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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佛家美学--以宗炳畅神说为中心的研究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林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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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佛家美学--以宗炳畅神说为中心的研究

林朝成
国际佛学中心第二期(1992.12出版)
灵鹫山出版社出版
页1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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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六朝时期,审美趣味的品赏,成为一时士风,人伦鉴识之学,伴
随著人的个体自觉,也由实用的要求转至美感姿态的捕捉。刘邵的《
人物志》,虽从政治的角度论人物品藻,但已提出“征神”(注 1 )
的问题,至著重生活情调、感情意味的《世说新语》,“神”已转变
成人物审美的重要课题。 《世说新语》提到有关“神”的词汇有:神
明、神锋(以上侧重于指人的智慧、思想);神怀、神情、神意、神
气、神色(以上侧重于指人的内在的情感状态及其外貌上的表现);
神姿、风神(以上侧重于指人的风度)[注 二]。 总结这些词汇,
“神”这一概念有四个层次的涵义:一指人物的性格特征; 二指人物
的才情与智慧; 三指人物的情感状态及表现于外的姿态;四指人物所
达到的某种精神境界。 顾恺之的美学,以“传神写照”为核心,正是
在此思想背景中, 由人伦鉴识而来的自觉,将“神”的概念应用于绘
画美学的第一人。 之后,“传神”二字,便形成了中国人物不可背离
的大传统。 顾恺之的传神论, 其论述对象主要是人物画,还停留在人
物画的背景陪衬的功能,或是描绘神仙故事的次要构成,真正使山水
画成为独立的研究主题,提出有系统的山水画论,实属宗炳 〈 画山
水序〉的伟大成就。
魏晋士人对山水的迷恋, 可在《晋书》、《宋书》中找到许多例
证,如阮籍、羊祜、孔淳之、袁崧等人皆是。 尤其至东晋,士人心态
的转变, 高人逸士已是人们理想中的人物,山水林泉更为人们所响往
。 田园诗、山水诗,山水文学遂大量出现,对山水画产生很大的刺激
作用。山水画论的出现,便是山水画创作实践的成果。
宗炳山水美学奠基在“神”的概念上。人物的传神,较容易理解,
因人是有精神的,然山水何“神”之有?又如何“畅神”呢?“畅神
”说的提出, 代表著「神”的概念必须经过质的突破与衍异,对其理
论的认真思考,乃理解中国绘画美学的重要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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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艺术精神,依徐复观先生的诠释,其根源在老庄,尤其是
庄子的道,落实在人生之上,成就了崇高的艺术精神,而庄子由心斋
的工夫所把握到的心,实际上就是艺术精神的主体,他得到这样的结
论:

中国以山水画为中心的自然画,乃是玄学中的庄学的产物。
不能了解到这一点,便不能把握到中国以绘画为中心的艺术的基本性
格(注 3 )。

也因此,徐复观先生虽然承认〈明佛论〉是宗炳的中心思想,但又
说它只著重于轮回报应的问题,〈画山水序〉里面的思想,全是庄学的
思想。
美学家宗白华先生则从禅境来把握宗炳的“畅神”,他说:

而中国自六朝以来,艺术底理想境界却是“澄怀观道”(晋
宋画家宗炳语),在拈花微笑里领悟色相中微妙至深的禅境
(注4)。

以禅境来涵括畅神的旨趣,一者显得松泛,没办法凸显“畅神说
”的精义,一者以后来的禅宗思想读入前人的作品,没办法彰显其开
创性的意义。但宗先生已承认宗炳的美学基础是佛家的美学。
宗炳是慧远的士俗弟子, 因仰慕钦敬而与慧远游,他入庐山追随
慧远,终生不离乃师,慧远死后,为他立碑志铭者亦是宗炳。 宗炳善
琴乐、好游山水,属于艺术气质的人物,但事师至终, 可见其信奉之
忠诚,宗炳在刘宋时参加了一场形神论争,著有《明佛论》; 也继承
了慧远“形尽神不灭”的思想, 因此,其美学思想也受到慧远全面的
影响,该属合理的推测。 刘纲纪先生认为宗炳在三方面阐发了慧远的
思想:

首先是慧远的“形尽神不灭论”,其次是慧远的“《易》以
感为体”的强调精神感应的理论,最后是慧远的报应论。其
中,前两个方面同宗炳的美学思想有密切关系(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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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以感为体”的主张,在慧远的学说中并没有办法得到圆
满的解释(详见下文),所以后两个方面的思想,可包括在慧远的自
然观之下,而得到适切的定位。因此,经由慧远自然观的研究,可为
宗炳的畅神说,找到理解的线索,也可为六朝的佛教美学,建立精确
的理论基础。


一、慧远的感应自然观

魏晋玄学的自然观,经由王弼的无为自然观、嵇康的神气自然观
,发展至郭象的独化自然观(注6),至慧远,则提出感应自然观,
这象征著玄学自然观已至曲终阶段,也标示著佛家自然观时代的到来

慧远时代,以“自然”来翻译小乘部派“自性”(svabhava),
也用“自然”来翻译《般若经》的“无自性”(asvabhava)的观念。
在〈阿毗昙心序〉中,慧远云:

发中之道,要有三焉:一谓显法相以明本;二谓定己性于自
然;三谓心法之生,必俱游而感(注7)。

“定己性于自然”,即把个体(自我)存在分析为多种纯粹自性
的存在范畴(注 8 ),“自然”在此作“自性”解。
《道行经》 〈 泥犁品 〉 说:“般若波罗蜜,于一切法, 悉皆自
然”(注 9 )( sarva-0darma-svabhaava-vidar'sani ), 此处的
“自然”即“无自性”的意思。
“自然”同时被用来翻译“自性”与“无自性”,有三个理由:
(一)当时的佛学,并未意识到部派佛教与《般若经》之间的不同性
格,“自然”与“无自性”同为佛教缘起观的开展,故同用一词来理
解之。(二)“自性”与“无自性”同有起源义,在它们之外,再有
另一“他者”存在,故称“自然”。(三)“自性”与“无自性”的
论理,都有遣执的作用,此与“自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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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的作用相通。
“自然”虽可与“自性”、“无自性”相通,但随著般若空观的
发展,“自然”的“自”的自足义终究妨碍对《般若经》“无自性”
=“空”的思想的精确理解,往后的翻译就放弃了这种译法。
“自性”的自然观,慧远承续自当时的学术,并非其自然观的特
色,其所关心的焦点及其独创的新义毋宁是感应自然观。慧远说:

本以情感,而应自来。岂有幽司?由御失其道也。然则罪福
之应,唯其所感,感之而然,故谓之自然。自然者,即我之
影响耳(注10)。

慧远以为感应随情欲而来, 这就是“自然”,罪福的报应,就像形之
与影,音之与响一样,必然紧随。 这时“自然”的意义与“必然”、
“当然”、“故然”的意思相近, 是由形容词副词而来的名词用法,
表明某种条件产生某种作用, 出现某种结果或现象,其间的关系是“
自自然然地如此”。 因此,慧远谈到感应时,要先否定幽司(主宰)
的存在。
佛教业报的观念,最根本的前提是要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甚至
要在多生之后承受从前各种行为的果报,一切承担皆在我,因此慧远
的报应自然观,在语义上颇为顺当。但业报是以“十二因缘”为根本
法则,其根源乃是无明,因无明,就贪爱生死流转,爱世俗的生命,
于是脱离不了生死轮回。慧远的宗旨是要灭掉这个因果串,“求宗不
顺”(注 11 )。 “宗”者根本,也就是涅槃,“化”者,人的生死
流转, 慧远要追求涅槃境界,不会因无明贪爱,参与生死流转,以致
于“神”失去了本性,智慧昏暗,“神”受到拘限成就不了自己。 这
么说来, “报应自然”的“自然”是世俗义,是第二义,是劣义,原
来玄学的自然观所具有的准则性, 第一义性,与超越性,至此完全丧
尽,玄学的自然观也就结束了其时代的使命。
慧远所谓的“感应”,除了业报之外,还有“法身感应”的侧面
。“法身”的探索,在慧远来说,他是诚恳地要为自己“求宗不顺化
”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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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论建立理论基础。虽然其“法身”观有著内在理论的困难(注12),
在与鸠摩罗什的书信问答中,罗什指斥慧远的提问为“戏论”(注13
),但慧远并不为所动,仍然坚持自己的主张,可见法身观为其终极
关怀之所在。

“法身感应”即佛与众生交接,救度众生的问题。竺道生建立了
“应有缘论”的命题。他说:

无不形者,唯感是应。佛,无为也,至于形之巨细,寿之修
短,皆是众生之影迹,非佛实也(注14)。

佛之所以“无不形”而示现,目的全在于“唯感是应”,佛以其慈悲
之本怀,“佛以应悟为事”(注15),“普现色身以通佛道为迹也”
(注16),在佛的本怀中,众生以其因缘,与佛感应,其感应唯由众
生自取,在这种意义下,佛也可以说是“无为”(注 17 )。 慧远的
“法身感应”论与道生的“应有缘”论是相通的,〈 佛影铭 〉 云:

法身之运物也,不物物而兆其端,不图终而会其成。 理玄于
万化之表,数绝乎无形无名者也。 若乃语其筌寄,则道无不在。....
或独发于莫寻之境,或相待于既有之场。 独发类乎形,相待类乎影。
推夫冥寄,为有待耶,为无待耶(注 18 )。

在慧远看来,无形无名的法身可寄托在各种有形有名的事物之中,无
所不在。 或从法身自发地呈现出来,或凭借已有的事物来显示自身;
这有如形影之间的关系,互相依存紧随。 因此,法身之运物,“不物
物”、“不图终”亦即“无为”, “兆其端”、“会其成”亦即“无
不为”。 由此推进一步,则世界万物皆包含在佛的感应范围,山河大
地都是佛的影迹,由此,成就了慧远僧团独特的美学观。
“感应自然”以佛法身的感应为第一义,至此,玄学的自然观已
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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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新的佛教的自然观了。
《世说新语?文学》曾记载慧远主张易以感为体的主张:

殷荆州曾问远公:“易以何为体?”答曰:“易以感为体。
”殷曰:“铜山西崩,灵钟东应,便是易耶?”远公笑而不
答(注19)。

殷仲堪以阴阳气类相感来解释“以感为体”的内容,慧远心中所想的
该是佛教“感应自然”之意吧!慧远一时没办法解释, 故笑而不答。
也可以说, 这次对话慧远以佛学义理来解释易经,在理论上出现了难
题, 他自己又不能解决,这是一次失败的尝试,但从此主客易位,佛
学跃居主流, 其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汇通,已渐失其重要性,佛学内部
义理的建树,已成为一代学风。


