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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空观初探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释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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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空观初探
  -以《中论》“观因缘品”为主-
  释圆智
  大    纲
  一、 前 言
  二、 法空的义涵
  三、 四门不生观
  (一) 诸法不自生
  (二)诸法不他生
  (三)诸法不共生
  (四)诸法不无因生
  四、 四缘不生观
  (一)观因缘不生
  (二)次第缘不生
  (三)所缘缘不生
  (四)增上缘不生
  五、 结 论
  【参考书目】
  一、 前 言
  法空又称法无我,指法之自性不可得也,因其皆是因缘和合而生,没有坚实的自性故。
  我人因迷执我法皆实有,才无法得证涅槃,轮回不已。故对于一切法空的正见是有必要深入与确立的。因观诸法皆空可破除自性执,而这法是可涵盖相当广的,如我人身心之五蕴、十八界等,这些亦是属于法,还有宇宙间的一切都属于法。若证得法空,自然我亦是空的。因此笔者才以法空观为主而作个探讨,但唯识学派说,二乘人但证我空,未证法空,这当然是二系不同点之一,现因篇幅关系不加以探讨,笔者唯以中观学派为主而作探讨。
  此篇最主要是以《中论》<观因缘品>为主,去了解欲证法空的观法,以助确立正见,助起修而破迷执。
  二、 法空的义涵
  本文是以龙树菩萨之《中论》为主,故现要诠释法空的义涵亦以此论最为妥当的;在《中论》卷四,<观四谛品>第二十四章中有如下载:
  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大正30?33b)
  接下来之文中是青目论师的注释:
  众缘具足和合而物生,是物属众因缘故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亦复空。但为引导众生故,以假名说。离有无二边故名为中道。是法无性故不得言有,亦无空故不得言无。若法有性相则不待众缘而有,若不待众缘则无法,是故无有不空法。(大正30?33b)
  在原始佛教时,一切法大多泛指十八界(我人身心为主),但发展到大乘时,一切法的定义就包括十八界,甚至是森罗万象的一切,有为法无为法亦含括在一切法的定义了。笔者对于这首偈所给的定义现简单做个诠释,当然最主要亦是有参考了当代佛教思想家印顺导师著之《中观论颂讲记》。
  这颂主要是示出一切法皆是众因缘和合而生,属于因缘所生的法是没有自性的。所谓自性在导师所著之《成佛之道》中有云:
  自性是自体的,是本来如此的,自己如此的,永远如此的。[1]
  一切法都是没有自性故,谓之为空。青目论师特别指出空亦复空,意思即是为了遮止我人又起一个空的实有性,空亦是假名之安立,为离一切妄见故。因此,“缘起法即空离有边,空又是假名(空也不可得)离无边,缘起为不落二边的中道。”[2]
  接下来之颂文是诠释一切法,皆是因缘和合而生起,无一法不是缘生,也就无一法不是性空的了。从中可以明确知道,论主是从缘生一切法中了知其皆无自性可得,而称空,而这空就不碍缘起现象宛然存在。这样,“缘生而无自性,所以离常边、有边;性空而有假名,所以离断边,无边;双离二边,合于佛法的中道。”[3]
  以上文中,很清楚法空是从一切法中去观察其皆没有常,一、不变的自性可得,一切法皆诸因缘和合而生故。而《中论》<观因缘品>中所述之四门不生与四缘不生就是为了破除以为因缘各有自性的不正确理论,这如导师在《中观论颂讲记》中有云:
  一般人对缘生的见解,生起不正确的错误,主要是以为有实在的法,从实在的缘生。本品观因缘,就是否定自性有的因缘生,深刻的通过诸法无自性空。[4]
