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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尼传》研究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吴季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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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尼传》研究
  吴季霏
  法光学坛
  第四期
  页10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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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中国第一个战国时代——周末春秋战国,诸子百家,应时兴起,百花万卉,称为是中国历史上学术的黄金时代。中国第二个战国时代——南北朝,则是我国佛教艺术及思想大放光芒,备受世人肯定、瞩目的辉煌时代。
  当时,佛法最为隆盛,寺庙蜂起,僧尼云集,出现无数学行高超的僧侣,南朝齐梁间,建初寺僧祐律师的弟子宝唱奉命撰述《比丘尼传》四卷,乃将“苦行之节、禅观之妙、立志贞固、弘震旷远”诸德行之比丘尼遴选立传。其成书过程:详今略古、详南略北、取材出自书承系统与口承系统,并兼采异说,可谓披罗之广之勤。
  《比丘尼传》是中国佛教史上最早的一部记述中国妇女奉佛的专著,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对于了解建构中国比丘尼教团的发展历史,比如:比丘尼初创时,受戒困难重重,比丘尼戒律在中土传播的过程。又如:早期比丘尼禅修、持戒并重,习禅成就者,比比皆是。而且南朝比丘尼人才辈出,出入宫闱,对皇室贵族讲经说法,对社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力。最后旁及释徒活跃于世族政治、社会文化的活动等。以上都是《比丘尼传》所提供给我们珍贵的史料,帮助我们了解两晋迄南北朝佛教现实发展中的史实外,更可窥探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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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Study on the Bhikshuni Biographies
  Wu Chi-fei
  During the first period of Warring States in Chinese history, in the late Chou Dynasty, philosophical schools flourished in response to the needs of the time so that one can call it a golden age of Chinese civilization. The second period of Warring States, the Northern and Southern Dynasties, became in turn a glorious time for Chinese Buddhism when its art and philosophy were highly developed. This is readily recognized and much attention has been paid to it.
  It was a period in which Buddhism was widespread, many new monasteries were built, the sangha was strong, and learned and realized monks and nuns appeared in great numbers. During the Southern Ch'i and Liang Dynasties, Pao-ch'ang, the disciple of Vinaya Master Seng-you from the Chien-ch'u Monastery, was ordered to compose the Bhikshuni Biographies. He did this in four fascicles, selecting those nuns who “had set their minds on ascetic practices and meditational achievements, who were pure and strong and known far and wide.” The biographies he wrote deal with the later nuns and those from the South in greater detail. He relied on both, oral and written sources, and even included differing traditions seriously trying to cover as much material as possible.
