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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义宝鬘(2)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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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自相(Rang、mtshan,Svalaksana)通常是指事物的独特性质或表微。共相(sPyi-mrshan,Samanya-lakasana)则指事物的一般共通性质。例如“非常”就是色法与心法的共通性质——共相。然而,文中的自相和共相意义稍有不同,它们分别是指具独特性质而能成事的法,和无具体作用而不能成事的法。今为避免混淆,特在翻译时,各加上一个“法”字,而成自相法和共相法。又,这个自、共相的定义完全根据法称的《释量论》而立。《释量论》云:『胜义能作用,是此胜义有,余为世俗有;说为自共相。』(法尊编译,《释量论略解》,卷五,第三颂。笔者将译文之『作义』改为『作用』)
  又,『瓶』具有自己特定的内容,以自己的特性而存在,并且有具体的作用,所以是『自相法』。『无为的虚空』纯属概念,故是『共相法』。
  ⑤『一』与『异』等都是互相观待而施设的概念,并无自存的特性,所以是共相法。另外,如『声常』或『人我』等虽然也是人为施设的概念,是增益法;但,由於『人我』根本不存在,所以谈不上是『自相』或『共相』。
  ⑥例如,『非瓶』便是由直接排除『瓶』——所遮而获得的了解。又如『无我』便是直接去除『我』——所遮而获得的了解。
  ⑦在这个例子里面,“饮酒”是所遮。“不能饮酒”除了单纯地排除“饮酒”之外,并未间接暗示或成立他事,所以是无遮。
  ⑧当吾人了解瓶子时,可以直接正面地了解,不须等到『非瓶』——所遮的成份被排除之後,才能了解。
  ⑨就思惟的观点而言,一切所知,包括显现法在内,均是隐晦法。因为思惟不能直接触及所知,须透过意象或概念才能了解。所以在经部宗的体系里,隐、显二法并不相悖。所有的显现法都是隐晦法,但反之则不成。例如虚空无为只能藉著推理去了解,不能直接认识(S&H,P.98)。
  ⑩某一未来事物的存在,是在兹未来事物生起的主因具备时便存在了,所以事物的来来存在於该未来事物存在之先(S&H,p.99)
  11、意翻(ldog.Pa)或译反体。某事物在思惟过程中所现之概念,或非某物之反面(mayin-pa1as1dog、pa)之概念,就是该事物之『意翻』——事物在意象上的翻映。例如:『瓶』或『反非瓶』(bum-pamayin-palasldog.pa)的概念,便是瓶的意翻。因此,不同体的事物,如瓶与柱,其在思惟中所现之概念——意翻必然互异。然而,同一件事物却可拥有不同的表诠概念。例如,对佛教徒而言,薄伽梵、如来,世尊等都是释迦佛的不同意翻(圣号),可是这些意翻,却同指释迦佛一人。所以说:意翻相异者,其体不必相异。论中所举『所作』和『非常』一例,同理可知。
  12、毗婆沙宗和随教行的经部宗都主张:极微和刹那是胜义谛,因为此二者不可再分割或解析。随理行的经部宗则因为极微和刹那有作用,能成事,能生自果,所以也主张此二者是胜义谛。(S&H,P.100)
  13、《异部宗轮论》中经量部本宗同义说:『诸蕴有从前世转至後世,立说转名。』(大,49,17中)
  14、随教行经部宗不承认自证分,所以也不承认自证现量。(S&H,P.101)
  15、(1)再决识(bcad.shes)是指,正确认知的第二刹那,再度肯定决了之心识。
