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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庙产兴学运动对近代佛教的影响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黄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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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庙产兴学运动对近代佛教的影响
黄运喜
国际佛学研究创刊号
1991.12出版
页29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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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自中西交通后,西方东渐,造成中国面临“三千年来未有之变局
”。鸦片战争后,一些有识之士,为图富国强兵,纷纷著书立说,提
出自己的政治主张。部份身居庙堂之上的中央官吏和秉持大权的封疆
大吏,亦相继推出自强运动以回应时局的挑战。唯自强运动在经甲午
战争的考验被证明是失败的。此后数年间(1895-1898),随著亡国
意识的兴起,颇有人主张师法日本明治维新,全面革新政治以求振衰
起弊。但因少数维新党人的言论过于偏激,如谭嗣同(1865-1898)
主张“冲决网罗”、康有为(1858-1927)主张“破除九界”,欲废
除自古以来的名(礼)教束缚,返璞归真回到太古生活,使得一些老
成持重的卫道人士忧心忡忡,对维新人士展开攻击,双方在言论上发
生激烈斗争,相持不下。际此之时,需要一位在政治上有地位,在思
想上倾向温和和改革的人物来调和这场冲突。由于张之洞(1837-1909
)官拜湖广总督,曾任翰林院庶吉士,与宫庭关系颇佳,对西学亦有
初步认识,思想温和稳健,遂被时人视为调和这场冲突的适当人选。
他发现守旧者没有应敌制变的方法,维新党人又有菲薄名教之嫌,于
是综合两派意见,写成传诵一时且影响深远的“劝学篇”二卷,以平
息新旧思想之争。(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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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学篇”成书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三月,经送呈御览,
德宗大为赞赏,于六月七日上谕:“备副本四十部,由军机处颁发
各省督府学政各一部,俾得广为刊布。”(注2)本书流通甚广,据
估计约有百万册,且有英、德、日等文字译本流通。(注3)对张氏
本人而言,其建议改革学制,提倡新式教育,创说之始,力求稳健温
和,然其破坏力量则为他始料未及,不但顿绝寄食书院老儒的生路,
同时也为近代佛教带来长期的困扰,然深具讽刺的是,这些影响深远
的后果,竟是出自张之洞本人无心的建议。

二、“劝学篇”中庙产兴学思想主要内容

“劝学篇”主要是由“内篇”、“外篇”二部份构成,引起佛教
界重大冲击的庙产兴学主张,即出自外篇设学第三。张氏在此论点中
,提出十足歙动人心的正面理由,其文如下:

或曰:天下之学堂以万教,国家安能如此之财力以给之。曰:
先以书院改为之。学堂所习,皆在诏书科目之内,是书院即学
堂也,安用骈枝为。或曰:府县书院经费甚薄,屋宇其狭,小
县尤陋,甚者无之,岂足以养师生,购书器。曰:一县可以善
堂之地赛会演戏之款改为之。一族可以祠堂之费改为之。然数
亦有限,奈何!曰:可以佛道寺观改为之。今天下寺观何止数
万,都会百余区,大县数十,小县十余,皆有田产,其物皆由
布施而来,若改作学堂,则屋宇田产悉具,此亦权宜而简易之
策也。方今西教日炽,二氏日微,其势不能久存,佛教已际末
法中半之运,道家亦有其鬼不神之忧。若得儒风振起,中华义
安,则二氏亦蒙其保护矣。大率每一县之寺观什取之七以改学
堂,留什之三以处僧道,其改学堂之田产,学堂用其七,僧道
仍食其三。计其田产所值,奏明朝廷旌奖僧道,不愿奖者,移
奖其亲族以官职,如此则万学可一朝而起也。以此为基,然后
劝绅富捐赀以增广之。 昔北魏太武太平真君七年( 446 )、
唐高祖武德九年( 626 ),武宗会昌五年( 845 )皆尝废天
下僧寺矣,然前代意在税其丁,废其法或抑释上以老,私也。
今为本县育才,又有旌奖,公也。若各省荐绅先生,以兴起其
乡学堂为急者,当体察本县寺观情形,联明上请于朝诏旨,宜
无不允也。(注4)

张之洞的庙产兴学主张,唐代的宇文炫、明代的黄宗羲,均曾论
及之,唯他们的主张并未作为政策而全面实施,仅在宋代,曾将一些
无敕寺院“拨充赡学之用”。在张之洞撰写“劝学篇”的同时,康有
为亦提出类似主张,其在“请饬各省改书院淫祠为学堂折”谓:

查中国民俗,惑于鬼神,淫祠遍于天下。以臣广东论之,乡必
有数庙,庙必有公产,以公产为公费,上法之代,旁采泰西,
责令民人子弟,年至六岁者,皆必入小学读书。(注5)

康有为、张之洞主张相继呈上,德宗下诏曰:

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
堂。地方捐办之义学、社会等,亦令一律中西兼习,以广造就
。至于民间祠庙其有不在祀典者,即著地方官晓谕民间一律改
为学堂,以节靡费,而隆教育。(注6)

由于戊戍变法的失败,德宗此诏一时之间未发挥作用,直到庚子
拳乱之后,慈禧太后为求收拾人心,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
以德光名义下达上谕,诏除整顿京师大学堂外,各省府州县应设中小
学堂及蒙养学堂。(注7)此诏的下达,诱发各地官吏借口经费无著
,欲提拨庙产以兴学堂,也引发劣绅恶痞从中渔侵,僧人奔走张罗,
以求护产卫教,其较点慧者,乃暗中托庇外人势力寻求保护,致因政
策不当之内问题,竟演变成外交争端,此更远出张之洞的意料之外。

三、庙产兴学在各地实施情形

印光大师(1861-1940)论及庙产兴学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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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咸同间,以兵歉迭遭,哲人日稀,国家不暇提倡,庸人滥收
徒众,多有无赖恶人,混入法门,遂至一败涂地。凡未阅佛经
未遇知识之人,见此游行人间造种种业之僧,便谓僧皆如是,
从兹一倡百和,以为佛法无益于国,有害于世,莫不以遂僧占
产,改庙为学是务。倡此事者,虽未必全昧心理,由不佑佛法
之所以然,但以己见妄测,致令一班假公济私者,视为奇祸,
欲饱已曩,彼此效尤,势如燎原。(注7)

中国北方佛教因嘉庆年间的白莲教之乱,南方佛教因太平天国之
乱的摧残,至庙产兴学时,社会大众看到僧侣无力守护庙产,遂以兴
学为由,堂而皇之的要求提拨庙产,并留下相堂礼富的史料,以供后
人爬梳整理研究。兹以地方志、东方杂志及有关时人记载所见,列举
广东、两湖、江浙地区为例,以明了当时情形之一斑。

(一)广东:

广东地区在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三年(1903-1906)时间,由岑
春□(1861-1933)任两广总督,关于岑春□的治粤事迹,在其自传
“乐斋漫笔”中叙述最多的是扫除贪黩,曾参奏籍役官吏裴景福等数
十人。(注8)致后人称他为“贪黩的克星”,(注9)但也有人
说他公报私仇,所参奏者均为不附己者。(注10)岑春□治粤除扫
贪黩外,亦兴建许多中等学堂、初等学堂、启蒙学堂等,而其经费则
来自庙产,且手段相当强硬。寄禅在“八指头陀诗集”谓:

今秋八月,广东揭阳县因奉旨兴办学堂,驱遂僧尼,勒提庙产
。时有老僧秃禅者,年已八十,不地棍衙役之扰,乃断食七日
,作辞世偈八首,沐浴焚香,诵护国仁王经毕,合掌端座而逝
。(注11)

东方杂志第一卷第八期“教育”部份,载广东肇庆府庆云寺“岁
入四、五万金,住持托言僧徒以百余,均仗寺产糊口,不肯报效学费
,现已由董参军前往摧缴矣。”类似举动,在庙产兴学期间,可谓相
当常见。由于广州等地寺庙报效情形不好,岑春□遂下令拆华林寺,
长寿寺二丛林,将华林寺遗址改作商业区,仅留罗汉堂,将劫于文物
存放其中;对长寿寺则借口寺僧不守清规,发现妇女金镯而予全数拆
毁,寺产没官。(注12)岑春□这一拆寺行动,很快的就达到他预期
目标,光绪三十年(1904)六榕寺僧铁禅捐寺产一百九十三亩,合洋
银二万元以助兴学,尤其奖励青年留日以增广见闻,岑春□立即上奏
请求旌奖以鼓励。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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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光孝、华林、长寿并列广州四大丛林的海幢寺,其住持适安亦主动
要求报效学堂经费四万元,以免遭到拆寺命运。(注13)