  Bhikshuni Biographies is the first book 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 Buddhism which deals exclusively with Chinese women who practised Buddhism. It has its historical value and helps us reconstruc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emale sangha in China. Regarding the spread of the bhikshuni vinaya in China, for example, we learn how difficult it was to become ordained in the early days of the community. In the beginning, equal emphasis was pl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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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 on the practice of meditation and ethics, and there were numerous nuns who achieved proficiency in meditative absorption. Many of the nuns in the south were highly qualified and had close connections with the court. They preached to the imperial household and the nobility, and exerted enormous influence on the society. The political, social, and cultural activities are also touched upon. These are valuable historical data found in the Bhikshuni Biographies. They help us not only to understand the actual development of Buddhism during the period between both Chin Dynasties and the Northern and Southern Dynasties, but also enrich our knowledge of the political,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situation at the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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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作者生平及撰述背景
  梁释宝唱所撰《比丘尼传》为中国现存最古的比丘尼传记,其记录范围自晋升平年间(西元三五七~三六一年),至梁天监年间(西元五○二~五一九年),即佛教东传中土,佛法最为隆盛的时期,当时寺庙蜂起,僧尼云集,出现无数德行高远的僧侣,乃将“贞心亢志,奇操异节”(《序》文)的比丘尼予以记载,共得六十五人,是中国佛教史上最早的一部描写中国妇女奉佛的专著,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它不仅有助于建构中国比丘尼教团的发展历史,而且对于研治中世纪佛教史的历史现象,此书亦实为不可或缺的基本史料之一。
  据唐道宣《续高僧传?宝唱传》[1],宝唱,俗姓岑,吴郡(今江苏苏州)人。少时家资不宽,以勤田为业。然其禀性敏慧,旁搜他求所见之书,日夜从容诵读,“文采铺赡,义理有闻”。年十八,依当时律宗名僧释僧祐,受戒出家,住庄严寺,出入三藏,并开庭讲经。“又惟开悟士俗,要以通济为先”,乃从处士顾道旷、吕僧智,学习《庄》、《易》、经、史;大抵明律的释徒多较精于撰述,宝唱学识既富,“游涉世务”,奠定日后大规模著述的基础。齐末因战乱,曾避居闽越,天监四年(西元五○五年)还金陵,梁武帝敕为新安寺主。受命编集《众经拥护国土诸龙王名录》、《众经护国鬼神目录》,以备举办禳灾祈福法会时之查用。“诸所祈求,帝必亲览,指事祠祷,多感威灵。所以五十许年,江表无事,兆民荷赖,缘斯也。”足窥武帝对此二书的重视。