  (2)伺意(yid.dpyod)是指,对於某一事理,经由经验或正确推论而获得全然肯定之前的心智活动。
  (3)现而未了之知(snang1amanges-pa'iblo)是指,心不在焉之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的认知。(S&H,P.102-3)
  再决识虽是正确认知,然非新知,故属非量。法称《释量论》云:『量谓无欺智。』西藏僧成(dGe-'dungrub、pa)大师注云:『量之总相谓新生无欺智』(《释量论略解>),V.3,P.97)
  16、一般说来,部派佛学都承认心外有境,然而境既在心外,心应该如何才能缘境呢?正量部主张心能直接缘境,余部则有两种说法;或说“由境引生心的印象”,或说“境映於心,变现为某一表象,然後再加以了别”。经部采用後说。他们认为心法生时,必定变带所缘境的表象,成为心的心相。这种带相之说,正好和原来经部“根,境为先,後方识了”的理论相呼应。因为境在过去,所以识了之时,须有变带之行相为媒介。(《印度佛学思想概论》,P.365)
  17、《顺正理论》,卷一一说:『有譬喻者说:唯有心,无别心所。』(大,29,395上)
  18、诠种类之声和诠聚合之声,二者并不相违。如『瓶』一词,既可表诠种类,亦可表诠聚合。因为瓶本身是一类,而且瓶是由部份聚合而成的。但『瓶与柱』一词,则只能表诠聚合,而不能表诠种类。(S&H,P103)
  19、『声之非常』一语之著眼点,是声音非常恒的性质。而『非常之声』一语的著眼点,则在於具有非常恒性质的声。某种差别性质的术语叫『法』,含有这种差别、性质的事物便称为『有法』(choscan)。
  20、经部和婆沙宗一样,不主张法无我。因此所谓细品无我,就是细品补特伽罗无我。
  21、见道无碍道(mthong-1ambar-chad、med-1am)属於瑜伽现量,这是各宗的共同看法。由於经部宗主张现量只缘自相,不缘共相;因此,属於共相的无我空性,便非见道的亲所缘境。既然空性不能在见道无碍道时直接被现观,那么了悟空性又是怎么一回事呢?经部宗说:见道时,直接现见无我所依的诸行有为法,然後间接通达有为法上的无我空性。也就是说,『无我』是疏所缘缘,『无我所依事』是亲所缘缘。(见法尊译注,『土官四宗要义』,P.117)
  第七章 唯识宗
  一、 定义
  “主张依他起真实存在,而不承认外境”的宣说佛教宗义者,就是唯识宗的定义。
  二、 分派
  唯识宗分两派:真相唯识派和假相唯识派
  这二派有下述差别:
  在(看见青颜色的)持色眼识中,(客体的)青色现出青色的映相;这个映相是真或假,就是真相唯识与假相唯识二派争论的焦点。
  真相唯识派主张:在持青眼识中,(客体的)青色就像所映现的青色(映相)一般地存在(二者是一模一样的)。
  假相唯识派主张:在持青眼识中,(客体的)青色并不像所映现的青色(映相)一般地存在(二者有所不同)。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这两派虽然都一致同意:在(见青色物体的)持青眼识中,
  (1)、青色现出青色(的映相);
  (2)、青色现为立体的物象;
  (3)、青色现为外境。
  不过,真相唯识主张:在持青眼识中,(3)青色现为外境(这部份)已受无明染污(所以看起来就像真有一个外在的客体);然而(1)青色现出青色,以及(2)现为立体的物象(这部份)并未受无明染污(换言之,青色映相完全是外显青色的真实反映──真相)。
  假相唯识主张:不但(3)青色现为外境已受无明染污,连(1)青色现出青色,以及(2)现为立体的物象,也同样受无明染污(换言之,青色映相并非外界青色的真实反映──假相)。