(二)两湖

两湖地区在清代称湖广地区,是“劝学篇”撰者张之洞的辖区,
故其提拨寺产情形类似广东。据东方杂志第一、二卷的分类,两湖地
区庙产兴学大致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借寺庙开办,由寺庙出地
,官府仕绅办学,这类学校有长沙隍庙(建启蒙学堂)、千寿寺(建
女子学堂)、汉阳蒲圻庙(建图书阅览室),这类学校的经费可能是
由庙产提拨。第二种情形是提拨寺产以办学校,如常德大慈善寺全部
寺产均遭提拨。第三种情形是由寺庙兴办学堂,以杜绝外界提款之口
,如长沙开福寺办僧学堂,由日僧水野梅晓任教席、湘乡各寺联合开
办高等学堂。

(三)江浙

“东南财富地,江浙人文薮”,这是我家熟悉的谚语,在庙产兴
学运动中,该区大部份寺院均受到影响。东方杂志第一卷第十期谓浙
江:

省府各官学堂均以寺院修改,尚称宽敝。又议以各寺公产田
亩,清查实数,抽提其半,藉作创办学堂经费。

同卷第九期谓扬州:

扬州各僧寺产颇礼,有志之士,咸欲酌提庙产为教育资储,僧
徒得此消息共谋抵制。近天宁寺僧某提议由各寺捐集款项自行
创办学校,专教青年僧徒,以便官府提拨寺产时有所借口。

提拨寺产的方式,萧山祇园寺丛林,县令李思澄饬僧按月申报经
忏次数, 每忏捐 2,000 文,(注14)这是北伐时期破除迷信运动
“迷信捐”、“经忏捐”的来源。常熟爱精庵、方塔寺(设有公立小
学),所有庙产归该校运用。(注15)南京毗卢寺则成为校舍,后
经寺僧魁印呈请制府魏光焘另立校舍,收回该寺使用权。(注16)

上述广东、两湖、江浙地区庙产兴学运动情形,只是零星的资料
,若欲进一步了解其影响力,可以山东泰县、江苏上海县、四川金堂
县之方志记载来说明:

(一)山东泰县

民国十八年修山东泰县志,记载全县共设学校三百四十八所,经
统计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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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址设于佛寺者六十七所、设在一般民俗庙宇(关帝庙、娘娘庙、玄
武庙、火神庙、许多庙宇由僧侣住持)有二○三所、设在家庙祠堂有
二十所、设在清真寺者有十所、不详所属(三圣、五圣、七圣、九圣
、三教堂等,疑与北方秘密宗教信仰有关)者有二十六所,以上合计
三二八所, 占所有学校的 94.25 %,真正由地方仕绅出资兴办者可
谓寥寥无几。(注17)

(二)上海县

民国七年修的上海县续志,记载上海公私立官学及初高等小学共
一九一所,其中官学三十四所中,设在寺庙者有十所、初等小学一一
五所、设在寺庙内有二十二所、两等小学三十二所、设在寺庙者有七
所、高等学堂十所、设在寺庙者一所,此外设于寺庙内之教育机关有
劝学所、教育会各一所。设在寺庙之学校比例为21.98%,较山东泰
县少很多,这可能是上海人多寺庙少(人寺比例低)、经济发展快速
、资本家集中且办学意愿高有关。(注18)

(三)四川金堂

据民国十年修的金堂县续志统计:全县各级学校共一一六所,其
中设于佛寺三十一所、设于民俗庙宇者四十九所、设于道观者一所、
家庙祠堂者十所、书院者十二所、会馆者九所,其他四所,以庙产兴
学之比例为78.44%。(注19)

从上面三种方志的记载,可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是上海,因其为
通商口岸,且是长江流域的出海口,所谓“襟三江而带五湖”是也。
其次为四川省金堂县,其地位于成都平原上,为四川省主要稻米产地
之一,其中金堂县赵家渡、江津县、白沙镇、射洪县的太和镇、江油
县的中坝镇有四川“四大米市”之称,同时也是成都平原上的二级中
地,其缺点则是缺少新式资本。最落后的则是山东泰安,为介于山东
半岛与黄淮平原间的孤立山块,地瘠民贫。庙产兴学运动中,以寺庙
为校址比例最高的是泰安,其次为金堂,而上海的比例则最低,与各
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正好呈反比,这种规律,是否适用于其他各地,值
得进一步研究。