  天监七年(西元五○八年),武帝敕庄严寺僧旻撰《众经要钞》八十八卷,开善寺智藏撰《义府》八十卷,建元寺僧朗注《大涅槃经》七十二卷,宝唱“兼赞其功,纶综终始,缉成部敕”,另天监十四年(西元五一五年),武帝敕安乐寺僧绍撰《华林佛殿经目》,华林园佛殿乃武帝藏经之所,结果“未惬帝旨”,又命宝唱重撰。书成之后,武帝览之大悦,遂敕职掌华林园宝云经藏,可见武帝对他的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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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
  据《续高僧传》、《历代三宝记》、《大唐内典录》、《开元释教录》载录,宝唱撰述甚丰,凡十余部,三百余卷[2]。此外据《高僧传》[3]卷三《求那昆地传》载,宝唱还曾助扶南僧人僧伽婆罗译出《大阿育王经》、《解脱道论》等。不过,他的贡献还不在译经,而在于对佛典的部别区分和对佛史资料的搜集整理。前者如《众经目录》和《经律异相》,后者如《名僧传》和《比丘尼传》。
  佛教在中土的传播,从两晋迄梁武帝以佛法为治国安邦之策,而臻隆盛之极。佛门昌隆如斯,释徒活跃于世族政治、社会文化的活动,不仅人数越来越多,且多具有影响力,又益以知识分子热衷撰史立传的书写风气所及,当时佛门中的有识之士,定然会对佛教现实发展中的史实资料的搜集整理,产生迫切的需求,期使先贤的志行得以流传,为后世典范,故宝唱在《名僧传?序》[4] 云:“外典鸿文,布在方册,九品六艺,尺寸罔遗。而沙门净行,独亡纪述,玄宗敏德,名绝于古,拥叹长怀,靡兹永岁。”约于天监九年(西元五一○年)起稿,撰《名僧传》以述名僧四百二十六人行迹,至天监十三年(西元五一四年)条列就绪,前后凡五年,利用华林园宝云经藏等资料,撰文三十一卷,可见宝唱的编撰《名僧传》,与南朝梁武帝和简文帝不无关系。此二位帝王不但笃信佛教,同时也致力于佛门人物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宝唱奉梁武帝之命编撰《名僧传》之后,又为简文帝编写《续法轮论》、《法集》、《经律异相》等。《比丘尼传》当即宝唱连续整理佛教传记等文献活动的成果之一。
  另者,尼传的编集与南朝比丘尼人才辈出和积极旺盛的活动力有关。六朝之际,王室和达官显贵重视尼僧,比丘尼出入宫闱,对皇室贵族讲经说法,受到皇室的推崇,地方官宦之家也常以襄助比丘尼,博取社会好感。几乎各朝代都有皇帝礼遇寺尼,常加供奉之事[5],使比丘尼教团在虔诚奉佛的主流文化中受到瞩目,人数越来越多,尼寺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甚至千余人,她们在社会文化中所占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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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也就愈来愈显著,形成庞大的群体,在此背景下,《比丘尼传》才得以出现。《比丘尼传?序》称:“夫年代推移,清规稍远,英风将范于千载,志事未集乎方册,每怀慨叹,其岁久矣。”可见,宝唱感僧事有录,恐尼行难寻,遂搜罗史籍,将有“苦行之节”、“禅观之妙”、“立志贞固”、“弘震旷远”(《序》文)诸德行之比丘尼,遴选立传。于天监末,普通初年(西元五二○年左右)撰成《比丘尼传》四卷,其撰《比丘尼传》的立意用心实与撰《名僧传》无异。
  二、立传以彰显尼僧的德性为主
  宝唱编序《比丘尼传》,始《晋洛阳竹林寺净捡尼》,终梁《山阴招明寺法宣尼》。自晋至梁长达数百年,其间尼寺千余座,京师里巷,逶迤相接,每朝每代,尼僧何可胜数?然尼传却只录六十五人,可见宝唱的撰述不以搜罗宏富为标的,入传的尼僧必经过严格的遴选。从入选比丘尼情况来看,入选者多为一名尼,对当时尼僧文化具一定的影响,同时在社会政治、文化中起重要的作用,如晋简寺的妙音尼、宋普贤寺的法净尼。另者,所选之尼也有不少在中土比丘尼教团发展史具有一定价值的,如晋竹林寺的净捡尼,为中土最早依戒律出家的比丘尼;晋洛阳城东寺道馨尼,乃中土尼僧最早讲经之人。《比丘尼传?序》云:“像法东流,净捡为首,绵载数百,硕德系兴。善妙、净圭,穷苦行之节。法辩、僧果,尽禅观之妙。至若僧端、僧基之立志贞固。妙相、法全之弘震旷远。若此之流,往往间出,并渊深岳峙、金声玉震,实稚菽叶之贞干,季绪之四依也。”类此以德行为甄选标准,因贞心亢志,奇操异节而被立传者,在此书所占的比例实为最大。宝唱的撰述策略,也以显露尼僧德行为原则,甚少书写生平琐事,如记惠尼遇劫舍衣,以述其宽容为怀、弃物如尘之德。写善妙尼、昙简尼燃身供佛,以明其舍身为法、成就甚深禅定的证量。又如载僧果尼绵神净境,形若枯木,则直抒证得空性的无上法谓“风烈英徽,流芳不绝者也”《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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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传的六十五人尼僧中,若考其年代,不难发现两晋一百余年,仅入选十三人;宋、齐至梁天监,历时不足百年,却入选五十二人,显然详今而略古。又《辩正论》[6]载东魏、西魏之际,有僧尼两百多万,北魏时人数更是有增无减。《续高僧传》卷八载[7],至北齐时,全国有僧尼两百多万。僧尼总数既有百万计,比丘尼数自不在少。而《比丘尼传》竟几乎未有涉及,北朝尼僧的活动也不见录,如此详南而略北,或因受当时政治、地域的影响,致使取材不足,亦为尼传在保存文献方面的缺憾。宝唱撰述尼传的资料来源,大抵出自书承系统与口承系统两种,自序即云:“始乃博采碑颂,广搜记集,或讯之传闻,或访之故老,诠序始终,为之立传....不尚繁华,务存要实。”前者属于文字纪录的资料,后者则采录口头传闻,二者相与参证补益,乃能撰成尼传。