  以上,笔者可得个讯息,因缘本身亦是诸缘和合,故皆无自性,而这因缘也是空的。空是不碍缘起的宛然存在。而有了空方能成立一切法。而中观家所说的空观,是从缘起中去如实观其皆无自性可得,并非是离了这缘起的一切法中又有个空可证。这该是最基本要建立的常识吧!接下来,是要以<观因缘品>为主之四门不生观,来探讨这主要的观法之一。
  三、 四门不生观
  四门不生观主要是以四门: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来作为观察,诸法之生起非由此四门所生的,前三者是有因生,而最后是无因生。而这从论主本意中是要破斥执有这四种自性见的生。如颂文中云: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大正30?2b)
  在青目释中是如此说的:
  若从自体生,则一法有二体,一谓生,二谓生者,若离余因从自体生者,则无因缘,又生更有生生则无穷,自无故他亦无。(大正30?2b)
  这四门不生观,论主主要破斥之对象是当时的外道。因其执著一切法是自性有而生起,而又二类之别有因生和无因生。现笔者将之观察的方法来做个简单诠释;
  (一)诸法不自生
  什么是自生呢?导师曾为此下一定义:“是自体能生起的。”[5] 那如何做此观察呢?青目释之大意与导师所讲蛮相同的。如果说自体生之法,就一个法有两个体了,一个是能生的,另一个是所生的。“假定是自体生的,那在没有生起以前,已经生起之后,是没有差别的,依本有自性而生起,这才合乎自生的定义。但是,不论在何时、何处,什么也不会这样生的。”[6]
  但是,凡是生起的,必有如青目释所说,有能生与所生。因此自生是不能成立的。还有,亦可从这样方面去思惟观察,自体生起自体,自体已存在了,又说再生起,这理由是不能成立的。而这两种,有否不同呢?如有不同,生起的已存在,未生的应该是不存在的。追究到最前面本不存在者是如何自己生起自体呢?如果是亳无不同,那就没有生与被生的差别,而这样的生法就会导致无穷生的过失了。
  现将以上之观法,作个举例说明:如A是有自己作为原因而生起的能力,依照世俗一般因果法则,生与被生这一对方符合一般的因果关系的。如果说A生A,没有差别可言就分不出是生与被生了,这样的生法就会导致无量无穷的A出来了,因为他不必待众缘而生起。以上两种与我人所理解的因果法则很不协调,故知诸法是不可能自生的。
  (二)诸法不他生
  青目释曰:自无故他亦无。我们可作如是观察;这个他追究的最后一个他,此他也该是自生的。而这自生,上一节已破是不可能的,故他亦不可得也。又可作一观察:这个他是别体的另一个自性法,而这完全不同的别体会生起另一个不同的别体,如水生火,地生风。两种固有不变自性的东西,怎会生起与自己不同的东西呢?会生的话就不符合自性不变的定义了。故如此观察,也清楚知道他生是不可能成立的。但值得一提的是:“佛法所讲的因缘生、依他起是无自性的,因缘与所生法,都不是别有自性的,所以依世俗谛而假名为他,而决非与自体对立的他自体。”[7]
  (三)诸法不共生
  在青目释中没有多提共生一事,但这共生即是自体与他体合作而生起诸法义,上两节很清楚破了自生与他生。当然的,如两个盲子加再一起还是看不到东西的。故共生根本亦不可能的,再说具备了自性的东西是不会有改变的。
  (四)诸法不无因生
  无因而生根本彻底违背了世间知解的因缘果报的法则,就是有些外道看不出事情的真相而推究说世间一切法皆自然生,这是相当错误的。若一切自然,世间的一切因果法则将会被破坏了,杀人的自然生天,富贵的自然富贵,解脱的自然解脱,这根本是邪见。因此无因生根本不能得于成立。
  总结,上面的四门观察中,很清楚的显出这些自性生的不能成立,因此说无生。这无生之目的是破斥有自性生的谬见,让我们以无自性的立场 看世间种种的现象,当然的也包括生的现象。接下来的一颂,可说是论主对诸法生起的立场;即无自性生,因一切要须众缘和合方成。
  如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大正30?2b)
  青目释中如说:
  诸法自性不在众缘中,但众缘和合故得名字。自性即是自体。众缘中无自性,自性无故不自生,自生无故他性亦无。(大正30?2b)
  诸法如果是有自性的,这即是不待众缘可独立自成义,这在一切因缘和合的缘起法中是找不到一个有自性的存在。因此是没有自性生的可能性,没自当然亦没他了。这也显示论主对缘生决无自性可得的立场。接下来要探讨的是论主要针对佛法内部学者一切有系所主张的四缘论之评破。