四、日本僧侣在庙产兴学时期的活动

日本佛教在明治维新时期亦遭重大迫害,僧侣被迫放弃戒律吃荤
娶妻,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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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被移为放置神道教神只的场所,此为日本“神佛判然废毁寺时期”
(注20)唯日本佛教界在面临危急存亡之际,派留学僧前往英国牛津
大学,从梵文大师Max Muller治学,其中卓然有成者有南条文雄、高
楠顺次郎等人,他们回国后,致力复兴日本佛教,提倡信仰自由及破
邪显正。为配合日本军事侵略政策,许多宗派亦图攘夺中国布教权,
在中国庙产兴学,举国僧侣奔走张罗以求护产之际,日本净土真宗东
本愿寺派伊藤贤道、水野梅晓等僧来华,他们的足迹遍及潮州、汕头
、漳州、泉州、杭州、上海、南京、长沙等地。

伊藤贤道鼓吹中国寺僧受其保护,罗致杭州三十六寺投归净土真
宗,编为东本愿寺之“在华下院”。当地方官吏或乡绅欲提拨寺款时
,日本领事馆即出面交涉,犹如西方国家教士保护教民模式。(注21)
因地方官无法解决此一外交纠纷,遂逐级呈报中央,经中日双方交
涉,日本真宗取销对中国寺庙之保护,而清廷亦允下诏保护佛教,并
令佛教自行兴学以维护寺产。(注22)

水野梅晓先至江南,认识伊藤贤道,时常参加杭州诗文之会,结
识诸山长老,如寄禅(八指头陀)、定能、松风、海峰等师。当伊藤
贤道为政府逐出境之后,因寄禅之介绍前往湖南,认识长沙麓山寺沙
门笠云法师,其间交往活动,新续高僧传叙述甚详:

及戊戍政变,事言庞杂,新说盛行,竞立学堂,强侵寺院,摧
残教宗,以夺僧产,将无所不至,笠云甚忧之,值倭僧水野梅
晓寻法南岳,道出长沙,久慕道声,迳来参叩,咨询之余,为
述日本佛乘随潮流之转移,与国力以俱新,种种业力,不外兴
学,欲谋保护教纲,弘扬佛旨,无出此者。笠云颇为之动,明
年,遂假开福寺创立僧学,并设佛会,推笠云董之,而夺攘之
风稍息。(注23)

时为光绪三十年(1904),开福寺僧学堂的经费,除本寺寺产外
,日本东本愿寺大谷光瑞亦予赞助。(注24)水野梅晓除任开福寺
僧学堂教席外,同时与湘中硕学王闿运、叶德辉、黄自元、瞿鸿机等
人结文字之交。光绪三十一年( 1905 )他劝笠偕徒筏喻、道香二师
东游日本,考察彼邦佛寺僧学及政教习俗,返国后著有“东游记”一
书传世。(注25)民国肇兴以后,水野梅晓仍结交中国各界人士,
包括满清遗老、革命党人、军阀政客,为日本数一数二的中国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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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佛教在庙产兴学期间,曾扮演中国佛教保护者角色,后虽中
日达成协议而放弃,但随日本侵华野心的滋长,他们并不放弃此一特
权,如同西方传教士一样,在日本政府支持下,这项构想终在民国四
年( 1915 )二十一条款中被列入第五号第七条提出,后因袁世凯声
明保留而未达成目的。


五、庙产兴学热潮下的佛教徒

中国佛教因戒律迟译、官僚体系绵密、宗法制度盛行等因素影响
,纯印度式以六和敬为共住基础的僧伽制度始终无法实施。而较具特
色的禅宗丛林制度到后来也被剃子相承的“子孙庙”所取代。(注26)
子孙庙制度下为数众多僧侣,大部份以经忏为业,服务地区仅在寺庙
附近,他们对国家大事及社会变迁均不过问,庙产兴学对他们而言,
虽平日赖以为生的庙产大多被提拨,欲反对而无能为力。

与子孙庙情况类似者为丛林寺院中的清众,他们无权参与寺院运
作,每月为寺院作佛事经忏,所得十分有限,他们并非既得利益的出
家人,除少数护教热诚见解卓越者外,对庙产兴学无突出表现。在清
众之上者为各丛林执事长老,他们名望大、信徒多,可支配寺院经济
,同时要负责宗派(或丛林)的兴衰重任。庙产兴学对他们而言,造
成的冲击是难以衡量的,其反应亦较复杂,兹据现有资料(以东方杂
志或本文前面已叙述者为例),将其反应按类型钩勒出来。

