会有积极作用的倒很少。

  3、在现阶段佛教最需要:切实的信仰建设(虔诚的信仰、如法的修行、综合的素质、高尚的品质等)——占94.20%;更多的出家人——占2.23%;更多的法会——占2.23%;建更多的寺院——占1.34%。很明显,几乎都把进行切实的信仰建设看作头等大事,至于对佛教界存在的热衷于兴建寺院、随意剃度出家等现象,很少有赞同的。

  4、目前佛教界服务社会最需要:积极的思想意识——占54.23%;强有力的带头人——占25.89%;灵活多样的实践方式——占16.86%;雄厚的物质基础——占4.02%。可以看出,大家普遍认为积极的思想观念与有强有力的领导者,才是佛教服务社会的关键。

  5、佛教存在的最突出问题:僧人专注赶经忏,一切向钱看,不弘扬正法,损害佛教的社会形象——占51.88%;教徒特别是居士活动的迷信色彩太浓,功利心太重,缺乏真切的信仰——占25%;寺院不讲经说法,不弘扬佛法,忙于应付旅游招待,变成了商业场所——占19.55%;思想保守,观念陈旧,方法死板,态度消极——占3.57%。事实上,问题中的第一、三点都是针对当前寺院存在的缺乏正信、专注经忏、商业性太浓等不良现象的,这两者的意见相加,高达66.08%,而第四点包括佛教的四众弟子;居士们的信仰活动迷信色彩太浓,这与前者的不良影响是有密切关系的。

  6、发挥作用最关键的是:提高佛教教育质量,培养出高素质的弘法人才——占41.07%;在保持纯正信仰的前提下,转变观念,消除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现实的思想、形式等——占32.14%;开展积极的公益活动,为社会作出实际的贡献——占18.75%;利用现代传媒积极宣传佛教——占8.04%。值得注意的是,大家提出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尤其是弘法人才,是当务之急;这与他们深感佛教弘法和开展积极的社会实践必须尽快消除不符合现代社会的消极观念、活动形式,是有紧密的因果关系的。

  7、请你根据自己的体会再说出几点,为佛教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出谋划策:

  在收回的问卷中,大多数居士都十分认真地写上了自己的见解,而且有的还长篇大论,感情真切。现将相近的看法作一番梳理,分列如下:

  A、关于弘法:

  (1)多弘扬大乘佛法,必须符合中国社会实际。
  (2)力求使佛教能够解决各种阶层和类型人群的实际问题,让他们认识到佛教有用有效。
  (3)多做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提高佛教在大众中的形象。
  (4)要充分利用现代宣传工具,如网络传媒等,积极地宣传佛教;
  (5)弘法应针对不同的知识层次、信仰倾向等,分出不同的组织形式。
  (6)弘法要结合社会现实,要结合具体的实例,分析透彻,生动易懂。
  (7)不要在寺院里宣扬具有迷信色彩的观念,逐步淡化传统的具有封建迷信形式的信仰活动。
  (8)集中善信的功德,成立一些义工组织,济世救人。
  (9)希望成立临终关怀组织(如“爱心念佛团”),感情真切地帮助教徒临终念佛,安详往生;同时也可以防止不良现象的蔓延(如居士中也有人赶经忏赚钱的)。

  B、关于寺僧:

  (10)僧人要加强自身的道风建设。
  (11)寺院要多讲经说法,以弘法为主,以作佛事为辅,提高寺院的品质。
  (12)应严格遵循寺院出家规范,严格控制出家人的数量和素质,防止僧伽队伍的混乱,避免对社会的不良影响。
  (13)要培养有威仪、有智慧、有道德的法师,争取社会的尊重。
  (14)纠正信徒皈依拜师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制止因为不同的师徒关系而形成互相矛盾的利益小团体。
  (15)要严肃对待一些常住寺院的僧人背地里结婚和道德败坏的问题,反对一些人非僧非俗或者忽僧忽俗,利用个人的某些特长欺蒙信众的行为。这些已经成为社会讥讽佛教的笑柄,对信仰建设也已经带来了不良的影响。