  四、 四缘不生观
  四缘即是因缘、次第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有部说“因缘”,体性是一切有为法,在有为法作六因中的前五因(同类因,俱有因,相应因,遍行因,异熟因)时,都名因缘,意义是能为亲因的缘。
  “次第缘”就是等无间缘,体性是一分的心心所法。前念的心心所法,能为次第的后念心心所法生起之缘,它是限于过去现在,因未来世的心心所法,是杂乱的,还没有必然的次第性。过去现在中,还要除去阿罗汉的最后心,因刹那灭后,不再引生后念的心心所,所以也不是次第缘。
  “缘缘”就是所缘缘。心心所的生起,必有他的所缘境,这所缘境,能为心心所生起之缘,如眼识必以一切色为所缘缘,乃至意识必以过、现、未等一切法为所缘。灭谛无为等,都是所缘的,因此它是通于一切法。
  “增上缘”,不论那一法,凡是有生起他法的胜用,或者不碍其他法的生起,都叫增上缘。[8]
  以上都是导师对四缘的定义,笔者对照了《佛光大辞典》,其义亦很相近。接下来,是要从《中论》中去探讨破四缘的观法了。
  (一)观因缘不生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为缘,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缘。(大正30?2c)
  青目释之大意如下:诸缘是没有决定的,如果果还未生起,这时不名为缘。但是眼见的从缘生果,才名为缘。缘成是因由于果,因此果后缘在先。如果还没有果,那可名为缘。接下来青目论师又举一例:如瓶以水土和合才有瓶产生,见到瓶知水土等是瓶缘。如果瓶未生时,为什么不名水土等为非缘。因此果不从缘生,缘尚不生,何况非缘。
  总观以上论文与注释,很清楚知道没有一个自性不变的因缘可得。因为有了果的产生,方称那些种种条件为因缘也。如老师之得名,是因为其有学生可教,如母亲之得名,是因生了孩子。如果真有一个有自性的因缘,那一切的因缘果报皆不能成立了,因故有自性的东西绝对是独立存在与不变的,而佛教说的缘生是无自性的,是可以改变的,可以受其他因缘条件所左右影响的。因此论主主要破斥的不是因缘果报的理则,而是执实有自性见的的因缘论。接下来又举出另一种观法:
  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大正30?2c)
  笔者主要以青目释和印顺导师之《中观论颂讲记》作为依据、参考来诠释论主颂文给与的启发。此颂主要进一步评破对自性见之因缘论者,如果有个实法因缘生果,那这果是在缘中已有那?还是缘中没有果法?而这二见解都不能成立的!原因是:如果这果已存在,又何必要缘呢?这缘就没有生果的功能了,就不必成其为缘了。
  如果缘中没有果法,那它应该对何者(果)而称作缘呢?故他亦是不能成立的。因此,对于有自性见的缘与果是不能成立的。话说回来,如果两者皆有自性,都是不会互存的,该是独立的。我们认识的因缘果报法则中是属无自性的因、缘、果的。如一杯荼的成立为例;荼叶是主因,如上开水为缘,冲成荼是果。这果之成立是诸缘和合,互存的,绝无自己的自性(不变与独立)。因此缘起的一切皆是空的,所谓“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
  若果非有生,亦复非无生,亦非有无生,何得言有缘。(大正30?3a)
  这首颂文是再破缘中亦有果亦无果的错见。和更肯定的缘有果法和无果法的不可成立。而总归了没有自性见的缘可得成立。缘中有、无果法上面已破过了,而亦有亦无根本是矛盾的统一,两个不可能成立的两边合起来还是不能成立的,如上面喻说两个瞎子合起来,还是不能见东西一样的道理。从以上种种观法中,对有实法因缘的理论是不能立的,无自性的因缘论方是佛法的正义也。接下来是探讨论主再评破自性见之次第缘亦是不能成立的论证与方法。
  (二)次第缘不生
  果若未生时,则不应有灭,灭法何能缘,故无次第缘。(大正30?3a)
  青目论师之释义,笔者将之简要的述出;这次第缘主要是指心与心所法,前念灭了就是后念生起之次第缘,这样会让心识作用不断的进行。论主之论证观法如此:果法如果还没生起的时后,则不应该以有前念灭心为缘了。如果未来法已存在就是生了,也用不著次第缘。再说前念后念如果实有自性,应该是脱了节的,这样也不能成立他的连续性啊!