第一种类型是配合政策,率先捐款兴学,并接受政府旌奖。俗谓
:“民不与官斗”,与其让官府地痞劣绅等人强制提拨,不如先行响
应以减少损失。此为“寺庙出钱,乡绅办学”模式,如广州六榕寺、
海幢寺;四川昭觉寺、龙藏寺。
第二种类型是寺庙自行兴办启蒙学堂、初等学堂、中等堂或师范
学堂,以杜绝外界提拨寺款的借口,此类学校之经费及行政权全在寺
庙手中,如浙江普陀山在定海办慈云小学、江苏泰县僧智光所办的儒
释小学、湖南大善寺、湘乡各寺庙联合所办的高等学堂等。
第三种类型是寺庙兴办僧学堂,垃养弘法人才,这类寺院住持有
的能是感觉到社会结构及意识型态的变迁,亦有部份是接受日僧尹藤
贤道、水野梅晓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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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这类学校对中国佛教近代贡献良多。办僧学堂而卓然有成者有
寄禅、松风、华山、月霞、觉光、笠云诸师。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复
兴近代佛教功居第一的杨文会(字仁山,1837-1911)长老,亦于光
绪三十四(1908)在南京延龄巷创“祇洹精舍”,这所学校因培育出
太虚大师(1890-1947)、欧阳渐(1871-1944)等僧俗学者而受嘱目
,唯其存在时间仅一年,且校址设于私人住宅内,故不属庙产兴学
讨论的对象。
第四种类型为除提拨庙产兴学外,自身更赴日考察,以彼邦政教
经纬,当国内教界借镜,即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长沙麓
山寺住持笠云,偕徒筏喻道香二师、京师龙泉寺僧觉光、另广州六榕
寺住持铁禅,在提拨寺产兴学时,谓日本国家之兴起,僧徒有舍身济
国之高义,遂赴日考察。唯赴日考察需明了中日佛教之间的差异,否
则可能放弃自家优良传统,改习彼邦不良习气,如此则得不偿失。

除上述四类型上层僧侣反应外,亦有部份缁素,因见教界僧徒轨
范弛缓,终日安居,不闻讲经说法,甚者专计赀财。而社会上普遍存
有三种错误观念:一谓宗教当废,二谓僧无学行,三谓佛法无用,以
致豪强武断,末学哗时,于是著手为文,普劝僧□积垢,俗释私嫌,
共挽法运,造福永世。其中最著名者为曼殊法师(苏玄瑛,1884-1918
)和章炳麟(字太炎,1869-1936)联名发表之“儆告十方佛弟子启”
、“告宰官白衣启”二文,时为光绪三十四年(1908),(注27)惜
此二文并未受到重视,庙产争夺风潮依然不断。


六、结论:庙产兴学与中国佛教的发展

庙产兴学是清代中叶以后,继白莲教之乱、太平天国之乱以外的
另一次法难,关系著日后中国佛教发展的许多环节,如以“三理四相
”、“三法印”法则衡量,庙产兴学是近代佛教发展的危机,同时也
是转机。

庙产兴学运动的影响之一是促进兴学热潮,于普及教育提高国民
识字率等世间法有益,流传至今且脍炙人口的武训兴学及王凤仪善人
的故事,就是在庙产兴学时空背景下的事迹。在国民识字率的提高方
面,据美国学者罗斯基( Rawski,Thom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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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研究,十九世纪后期中国男子约有百分之三十至四十五,妇女约百
分之二至十,都会读书写字,与当时的日本及十七世纪中叶的英国相
当,(注28)识字率的提高与教育普及有密切的关系。唯清末学校的
建立,绝大部份是占据庙宇一隅为校址,亦有部份拆庙、夺庙产以兴
学,对佛教的生存发展冲击相当的大。

庙产兴学中对佛教而言,也是促成迈向近代化途迳的逆增上缘。
为了杜绝官府仕绅劣痞等人提拨寺产,许多寺院开始兴办僧学堂,积
极培养弘法人才,这是我国近代僧教育制度的发韧,在民国佛教史上
,教界中弘法利生、研究典籍较有成就之僧侣,绝大多数是由晚清僧
学堂出身者。另中国佛教僧侣之间,除僧官制度的权威管理外,缺乏
有组织的团体以联系全国僧侣、办理教界兴革事务。这次庙产兴学运
动,使诸山长老觉悟组织的重要,开始享用民主制度中的结社权利,
民国初年,他们相继成立“佛教协进会”、“佛教大同会”、“中华
佛教总会”等团体,以便对外交涉,对内协调与解决教内问题,这是
可喜的现象。