  因此,主张(2)“根识中所现的立体物象,一如(客体的)现象一愦嬖凇钡奈ㄊ妒Γ褪恰罢嫦辔ㄊ杜伞钡亩ㄒ濉?BR>主张(2)“根识中所现的立体物象,不如(客体的)现象一般存在”的唯识师,就是“假相唯识派”的定义。
  甲一、真相唯识派
  真相唯识派分三:能取所取等数派、半卵对开派和掺杂无二派。
  关于这三派的差别,学者们说法不一。(兹列举三种不同的说法如下:)
  拱如·杰千桑布所着《中观纲要》一书中说:
  “取名“能取所取等数派“,是因为他们主张:当眼识摄取蝶翅花纹时,‘境’的方面提供了青、黄等一一不同的境相,而‘有境’方面也如实生起青、黄等一一不同的映相。”
  “取名“半卵对开派“,是因为他们主张:(当眼识)如是取境时,‘境’的方面提供了青、黄等一一不同的境相,而‘有境’方面则浑然生起青、黄等一一不同的映相。
  “取名“掺杂无二派“,是因为他们主张:如是取境时,‘境’的方面提供的只是花纹的境相而已,不是青、黄等一一不同的境相;‘有境’方面并不浑然生起青、黄等一一不同的映相,只是浑然生起花纹的映相而已。”
  种钦?雷巴桑布和班禅?索南札巴等人说:
  “取名“能取所取等数派“,是因为他们主张:持花纹眼识所见青、黄二色异体;同样的,持花纹眼识上也有许多(与青、黄相对应的)异体眼识。
  “取名“半卵对开派“,是因为他们主张:虽然总的说来,青色和持青眼识二者都是心识的本质,但二者却是异体的。
  “取名“掺杂无二派“,是因为他们主张:花纹上的青、黄二色同体;同样地,持花纹上的青、黄颜色的二种根识也是同体的。”
  〈大宗义〉一书中说:
  “取名“能取所取等数派“,是因为他们主张:持花纹的眼识见花纹时,与花纹上青、黄等色数量相等的同类识顿时生起。
  “取名“半卵对开派“,是因为他们主张:青与持青眼识二者,就其生成的时位来看,二者一前一后;然而就识缘境(一刹那)的时间来看,二者是同体的。
  “取名“掺杂无二派“,是因为他们主张:持花纹的眼识见自境(花纹)时,与境纹(花纹)上青、黄等数相等的同类识并不顿时生起;唯独持花纹(总相)的眼识,是持花纹上青、黄等色的根识。”
  上述三说,何者较妥,请自(抉择)受持。
  能取所取等数派又分为二派:1、一派主张八识;2、另一派主张六识。
  掺杂无二派也有两派:1、一派说六识;2、另一派说单一识。
  甲二、假相唯识派
  假相唯识派分:1、有垢 和2、无垢二派。
  有人说:“因为一派主张:心体受到无明习气的垢秽所染污,所以称为有垢派;
  另一派主张:心体丝毫不受无明习气的垢秽所染污,所以称为无垢派。”
  也有说:“因为一派主张:佛地虽离无明,但仍有错觉,所以称为有垢派;
  另一派主张:佛地已离无明,也没有错觉,所以称为无垢派。”
  唯识宗又分:1、随教行唯识宗 和2、随理行唯识宗二派。
  随教行是尊奉《瑜伽师地论》的唯识宗派;
  随理行是尊奉《七部量论》的唯识派。
  三、释名
  因为此派倡言:一切法只是心的体性而已,所以称为“唯心宗”或“唯识宗”。
  又,此派从瑜伽行的观点确立修道的实践(次第),所以也称为瑜伽行派
  四、 主张
  甲一、根的主张
  (一)、境
  唯识宗主张把一切所知概括为三性,因为他们主张:一切有为法是依他起(性),一切法性是圆成实(性),其余诸法是遍计所执(性)。虽然唯识宗主张:这三种法都是“自成的”、“以自性而存在的”;然而(若论其)是否真实存在,则这三者便有差别。因为他们主张:遍计所执无(谛)实,而依他起和圆成实二种法(是谛实成立的)是真实存在的。
  凡于胜义上不存在,而以概念性质存在的法,就是“遍计所执”的定义。它分二类:1、假立名言遍计所执 与2、不得义相遍计所执。(即毫无内容、不能定义、根本不存在、纯粹由内心虚构而生的法)。前者如所知,后者如(人、法)二种我。
  依托其它因缘而生,并且又是圆成实所依的法,就是“依他起”的定义。它分二类:1、清净依他起 和2、不清净依他起。