二、释“道”

宗炳的〈画山水序〉(注20)中,屡次提到“道”、“圣人含道映
物”、“圣人以神法道”、“山水以形媚道”等等,由此可见“道”
是该文的中心概念,〈画山水序〉并不只是一篇单纯的美学文章,更是
一篇玄论、道论。那么宗炳“道”的涵义为何?
有的学者把“道”解释成“意”,在讨论“形与意”的论题时,
就这么认为:

他(宗炳)所谓山水画家“含道应物”,是说接触自然时应取
得一个完整的主观境界,所谓“山水以形媚道”是指山水画家有此境
界才会发觉某些自然形象更能引起美感(注 21 )。

“完整的主观境界”,即意,因此,宗炳是“以意主形”的先声
,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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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山水论>:“凡画山水, 意在笔先”为“造意论”学说的成
熟。 这个论释,把“道”的涵义纯粹从创作论与欣赏论的角度来诠释
, 忽略了“圣人”在整个命题的重要地位,而直接把圣人等同于画家
,这是令人难以接受的。〈 画山水序 〉 云:

圣人含道硬物(注 22 ),贤者澄怀味像。 至于山水,质有
而趣灵。 是以轩辕、尧、孔(注 23 )、广成、大隗、许由、孤竹之
流,必有崆峒、具茨、藐姑、萁首、大蒙之游焉。 夫圣人以神法道,
而贤者通;山水以形媚道,而仁者乐,不亦几乎。

从首段的文意脉络来看,并非讨论创作论的问题,而是阐述本体论的
主张,把“道”解成“意”,只能说是诠释者宽松地引伸推广,不符
原文本义。
最常见的说法是:宗炳的“道”是“庄子之道”。著名的中国艺
术史家苏立文(Michael Sullivan)就认为宗炳的生活和作品可以明
显看到道家理想的表现,其画论同样是道家思想的发挥(注24),可
惜的是苏立文对自己的主张并没有多做论证。

大陆学者陈传席先生,在一篇宗炳〈画山水序〉的专门研究论文中
(注25),也主张宗炳的“道”是老庄之道。他扣紧原文,提出了详
密的论证,兹整理如下(注26):
(一)宗炳〈明佛论〉,乃是阐明佛教宗的文章,其主旨就是谈佛
家的“因果报应”。
(二)人要得到一个好的报应,就要注意“洗心养身”,洗心养
身的方法,依〈明佛论〉所言,必须遵奉老子庄周之道。
(三)宗炳〈答何衡阳书〉中有所谓“众圣庄老”,宗炳是把他们
的话奉为金科玉律。
结论:宗炳虽崇释,而其人生哲学为老庄的道家思想所左右的成
份还是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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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画山水序 〉 所言“澄怀味象”, “澄怀”就是要胸无
尘浊杂念,也就是“洗心”,和庄子的“心斋”是一致的。
(五)宗炳在本文所提到的圣人:“轩辕、尧、孔、广成、大隗
、许由、孤竹之流”皆是偏于仙道人物,但并未提到如来、菩萨等佛
家圣人,可见本文的圣并非佛家之圣。
(六)“圣人含道映物”即圣人从自然万物中发现归结出了道,
道方能为人所知;也可以说道发自圣人,内含于圣人生命体中。 反过
来说,此道在自然现象中必有体现,此即“映物”。 贤人不具有这种
能力, 所以要先经由“澄怀”的功夫,去除污浊之心,方能品味经由
圣人之道所显现之物象而得道, 或者说,贤人需经由圣人之道的学习
、指点、再去观察、体会、品味物象,这就是“味象”, 也叫做“味
道”,而此自然物象所反映的道,在老庄学说中可找到种种例证。 因
为老庄之道,往往是借自然来说明其中的真谛。
结论:〈画山水序〉的“道”是老庄意义下的“道”。
以上论证,已概括了主张宗炳的“道”是“庄子之道”的主要意
涵。笔者并不同意这种看法,以为宗炳的“道”乃指佛道(注27),
兹申辩如下:
(一)〈明佛论〉(注28)的主旨是承续慧远的思想,其所说的“
感应”,不只是“因果报应”,更在于佛的“法身感应”,其详如上
节所说,忽略了佛感应的意义,就是对慧远僧团的终极关怀不甚了了
,因此影响了对宗炳美学的诠释。
(二)〈明佛论〉所标举者有三:“神之不灭、缘会之理、积习而
圣”(注29),“圣”即佛法身。宗炳说:

识能澄不灭之本,禀日损之学,损之又损,必至无为无欲,
欲情唯神独照,则无当于生矣。无生则无身,无身而有神,
法身之谓也(注30)。

这虽是用了老子的语言, 明显表示了格义佛教的特色,但整个义理与
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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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则纯属佛教内容。 宗炳以为生命的本源是由于“情”的发动
, “情”贯入“神”,便使“神”失去其本性,不断地起作用,与物
相感, 与身相合,一身坏死,复受一身,不灭的“神”永远无尽地参
与生死流转。 要解除生死流转的机制,唯有使“神”不受“情”的束
缚。 “澄不灭之本”,“澄”,澄清、清净之意,“不灭之本”,神
也。 清净精神,即使情欲心识止息,以保全“神”之灵明。这便需要
“损”的功夫,或般若智“遣执荡相”的“空”用。 在宗炳看来,老
庄之“虚”, 和佛家的“空”是相通的,只不过佛家说“空”更为彻
底罢了。 由道家“损”道,以至穷尽损道的“无生”,便可成就无形
无身的纯粹的“神”自身,此神自身便是法身。 由此可知,宗炳是空
形空身不空神。 其理论关怀是“法身”,不可因其使用道家语言,吸
收、融合道家学说,便谓其“道”非佛道。
(三)〈明佛论〉说:“若老子、庄周之道,松、乔、列、真之术
,信可以洗心养身,而亦无取于六经。”(注31)这段话的重点是以
道家来贬低儒家六经的价值。一个“信”字是用来表示宗炳可以接纳
、采用老庄之道,但并非以它为主导原则。再者,〈明佛论〉说:“自
恐往劫之桀、纣,皆可徐成将来之汤、武”(注32)说明了“积习而
圣”的道理,“徐成”二字不可轻看。这“积习”的功夫当然也包括
“洗心养身”,但不只如此,它同时也预设了“神之不灭”、“缘会
之理”两个命题的成立。在宗炳看来,“洗心养身”的积极义非为“
养身”而是为了“养神”,〈明佛论〉明言:“味佛法以养神”(注33
),“洗心养身”是老庄的“损”道,与佛法有著共同的实践效果,
但在阶位上,前者显然归属于后者。
(四) 〈 答何衡阳书 〉 是宗炳与何承天就佛的存在的问题展开
的激烈争论, 何氏既不信佛,辩论时当然不能把佛或佛理做为预设,
只能就共同接受的命题为基础, 以建立自已的主张,并驳斥对方的自
我矛盾。 “众圣庄、老,何故皆云有神?若有神明,复何以断其不实
如佛言?”(注 34 )正是这种技巧的应用, 实不可由“众圣庄老”
的用语,抽出其行文的脉胳,便谓宗炳以庄老为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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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宗炳虽吸收庄老的思想,但是其终极关怀仍是佛道,其指
导原则也是佛法,老庄学说已被宗炳融合到佛教,并加以选择性地运
用。
(五)“澄怀”诚然是相当具有庄子味道的用语,但就宗炳的思
想,“澄不灭之本”、“圣神玄照而无思营之识”、“悟空息心,心
用止而情识歇”(注35)更是“澄怀”本意的具体表达。“澄怀”是
化除人的情欲贪爱、意志执著与心识分别活动,而使心神归于澄静的
一种工夫活动, 这是佛教与道家共通的工夫论修养论,宗炳实融通佛
道二家而偏于佛。
(六)宗炳于〈画山水序〉所提圣人都是仙道人物,这只能说是格
义的色彩,不能由此反证其圣人非佛家圣人。〈明佛论〉说:“居轩辕
之丘,登崆峒、陟凡岱,幽陵蟠木之游,逸迹起浪,何以知其不由如
来之道哉?”(注36)不正表示明宗炳以如来之道收摄整个隐士仙道
人物的传统?宗炳赞叹“佛国之伟,精神不灭,人可成佛”,如果说
其心目中的圣人非佛,那实在是不可解的。
(七)〈明佛论〉云:“夫常无者道也。唯佛则以神法道,故德与
道为一,神与道为二。二故有照以通化,一故常因而无造。夫万化者
,固各随因缘,自作于大道之中矣(注37)。”“道”是现象世界的
总原理,现象世界时刻迁流生灭,一切存在依因待缘,所以虽有而常
无。“神”则是不灭,佛之神即为“法身”、“法身常住”,所以是
常有。宗炳依慧远佛学“亦有亦无”的观点,显然认为“法身”为现
象世界的本源。“德与道为一”,“德”便是“道”在因缘条件下的
具体存在物,散放个物来说,便是“万化”。在此,“化”有三种意
涵:1.指现象世界;2.指生死流转;3.指天地的自然化育。万化的世
界,其原理的依据便是道”。 至于“神”,是万化的根源和主宰,所
以与“常无”的道不同(为二), 但又不离于“神”,“有照以通化
”。 “有照以通化”有二层面的意义:从佛法身来说:“佛为万感之
宗”, 佛以其“无形而神存”的本质规定,以其神明之功与万物通感
; 就“万化”的角度来说,“神”内含于万化之中,在万物之中起著
灵明寂照的作用, 这也保证在无常虚空之中,万化超越解脱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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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这段文字为导航,我们对“圣人含道映物”就有了理解的线索
。 “映”即慧远在《大智论钞序》所说:“生灭两行于一化,映空而
无主。 ”(注 38 )的意思。生与灭是相异的,但又是一致的,因为
这两者都是“化”, 即都是法身的变化,这就反映出,生灭都是空,
都没有主宰(注 39 )。“映物”便是在物中反映出空理。 整句话可
以这样意译:“常无虚空之道内含于佛法身之中, (因虚之道以法身
为依据), 佛(法身)又为万感之宗,并在物中反映出来(实由寂照
而认到这层真谛)”。 那么“贤者澄怀味象”的意思是:“贤者澄清
其情、意、心识,品味具体物像中的无(空)与(神)”。
结论:〈 画山水序 〉 的“神”的是佛道,并且是慧远神不灭哲学
规定下的佛道。


