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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原始经典之十二分教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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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原始经典

佛教原始经典是指「原始佛教」时期所集成的经典,换句话说,就是佛灭后到部派对立前那一段时期所集成的圣典--主要是「经」(修多罗Sutra)和「律」(毘奈耶Vinaya)两部份。佛陀在生的时候,组成经(修多罗)的部份--四阿含Agama或南传的五尼柯耶Nikaya虽部份有定形文句,但仍在传诵中,并未集成,而律部仅有「波罗提木叉」Pratimoksa的主要部份,并未算完整。

传说中的原始佛典是在佛灭后首个结夏安居的雨季在王舍城Rajagrha举行,史称「第一结集」或「五百结集」,结集完成,而各主要部派均以「根本」自称,以「佛法根本」自居作标榜,例如「根本大众部」,「根本上座部」,「根本说一切有部」:以所传经律为「第一结集」所集成的。但各部派所传的经律,无论部类,组织和内容均互有分别,可见各部派对所传承的经律都有改编或取舍,以配合其部派发展之主旨。而事实上,汉译「增一阿含经」与巴利文「增支部」均有述及文荼王(佛灭后四十余年间在位的国王)王后去世的事。而经文内明确说出「如来涅槃以后」佛弟子所说而被编入阿含经的也不在少数,由此可见,「传说归传说」,事实上现在的经律绝非「第一结集」所集成的。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

分教是教法分类,并没有具体典籍。从这点来看,九部经或十二部经这两项称号应予摒弃不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印顺法师将九分教或十二分教的成立分为四个阶段来说明。一.首成立五支中的「修多罗」及「祇夜」列为首个阶段;二.首成立五支中的「记说」、「伽陀」及「自说」列为第二阶段;三.次成立的四支「本事」、「本生」、「方广」及「未曾有法」列为第三阶段;四.增为十二分教的三支「因缘」、「譬喻」、「论议」列为第四阶段。

由于各分教是随着圣典在次第集成中而渐渐形成的,所以名目和内容都随着圣典内容扩展而变化。最令人困扰的相信是从一个分教分裂出来的另一个新的分教,许多时因为界线难于划得清晰而引起混肴。例如,从「修多罗」(原始结集的通称)分出偈颂部份为「祇夜」,通俗而易于传颂的偈颂(初期也称祇夜),也因为本身的特别性能而自立门户为「伽陀」及「优陀那」,而与祇夜分道扬标。由于各部派对新成立的分教的名目和内容未能在一时认同,而各部派又按其本身宗旨独立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对分教的混肴是在所难免的。十二分教的前五支的分类是按形式(散文和偈颂)而成立,次成立的四支,除形式外更注入「内容」的因素,末三支是按实际情况需要而成立的。这种情况臆断如下:修多罗本来是通于经与律的,属于律的「波罗提木义经」,在结集完成前后也大体完成。律部的集成(因缘与譬喻都是属于毗奈耶的),论部(论议是经的分别解说)的成立,形势上已非九分教所能概括包含,「因缘」、譬喻和「论议」也就顺理成章成为分教,集合成为十二分教了。(个人意见:因缘和譬喻可能因为并非纯粹阐扬法义,早期仅列为辅助教材,配合说法时的环境和人物作出背景说明和譬喻提点,在推广佛法时,地位顿然提升而跻身成为分教。论议则是佛法研讨会(共同论议解说)的会议纪录和共识,能收集各大德高见,紧贴时代,作为日后发展的指针,积聚相当的份量,列为分教是迟早发生的事情。)

九分教(十二分教)和原始经典的关系的争议:

一. 九分教(十二分教)分类与四阿含、五部分类孰先孰后?以现存经典作根据,九分教(尤以修多罗及祇夜为然)接近一般文学体裁的分类,是安排编类时首先会想到采用的分类方法,按推想应较四阿含、五部分类为先,渐而两者并存并扩至十二分教。到后期四阿含、五部正式成立,分教只能散落分布于各经集中,偶然也有独立的经集,例如小部的「自说经」、「如是语经」和「本生」。

二.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孰先成立?

从先有九分教而因应需要扩充至十二分教这个想法是合理的。先有十二分教,然后各部派按其成立意旨而任意删去其中三分(不是四分或五分)是难以想象的。

三. 九分教(十二分教)是形式分类或是具体经典?

除「自说」、「如是语」及「本生」以独立经典存于小部外,其它九分教均无独立经典,所以九分教(十二分教)应是形式分类,能以独立经典姿态出现的,仅是偶然的机遇。

十二分教内各分教的名目和音译或义译:

一.修多罗Sutra 义译为「契经」,亦称「长行」。

二.祇夜Geya 义译为「应颂」、「重颂」。

三.记说Vyakarana 音译为「和伽罗那」,亦称「授记」。

四.伽陀Gatba 义译为「讽颂」,亦称「孤起颂」。

五.自说Udama 音译为「优陀那」。

六.本事Itivitaka 音译为「伊帝目多迦」,亦作「如是语」。

七.本生Jataka 音译为「阇陀迦」。

八.方广Vaipulya 音译为「毘佛略」。

九.未曾有法Adbbuta-aharma 音译为「阿浮陀达磨」。

十.因缘Nidana 音译为「尼陀那」。

十一.譬喻Avadana 音译为「阿波陀那」。

十二.论议Upades`a 音译为「优波提舍」。

以上为首九分教加上末三分教而完成十二分教是佛教界内一般公论。至于分教名目及排列次序不同,因各部派传承有差异,是意料中事,作为参考资料便可。

在谈到个别分教之前,有两点是需要注意的:

一. 在佛教史上,并非所有佛典都被具体分为九分教或十二分教:

二. 分教的名目本来就是一个普通的词,在佛法传诵中渐渐给赋上特有的意义而成为佛教的术语,再经分类整理,才有明确的部类(分教)的定义。虽说是明确,但仍会因部派不同,各部派承传的经典里,各分教会有不同的范围和解释。

修多罗Sutra 音译也作「素怛?」,义译作「契经」契是上契诸佛妙理,下契众生根机。在印度日常生活中,缝缀的线,织布的(经纬的)经,都叫做「修多罗」。在比喻文章的时候,修多罗就好比将义理联贯起来,成为简短的散文,成为世俗的「修多罗」文体。印度文学史上有「修多罗时代」(约公元前六世纪至二世纪),佛法也配合这简短散文的发展,贯穿摄持教义的纲领而集成为「修多罗」。「瑜伽师地论」卷二五:「结集如来正法藏者,摄聚如是种种圣语,为令圣教久住世故,以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应,次第安布,次第结集。谓能贯串缝缀种种能引义利,能引梵行真善妙义,是名契经」。由此看来,修多罗是阐述原始佛教教义的精要部份的散文(长行),在这里得留意一点,在十二分教里,修多罗是指以散文这种文学形式表现的经典,有异于广义的修多罗(一切佛法的总称)。由于承传了一个历史悠久的名称,修多罗在十二分教中始终保持其优越的地位。在原始经典中修多罗具体内容可见于杂阿含经的长行部份(五阴诵、六入处诵、杂因诵及道品诵)和南传相应部的后四品(因缘篇、蕴篇、六处篇、大篇)。

祇夜Geya义译为应颂或重颂,是与「修多罗」长行相对的韵文,将前文经文要旨简颂一遍,或将前数经的名目连成偈语,成为录偈,方便记忆讽诵。「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应颂云何,谓诸经中,依前散说契经文句,后结为颂而讽诵之,即结集文,结集品等」。简单的说,就是对应契经的长行,重述其内容的偈颂,所谓结集文,结集品就是结嗢拕南颂,方便忆持的摄颂。「瑜伽师地论」卷二五,「云何应颂?谓于中间,或于最后,宣说伽他。或后宣说未了义经」。可见「未了义经」是祇夜的另一意义。具体的祇夜或应颂,可见于杂阿含经的八众诵。

记说Vyakarana音译和伽罗那,亦作记别、授记。「瑜伽师地论」卷二五:「云何记别?谓于是中,记别弟子命过已后当生等事。或复宣说已了义经是名记别」。「大毘婆沙论」卷一二六:「记说云何?谓诸经中,诸弟子问,如来记说:或如来问,弟子记说;或弟子问,弟子记说;化诸天等,问记亦然。若诸经中,四种问记;若记所证所生处等」。从以上看记说是预记弟子未来生处和宣说已了义经,并以问答体为其体裁。问答方式分四种:一.一向记--所问如理,词意明确,法义决定,应一向记(答是或不是),二.分别记--所问如理,词意明确,法义不定,应分别记(作不同的解答);三.所问如理,词意不明,应反诘记(反问后才回答);四.所问非理,应舍置记(不予作答)亦即无记。在适当时候,佛陀用问答方式来说法,有助弟子自己省慎深思。比长行直说更有效果。具体的记说见于杂阿含经的「弟子所说诵」及「如来所说诵」。

伽陀Gatha义译为「讽颂」或「孤起颂」,是独立的偈颂,与修多罗无关。「大毘婆沙论」卷一二六:「伽他云何?谓诸经中,结句讽诵彼彼所说,即麟颂等。如伽他言:习近亲爱与怨憎,便生贪欲及瞋恚,故诸智者俱远避,独处经行如麟角」。如此看来,以结句讽诵--以诗歌的体裁来吟咏佛法是「伽他」。具体的伽陀可见于小部中的「长老偈」及「长老尼偈」,都是优美的歌集。

自说Udama音译「优陀那」是有感兴而发出的韵文或散文。「大毘婆沙论」卷一二六:「自说云何?谓诸经中,因忧喜事,世尊自说。因喜事者,如佛一时见野象王,便自颂曰:象王居矌野,放畅心无忧;智士处闲林,消遥志恬寂。因忧事者,如佛一时见老夫妻,便自颂曰:少不修梵行,丧失圣财宝。今如二老鹳,共守一枯池」。从这看来,因忧喜的感触而发为偈颂的,是「优陀那」--「自说」。具体的优陀那可见于「法句经」,佛说中录出来的偈颂集。