  前者如:圣者的后得智(圣者于三摩呬多中现观空性,出彼定后所得之智)、佛的相好。后者如:有漏取蕴。
  空掉二种我执中任何一者的真如性(法性),就是“圆成实”的定义。它分为二类:不颠倒圆成实,与不变易圆成实。前者如圣者的三摩呬多智;后者如法性。不颠倒的圆成实虽然被列入圆成实之一类,但却不是(真正的)圆成实;因为那(是一种属于认知的圣智),不是道的究竟所缘──“一种清净法,此法一旦被缘上,便能(产生)尽除障垢(的作用)“。
  又,所知分为二类:1、世俗谛2、胜义谛。
  以观察思择名言的理智量缘得之境,就是“世俗谛”的定义。虚假的事物、世俗谛、名言谛都是同义词。
  以观察思择胜义的理智量缘得之境,就是“胜义谛”的定义。空性、法性、圆成实、胜义谛、真际、真如都是同义词。
  凡是胜义谛,皆以自相而存在(即胜义谛均有自性、自相);然而世俗谛则不一定皆以自相而存在。因为(属于世俗谛的)依他起固然以自相(自性相、或谛实存在)而存在,但(另一属于世俗谛的)遍计诸法则不以自相而存在(因为遍计诸法依名言施设而有,依虚妄分别而生)。又,凡是假法,不一定皆虚假的存在,因为依他起虽是假法,然而(在经验界)却真实地存在。
  经部宗、唯识宗、中观宗自续派对于“三时”(过去、现在、未来)和“无遮”的安立方式都是相同的。
  (随教行的)唯识宗主张:色等五尘(色、声、香、味、触)不成其为外境,因为五尘是籍着阿赖耶识中不共业熏习所成的习气之力,从内识的体性上生起的。真相唯识派主张:色等五尘虽非外境,但仍可成立其为立体物象。
  假相唯识派主张:若五尘是立体物象,则必为外境;(五尘既非外境)故不能成立其为立体物象。
  (二)、有境
  因为随教行者主张八识,所以他们认为:阿赖耶识就是补特伽罗(一词所指)的事例;然而随理行者却主张:意识是补特伽罗的事例。
  随教行者主张:阿赖耶识(又可称为藏识、或根本识)缘识内的种子(或缘识内的习气。种子有根、尘等),但不辨其行相,其性质是无记的。它是一个持久坚固的主体意识,只与助伴的心所──五遍行相应。又,在有覆与无覆二者之中,阿赖耶识属于无覆无记。因为断善根的生命之流中有阿赖耶,所以阿赖耶不是善法;(又,色、无色等)上二界的生命体也有阿赖耶,所以阿赖耶也不是不善法。染污意(染末那)缘于所缘──阿赖耶,其行相是“认阿赖耶为我“的行相,其性质是有覆无记。其余六识的安立方式和一般的说法一样。
  唯识宗主张:量分现、比二量。现量有四种,而且其中的自证现量和瑜伽现量,都是没有错误的认知。
  真相唯识派主张:在凡夫生命之流的持青眼识中,青色现为青色映相这一分是没有错误的认知。
  假相唯识派主张:凡夫生命之流的根现量都是错觉,而意现量(前)则有错觉与非错觉二部分。
  甲二、道的主张
  (一)、道之所缘
  道之所缘有:
  1、 粗品补特伽罗无我: a、四谛的差别法──非常等十六行相。
  b、补特伽罗常、一、自主之我空。
  2,细品补特伽罗无我:补特伽罗能独立之实体空。
  3,(粗品法无我:由无方分极微所合集之外境空。)
  4,细品法无我:a、色与持色之量(所取、能取)异体空。
  b、色──持色分别心所执境之自相空。
  二种细品无我都是空性,然空性未必是二种细品无我之任一者。因为唯识宗主张:灭谛和涅槃二者都是空性。(此外)唯识宗主张:有为诸法与认持彼法之量(通达它)(即认知)同质,无为诸法与认持彼法之量同体。
  (二)、道之所断
  道之所断有烦恼障与所知障二种。烦恼障如:粗、细二品的补特伽罗我执及其种子,还有六根本烦恼及二十随烦恼。所知障如:法我执及其习气。又,诸菩萨众以所知障作为(修道)所断的主体,而不以烦恼障作为所断的主体。诸小乘有学众以烦恼障作为(修道)所断的主体,而不以所知障作为所断的主体。
  (三)、道之性质