  宋景福寺慧果尼,传云:“宋青州刺史北地傅弘仁,雅相叹赏,厚加赈给,以永初三年割宅东面,为立精舍。”宝唱在“永初三年”下注:“昙宗云:‘元嘉七年,寺主弘安尼以起寺,愿借券书见示永初三年。’”昙宗此语出自《京师塔寺记》[8]。宝唱于传下加注,示其记述有据,“广搜记集”的严谨态度。
  宝唱所据的第二类则近于杂传,如宋太玄台寺法相尼传称其为“吴郡人,安荀女也。”下自注云:“《宣验记》云:‘是即安荀也。’”此处兼采异说,本为录而备考,然亦透露作者撰传已博涉笔记杂传,不难见其披罗之广之勤。
  尼僧行迹,材料难寻,若能得一碑一记,又无其他资料相佐,则难免照录,或文字略加改动,以求其真。禅林寺净秀尼传与沈约《南齐禅林寺尼净秀行状》[9],二文内容近似,唯前者文简,后者文繁。考净秀卒于天监六年(西元五○七年),沈约之《行状》当作于此后不久,沈约卒于天监十三年,而宝唱之《尼传》中载道贵、法宣尼卒于天监十五年(西元五一六年),自序中亦称“起晋升平,迄梁天监。”故宝唱之《尼传》最早成书必不早于天监(西元五○二~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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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年)末,亦即《尼传》在《行状》之后成书,沈文正是宝唱“博辨碑颂”的对象。兹征引二文有关净秀出家前后的描述,以供比勘。
  沈约之《行状》云:
  性聪睿,幼而超群。年至七岁,自然持斋。家中请僧行道闻读《大涅槃经》,不听食肉,于是即长蔬不啖。二亲觉知,若得鱼肉,辄便弃去。昔有外国普练道人出于京师,往来梁舍,便受五戒,勤翘奉持,未曾违犯。.....(后出家住青园寺)有开井士马先生者,于青园见上,即便记言:‘此尼当生兜率天也。’又亲于佛殿内坐禅,同集三人,忽闻空中有声,状如牛吼。二人惊怖,迷闷战栗。上澹然自若,徐起下床,归房执烛,检声所在,旋至构栏。二尼便闻殿上有人相语云:“各自避路。”
  宝唱之《尼传》云:
  净秀幼而聪睿,好行慈仁。七岁自然持斋。家中请僧转《涅槃经》,闻断鱼肉,即便蔬食,不敢令二亲知。若得鲑鳝,密自弃去。从外国沙门普练,咨受五戒,精勤奉持,不曾违犯。……时有马先生,世呼神人也,见秀记言,此尼当生兜率。尝三人同于佛殿内坐,忽闻空中声,状如牛吼。二人惊怖,唯秀澹然,还房取烛,始登阶,复闻空中语曰:“诸尼避路”
  比较二段文字就可知宝唱确是根据《行状》,而文字小有改动,则《比丘尼传》的编撰当具有资料纂集的性质。
  另,宝唱在序中自称除搜录文字资料外,还“讯之传闻,访之故老”,宋蜀郡善妙尼舍身济妹,又自焚供佛,证得初果之事,已备载传中,然篇末作者又自注:“问益土人,或云元嘉十七、八年烧身,或云孝建时,或言大明中,故备记之耳。”由此可证其资料来源并非只有书承而已,部份来自作者亲自探访、实地考察的成果。
  三、比丘尼戒律在中土传播的过程
  西域比丘尼产生甚早,释迦牟尼佛姨母大爱道即佛教女性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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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人,此后比丘与比丘尼在印地一道发展起来。后龟兹等地也相率建立了比丘尼制度[10]。前秦建元十五年(西元三七九年)僧纯、昙充传入《比丘尼戒本》,时中土比丘尼尚处于萌芽阶段 [11],而龟兹的尼院经济已相当发达,显示中土比丘尼制度建立在龟兹之后。中土比丘尼教团的成立几经波折,即缘于戒律的不完整。中土比丘尼教团于西晋升平元年(西元三五七年)依僧祇律成立,但由于受戒仪式不全,而引起一场争议。《净捡尼传》载:
  晋咸康中,沙门僧建,于月支国得《僧祇尼羯摩》及《戒本》,升平元年二月八日,于洛阳译出。外国沙门昙摩羯多,为立戒坛。沙门释道场以《戒因缘经》为难,云其法不成,因浮舟于泗。捡等四人同坛止,从大僧以受具戒。晋土比丘尼,亦捡为始也。
  晋咸康年间(西元三三五~三四三年),沙门僧建从月支国带还《僧祇律》尼羯摩和戒本,这是比丘尼戒法初传中土。升平元年(西元三五七年)二月八日,梵僧昙摩羯多根据此戒法,准备在洛阳立坛为净捡等人授比丘尼戒,却遭到释道场比丘非难。释道场认为当时净捡所依的戒法与《戒因缘经》不合,所以“其法不成”。昙摩羯多只好“浮舟于泗”为净捡等人授比丘尼戒。因此,净捡被认为是中土佛教的第一位比丘尼。