三、“写山水之神”析义

〈画山水序〉云:“至于山水,质有而趣灵”、“质有”即形质的
存在(注40);“趣”做接受解,“灵”即“神”之显现与作用(注
41),此句意思是说:“山水形质存在,必能接受神的显现与作用。
”〈明佛论〉说:“今神妙形粗,而相与为用,以妙缘粗,则知以虚有
矣。”(注42)这段话可做为注解。宗炳以为万事万物皆有“灵”,
因它是佛的“精感”所托生,即使是五岳四渎也不例外(注43)。这
种观念也是从慧远的思想而来。慧远〈佛影铭〉是把整个山河大地都看
作佛无所不在“神明”的体现,因此自然山水的美也就具有了一种和
佛相联的精神意义。阙名的〈庐山诸道人游石门诗序〉,也是以佛学的
意识去描述佛教徒对山水美的感受。可以这么说,孙绪的〈天台山赋〉
是以玄对山水,慧远〈佛影铭〉、不知作者的〈庐山诸道人游石门诗序〉
,与宗炳的〈画山水序〉则“以佛对山水”(注44),这种发展历程,
和当时自然观的发展是相应的(注45)。

山水之灵,即山水之神,其意思既已明白,那么,画家如何写山
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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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呢?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 我们先要厘清一个观念:宗炳绝非“形
似”论者。

主张宗炳的美学思想是“形似论”的人,建基在两个错误的字义
了解上。

(一)把“类”理解为“类似”,因此说观画的人应注意山水画
中是能传达“类似”与自然山水的形。结果得出宗炳对中国绘画理论
的贡献在于“形似”理论的确立(注 46 )。 考 〈 画山水序 〉 “类
”字凡三见:1. “徒患类之不朽”;2. “类之成巧”;3. “栖形感
类”。1. 中所出现的“类”字,是“形象”的意思。《淮南子?真训
》“又况未有类也”,高诱注:“类,形象也。 ”这句话是说:“就
怕其形象不巧。”(不佳,不理想);2. 中的“类”字,做“画”(
动词)解。 《广雅》:“画,类也”;这句话是说“如果画得巧妙”
;3. 中的“类”做绘画解,意思是说“神寄托于形中,感通于绘画上
”(注 47 )。以上“类”字的用例皆不可做“类似”解。 至于有人
依此错误的理解, 进一步申论说:“宗炳 〈 画山水序 〉 中所见艺术
的‘同类相动’观点实与早前中国本土艺术观的神秘传统有关”(注
48 ),这更属没有根据。

(二)错解了“以形写形,以色貌色”的涵意。“以形写形”并
非写实主义的主张。其原文的脉胳如下:

夫理绝于中古之上者,可意求于千载之下,旨微于言象之外
者,可心取于书策之内。 况乎身所盘桓,目所绸缪。以形写
形,以色貌色也。

古圣人的思想, 可过心意去探索到,言象之外的微言,也可以通过书
策“心取”之(心取, 所以不局限于书上的文字,而必有所领悟才可
能),这便是“微言尽意”的主张。 “况乎”以下四句,可视为“妙
象尽意”的说法(注 49 ), “妙象尽意”比“微言尽意”更具优胜
,其理由有二:

(一)经验的直接性:“身所盘桓”即身入其境,“目所绸缪”
即细察其景,这种透过直接经验所得之理是“意求”、“心取”所不
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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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媒材的优越性:“以形写形”即以山水本来之形,绘为画
面上的山水之形;“以色貌色”即以山水本来之色,绘为画面上的山
水之色(注50),以绘画为媒材,在理解上,是胜过于书写文字的。
以“况乎”二字来引领底下四句,宗炳预设了“妙象尽意”的优
先性。至于“以形写形”,如果把前后两个“形”字视为同义,又如
何能“尽意”?伍蠡甫先生在解释“意与法”时,认为以意使法的“法
”,包含立意、用笔、用墨、用色,并归结为三个环节:
1.在一定的情思、意境的要求下,从自然对象、自然美中抽取或
摄取形象。
2.运用笔法以反墨法、色法,加以概括,产生艺术形象和艺术美。
3. 使画的意境寓于艺术形象中,而表现为艺术美(注 51 )。宗
炳两次使用“形”、“色”二字, 采用伍先生的说法,前面的“形”
、“色”属于第一环节的意义, 后面的“形”、“色”属于第二、第
三环节的意义, 在这种诠释底下,才能贴近宗炳的立论,以为宗炳是
“形似”论者,纯属误解。
仔细研究〈画山水序〉,写山水之神亦归结为三个环节:(一)山
水以形媚道;(二)写山水之势;(三)应目会心为理。
(一)山水以形媚道:“山水以形媚道”和“(山水)质有而趣
灵”共成一类命题,正因山水“趣灵”,所以才可能“媚道”。“媚
”的用法与〈明佛论〉:“夫物之媚于朝露之身者”(注52)的“媚”
同义,做亲顺、爱恋、爱悦解(注53)。山水是以其富有感性的形象
爱悦“道”,显示出“道”的神妙来。“道”在此可有二种意涵:在
此可有二种意涵:1.空义2.神义。
〈明佛论〉云:“夫岩林希微,风水为虚,盈怀而往,犹有旷然,
况圣穆禾空,以虚授人,而不清心乐尽哉!”(注54)山水所以媚
道,就在于人释怀旷然,此时“道”便含有神义。
〈明佛论〉云:“而感托岩流,肃成一体,设使山崩川竭,必不与
水土俱亡矣。神非形作,分而不灭,人亦然矣。”(注55)宗炳主张
形神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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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形灭神存,而山水之灵必有神存(合),此时“道”便含有“神
”义。
总合此二义,才可看出“以形媚道”的完整面向,也才能了解宗
炳的美学与佛学思想的一致性。
(二)写山水之势:〈 画山水序 〉:“.... 不以制小而累其似,
此自然之势也。 ”“似”字,一般解释为“相似”、“类似”,“不
以制小累其似”就是说:“不因绘制成小幅(图画)而影响其与原山
水相似”。 这就把宗炳看成是形似论者。“似”应与后句“以自然之
势也”合看, “似”指气势之似,这句话是说不会因形制之小而影响
其气势之似(注 56 )。 气势之似,才可表现山水之神、灵,而不只
是有如地形图的死山水。 山水自然的灵气最容易从其气势之中,使人
有所感发, 所以“势”是把握山水之神的重要凭借,从此,“势”便
成为中国绘画美学的重要审美观念(注 57 )。
(三)应目会心为理:〈 画山水序 〉 说:“夫以应目会心为理者
,类之成巧,则目亦同应,心亦俱会。应会感神,神超理得。 虽复虚
求幽岩, 何以加焉?”“应目”是通过眼睛去感知、观察,从外界摄
取形象。 此即伍蠡甫先生所谓“法”的第一环节;“会心”是心中有
所会悟,主客相契合之意,亦即把握“法”的第二、第三环节。 “为
理”, 形成“理”,即形成山水之神的具体存在之理(表现于具像山
水之中的“理”)。 由“应目”至“会心”乃是一大步质的跳跃,这
就决定, 画家要不断地从山水中寻求灵感,熟悉山水的种种形态,与
山水相亲相附, 并加以哲学的玄思,让山水的“神”、“灵”揭露出
来。 这就导致画家不是寓目即画,而是丘壑内营,久而化之,成为己
意,以描绘出心中的山水。 宗炳“眷恋庐、衡,契阔荆、巫,不知老
之将至。”便是这种精神的写照。
如果把〈画山水序〉与《文心雕龙?物色》的观物方式做个比较,
将更能表示出“应目会心”所呈现的物我关系。 刘勰在 〈 物色 〉 中
强调:“物色之动, 心亦摇焉”,这便是“触物以起情”、“心物感
应”的物我关系, 侧重了三个面向:一、强调了视觉的直接感知作用
; 二、强调了瞬间的领悟;三、强调即目成吟,因山水之美,触动创
作心灵,引起人们强烈的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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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冲动,发而为诗(注 58 )。 这和宗炳的观物方式,侧重静观,玄
思与“形”的跳跃、转化,是二种不同的“物色”观。
“应会感神,神超理得”是说眼所见到,心所领会的(即“应目
会心为理”)都感通山水所显现的神,这么一来,精神便可超脱于尘
浊之外,“理”也便随之而得了(注59)。作画者和观画者同以这种
精神来描绘、观赏山水画作, 便对山水有个整全的呈现方式与领会,
此时的山水已非形式的山水, 而是经过圣贤点化的山水,能于其中卧
游赏玩,就不比游真山水差。 这便是“写山水之神”所要达到的功能
效果。


四、畅神的旨趣

“畅神”字面的意思是“使精神愉快”,但这种愉快并非纯綷的
审美乐趣,而是由于深入领悟佛法身与道,所以精神特别的愉快。因
此,“畅神”实包含有宗教、玄学与审美三方面的乐趣。
山水画家在绘画的表现上要求“妙写”,亦即写神,〈画山水序〉
云:“神本无端,栖形感类,理入影迹,诚能妙写,亦诚尽矣。”翻
译成白话是:

山水之神本来是无具体形状的, 所以无从把握,但神却寄托
于形之中, 而感通于绘画之上,“理”也就进入了山水画作品之中了
。 诚能巧妙地画出来,也就真正能穷尽山水之神灵及和神灵相通的道
(注 60 )。

这段话,把我们上节所讨论的“写山水之神”,做了清楚的陈述。观
画者如能在画面上看到作画者所表现的绘画精神,那精神的愉快将无
与伦比。“畅神”便是从观赏的角度,提出山水画功能论。
如何达到畅神的效果呢?观道时需要“澄怀”的工夫,审美观赏
时,同样需要澄静心志血气,使对象〈画作〉 的本质揭露出来,而
不以主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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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志、实用的企图强加于对象,淹没了所可能感通的山水之神。〈画山
水序〉云:“于是闲居理气,拂觞鸣琴,披图幽对,坐究四荒,不违天
励之藂,独应无人之野。”这段话具体说明了审美意义的“澄怀味象”
,也说明了“畅神”的宗旨所在。可惜,这段话的文意很难理解,尤其是后
二句,更为费解(注61),使得许多研究者忽视了这段文字的重要性