  C、关于居士:

  (16)对居士进行系统完整的佛学知识教育,多培养能够真正理解佛教的正知正信的骨干人才。
  (17)利用讲经和法会等机会,提倡居士也自愿忏悔,从而纠正他们的不良行为。
  (18)居士可以模仿泰国临时出家的方法,在寺院进行培训。
  (19)应对居士进行佛教礼仪、纪律的教育,提高自我约束能力,防止信仰活动一盘散沙。
  (20)要根据信徒们实际的修行和对社会的贡献,进行评比,树立先进,以激发大家为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分析和思考

  从以上的统计材料可以看出,当前佛教信徒除去性别差异、活动方式没有什么变化之外,他们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生活状况、信仰倾向、思想观念等方面,与过去相比都有明显的变化。大致是:

  1、50岁左右的中年人越来越多,改变了过去以60岁以上的老人占绝大多数的局面。虽然以退休人员为主,但是在职人员也不少,而且分布在多种不同的行业,社会面扩大。

  2、文化层次提高。尽管不能十分准确地反映出佛教的全貌,但即使是在上海这样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的大都市,与过去佛教信徒中文盲率很高的情形相比,也确实是一个积极的现象。

  3、生活状况普遍不错,绝大多数并不是因为生活困难、体弱多病等原因而信仰佛教的,信仰的非理性因素减少。而这些过去往往被传统观念认为是最易导致“宗教迷信”的社会因素。

  4、信仰的社会价值趋向明显。在信仰佛教的诸多原因里,对临终、来世避免痛苦而享受幸福的追求仍然是信仰的最基本目的,这是无可厚非的宗教信仰和价值追求;不过,因为受佛教徒善良行为的帮助和感染,并对佛教道德理念所应起到的积极社会作用寄寓了期望,佛教的社会道德形象影响是最重要的因素。

  5、佛教信仰对信仰者的精神和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净化、促进作用。普遍承认信佛后改变了处世方式和不良个性,人际关系变得融洽和谐,并经常去做好事,身心都健康的发展。

  6、信念坚定,愿作功德。都积极地参加佛教的信仰活动,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对寺院组织的活动出钱出力,广行布施。但是,目前主要把钱用于传统的印经、建寺、法会、造像等活动上,而用于开展积极的社会公益实践的却很少。

  基于以上的调查结果,可以大致了解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里佛教居士们较为真实的一些想法。下面,据此对所反映出的主要问题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一)切实进行信仰建设,突出佛教信仰的精神品质。在调查表的第四条中,就佛教如何能够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问题,在收回的调查表中,最集中的就是在现阶段佛教最需要:“切实的信仰建设(虔诚的信仰、如法的修行、综合的素质、高尚的品质等)”,高达94.20%!其次,关于佛教存在的最突出问题和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最关键的问题等的回答,实际上还是有关信仰建设的,是进一步的发挥与补充。信仰建设理应包括全体佛教信徒,其中首先必须加强寺院僧众的信仰建设。住持寺院的僧众是广大信徒的导师和楷模,其高尚的人格形象体现着佛教的正法理念,反映出佛教信仰的品位。只有具有纯正的信仰和道德实践,只有成为一个高尚的、有益于社会的人,才可能发挥化世导俗的作用,成为社会人群的精神导师。作为众多信徒敬仰和社会人群关注的群体,承担着净化社会人心的重任,承担着塑造超凡脱俗的人格形象之艰巨任务,就不能混同世俗,更不能给人造成不良的印象。很明显,随着居士群体综合素质的提高,他们对僧众的要求将越来越多,对寺院信仰建设的质量要求也必将越来越高。佛教服务社会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物质的——比如扶危济困等公益活动,还必须发挥佛教帮助信仰者去净化心灵、积极地构筑精神家园的最本质的宗教功能。佛教信徒中,他们不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接触并信仰的,都是期望能够得到关于社会人生问题的准确解答,并希望通过佛教的信仰活动纠正、改变现状,进一步实现个体的、社会的美好期待与追求。安顿心灵,提升精神,完善人格,教化社会,应是必须突出的佛教信仰的精神品质。为此,在佛教信仰建设中,一定要改变寺院信仰活动商业化、低俗化、形式化等消极现象,纠正僧众信念缺失、道风败坏、素质不高等不良行为。在调查中,不断听到居士们抱怨有些寺院出家人想方设法要“红包”、求供养,并根据钱的多少安排“座次”、分出亲疏,玩出“比贡献”的把戏。而所举办的法会价码不断攀升(比如水陆法会,有的寺院规定参加者最低要两万元,乃至数十万元),绝大部分信徒不堪承受。他们自觉自愿地出钱,目的是积福行善,虽然有一定的信仰功利要求,但最主要的还是追求道德行为体验。为此,佛教寺院特别要处理好发展寺院经济与搞好弘法利生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发展旅游事业”与搞好自身建设的关系,不能只把寺院定位在地方经济的附庸上而自甘堕落,避免落入大家都痛恶的“一切向钱看”的浊流之中;只有把一切活动建立在真切的信仰之上,建立在广大信徒的自觉而真诚的支持之下,有关的信仰活动才可能顺利健康地发展;否则,都只会是舍本逐末、事倍功半、事与愿违的。

