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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经济资源的开发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太虚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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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七年,太虚对于实施多年的僧教育,渐渐感到消极和悲观,如他说:

余以身力衰朽,已不能实际上去做准备工夫,或领导模范的人,所以对于建立「养成住持中国佛教僧宝」的僧教育前途,觉很悲观他日遇有悲愿褔慧具足的人,而又机缘凑巧的时候,或能实施出来。(注六二)

  同时,他谈到僧教育计画不能切实施行,事实上有两个原因:第一,他认为僧教育的实施,要于一般寺院的僧众和产业有一番整理,如果僧寺及产业不能整理,则大笔的教育经费没有着落,僧教育便无从施设。第二,因为不易得到有相当经济基础可办僧教育的名山胜剎,同时也因为缺乏实施僧教育的主干师资。由于人力、财力两头落空,使得僧教育无法依拟定的学程进行。(注六三)

  因此,即使提出规画完密的教育体系,而实际施行的效果则又相当有限,或者光有理想计画,而不曾依计画做进一层的实践,使得办学的兴致大打折扣。就拿其晚期汉藏教理院的成绩来看,太虚亦认为汉藏教理院仅做到普通教理四年,专修教理三年,而最重要的二年僧律仪基础则是悬空的,并且所招收的学生,也没有都到高中毕业的程度,所以他认为:「此种人才,不能够作为养成主持中国佛教的僧教育,故本院对于住持中国佛教,不过作一种补充的、旁助的,而不能作为一种主要的僧教育。」(注六四)太虚认为完全的僧教育,应该包括习律、学教、修证三个阶段,并且「僧教育要建筑在律仪之上」(注六五),二年僧律仪院是最基础的训练。所以汉藏教理院的办学成绩,虽然颇受全国各界的重视,但是在太虚看来,仍只是僧教育系统中的「学教」阶段,仅能作为住持中国佛教的「补充、旁助」而已,尚不能算是完整的教育。

  太虚又认为,就现实的环境来观察,他所提出的理论仍然是「未能实时实现的理想而已」,因为既没有相当的环境与之配合,也「更少有能发这样长远心的主干人才,耐得这十二年的辛苦」(注六六);办学道场的不容易取得;师资教授的不足;办学人才的缺乏;加上学生招收的程度不齐;入学人数短缺等种种因素,都使他消极的把实现僧教育的希望,寄托在未来「或有悲愿福慧具足的人」,来实践他的理想了!

  而除以上的困难外,僧教育的筹画须要庞大的经费,并且推动各项改革运动,尤其需要可观的经济支持,所以寻求可以开发的资源,就成为太虚佛教改革事业中,一项刻不容缓的现前急事。

  寺院一般的经济来源,大致可分为三方面:其一,可能为钜商、军政界的护持;其二,香火或水陆经忏的收入;其三,丛林寺院本身的寺产经营。(注六七)关于第一项,佛门的权贵护法,可遇而不可求,找寻大施主护法,它的缺点是各种计画可能因而受到牵制。武院的挫折就是一个例子。并且,也有可能因为人事的新陈代谢,卒使进行中的计画停顿搁竭。(注六八)其次,关于第二项香火、经忏的收入,因为国内政治一直处在内乱外患,战祸频仍的局面,社会资产及民生经济均普遍贫乏,所以来自民间的收入也就相对减少。而一般中国的大丛林寺院,皆拥有广大的寺产田地,如江浙、苏北等大丛林为中国寺院之首富,其收入除经忏水陆外,大部分皆靠收租及农田不动产所得。因此,僧众的自力开垦,是动乱的环境中寺院经济来源比较稳定的一项收入。

  经济的开发既是佛教事业的一项关键要素,但是,太虚在这方面并未做积极的争取或者经营、改善,以致于其计画中重大的改革事业,如佛化运动的推展,僧制僧寺的整建,佛教会的推动,乃至于僧教育各地佛学院的开办,世界佛教运动,及世界佛学苑的规画等等,均因为受困于经费筹措的困难,而动弹不得,最后终致于宣告失败。当然,太虚也不是完全忽视这一方面的重要性,在其文献中,我们可以找到零星几处的关于开源节流的措施。只是这些计画,大抵都只在理论上「点到为止」,并没有认真去实行(事实上,实行亦有困难),而这与他实际上需要的庞大经费,其所做的努力并不成比例。

  以下我们就文献的记载,来看他对于资源的开发,有些甚么样的理念和态度?