  唯识宗主张:三乘中的每一乘都有资粮、加行二道,见、修二道以及无学道等五道的建立;而大乘在五道之上更有十地的建立。
  甲三、证果的方式
  诸种性决定的小乘行者,以属于补特伽罗无我的圆成实作为所修的主体。
  修习到达究竟位的时候,依止小乘道金刚喻定,断除全部的烦恼障,并同时现证小乘阿罗汉果。由于声闻与独觉二者所修的无我和所断的烦恼毫无差别,所以声闻和独觉二乘都有八向住的建立。又,由于独觉必定是欲界生身,所以,没有“廾僧众”的建立。然而,声闻、独觉二乘的果位并非毫无差别,因为唯识宗主张:由于独觉与声闻,有延长与不延长百劫修集福德资粮之差别;因此,果位也有胜劣之殊。
  随教行者主张:专趋寂灭(一类)的小乘罗汉不能转入大乘道,菩提圆转(一类)的罗汉可以转入大乘道。而且,(转入大乘)是从有余涅槃转入,不是从无余涅槃;因为此派主张究竟三乘。
  随理行者主张:(所有的)小乘罗汉可转入大乘道;因为他们赞成究竟一乘。
  具有大乘种性者,以属于法无我的圆成实作所修的主体,且以兼修三大阿僧祇劫资粮的方式,五道、十地循序上进。最后,以有情生命之流尽头的无间道尽断二障,并于色究竟天(密严刹土,佛的报身约对是在密严刹土,就是十七天的色究竟天、或是说摩西索罗天,佛的报身在这里)现证自利方面断、证圆满的法身,及利他方面事业圆满的(报、化)二种色身。
  若依照某些尊奉《阿毗达磨集论》学者的看法,显然还有以人身而成佛的情形。
  唯识宗主张:佛经有了义和不了义的差别;因为他们主张:《解深密经》中所说的前二法轮是宗不了义经,末法轮是了义经。了义与不了义经的差别是这样的:经文字面明说的义理不能被(直接)接纳认可(而须另加引伸、解释)的经典,是不了义经。经文字面明说的义理可以被(直接)接纳认可的经典,是了义经。
  唯识宗主张,涅槃有:有余、无余和无住涅槃三种。佛身有:法、报、化三身。法身有体性身与智法身二种。体性身又包含:法尔清净的体性身与忽尔离垢的体性身二类。
  由于唯识宗有上述的主张,所以被称为宣说大乘宗义者。
  结赞:
  奉行牟尼教法者,所说唯识诸宗义;
  此文由据善说撰,智者理当欢喜入。
  ①唯识宗(Sems-tsam-pa,或译唯心宗)是大乘二宗之一。一般人认为,大乘佛学是在部派佛学的基础上逐渐发展成熟的,唯识宗自然也不例外。小乘每一部派的内部,原有偏重经论的『理论师』与偏重实践的『瑜伽师』二类。其中,属於『瑜伽师』的一类,从瑜伽的实践中获致『诸毗钵舍那、三摩地所行影像,唯是识故』(《解深密经》,大,16,698上)的深刻体验。然後,於教理上,吸收经部『细心持种』说与『种习相熏』的理论,并追一步根据《般若经》空、如幻、本净的观点,以及《华严经》三界唯心的思想,逐渐发展出一套『唯识无境』的思想体系,成立了唯识宗。由於此宗唯识思想的萌芽与瑜伽实践的体验有密切的关系,所以唯识宗又称为“瑜伽行派”。(《唯识学探源》,第四章:《印度佛学思想概论》,第五章:《唯识思想》第一章)
  义净《南海寄归内法传》云:『所云大乘,无过二种:一乃中观,二则瑜伽。中观即云“俗有真空,体虚如幻”。瑜伽乃云“外无内有,事皆唯识”。』(大,54,205下)。唯识宗虽是大乘二宗之一,然因主张“外无内有,事皆唯识”以及“究竟三乘”,所以一般认定唯识教义不够究竟。不但中国的天台,华严诸宗将之判为”权教”,就是印度晚期大乘佛学也将唯识置於中观宗义之下,作为升进中观宗门的一个阶梯。
  ②世亲《二十颂》云:『内识生时,似外境现;如有眩翳见发蝇等,此中都无少分实义。』(大,31,74中)意谓:识生起时,有一种作用,能变现出彷佛外境一般的物象。凡夫不能如实了解“识变”的原委,所以执为实有外境。其实,外境是不存在的,它只不过是识的内境。这就成立了『唯识无境』之说。不过,後期随理行唯识宗的说法稍有融通经部的趋势,比较强调“不离识就是唯识”。吕徵认为这是护法的主张(《印度佛学思想概论》,P.238)。