  (二)真正实践人间佛教,显示佛教活动的社会价值。首先应该肯定的是,长期以来,佛教界在自身艰难生存的情况下,尽力而为地为社会贡献力量和智慧,也赢得了普遍的承认。但是,与社会的要求和“人间佛教”的理想相比还很不够。其中,佛教界的一些人忙于表面的事,不断地修建越来越豪华的寺院,举办规模越来越大的法会、越来越频繁的经忏,财源滚滚,却只用于寺院或自己的奢华生活,使寺院成为一些人追名逐利、苟且安逸的“宝地”。相反,不仅不支持有利于佛教自身健康发展的教育事业等,对开展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也是消极回避,甚至攻击诽谤、互相掣肘,更谈不上“知恩报恩”地积极回报社会、甚至最起码回报广大虔诚信徒了。佛教徒是社会公民的一部分,特别是居士们的现实生活存在着差别,他们不仅有精神的需求,也有物质的困难。从调查中知道,不少人就是因为曾经得到了佛教徒的帮助和善行感染开始信仰的。“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居士们建议成立临终关怀组织、社会义工组织等,反映出自觉的实践愿望,是很有意义的。不少居士表示,他们大多处于中年,有经验、有时间、有热情、有能力,只要在社会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寺院组织领导,他们都愿意积极地开展服务社会的活动,在实践中陶冶情操,在善行中培育人格,在生活中体验佛法。从调查中也可知道,目前信徒的年龄层次主要是60岁以上的老人、50岁左右的中年人、30岁左右的青年人,他们的信仰心理大致是颐养天年但关心临终的痛苦与来生的幸福、寻求新的生命状态而注重自身的价值体现、缓解精神的压力而期望情感的规范与境界的提升。这既是佛教信徒各阶层的特殊反映,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普遍意义。随着老年社会的到来,社会保障体系的压力也将不断增加,诸如老年人的物质赡养与精神抚慰必然成为全社会的重要问题。对生死的渴望与惧怕,必须有一定的信念支撑和安慰,才可能处之泰然,具有健康的心态。另外,社会体制的不断变化与竞争的日益激烈,中年人、青年人又将不断面临生活风险的考虑,如果没有比较成熟的精神理念与坚强意志,就会带来更加复杂的社会问题,影响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如何针对性地发挥佛教注重心灵净化与精神解脱的特色,充分调动广大信徒热心积福行善的能动性,结合现代社会的具体条件,灵活多样地开展积极的教化与引导,应该成为佛教徒、特别是住持正法者认真对待的大事,从而展现人间佛教在现实社会的价值,这也是赋予佛教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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