 

(一)沩山的开发计画

  民国十三年,太虚在〈新僧〉一文中,曾经倡议二项有关佛教经济资源的开发办法。其一是:由每县各佛教寺庵联合组成该县的「佛教财产经管处」,由全县各佛教寺僧共同处理、支配。太虚首先提议由沩山试办,希望接着由各县区,联合成为道区;各道区,联合为省区;各省区,联合为国区;逐渐扩充办理。其二是:由每县各佛教寺庵,联合组成一该县的「佛教经忏应赴处」,其方法是仿照一般的公司章程办理,由全县各佛教寺僧共同处理分配。(注六九)后者,由各县或全省联合组成的佛教经忏团体,由于各单位本位利益的不同,一直没有实现。故民国十六年,太虚在上海自己创设类似此「佛教经忏应赴处」的「法苑」,一方面作为推动佛化运动的社会工作,一方面进行筹措新僧运动的经费来源。而前者,拟由各县市佛教僧寺联合办理的「佛教财产经管处」,因为又涉及到各寺院丛林,既拥有的利益不尽相同,并且,在子孙派、法派的旧有传承关系上,事实上不可能放弃私有的利益,做全面的变革或大幅的改动。因此,谈联合或谈合作,毋宁只是太虚的一厢情愿,对保守的丛林势力而言,不可能起太大的作用,所以,这项计画也仅止于理想而已。太虚在该文中,曾感叹地说:

顾全国十余万僧,皆以私利私眷为梗,终未有实行之希望,此予十六年来心底最深之痛痕也!(注七○)

  子孙寺院的传承,往往是阻碍佛教改革的关键,也是传统丛林无法与新佛教改革者沟通合作的重要因素。

  关于沩山的建设计画,在太虚的相关文献中提到的次数最多,开发沩山也是太虚比较看中的道场,它的条件亦符合其所谓「道场幽寂,财产丰足之丛林」的理想办学场所,并且自民国十一年到民国十六年间,太虚对于沩山的开发计画,曾提到有如下五次之多,例如:

  (1)民国十一年,太虚曾受请担任复兴大沩山(即沩山)的主持者,并商定恢复沩山产业的进行计画。(注七一)

  (2)如前述,民国十三年,太虚计画由各县省联合成立「佛教财产经管处」,亦拟由沩山先试行倡办。(注七二)

  (3)民国十五年,太虚〈建设人间净土论〉一文中,曾提到大沩山亦是其建设人间净土的模范试办区之一。如说:「此人间净土之具体建设普陀山之圣道场地最为合宜,不然,则深藏奥阻,丰林沃土若大沩山者,亦堪施设。」(注七三)

  (4)民国十六年,太虚感慨旧日盛况的禅宗丛林,现在均已堕落于应酬往来的恶习中,故拟整顿一个清修、安僧的十方道场,作为复兴禅宗丛林的模范区。此时,太虚又看中沩山,想以沩山着手进行。(注七四)

  (5)民国十六年,太虚正式在《海潮音》发表〈沩山僧农村设学通告〉,拟定由沩山进行各项建设工程。(注七五)如说:

兹就沩山佑祖道场,建设规模,实行农僧制,凡我僧侣,不能从事学业而愿从事农作者,由寺职员验其技能,出资招集,长年植林种田,以为佛教僧众之生产,用作修道资生之基本。(注七六)

  太虚计画由僧众垦荒地,种农田,植树林,实行僧田僧种的联合式「僧农村」经济。这是实践前项由沩山试行倡办的建设计画,而一方面也是因应当时社会环境的趋向,及响应其新拟出〈僧制今论〉中的农禅、工禅的新号召。

  以上五项资料,在在显示太虚对沩山有特别独到的「照顾」。然而,太虚虽曾属意沩山的大自然资源,但是这些计画仅只是点到为止,并没有下文,在文献上看不到有进一步的具体规模出现。太虚与沩山有超乎寻常的法脉关系,按理说,在他对道场需求甚切的情境下,应该不止于点到为止的说说而作罢?