本事Itiviraka音译为「伊帝目多伽」,亦作「如是语」。是佛说弟子过去的前世故事,南传小部的「如是语」与北传的「本事经」,就是属于这一体。本事经开始时:「吾从世尊闻如是语」,长行末又说「尔时世尊重摄此义而说颂曰」,是重颂的一类。在序说中不提在那里说,为何说,为谁人说,而只提及「世尊所说,我闻」以确定其真实性。「顺正理论」卷四四:「本事者,谓说自昔展转传来,不显说人、谈所,说事」。「大毘婆沙论」卷一二六:「本事云何?谓诸经中,宣说前际所见闻事。如说:过去有大王都,名有香茅,王名善见。过去有佛,名毘钵尸,为诸弟子说如是法。过去有佛,名:迦叶波,为诸弟子说如是法。如是等」。瑜伽师地论卷二五:「云何本事?谓诸所有宿世相应事义言教,是名本事」。本事的内容大致是印度民族的古代传说及宗教传说,配合过去佛更扩展至更远古的劫事(以宿世相应事言教)。在这种情况下用「自昔展转传来,不显说人,谈所、说事」这种表达方法,当然更为适合了。

本生Jataka音译「阇陀迦」是佛说自己过去世的经文。印度古代的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寓言故事中出现的人物、动物、神或菩萨等作为佛的前生而编入为佛的本生故事,以示佛陀修行历劫的渊源极为深远。「大毘婆沙论」卷一二六:「本生云何?谓诸经中,宣说过去所经生事,如熊、鹿等诸本生经。如佛因提婆达多,说五百本生事等」。「瑜伽论」卷二五:「宣说世尊在过去世……行菩萨行,行难行行,是名本生」。「过去所经生事」本是通于佛及弟子的,但由于佛教重视「本生」这一个倾向,「本生」都被解说为释尊的前生--菩萨行事。「本生」和「本事」虽然都是宣说过去事,但本生是从现在事追溯过去事以穷究竟,然后再回到当前,与本事从过去事讨论过去事是不同的。本事与本生是十二分教中最富传奇色彩的两分教,亦极具启发性。具体的「本生」经文就是小部的「本生经」。

方广Vaipalya音译为「毘佛略」,亦作广说。是佛说方正广大的教义,广说高深玄妙的经文。「大毘婆沙论」卷一二六:「方广云何?谓诸经中,广说种种甚深法义,如五三经、梵网、幻网、五蕴、六处、大因缘等」,由此可见,方广所涉的经文是文句广说,义理甚深的契经。这些经典都被编入长阿含经和中阿含经中。大乘经(如「大般涅槃经」),论(如「大智度论」)都指「方广」为大乘经。

未曾有法Adbhuta-dharma音译为「阿浮陀达磨」是记佛显现种种神通的经文,文学色彩浓厚。「大毘婆沙论」卷一二六:「希法为何?谓诸经中,说三宝等甚希有事」。三宝甚希有事可分为如来甚希有事、佛及弟子甚希有事、三乘、三宝希有事及另加上世间甚希有事。具体经文可见「中阿含经」的「未曾有法品」。

因缘Nidana音译「尼陀那」是佛说经、律的事缘,「大毘婆沙论」卷一二六:「因缘云何?谓诸经中,遇诸因缘而有所说,如义品等种种因缘。如毘奈耶作如是说;由善财子等最初犯罪,是故世尊集苾刍僧,制立学处」。因缘是各佛法的缘起。有如诸经之序。因缘大概可从律和经两方面来说。律方面以制律因缘为主,如善财子因初犯戒而制立学处,可知戒律是随着违犯而制定的。经方面是叙述引起说法的因缘,如义足经先叙因缘--佛化作一苾刍,向佛请问,而后由世尊答说的。小部经和本生经有序偈和交待各种因缘。

譬喻Avadama音译为「阿波陀那」一般介绍佛典的书籍都以譬喻的表面意义解释譬喻的内容。印顺法师指出「阿波陀那」被解说为「譬喻」是通俗弘化所引起。论到原始的意义,应以先贤光辉事迹为是。「大毘婆沙论」卷一二六:「譬喻云何?谓诸经中所说种种众多譬喻,如长譬喻、大譬喻等。如大涅槃,持律者说」。印顺法师指大毘婆沙论并没有说明「譬喻」的定义,而所举各例,都是古今圣贤的光辉事迹。譬喻的开展是从圣贤事迹到一般事迹,从事实显示善恶的过去业因,因而成为善恶业报的因缘。在佛教弘法时,以佛或佛弟子的事迹,业报因缘为例,以作证明,使听众容易了解,作用与譬喻无异。在这种情况下,「阿波陀那」被解说为譬喻就不足为奇了。具体的经文可见于中阿含经的「长寿王本起经」。

论议Upades`a音译为「优波提舍」是问答和议论诸法意义的经文。「瑜伽师地论」卷八一:「云何论议?所谓一切摩呾理迦,阿毘达磨:研究甚深素怛缆藏,宣輰一切契经宗要,名为论议」。后来的阿毗达磨便是继承这种精神而发展起来而成为「论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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