  ③真相唯识派(rnam-bden-pa,sakara),或译实相唯识、有相唯识。假相唯识派(rnam-brdzun、pa,nirgkara),或译虚相唯识、无相唯识。《章嘉宗义》(1Cang、sbya’igrub、mtha,)引嘉木漾、协巴(’Jam-dbyangsbzhad-pa)之宗义书说:『虽然觉贤(Badhibhadra,约10.11世纪)说:『无著师徒是假相派,陈那师徒是真相派』,然而(陈那的)《集量论》(tshad-ma'imdo,《量经》)与(法称的)《七部量论》的思想并不全属真相派,因为帝释慧(Devendrabuddhi,约630-690)与释迦慧(Sakyabuddhi,约700)以真相派的观点解释《释量论》,而智作慧(Shes-rab’byung-gnas,Prajnakaragupta,约700-750)和法胜(Chos-mchog,Dharmottara,约750—810)则分别以假相无垢派和假相有垢派的观点解释《释量论》。此外,无著师徒的思想也不一定属於假相唯识派,因为清辨在《思择焰》中驳斥无著师徒的主张时,也说他们是真相派。可见随教行和随理行二派的代表作中均含有真,假二派的思想。这是宗喀巴和印、藏大师们所认许的。』(Ga函,P.207-8,版本不明)。日本学者冲和史据此及其他的资料,列出真相,假相二派的系谱如下(《唯识思想》第六章,P.273):
  ④藏语rags-pa一词,原指粗大、有方分(Phyogschayod-pa)而可识别之物,兹权译为『立体物象』。
  ⑤关於真相与假相二派之差异,《章嘉宗义》介绍得比较详细,兹译述如下:『真相派主张:根现量中(一)能取、所取现出分离(对立)的状态:(二)青黄等色现为外境;(三)名言、概念所依之事物现出有自相;这些成份已有无明之染污。然而,青等色现出如彼(形色)之立体物象,此一成份则无丝毫无明之染污。假相派主张:在凡夫的心绩中,除自证现量外,更无不受无明染污之现量认知:因此,青等色现出如彼(形色)之主体物象,此分亦有错觉之染污。』(Ga函,P.210)
  此外,觉贤主张:由於真相派认为,根识中的映相如实反映外界境相,不带无明,所以是依他起。而假相派认为,根识中之映相不实,有无明染污,所以是遍计执。(《印度大乘哲学史》,P.197)
  ⑥能取所取等数派:gZung,dzingrangsmnyam-pa
  半卵对开派:sGo-ngaphyedtshal-pa
  掺杂无二派:SNa-tshogsgnyigsmed-pa
  ⑦、拱如(Gung-ru)是中区前后藏四翼之一,佑如(g.Yo.ru)地区新名(《藏汉大辞典》,上,P.395)。杰千桑布(rGyal-mtshanbzang-Po),意为『贤幢』,十五世纪人。
  ⑧种钦(drung-chen)是种益钦莫(drung-yigchen-mo)的简称。
  所谓种益(drung-yig),是西藏政府中的秘书和上层僧侣,以及官员身边管理文件档案者或缮写人员。而『种益钦莫』,则是文书室中,有堪布名位的负责僧官,相当於现今秘书长之职(《藏汉大辞典》,中,P.1334)。雷巴桑布(Legs-pabzang-po),意为『贤善』。班禅.索南札巴(Pan-chenbSod-namsgrgs-pa),意为『福德称』。班禅(Pan-chen)是班底达钦波(Panditachen-po)的简称,意为大学者。原来後藏地区习惯以此名尊称学识渊博的高僧。自从固始汗赠给桑罗却吉坚赞(Blo-bzangchoskyirgyal-mtshan,1567-1662)以後,『班禅』始成为他历代转世的专有名称。(《西藏密宗史略》,P.191)。此二人之生平、著述不详。