  大沩山(沩山)在湖南省宁乡,为沩仰宗的千年法庭(沩仰宗有史迹可考者,可以上溯至五代的灵佑禅师),民国七年毁于匪乱,省教育会又觊觎沩山的庞大寺产。民国十一年,太虚应湖南缁素邀请,往长沙讲经,受到其友开悟、惠敏的劝请,乃决定作恢复沩仰祖庭的计画,答应住持沩山,而「辞谢临济五房」,接继沩仰宗法脉。(注七七)并与刘东青、赵炎午、仇亦山等,商定「恢复沩仰宗及沩山产业维护整理」计画。自民国十一年冬起,太虚即接掌大沩山,负名义住持达十五年之久,直到民国二十六年,才由宝生接任住持。(注七八)照理说,民国十年从净慈寺的挫折开始,太虚即提出各种初阶及高层次的佛学院课程计画,并一直在寻找可以安僧建教,作为整理僧制的模范丛林。那么,大沩山既有丰富的经济开发条件,太虚又接了沩仰法脉,负住持之责,为甚么没有利用大沩山成为其建僧的理想基地呢?是否还有外来的干涉事件?或军事、政治的占领、破坏?然,从文献史料上,皆看不到沩山有诤议事端,或涉及如净慈寺之地痞、坤棍藉权作怪等情事发生。而有关大沩山的史料,除以上相关文献外,亦再找不到其余的蛛丝马,与太虚关系如此密切之大沩山,却只字未提,此似乎有违常情,而成为太虚弘化史料的一桩悬案?(注七九)

 

(二)峨山甲的开发计画

  前面第三章提到,太虚为因应环境社会的要求,民国十九年曾提出〈峨山僧自治捩议〉,以峨山甲区域,特设「峨山甲僧自治会」,作为佛教特种地方自治的试办区,并条列进行开垦的章程内容。(注八○)例如,实业的兴办方面:预设就峨山的农产、森林的开发,衣物的制造,房舍的建筑,形象的绘塑等各种工业,由僧众自己动手制作,做到经济的独立自给,不必依赖外界的供养。商业方面:办理促销及采购,希望采用合作社的运销方式,联合并分配于峨山地区的各个寺院。其它,如建设峨山,使成为僧寺的规范所,僧徒的教育所,及教化宣扬所,灾病慈济所,科学建设所,古物搜陈所等各项僧伽自治的开发事业。(注八一)

  以上关于大沩山、峨山甲,或者普陀山的开发,太虚虽然提出建设开垦的意愿,但是读者只要深入这些资料,就可以发现这些讯息,皆属于附属的支节,偶一被提及,并未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事实上也谈不上成效。再者,如果从另一个立场来看,则仅可以说,太虚是以它来作为建设:(1)开创建立现代化的禅宗丛林道场。(2)作为「人间净土」的实验区。(3)作为响应社会潮流,建立僧伽自治、自给自足的现代化教团。(4)试行僧教育的模范区;或作为其晚年实践人生佛教「菩萨学处」的理想僧团(注八二)。(5)或作为淘汰出僧外者,所经营的农场、林场、工场或商场,即所谓僧外生产教育的场所。(注八三)所以,太虚的重点,并不在于经济资源的开发,开源只是其附带可以产生的积极作用而已;甚至可以说,其为顺应社会潮流,用以抵制官府迫害的作用,要大于对经济建设的重视。