“闲居理气”,“闲”为悠闲,“闲”是种心境,也是一种欣赏
玩味的态度,晋宋时期,“闲”已是士人们常用的辞汇,以陶渊明为
例,在他的诗文中,提及“闲”字的,竟有三十处之多,如闲钦、闲
止、闲居、闲泳等(注62)。“闲居”乃是去除一切名利爵禄之庸俗
的干扰,对万事万物抱著欣赏玩味的意趣;“理气”即调和心气,使
心气理顺,让纷杂心思沉淀下来,心得安静。这便是“澄怀”之意。
“拂觞鸣琴”,“拂觞”即饮酒,饮酒在于放松心志,解除胸中
郁闷,泯除认知作用,不对物取一种分析求解的态度;“鸣琴”,弹
琴的作用在“导养神气,宣和情志”(注63),亦即使心平合,“拂
觞鸣琴”即“澄怀”的具体实践工夫。
“披图幽对, 坐究四方”,即展开图卷,雅静地对著上面的山水
画,坐著便可以穷究四方(卧游)。 此即(味象)之意。“不违天励
之藂, 独应无人之野”即在“味像”中所感到的逍遥自在,自己精神
与山水之神相融合的境界。
“天励之藂”,“励”与“厉”通,为威严之意;“藂”,通于
丛,是集结之意(注64)。〈明佛论〉云:“妙观天守澄肃之旷,日月
照洞之奇,宁无列圣威灵尊严乎其中,而唯唯人群、忽忽世务而已哉
?”(注65)便是“天励之藂”的思想渊源,“不违天励之藂”是在
观赏山水画时, 与佛的威灵所聚生的天地万物合为一体(注 66 )。
(己之神与山水之神不离。)
“独应无人之野”,“无人之野”语出《庄子?逍遥游》“今子
有大树”段,即“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意指可供人逍遥无为的
所在。“独应无人之野”即独自逍遥于人所不到的山林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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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天励之藂,独应无人之野”,可说是宗炳“畅神”论的宗
旨所在,在这里头,也可看出他融通佛道的格义佛教色彩。
宗炳“畅神”说,给审美经验加上了玄学(更精确地说是佛学)
的骨体, 使得后世画论,必具有玄学的思辨色彩,而不只是绘画理论
的陈述,表现了中国画论所具有的哲学高度与思辨特质; 他又以佛家
法身感应的观念来诠释“神”, 把“神”的概念运用于山水画,成功
地赋予山水画独立的地位, 使得后人在这基础上,有更大的想像空间
与玩味的冥思; 更在“以形写形,以色貌色”的创作论中,标举“势
”的重要性,这些都是 〈 画山水序 〉 在美学上的主要贡献。 而就佛
家美学来说, 他不只远早于禅宗美学,在公元五世纪初就建立了佛家
美学的理论, 且更贴合著佛法身的终极关怀,将中国山水画注入了佛
教的观点,其重要性,值得我们充分重视与阐扬。