  释道场以《戒因缘经》非难净捡所受的比丘尼戒不合戒法,是指当时净捡等人只从大僧(比丘僧)受具足戒,不合“二部僧受戒”的规定。所谓“二部僧受戒”,即指女众必须先在比丘尼众僧团中受具足戒之后,才可以到比丘僧团请受戒。当时中土尚未有比丘尼,当然无法先在尼众僧团求戒,然当时传译到中土的部戒律中除了《十诵律》没有比丘尼必须在两众面前受戒的要求外,其他的戒律如:《僧祇律》、《四分律》皆有此要求[12]。净捡在洛阳昙摩羯多依《僧祇尼羯摩》受具足戒,和曹魏嘉平间昙柯迦罗于洛阳译出的《僧祇戒心》不合[13];和其他昙无德部的戒律亦不合。大众部虽对女众的态度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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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情,并从教理的解释来平衡八敬法对女众所造成的损害[14] ,但当时传入中土的《僧祇律》却正接受女众必须在两众出家的规条,因此净捡在没有合法的比丘尼的情况下从大僧出家。虽情有可原,严格来说,确未完全合乎律制,所以遭受强烈的攻击,净捡一行人只好逃到泗水上受戒。净捡虽然在出家受戒的仪式上有所欠缺,但她毕竟是中土第一位依戒律出家的比丘尼[15],虽然她所持的只是部份的戒律,但她本人却精进严谨,是以宝唱对她相当推崇,在传序中云:“比丘尼之兴,发源于爱道,......像法东流,净捡为首。”
  由净捡觉中土无尼之憾,到问僧、受戒、建寺,最后到立师[16],宝唱将比丘尼初建时的情况叙述得十分清晰。净捡等从智山受十戒的建兴年间(西元三一三~三一七年)到升平元年(西元三五七年)从昙摩羯多受具足戒,其间有四十年。按比丘尼戒法,比丘尼受具足戒,必有十位著名尼僧在场[17],晋安令首尼虽从佛图澄和净捡尼受具足戒[18],但未得十人,故于戒法仍有未备。且晋以后,比丘尼受戒主要从大僧受戒,大都未从比丘尼受[19]。晋世四众已备,但比丘尼受戒却一直在这种不完备的情况下进行,如当时江南的比丘尼教团在宗室、世族的资助下,迅速成长,但若就明感尼请五戒出家的过程[20],并不合戒律,所以江南的比丘尼教团仍面临著和净捡相同的困境。直到宋元嘉十二年(西元四三五年)的受戒才有所改观,其间又经过八十年的时间。《比丘尼传》环绕这一问题作了丰赡的记录,为中土比丘尼初创时期留下重要的史料。
  据《比丘尼传》,中土最早从二众受具足戒的是宋景福寺慧果、净音等三百余人。《宝贤尼传》载:
  初,晋兴平中净捡尼,是比丘尼之始也,初受具足戒,指从大僧。景福寺慧果、净音等,以咨求那跋摩。求那跋摩云:“国土无二众,但从大僧受得具戒。”慧果等后遇铁萨罗尼等至,以元嘉十一年,从僧伽跋摩于南林寺坛,重受具戒。非谓先受不得,谓是增长戒善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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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此次大规模受戒的起因、过程,宝唱在《慧果尼传》、《僧果尼传》中也有详细的记述。《慧果尼传》云:
  到元嘉六年,西域沙门求那跋摩至,果问曰:“此土诸尼先受戒者,未有本事,推之爱道,诚有高例,未测厥后,得无异耶?”曰:“无异。”又问:“就如律文,戒师得罪,何无异耶?”答曰:“有尼众处,不二岁学,故言得罪耳。”又问:“乃可此国先未有尼,非阎浮无也。”答曰:“律制:十僧得受具戒,边地五人亦得授之。正为有处,不可不如法耳。 又问:“几许里为边地?”答曰:“千里之外,山海艰阻隔者是也。”九年,率弟子慧灯等五人,从僧伽跋摩重受具戒。”
  在《僧果尼传》中也详记了这次受戒的过程:
  元嘉六年,在外国舶主难提,从师子国载比丘尼来至宋都,住景福寺。.....到十年,舶主难提复将师子国铁萨罗等十一尼至。先达诸尼,已通宋语。请僧伽跋摩于南林寺坛界,次第重受三百余人。
  宝贤、慧果、僧果都是在元嘉六年,师子国的比丘尼抵达建业时迫切地意识到中土的比丘尼是否合戒律的问题。她们乃向求那跋摩问疑,希望知道以前中土尼众在缺乏合律比丘尼的情况下,受戒为尼是否合法,求那跋摩答以无妨。但慧果等却又引出两众受戒,和边地受戒的问题[21],于是求那跋摩以当时在中土八尼年腊未足,乃请难提居士再去师子国延请比丘尼,以完成受戒仪式。如按律法,边地受戒只需尼五人主持即可,而佛国中土则要尼十人。求那跋摩不待八尼之年腊足,而要求更多的比丘尼,可见比丘尼的人数才是当时受戒时的重要问题,中土的比丘尼想摆脱边地地位[22]。逮元嘉十一年(西元四三四年)师子国铁萨罗尼等十一位比丘尼到建业时,求那跋摩已逝,改由僧伽跋摩在南林寺坛依律制戒仪重新为中土比丘尼在两众面前授戒。慧果在完足中土尼众之戒法上卓然有功。宋赞宁《僧史略》[23]卷上引《萨婆多师资传》:“此方尼于二众受戒,慧果为始也。”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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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此传。
  大力主张比丘尼当在两众前受戒的是《四分律》和《五分律》,但中土比丘尼第二次受戒时却没有用到这两部律,而用的是《十诵律》,主要原因是东晋和南北朝时期,《十诵律》在南方非常流行。《高僧传?明律篇》谓:“《十诵》一本,最胜东国。”在《比丘尼传》中确可得到证实。
  在中土第二次大规模受戒以前,中土出现长达三十年的译律运动(西元四○五~四三五年),前朝以鸠摩罗什主持的长安逍遥园译场为中心,译出《十诵律》和《四分律》。法显等人亦在建业译出《摩诃僧祇律》[24]。其后由于北方战乱,关中名僧多南迁避难。刘宋武帝、文帝两代于此时极力延揽国内外名僧,大力资助译律事业,建业乃成为当时新的译律中心[25]。慧观是刘宋初年译律事业的主要功臣[26];他不止习《十诵律》,而且还广收各地《十诵律》戒本[27],加以引进;并向宋文帝推荐求那跋摩,帮助求那跋摩在建业建立声望。宋文帝重用慧观,慧观又是中土比丘尼第二次受戒的幕后功臣,则他实无必要再引入其他部派的戒律来破坏自己苦心建立的十诵律教团。据尼传所载,宋、齐、梁时代比丘尼多重律学,在律学之中,又独钟《十诵律》,当时名重京都的律学大师法颖等宣讲《十诵律》,尼众往往争相听受。足见南北朝时期,《四分律》也一直没有在江南地区流行起来[28]。