  青目释中又指出:现在心心所法是没有安住之时,如不住怎能为次第缘呢?如果有安住就不是有为法(有为法是生灭的)。如果前念已灭,又怎样能为次第缘呢?一个灭的法怎样成为助缘呢!因此,论主总破以上种种错见,故说没有次第缘可得。接下来要探讨的是所缘缘的不成及观法。
  (三)所缘缘不生
  如诸佛所说,真实微妙法,于此无缘法,云何有缘缘。(大正30?3b)
  青目论师,对此颂的注释很直接了当。佛所说的大乘诸法,若有色、无色...有为、无为等诸法相入于法性,一切皆空无相无缘。他之大意是一切诸法终究毕竟空,在空性当中没能所可得,没有实法惟有假名。
  于此毕竟空的实相中,根本没有所缘的法相可得,因此没有真实自性的所缘缘了。从此颂中,也显示了佛所要开示的实相就是毕竟空,一切的现象是缘起的假法,但有名字,不是恒存不变。若执有一法是有自性的(常恒不变、独立自立),都不是佛要开示的微妙法了。
  (四)增上缘不生
  诸法无自性,故无有有相,说有是事故,是事有不然(大正30?3b)
  增上缘是对果法有增益、助强的力量义,广说就连不障碍生起者亦是增上缘。青目论师是举十二因缘来说明,一切有系主张这十二缘起是因实有、果亦实有的(是事有故是事有)。论主以诸法从缘和合而生,故没有真实法的存在,都是无自性,因此就没有真实的有相可得了。即没有实体的有,有是事的实因与是事有的实果就不能成立了。佛是随顺凡夫的根机而分别是十二因缘。
  以上四种有部所以为实有自性的缘,经过论主重重破斥后。很明确知晓没有实法之缘可得,但“龙树要破斥的是不知释迦真义而专于支离名相者。此等声闻,即是不知佛法而自以为是之声闻,非佛说之声闻也。”[9] 接下来之颂文主要是观缘生的不能成立;
  略广因缘中,求果不可得,因缘中若无,云何从缘出。若谓缘无果,而从缘中出,是果何不从,非缘中而出。(大正30?3b)
  青目释之大意是:略说,在于在一切和合因缘中,都没有一个实体的果。广说,在一一缘中也无实果可得。因缘中没具有自性的果,又怎可说从因缘中生出来呢?如果已承认这缘中无实果,而且又肯定的说是从缘中而生,论主进一步反问,为什么不说这果是从非缘而生的呢?如泥中没有瓶,为什么不说此瓶从乳中出呢?这是论主的甚深智慧,缘中无实果,故此缘亦非缘了。两者完全独立自性的缘与果如何搭上关系呢?这是不可能的,如说石头生出孩子,这实在是违背了一般的常识啊。接下来的二颂,是此<观因缘品>的总结,也是论主再度肯定缘生肯定无自性的正见。
  若果化缘生,是缘无自性,从无自性生,何得从缘生。果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以果无有故,缘非缘亦无。(大正30?3b)
  若有结果是从缘而生,这缘是没有自性的,这是从无自性的缘所生,绝对不是从有自性的缘生。结果不从缘生出来,当然亦不可能从非缘(无因论)所生,因有自性的果法没有,能生的缘与非缘皆不能成立了。经过论主重重的评破后,很明确知道自性生的四门与四缘皆不能成立,一切法皆诸缘和合而生,都是无自性的,故是空的。
  笔者顺便一提的是;一直以来可说没有涉猎过中观的思想,选这题目后,对这缘起中道的性空唯名系是有了皮毛的认识。而这以上除了参考青目释的《中论》外,导师的讲记是最大的帮手,还有现代学者如吴汝钧所著的浅释也是笔者所参考的资料。