注释

注 1 《人物志?九征》云:“天色见于貌,所谓征神。征神见貌,
则情发于目。”,又说:“物生有形,形有神精,能知精神,
则穷理尽性。”见《人物志》,四部备要本,台北,中华书局。
注 2 参见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二卷,台北 ,
谷风,民76年,页548-549。
注 3 见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台北,学生书局,民72年,页
236。
注 4 见宗白华:〈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收入《美从何处寻》,台
北,骆驼出版社,页72。
注 5 同注2,本文的论点受到刘纲纪先生相当大的启发,页578。
注 6 参见拙著〈魏晋玄学的自然观及其发展〉, 《魏晋玄学的自然
观与自然美学研究》,台湾大学哲学研究所博士论文,民 81 年
6月,第一章。
注 7 见木村英一编《慧远研究》遗文编(创文社),页62。以下引
慧远文献,皆依据之。
注 8 见区结成:《慧远》,台北,东大图书公司,民国76年,页92。
注 9 《大正藏》第八册,440,中。有关“自然”的译语的研究,
参见福永光司,松村巧:〈六朝的般若思想〉,刊于尾山三雄
一等著、许洋主译:《般若思想》,台北,法尔出版社,民国
78 年,页 262-263。
注 10 〈明报应论〉,前揭书,页 77。
注 11 “求宗不顺化”是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的第三篇文章,是
他的佛学的宗旨。 其详细内容见《慧远文集》,页 86。
注 12 请参见区结成的分析。前揭书,第十章,〈慧远思想的内在困
难〉。
注 13 见《大乘大义章》,《慧远研究》,页5-25。
注 14 《维摩诘经义疏》,现存于《大正藏》,第38册,《注维摩诘
经》,页343。
注 15 同上,页404。
注 16 同上,页393。
注 17 道生“应有缘论”的详细分析,参见陈沛然《道生》,台北,
东大图书公司,民国77年,页81-89。
注 18 见前揭书,页103。
注 19 见徐震堮:《世说新语校笺》,台北,文史哲出版社,民国78
年,页132。
注 20 〈画山水序〉原文以《历代名画记》的版本为准。见《画史丛
书》,文史哲出版社,第一册,页78-79。由于该文不长,所以
以下的引文不再重复注明。
注 21 见伍蠡甫:《中国画论研究》,前揭书,页5。
注 22 “映”《王氏书画苑》、《全宋文》及《佩文斋书画谱》均作
“应”,二者皆可解释宗炳的思想。 详细疏证见传席前揭书,
页 126。
注 23 “孔”应做“舜”才是,见陈传席前揭书,页 128。
注 24 Michael Sullivan:The Arts of China,曾堉、王宝连编译:
《中国艺术史》,台北南天书局发行,民74年,页97。
注25 见陈传席:〈宗炳画山水序研究〉,《六朝画论研究》,学生书
局,民 80 年, 第五章,陈先生的论点和徐复观先生的看法相
近,但专就宗炳而言,其论证更为详密, 故以之为讨论对象。
注 26 以下所述,依据前揭文第二节改写而成。
注 27 学者也有主张宗炳〈画山水序 〉并非全属庄学的表现,其主导
思想为佛法。他们的论点与笔者所述,详略不同,意义诠释亦有
差异。请参见刘纲纪:〈宗炳画山水序〉,氏著前揭书第十四章
;木全德雄:〈 慧远?宗炳????? ---- ??社会思想史
的考察〉,刊于《慧远研究》研究篇,木村英一编,创文社。
注 28 〈明佛论〉又名〈神不灭论〉,所引原文以《全宋文》为本,
见前揭书,卷二十一,并参考《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一
卷之标点,中华书局,1981。
注 29 同上,页2547。慧远“法身”的观念和般若学是有距离的。鸠
摩罗什依其空宗立场,一语指出慧远对“法身如何可见”一类
问题的索解全属戏论。但慧远对“法性”的思考和其价值论和
解脱论是息息相关的,因此终生未放弃对“法性”做为理想绝
对存在(佛)的实存性的看法。 其详参见本文第一章,并请参
见区结成:《慧远》,东大,民 76 年,第十张; 任继愈主编
:《中国佛教史》第二卷,页 676-684。
注 30 前揭书,页2548。
注 31 同上,页2547。
注 32 同上,页2548。
注 33 同上,页2554。
注 34 同上,页2543。
注 35 同上,上引三则分别见于页2548、2549。
注 36 同上,页2550。
注 37 同上,页2551。
注 38 见木村英一编:《慧远研究》遗文篇,创文社刊行,页99。
注 39 这段译文, 见《中国哲学史资料选辑》魏晋隋唐之部(中),
中华书局,页 559。
注 40 朱良志先生以为“质有”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有”指山水具
有实实在在的形体, “质”就其内核而言,指山水蕴藏著深刻
的内容 ---- 道。这观点虽有新意,但是是种孤立的解释。 见
氏著:〈 刘勰和宗炳的“物色”观比较 〉, 刊于《文心雕龙学
刊》第五辑,页 316。
注 41 “灵”的释义,请参见陈传席前揭书,页 127。
注 42 见前揭书,页 2549。
注 43 〈 明佛论 〉 云:“夫五岳四渎,谓无灵也,则未可断矣。”
注 44 此发展过程的分析, 请见刘纲纪前揭书,页 582-592。至于更
详实的立论,有待它日另文研究。
注 45 此时期自然观的发展,请参见本文第一章。
注 46 参见张靖亚《魏晋南朝绘画美学研究》,东海大学哲学研究所
硕士论文,民76年,页109-111。
注 47 以上解释,乃根据陈传席的注解。见氏著前揭书,页134-136。
注 48 见石守谦前揭文,页16。
注 49 “微言尽意”、“妙象尽意”的内涵与思想演变,请参见王葆
玹著:《正始玄学》第八章,齐鲁书社,1987,〈正始玄学的
认识论----言象意之辨〉。
注 50 以上解释,采用陈传席先生的注释,见氏著前揭书,页133。
注 51 见氏著前揭书,页13。
注 52 前揭书,页2553。
注 53 陈传席先生认为“媚道”亦可视为一个词使用,即争宠的意思
,“以形媚道”,即“道”施洒于万物,但山水因为形美,能
和万物“争宠”,圣人之道更集中地反映在上面。这个意见,
亦可参考,见氏著前揭书,页130。
注 54 前揭书,页2549。
注 55 前揭书,页2548。
注 56 参见陈传席前揭书,页135。
注 57 “势”在中国古典美学范畴的地位及其发展,参见涂光社:
《势与中国艺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注 58 〈物色〉的物我关系的诠释,见朱良志前揭文。
注 59 见陈传席注释,前揭书,页136。
注 60 见陈传席前揭书,页140。
注 61 陈传席先生对〈画山水序〉点校注译所下的功夫及其贡献,是当
代学者的里程碑,但他对所引文后二句也不甚了了,由此可见
这段文字实属难解。
注 62 参见陈怡良先生:〈陶渊明文学成就所以独超众类之探讨〉,发
表于《魏晋南北朝文学与思想研讨论文(初稿本)》,国立成
功大学主办,民79年11月3、4日,页66。
注 63 见嵇康〈琴赋序〉,弹玲与修养论之间的关系,详见本书第二章。
注 64 参见刘纲纪前揭书,页600。
注 65 前揭书,页2551。
注 66 此解释乃参考刘纲纪先生的解说。同注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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