  事实上,很可惜的,如果以企业经营的理念来看,这个时候太虚已经注意到,并且运用到了现代「合作社」的经营及管理方式,若能有进一步的实际运作,则佛教的经济开发,可能有另一番新的模式出现。因为,他既有意模仿日本高野山的建设和组织管理,并且已实际列出开垦章程,发布在《海潮音》而公诸于社会大众,(注八四)可以说,诸事已备,而只欠行动了。然而,民国十九年的这个时候,由于社会、政治上,佛教界教团、教会上,需要他去奔走忙碌的事情太多了。而且,此时,他计画中「世界佛学苑」之下的好几个语言学院(见第五章第三节)正积极筹画进行,所以峨山甲的开发,他只能提出理论的建设,而无法实际去做领导、监督的指挥者。

  其实,为筹备各项办学经费及僧制的建设计画,太虚最早在民国四年的《整理僧伽制度论》中,已经提议开办「佛教银行」,或「佛教工厂」,甚至创设一个「佛教基金团」,以三十年期为偿还的债票,由「佛法僧园」之行教院和佛教正信会,向僧徒及佛教徒募集,以利息作为建筑「佛法僧园」的经费,及开办银行或工厂的资本。(注八五)这是太虚最早提出开源经济的理念。其它,如民国十二年,为筹备武昌佛学院五个学部,共二十四年学程的庞大教育经费——预计约有四百万元,太虚亦曾有开办佛学院银行的提议(注八六)。佛教界有这样前瞻的理念,在太虚那个年代,确实是不容易的!这般的企划经营,即使在八十年后的今日佛教,还是非常时新的。然而,无奈太虚的智能超前时代太多,佛教界的人脉及环境资源,总是无法与他作适时的搭配!

 

(三)「法苑」的设立

  开办佛教银行或佛教基金团,它的目的是为筹募经费而设立。其它,民国十六年,太虚得到药商玉慧观的支持,在上海创设一处以改良各种佛教法事为主的「法苑」。

  「法苑」的创立仍以经济目的为主。太虚想在经济上有一个稳定的基础,做为新僧运动的支持,故根据《整理僧伽制度论》,对于社会通俗的婚庆悼亡,经忏习俗等,均依佛教仪式予以改良和扩大。例如,其法事范围包括:佛式的婴儿汤饼仪、儿童入学仪、男女结婚仪、庆祝生辰仪、追荐丧亡仪、庆祝冥寿仪等,亦即将佛事扩充应用到小儿满月、周岁、成人结婚、祝寿,各种人生喜庆的佛化仪式。另外改良的部分,例如:对于非纯正的佛教经忏,如血湖忏、三官经等均革除废去,并废除楮钱、蜡烛,代以名香、电灯。(注八七)「法苑」所推动的佛事,事实上包括三项六部:即教务方面,设研究部、宣讲部、图书部;法务方面,除办理上列法事的法事部外,另设修持部;事务方面,设蔬食部。故「法苑」除经忏佛事的经济目的外,实际上即进行太虚所推动的佛化教育工作,其初步的运作情形,太虚在〈自传〉中曾提到:

日常在苑中布施医药,设备蔬食,流通经书,并随时举行讲经会、演说会、念佛会、祈祷和平会等,哄传全巿,影响甚弘。(注八八)

  但是,「法苑」的活动,仅维持了二个月(民国十六年二月二日~四月二日),因为国民革命军南下,受到军事的影响,并为了保护褔建僧寺的安全,太虚受请住持普陀寺,兼闽南佛学院院长,无暇他顾,只好匆匆结束「法苑」。(注八九)故这一项经忏佛事的经营策略,也没有起太大的支助作用。

  太虚的革新佛教,一直构想将佛教超荐度亡的习俗风尚,予以扶正,使走向正轨化及正常化。因为经忏佛事的改良,或经营佛教法事,一方面是僧界生计所依赖的一项可观收入,一方面也可以藉由现代化革新的法事,纠正历来民间错误的迷信信仰,或进一步灌输正信的佛教理念。在太虚看来,法事、经忏已经形成专业,既然不能废除,倒不如把它与各宗的关系别立出来,另设立专宗,一来可以专习其事,二来可与其余各宗不致混淆,妨碍专修,而对于佛教经济也是一项帮助。因此,早在民国二年,太虚已经提出在十宗之外,另外增设一专门从事法事荐亡的「忏摩宗」。(注九○)这样的构想一直持续下来,故民国十三年出现如上提到的,预设由佛教僧寺联合组成的「佛教经忏应赴处」,以经营现代的佛教法事。(注九一)接着,民国十六年,经由「法苑」的改良经忏佛事,而付诸实际行动。此后,直到民国三十五年,太虚在呼吁佛教僧寺应该重视寺院的经营管理时,又再度提出经忏佛事,应由佛教会统一订定法规的办法出现。(注九二)