  从部派女人观来说,《十诵律》提倡女人转身方可成佛。可能造成了比丘尼以焚身来达成转身的目的。《比丘尼传》中即记载了善妙、慧耀、昙简、净圭、昙勇和昙晖六位比丘尼自焚的事迹。汤用彤认为烧身供养的目的有三:(一)重佛法;(二)愿如药王烧身后,得生天国;(三)示禅定威力[29]。这种说法主要是根据《法华经》《药王品》的记载。这六位比丘尼虽未记载她们是否曾修习《法华经》,却大部分修禅律。从南朝《十诵律》流行的情况看来,她们修习《十诵律》的可能性是很高的。何况她们都是第二次受戒后的人物;所以有了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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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二方面典籍的根据,舍身供佛的方式即成为付诸实践的苦行。这种宗教自杀式的燃身,虽有争议[30],但是其虔诚的宗教热忱,使她们难行能行,却也是不争的事实,此即历代僧传中,都特别记载燃身事迹的原因。
  另,《法盛尼传》记法盛曾“从道场寺偶法师受菩萨戒”,菩萨戒为大乘戒法,但此戒不是必须,而是自愿,比丘尼受菩萨戒,史不乏载,但比丘尼受此戒,史书鲜见。《比丘尼传》正可补这一缺憾。菩萨戒兴起于梁、陈二代,比丘尼受菩萨戒,宋世即已流行,尼传所保存的资料确是很有史料价值的。而《比丘尼传》有关《十诵律》记载对研讨六朝律学的传布更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四、早期比丘尼宗教行为的趋向
  从《比丘尼传》中,可以得知晋南北朝时期,中土比丘尼普遍习禅,有成就者不在少数。当时印度、西域等地区不断有禅师东来,有关禅法的典籍相继译出,虽说南方向重义门,北方重禅学,晋宋之际,南方禅学虽不及北方发达,但却也颇具规模,为世所重。更有不少比丘尼跟从外国禅师习禅,可见当时的比丘尼教团并不封闭,能积极主动地寻师求法,尤其是专精禅法的梵僧。唯宝唱并未详述她们修禅的方法,而只言及她们深具定力。
  禅定是三学之一。三学指戒、定、慧,乃释徒应修的法门。中土禅宗的成立,虽在菩提达摩之后,但修习禅定在安息国沙门安世高来中土(西元一四八年),译出《安般守意经》后即已开始。自此以后有支娄迦谶、支谦、康僧会、竺法护等相继译出不少禅经。
  在菩提达摩来中土之前,传到中土的禅法可分成三大系:第一是鸠摩罗什所传的般若系禅法。罗什译的禅经虽小乘传统的禅法,即四禅八定等,但是因罗什的思想建立在般若思想上,其禅法偏向大乘禅。第二是佛陀跋陀罗的声闻传统禅法。佛陀跋陀罗自幼受业大禅师佛大先,以禅律闻名,初至中土时,至长安加入罗什所领导的教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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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因思想和禅法的差异,离开关中到卢山,译出《达摩多罗禅经》。其弟子慧远、智严、玄高等将其禅法广弘于江南。第三系禅法是佛陀扇多所传,源自罽宾的禅法系统。佛陀扇多在北魏孝文帝时来华,孝文帝甚敬重之。因佛陀扇多喜爱嵩岳,孝文帝敕令在少室山为他建寺,即名闻后世的少林寺。
  《比丘尼传》所记的范围,正是上述三大禅系发展的时侯,因此比丘尼也大多致力习禅。唯尼传所列奉禅的比丘尼,无出两晋者,宋世颇多,中有宋景福寺法辩尼、竹园寺慧浚尼等。降及齐梁,奉禅之风有增无减,如齐禅基寺僧盖尼、华严寺妙智尼、东青园寺法全尼、梁长乐寺昙晖尼、闲居寺惠胜尼、底山寺道贵尼等等。宋明帝泰始三年,明帝为净秀尼所建之禅林寺为宋、齐、梁之代比丘尼禅学宗寺[31],比丘尼在此竞相以禅寂为乐,澄思禅观,静守定慧,一心独往,忘却世道纷纭。尼传中亦载有尼僧多以颂习《首楞严经》、《楞伽经》、《胜鬘经》,为探求心法要旨的重要经典。
  疆良耶舍是宋时著名禅师,《高僧传》[32]有传,并未详及为比丘尼授禅之事,《法辩尼传》记:法辩曾“从道林寺外国沙门疆良耶舍,咨禀禅观,如法修行。”《昙晖尼传》载疆良耶舍曾西去蜀地授禅,“元嘉九年,有外国禅师疆良耶舍入蜀,大弘禅观”。另外,《比丘尼传》还列有诸史传乏载的禅师,如隐、审二法师,尼传即有多处载其行迹。如《僧述尼传》云僧述“从隐、审二法师,咨受秘观,遍三昧门”《僧盖尼传》言其“受业于隐、审二禅师,禅师皆叹其易悟”。另《慧绪尼传》载有玄畅禅师从属下荆授禅之事。关于齐梁时的禅师,《高僧传?习禅篇》未载,道宣之《续高僧传》也列之甚少,《比丘尼传》所记当时授禅情况,正可补中土禅学史料之不足。
  五、比丘尼参与政事及其对社会的影响力