最后,庙产兴学运动时,官府劣绅提拨寺产的作法,到民国成立
以后仍以不同面貌出现,如北伐时期的破除迷信运动,政府向寺庙征
收“迷信捐”、“经忏捐”、“出口纸镪捐”等,宗教自由、保护宗
教一直是迈向民主政治过程中被遗漏的一环。民国十九年,前中央大
学教授邰爽秋更旧调重弹,倡导第二次庙产兴学,得到许多学者政客
的支持,后因九一八事变而中止,这些事件均使佛教受到很大伤害,
也使“民律”、“民法”中保护私产及法人权益规定形同具文,真是
家国之耻。


注 释


注01 苏云峰、“张之洞的教育思想”,收入近代中国思想人物论
----晚清思想,(台北,时报出版社,民国六十九年),页
402-403。

注02 胡钧,重编张文襄公年谱,卷三,光绪二十四年条,(台北,
文海出版社,民国六十三年)。

注03 释明复,“中国近代佛教法难的瞻顾”,狮子吼月刊,十六卷
八期民国六十六年八月,页19。

注04 张之洞,劝学篇,外篇设学第三,收入张文襄公全集二○三,
(台北,文海出版社,民国六十年),页819。

注05 黄彰健编,康有为奏折,光绪二十四年五月条,(台北,中央
研究会史语所)。

注06 同注3。

注07 释印光,“护教文序”,收入印光大师文钞三篇,卷下,(台
北,佛教出版社),序页16。

注08 岑春□,乐斋漫笔,(台北,文星书店,民国五十一年),
页13-14。

注09 吴相湘,“岑春□”,收入乐斋漫笔附编,(台北,文星书店
,民国五十一年)页1。

注10 沉云龙,近代史事与人物,(台北,云天出版社,民国六十年
五月),页147。

注11 释寄禅,八指头陀诗集,续集卷五,(台北,台湾印经处,
民国六十三年十二月),页4。

注12 张锦顺,“广州的宗教建筑----寺和塔”,海潮音月刊六十一
卷十二期,民国六十九年十二月,页32-33。

注 13 东方杂志第一卷第七期,“教育汇编”,(上海,商务印书馆
,清光绪三十年九月)。

注14 同注13。

注15 东方杂志第一卷第十期,“教育汇编”。

注16 喻未庵,新续高僧传四集,卷三十五,“清金陵毗寺沙门释显
文传”,(台北,琉璃经房,民国五十六年),页 12。

注17 据葛廷瑛、孟昭章编,泰安县志,“教育志”资料统计,民国
十八年刊本。

注18 据吴馨、姚文楠编,上海县续志,卷九“教育志”资料统计,
民国七年刊本。

注19 据王暨英、曾茂林编,金堂县续志,卷四“教育志”统计,民
国十年刊本。

注20 有关日本明治维新的佛教,参考土屋诠教,明治佛教史,(东
京,东京大学佛教青年会,昭和十六年)。

注21 释东初,中国佛教近代史,(台北,东初出版社,民国六三
年),页77。释明晹,圆瑛大师年谱,(上海,圆明讲堂,
1989),页56。

注22 据岑学吕编,虚云和尚年谱,光绪三十二年条,谓清廷保护寺
产系虚云、寄禅二法师进京请愿的结果,若以事件始末观察,
虚云、寄禅二师请愿仅时间上巧合而已。

注23 喻未庵,前引书,卷三十五,“清长沙麓山寺沙门释芳圃传”
,页8。

注24 井□秀雄,“水野???忆出”,收入水野梅晓追怀录,(发
行者不详,昭和四十八年,页29。)

注25 同注23。

注26 子孙庙组成仿照世俗家族,讲究法脉辈份与剃度先后,寺产继
承以嫡系法子法孙为主,外人得过问,与十方选贤的丛林制度
不同。

注27 苏曼殊、章太炎,“儆告十方佛弟子启”、“告宰官白衣启”
,收入曼殊大师纪念集,(台北,台湾时代书局,民国六十四
年),页139-152。

注28 柯林著,林奇同译,在中国发现历史,(北京,中华书局,
1987年),页154。

304页

提要:

本文主要交待了清末张之洞《劝学篇》文中的“无心”建议,竟
引发了各界促成佛教界提拨庙产以兴学堂的风潮,僧人为护产卫教而
援引外人势力寻求保护,致由内政演为外交争端,这一段近代佛教史
的史实。民国十九年再度发生的庙产兴学之议,与此相应。作者指出
,由张之洞的改革意见竟然引致负面的影响,对佛教造成极大伤害,
此项事实,发人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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