 

(四)佛教僧寺的经济建设

  综观以上太虚对佛教经济资源的争取,就时间的次数密度,或办法的运作实践来看,仍嫌松散并且不够积极。因为,其所推动的各项建设工程及革新计画,随时都面临经费不足的威胁而被迫停顿放弃;以太虚的聪顈智能,甚具前瞻性的眼光,而且随时推出各种应时新构想的个性看来,对于这样关系重大的经费来源,他应该更积极的开拓、设法才对。可是,从民国十六年,「法苑」结束之后,即不再有具体的行动或构想出现。而民国十八、九年间,太虚另外又有世界佛学苑的大规模建设需要开办,如其下所分设的北平柏林教理院、汉藏教理院、闽南佛学院,及由武昌佛学院改建成的世界佛学苑图书馆等分支机构,在在需要庞大的经费支持。此时,太虚却眼见一个个的分院机构,都因为战事影响,及经费的短绌而逐渐放弃或收缩,连最后,最具研究成果的世苑图书馆预科班研究部,亦因为只能募得三千元的开办费支持半年,半年后,即因为经费无着,而停止、解散。(注九三)从这样的例子看来,我们不得不说在经费财源的争取上,太虚不但有所疏忽,而且严重的不足!

  然而,民国三十五年,太虚却出人意料的对国家的经济建设,提出甚具专家标准的经济理论出来(注九四),从而使他也想到佛教的寺院经济,亦应随时代的脚步有所加紧建设。此时,他分别提出〈佛教寺僧的经济建设〉,及〈由经济理论说到僧寺经济建设〉。前者,例如他认为:

目前中国经济危机之救济,在如何迅速动员国内所有的生产力量,从事增产工作。有产斯有财,生产丰富,政府财政基础稳固,人民生计才有着落,民生主义也才可以实现。在全面的国民经济政策建设之下,佛教寺僧的经济建设,是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然寺僧不能联合开发其经济的源流,则所兴办事业将无力荷负久远。(注九五)

  因此,他列举出如下三项的经济开发计画:

  (1)山乡寺僧:应就原有山场田地,在县区联合为林场、农场、或农林场之开办。

  (2)城巿寺僧:可就寺地所宜,集办罐头笋菜,及僧衣鞋帽、或图书馆,印刷等工厂商店。

  (3)应民众需求而服务的经忏:应由佛教会订立法规,整理运用,以增加经济收入,同时改善风俗。(注九六)

  而后者〈由经济理论说到僧寺经济建设〉,他提出在中国民主计画经济下的僧寺经济,应该:(1)要由佛教会调查登记全国僧寺的不动产,与其它事业的收益品数。(2)编订生产及分配消费之总计画。(3)各省分会、各县支会、各大寺得制出局部计画,提供中国佛教会审核参考,并指导修正。(4)招集僧寺游资,办一佛教银行,为全国僧寺经济之金融枢机。(5)各支会或各大寺,各省分会集办林场、农场,及发扬教化的印刷工厂,与书局等工商业。(注九七)