  宝唱《比丘尼传》记载六朝时期比丘尼信佛活动和文化活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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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述内容侧重书写比丘尼出家前后的事情本末,故必触及广泛的社会内容。从尼传中,可以看出东晋、南北朝是中土比丘尼僧团活动力和影响力最强的时期,尤其是南朝时建业的比丘尼与达官贵人,甚至于帝后的交往频繁,深得他们的尊敬和资助,因此具有相当的影响力。此情况一来是因多数帝后王公大臣都是虔诚佛教徒,二来是因此时有众多才学超群,又善结交权贵的比丘尼,比丘尼教团乃迅速发展成庞大的群体。
  《昙备尼传》谓晋穆帝对昙备尼“礼接敬厚”,常称曰:“久看更佳”,又对章皇后何氏曰:“京邑比丘尼,鲜有昙备俦也。”后为之建寺。同时穆帝也对僧基尼大相称道,“雅相崇礼”。晋明帝对新林寺道容尼则“甚见敬事”,简文帝更请她做七月斋,以袪除邪怪,并惊其妙法,舍道法而奉佛教,“往后晋显尚佛道,容之力也。”至晋孝武帝时,对道容尼“弥相崇敬”。从《道容尼传》所载一尼僧历三帝,皆备受崇敬,实史上鲜见。
  宋世诸帝,钦重尼僧,有甚于晋。宋武帝对东青园寺业首尼至为推重,传云:“宋高祖武皇帝雅相敬异,文帝少时,从受三归,住永安寺,供施相续。”以皇儿相托,可见信任之深。
  《宝贤尼传》载:“宋文帝深加礼遇,供以衣食。及孝武,雅相敬待,月给钱一万。明帝即位,赏接弥崇。”三代君主并重于一尼,亦足见当时敬尼之一贯世风。《净贤尼传》:“宋文皇帝善之,湘东王或龆 之年,眠好惊魇,敕从净贤尼受三自归,悸寐即愈。帝益相善,厚崇供施,内外亲宾。及明帝即位,礼待益隆,资给弥重。”另,宋明帝对普贤寺法净尼,也深嘉其行,“宫内接遇,礼兼师友。”齐沿宋风,未曾稍歇。齐武帝曾请妙智尼讲经,又为慧绪尼建寺。齐文惠帝对净曜尼、昙简尼也是优礼有加。
  综观五代君主,几乎代代重尼,皇室其他成员及臣子亦都对尼僧倍予尊崇,动辄输资割地以建尼寺,凡遇名尼,“富贵妇女,争与之游。”[33]“通家妇女莫不远修书■[贝*亲]”[34]而诸尼僧也“出入宫掖,交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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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妃后。”[35]常至后宫讲经说法。而各朝王子也常与尼僧往还,相关记录,《比丘尼传》中所载甚为频繁。如宋临川王子刘义庆结交昙晖尼;江夏王刘义恭为慧琼尼立寺,对慧浚尼甚敬重;齐文惠太子对僧敬尼、净秀尼、智胜尼等敬加供奉,并请净曜尼讲经;豫章文宪王萧嶷特重慧绪尼;竟陵王萧子良于僧敬、净曜、净秀、净行、僧述等尼僧相结好;始安王遥光也赈给法宣尼所用。至梁有衡阳王元简等也颇重尼行。
  六朝尼僧即藉与皇室的往来网络中发展起来的,不仅扩大尼寺、弘传佛法、教化信徒、寻求经济上的保障,同时也善尽宗教的作用。《南史》卷七十八载,宋孝武帝意图沙汰沙门,“而诸寺尼出入宫掖,交关后妃,此制竟不能行。”《比丘尼传》《妙音尼传》则述妙音尼博学内外,善为文章,每与晋孝武帝、朝中学士等谈玄论道。这些权贵对妙音敬重有加,对她“供 无穷”,使她“富倾都邑”。妙音交往之广阔,由其“门有车马日百余辆”可想知。也因此,使她具有参政的实力,尼传即云:
  荆州刺史王忱死,列宗意欲以王恭代之。时桓玄在江陵,为忱所挫折,闻恭应往,素又惮恭。殷仲堪时为黄门侍郎,玄知殷仲堪弱才,亦易制御,意欲得之。乃遣使凭妙音尼为堪图州。既而列宗问妙音:“荆州缺,外闻云谁应作者?”答曰:“贫道出家人,岂容及俗中论议?如闻内外谈者,并云无过殷仲堪,以其意虑深远,荆楚所须。”帝然之,遂以代忱。权倾一朝,威行内外云云。
  妙音尼竟能凭一尼僧,说服皇帝对人事的任用;而刚愎如桓玄,竟也想托一尼僧,代为游说,足见她对朝廷的影响力了。
  关于妙音尼参与朝政之事,《晋书》卷六十四《简文三子会稽王道子传》也有记载:
  国宝即宁(范宁)之甥,以谄事道子,宁奏请黜之。国宝惧,使陈郡袁悦之因尼妙音,致书与太子母陈淑媛,说国宝忠谨,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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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信,帝因发怒,斩悦之。
  《晋书》卷七十五《王湛传》附国宝事,亦言“国宝乃使陈郡袁悦之因尼妙音致书与太子母陈淑媛”事。
  《比丘尼传》记尼僧参政事,尚有宋王国寺的法静尼。《宋书》卷六十九《范晔传》亦载:
  有法略道人,先为义康所供养,粗被知待,又有王国寺法静尼出入义康家内,皆感激旧恩,规相拯拔,并与熙先往来。……
  熙先善于治病,并能拯脤。法静尼妹夫许耀领队在台,宿卫殿省。尝有病,因法静尼就熙先乞治。
  《南史》卷三十三《范泰传》更得其详,谓:
  豫章胡藩子遵世与法静甚款,亦密相酬和。法静尼南上,熙先遣婢辨藻随之,付以笺书,陈说图谶,法静还,义康饷熙先铜匕、铜镊、袍缎、綦奁等物。
  尼僧能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产生如此作用,甚至权倾朝廷,固有尼僧个别的修为,但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乎上层社会的引发。六朝的统治者能护持僧尼,促进尼寺经济的发展,或出于敬信佛法,但同时也常常利用尼僧来达到私己的目的。乱世蓄尼、养尼的风气显然是扭曲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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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 《大正藏》(新文礼),编号二○六○,50册。
