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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生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明法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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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生

  /明法比丘

  有生就有老病死,生老病死都是苦;無生就無老病死,也就是無生苦,就無老病死苦。無生並不需要等死了而不再生(無你何剩餘的涅槃),無生可以現前、當生獲得,阿羅漢也稱作「無生」,斷盡煩惱,於世間無所生起。在修因就需斷絕與「欲」結合的「生」法,才能達到果上的「無生」。  

  生法,生生不息是世間人所喜好,滋養、依賴、追求的,但它是苦的聚集。佛陀說:「諸比丘!如何為生法?曰:妻子是生法,婢僕是生法,山羊、羊是生法,雞、豚是生法,象、牛、馬、牝馬是生法,金、銀是生法。諸比丘!生法實為此等之諸依,於其處彼被縛,令狂、貪著,自生法而求生法。……此非聖求也。」(《中部》<聖求經>)對捨棄世間的比丘來說,世間種種營生法,是諸事不宜,因生與欲密切結合,而且會生生不已,孳息不斷,這樣就遠離解脫道,因此,過清淨的修道生活,要遠離憒鬧、斷攀緣、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少欲是只維持活命的基本需求,不奢求、不囤積,隨緣度日。在家眾也能修無生法嗎?當然可以。在家眾若沒有無生的道基就不可能證果。所以一樣需要有少欲知足的生活方式。  

  生法不限於物質的擁有滋生,六根觸境,味著、執取也是生法,凡是養「生」,養眼、養耳等都是生死法。南傳《律藏一》說:「凡是色味、聲味、香味、味味、觸味,此等皆如來之所棄,如斷本絕根之多羅,歸於無有,於未來亦無再生之法。」佛陀如實地表達他的無生。  

  「無生」是從現實的生法的棄離、寂滅來理解,不必由形而上來想像,使實踐無生法可以落實,而獲得無生智也可以自知自證。(《嘉義新雨雜誌》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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