  ⑨《大宗义》(Grub-mtha,chen-mo)是简称,全名为《宗义详论.最极详明论述自他诸宗甚深妙义普贤刹日能满众愿教理大海》(Gruh-mtha'irnam-bshadranggzhangrub-mtha’kundangzab-donmchogtugsal-bakun-bzangzhingginyi-malungrigsrgya-mtshoskye、dgu,ire-bakunskong)。十七世纪时,嘉木漾、协巴多杰(Jam-dbyangsbzhad-pairdo-rje)著。本书作者是协巴多杰的再世。(《藏汉大辞典》,上,P.403)
  ⑩吕徵曾於<略述经部学>一文中指出:後期经部对於『识法的带相』也作了更加深入的分析。依西藏学者所传,有三种不同的解释。有说:能取所取两方面的数量是相等的。有说:只是总相不异;尽管对象有多种色彩,眼识上的映相还是杂色一味。又有说:映相是多样的,不过次第而取,作为一整体的映相。(《印度佛学思想概论》,P.368;另见S&H,P.109)。这三说与本论真相唯识三派的主张虽不一致,却十分类似。由此可见真相唯识派与後期经部是如何地互通声息了。
  11、法胜属有垢派,慧作护属无垢派。(《唯识思想》,P.271)
  12、《五部地论》(Sa-sde-lna),即奘译的《瑜伽师地论》,共有五部:
  1、《本地分》(Sa’idngos-g2hi,No.4035,36,37)
  2、《摄抉择分》》(rNam-pargtan-la-dbab.pabsdu-ba,No.4038)
  3、《摄事分》(gzhi-bsdu-ba,N0.4039,40)
  4、《摄异门分》(rNam-grangsbsdu-ba,N0.4041)
  5、《摄释分》(rNam-parbShad、pabsdu、ba,No.4042)
  奘译本後三部的先後顺序,恰好舆上面相反(1.2.5.4.3)。布敦(Bus-ton,约1290.1364)总结以上五部地论,说:1,2两部明『经义』:3,4两部明『论』;第5明『解释方式』。(《唯识思想》,P.82—8)
  13、藏语mtshan-nyid一词,旧译『性相』或『性』、『相』,意指:某一事物特有之性质,内容、表徵。引伸其义,亦可作为界定某一名标意义范围的『定义』使用。此处mtshan-nyid一词是指,唯识宗所说三种存在自身的状态或性质(ranggimtshan-nyid,svabhava),故仍沿用旧译『自性』译之。
  14、中观自续派以下各宗派,基本上主张“假必依实”。唯识宗所说的遍计所执虽是假法,是识心分别作用下的存在;然此一虚构的存在亦非凭空而来,它必须依托某个实存的事物,也就是心识自身依缘而现起的根身器界。这一层依他起的存在,虽不能说是虚构的,但是由於它的存在须要依靠他因、他缘才能生起,所以还是假法。只有圆成实才是胜义有。陈那“夜间误绳为蛇”的妙喻,最足以表明此三法的关系:因缘所生之绳是依他起,误看为蛇是遍计执,若知绳非蛇,更知绳由麻成,则是圆成实(《掌中论》;大,31,884中)
  15、此段文意是说:真相派同意:根识所缘之色等五尘,是名言种子成熟时所生之内识影像,不是外境;不过影像仍是立体的(按:彷佛现代之立体电影或雷射影像)。假相派认为:如果所缘之物象是立体的,则必须是外境;若是内识影像,则必定是平面的。那么,为何一般人所看见的都是立体物象呢?假相派认为,那是因为受到无明染污的缘故,所以眼识所现之立体物象,和客体的平面内识影像有所不同。循此逻辑思路推理下去,则假相无垢派势必承认。佛陀所见之世俗现象纯粹是二度空间的影像。因为成佛之後,根识已离无明染污,所见均为平面影像,不会再看到现似外境的立体物象。“佛所见的世界纯粹是二度空间的平面影像”,这个结论应该是违反常情常理的。不过事实究竟如何,除了亲证一切相智的佛陀以外,谁也不敢妄下肯定的断语!