  2. 除前文已述诸作外,尚有:(一)《续高僧传》所载录:《续法轮论》七十余卷,《法集》一百四十卷,《经律异相》五十五卷,《饭圣僧法》五卷,《名僧传》三十一卷。(二)《历代 三宝记》载宝唱撰集八部,一○七卷,明列书名卷数者有:《众经诸佛名》二卷,《众经忏悔灭罪方法》三卷,《众经护国鬼神名录》三卷,《众经拥护国土诸龙王名录》三卷,《众经目录》四卷。(三)《大唐内典录》载:《出要律义》二十卷。(四)《开元释教录》载录:《比丘尼传》四卷。
  3. 《大正藏》,编号二○五九,50册。
  4. 据《续高僧传?宝唱传》引。P.427 C 5~7。
  5. 例见《比丘尼传》之《昙备尼传》、《僧基尼传》、《业首尼传》、《宝贤尼传》、《净贤尼传》、《法净尼传》、《妙智尼传》、《慧绪尼传》、《净曜尼传》、《昙简尼传》等等。(佛光书局,1996)
  6. 《辩正论》,唐法琳撰,《中国佛教史传丛刊》4册,(台北,建康书局,1958)。
  7. 《释灵询传》《大正藏》,编号二O六O,50册,P.485b。
  8. 见詹绪左、朱良志释译,《比丘尼传》,《中国佛教经典宝藏精选》96册,P.9,(高雄,佛光书局,1996)。
  9. 文载《广弘明集》卷二十三。见《大正藏》,编号二一○三,52册,P.270b~272a。
  10. 僧祐《出三藏记集》卷十一《比丘尼戒本所出本末序》中,即记载来自葱岭的阿丽蓝百八十比丘尼、轮若干蓝五十比丘尼、阿丽跋蓝三十尼道,总依舌弥受法戒,而这些比丘尼多出身王侯之家,显示从大爱道始,西域出家妇女多来自社会上流阶层的现象。
  11. 见道安为僧纯译《比丘尼戒本》所作的序。收入梁僧祐《出三藏记集》、《大正藏》编号二一四五,50册,P.81c~82a。
  12. 曹魏康僧铠译,《昙无德律部杂羯》、《大正藏》编号一四三二,22册,P.1047c。
  法显共觉贤译,《摩诃僧祇比丘尼戒本》,《大正藏》编号一四二七,22册, P.356c。
  姚秦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大正藏》编号一四二八,22册,P.923c。求那
  跋摩译,《四分比丘尼羯摩》,《大正藏》编号一三四三,22册,P.1065b。佛大
  什等译《弥沙塞律》,《大正藏》编号一四二一,22册,P.185c。
  13. 《高僧传》,P.324c~325a。
  14. 参释恒清,《菩提道上的善女人》(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5)第三章P.73~79。
  15. 根据《大宋僧史略》和《法苑珠林》的记载,当时已有妇女出家。见赵宋赞宁,《大宋僧史略》,〈东夏出家〉条,《大正藏》编号二一二六,55册,P.237c。《法苑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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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商务印书馆,1979)卷一O七《受戒篇》,〈齐尚统师〉条,P.1280a~1281a。
  16. 详《比丘尼传》《净捡尼传》。
  17. 《慧果尼传》亦载慧果向求那跋摩请法时,提及中土的尼僧受戒的程序,未照佛经上所要求的办理,如未从僧尼二众受戒,受戒师不足十人等等。
  18. 见《安令首尼传》。
  19. 《僧果尼传》载僧果答竺难提曰:“但从大僧受得本事者,乃是发起戒人心,令生殷重,是方便耳。”
  20. 详见《康明感尼传》。
  21. 《高僧传》,P.341a~b。《比丘尼传》《慧果尼传》。《法苑珠林》《齐尚统师》条提及比丘尼教团的成立时亦是环绕在边地问题上。
  22. 《高僧传》,P.341b。
  23. 《大宋僧史略》<尼受戒>条,P.238c。
  24. 《出三藏记集》,P.20。
  25. 《高僧传》,P.371a~b。
  26. 《高僧传》,P.333b~c,340c,342b~c,335a~c,368b。刘宋初年译律中心为道场寺,由佛陀跋陀罗主持。慧观为其弟子,同时入止道场寺,对于当时的译业颇有贡献。其师于元嘉元年圆寂后,慧观仍在道场寺,为宋文帝最敬重的名僧。
  27. 汤用彤,《汉魏南北朝佛教史》(台北,鼎文书局,1985),P.824~827。
  28. 从部派女人观来说,《十诵律》提倡女人转身方可成佛,《比丘尼传》中烧身的比丘尼有六位,这六人大部分修禅、律,则其修习《十诵律》的可能性很高,足见六朝《十诵律》的流行情况。
  29. 同注27。
  30. 参阅《菩提道上的善女人》,P.115~118。
  31. 详《净秀尼传》。
  32. 《高僧传》P.343c~344a。
  33. 《道瑗尼传》,P.112,本传第2行。
  34. 《法净尼传》,P.186,本传第4~5行。
  35. 《南史?天竺传》卷七十八,P.1962,第18行。(台北,鼎文书局,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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