  五、 结 论
  以撰写此文中,让笔者得了很多启示。现以几点作个结论:
  一、 龙树菩萨要破的对象是有自性执的谬见,绝非是破世间的一切因果法则。
  二、 空是不碍缘起的宛然存在,一切法空是从其本质皆无自性而说。
  三、 空方能成立一切的因果法则,若一切法皆固定不变,独立存在的有自性,好人永远是好人,富则永富,那什么希望都没有了。缘起性空的正见给众生无限的希望,成佛方可能。
  四、 <观因缘品>,最主要确立了佛教缘生绝无自性的真理,这自可破邪因,无因,常见,断见等错误。
  五、 性空者,并不否定四缘;如幻如化的四缘是有的,从这样的因缘生起,不仅遮破了自性的缘生,也显示了一切法本性空寂的不生,若能理解一切法毕竟空,才能建立如幻的缘生,若如实有者所说,是不行的。[10]
  六、 了知法无自性后,对人对事的见解有所改变,如一个人曾发脾气,往往就定他脾气不好。从无自性的立场来看,就深知一切是缘起法,未必要将他定形。回过来说,自觉不足处很多,但透过努力、用心会逐渐进步的,不要有个固定不变的自性见来看待任何一切人、事。故也蛮认同一句话:世间上没有真正的坏人,只有曾经做错事的人。这点,可说是笔者在生活启示上得到的利益吧!
  【参考书目】
  一、原典
  《中论》大正30册
  二、近人著作
  1. 印顺导师著:
  《中观论颂讲记》,正闻出版社,74年7月初版,81年1月修订一版。
  《空之探究》,正闻出版社,74年7月初版,81年10月6版。
  《性空学探源》,正闻出版社,39年5月初版,81年4月修订一版。
  《中观今论》,正闻出版社,39年1月初版,81年4月修订一版。
  《成佛之道》增注本,正闻出版社,83年6月初版。
  《华雨集》(五)〈答成元法师问〉,正闻出版社,82年4月初版。
  2. 吴汝钧著,《龙树中论的哲学解续》,台湾商务印书馆,1997年2月初版。
  3. 杨惠南著,《龙树与中观哲学》,东大图书公司,77年10月初版。
  4. 韩廷杰译,《中论》白话经典系列,佛光出版社,1997年4月初版,6月初版2刷。
  5. 慈怡主编,《佛光大辞典》,佛光出版社,1998年12月二版。
  --------------------------------------------------------------------------------
  [1] 印顺导师著,《成佛之道》.P347。
  [2] 印顺导师著,《空之探究》.P237。
  [3] 印顺导师著,《中观论颂讲记》.P472。
  [4] 印顺导师著,《中观论颂讲记》.P48。
  [5] 印顺导师著,《中观论颂讲记》.P60。
  [6] 印顺导师著,《中观论颂讲记》.P60。
  [7] 印顺导师著,《成佛之道》.P354。
  [8] 印顺导师著,《中观论颂讲记》.P66。
  [9] 印顺导师著,《华雨集》(五).P242。
  [10] 印顺导师著,《中观论颂讲记》.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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