  这些计画能否实现是一回事,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为甚么太虚到晚年,才注意到佛教寺产开发的极待进行。而这样一个最关重要的现实问题,早期却不为他所密切在意?此时的建树,对于他的佛教改革事业丝毫也帮不上忙!这使我们想到:太虚尽管为社会、为佛教提出各式各样适应时代的应变措施,但是对于他自己身边迫在眉睫的大事,却无所觉察?经费资源的争取,是太虚改革事业的极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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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注 六二 见〈中国的僧教育应怎样〉《太虚全书》,第十七册,页四九七。
注 六三 同前书,页四九五~四九六。
注 六四 同前注。
注 六五 〈僧教育要建筑在律仪之上〉《太虚全书》,第十八册,页六二~六六。
注 六六 见〈现在需要的僧教育〉《太虚全书》,第十七册,页五○○。
注 六七 参HolmesWelch着,包可华、李阿含译《近代中国的佛教制度》上册,收在蓝吉富主编《世界佛学名著译丛》八十三册(台北:华宇出版社,一九八四年),页二六一~二六九,及页二九一~三五一。
注 六八 例如,民国二十二年,上海钜商玉慧观被暴徒殂击殒命后,太虚在上海的弘化经费,即大受影响。又如,民国二十三年,护持武汉的弘化事业最有力的王森甫逝世之后,世界佛学苑图书馆预科班的经费,即陷于困难,而被迫停顿。见释印顺《太虚大师年谱》,页三七○,及释东初《中国佛教近代史》下册,页五一九。
注 六九 〈新僧〉《太虚全书》,第二十二册,页一○二四。
注 七○ 同前注。
注 七一 〈太虚自传〉《太虚全书》,第二十九册,页二六四。
注 七二 同注六九。
注 七三 见〈建设人间净土论〉《太虚全书》,第二十四册,页三九九。
注 七四 见〈当速组佛教正信会为在家众之统一团体〉《太虚全书》,第十七册,页四五八。
注 七五 〈沩山僧农村设学通告〉《太虚全书》,第三十一册,页一○八三~一○八四。
注 七六 同前书,页一○八三。
注 七七 太虚在〈续沩仰宗派记〉谈到:「民国十一年,余接沩山于瓦砾堆中,辞谢临济五房,决复沩仰一脉,宝生、潜影继之。」太虚为沩仰第六世,其传继法脉如下表。见《太虚全书》第三十一册,页一一四二~一一四三。
注 七八 释印顺《太虚大师年谱》,页一四四。
注 七九 按民国十一年,太虚为恢复沩仰祖庭,曾与刘东青等商定「恢复沩仰宗及沩山产业维护整理」之计画。时严定为侍者,曾作「侍院长大师住持湘省大沩山密印寺记〉,刊载于《海潮音》三卷十二号,并载有「赴沩山详记」。请参阅《海》刊,及同前注,页一四四~一四五。
注 八○ 〈峨山僧自治捩议〉《太虚全书》,第十八册,页一六七~一七七。
注 八一 同前注。
注 八二 〈即人成佛的真现实论〉《太虚全书》,第二十四册,页四六一~四六三。
注 八三 〈中国的僧教育应怎样〉《太虚全书》,第十七册,页四九五~四九六。
注 八四 同注八○,页一六七~一七二。
注 八五 《整理僧伽制度论》,收于《太虚全书》,第十七册,页一六二,及页一八二。
注 八六 〈我新近理想中之佛学院完全组织〉《太虚全书》,第十七册,页四六四。
注 八七 同注七一,页三○四,及〈上海佛法僧园法苑之新建设〉《太虚全书》,第十七册,页五一七~五二三。
注 八八 同注七一,页三○四。
注 八九 同注七一,页三○四~三○五。
注 九○ 《太虚全书》第十七册,页三三○。
注 九一 〈新僧〉《太虚全书》,第二十二册,页一○二四。
注 九二 〈佛教寺僧的经济建设〉《太虚全书》,第十八册,页一九○。
注 九三 释大醒《大醒法师遗着》,页七二三,及释印顺《太虚大师年谱》,页三七○。世苑图书馆成立研究部,当时的教员及研究员有:法舫、会觉、芝峰、印顺、谈玄、大醒、尘空、苇舫、雨昙、本光等。见释东初《中国佛教近代史》上册,页二五六~二六四。
注 九四 参〈由经济理论说到僧寺经济建设〉《太虚全书》,第十八册,页一九二~一九三。
注 九五 见〈佛教寺僧的经济建设〉《太虚全书》,第十八册,页一八八~一八九。
注 九六 同前注,页一八九~一九○。
注 九七 同注九四,页一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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