  又,本论的这种说法是有根据的,并非作者自己的推理,因为《章嘉宗义》说:『(假相派的)法胜驳斥真相派说:『所谓(物象)有形体(1us-can),非指耸起高低不齐之(立体)状……。具有宽大之(平面)境相者,是有形体。』』(Ga函;P.209)从法胜对真相派的批判可知,假相派主张“物象是宽大的平面境相”;真相派主张“物象是耸起高低不平的立体状”。
  16、御牧克己之校订本中,多出『意识』(yidkyirnampar,sespadan/,一项,不太合理(P.93);且S&H之英译本亦无此项,故略去不从。
  17、安慧《唯识三十颂释》说:『阿赖耶识一向是异熟,所缘行相不可知,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等(五遍行心所)俱起,又此中只是舍受和无覆无记。』(《三十唯识释》,P.57)
  18安慧《唯识三十颂释》说:『(染污意)以阿赖耶识为所缘。由与有身见等(烦恼心所)相应故,遂执阿赖耶识为我,及我所。』此外,颂文又说染污意是『四烦恼常俱,皆有覆无记。』(同上,P.64—8)
  19假相派认为:根识中的行相,已受无明染污,不能确实反映外显的现象,所以根现量的认识都是错觉者。
  20、《宗义宝鬘》原文未述及粗品法无我,文中所言粗品法无我,系依法尊<土官宗义>一文补充。(《现代佛教学术丛刊》,V.77,P.115)
  21、根据无著《大乘阿昆达磨集论》的说法,『所缘真如境上有漏法灭,是灭谛相。』(大,31,681下)而此灭谛又因『无相寂灭大安乐住所依(所缘境)故』(同上,682中),复名涅槃。准此而言,灭谛和涅槃均指“心缘空性真如时,远离一切色等诸妄想戏论的寂灭大安乐状态”,故与所缘二种细品无我之空性不尽相同。
  22、藏语rdzas-gcig与ngo-bogcig均可译为『同体』。不过二者意义不同。唯识宗基本上主张:“一切法唯是识”在这个意义上,能取和所取原是同体的。有为方面的二取同体是形而下的,故以『同质』(rdzas-gcig)译之。无为方面的所取与能取,二者之同体是形而上的,故译『同体』,以示区别。
  23、关於“菩萨以所知障为修道所断之主体”这一点,《集论》中有明确的说明:『又,诸菩萨已得谛现观,於十地修道位,唯修所知障对治道,非烦恼障对治道。若得菩提时,顿断烦恼障及所知障,顿成阿罗汉及如来。此诸菩萨,虽未永断一切烦恼,然此烦恼,犹如呪药所伏诸毒,不起一切烦恼过失。一切地中如阿罗汉已断烦恼。』(大,3l,692下)
  24、『廿僧』中,有些僧众是色界的生身,例如:色界的生般、有行般、无行般、全超、半超,遍殁等;有些僧众是无色界的生身,例如:无色界的生般、有行般、无行般等。既然独觉只限於欲界生身,当然没有『廿僧』的设立。又,《大乘阿昆达磨集论》卷六说:『何等欲界补特伽罗,谓无佛出世时生於欲界,自然证得独觉菩提。』(大,31,690上)
  25、《成唯识论》中论及有,无余依涅槃时说:『又,说彼无余依者,依不定姓二乘而说。彼才证得有余涅槃,决定迥心求无上觉;由定愿力,留身久住,非如一类入无余依:谓有二乘乐圆寂……後有异熟无由更生。』(大,31,55中)文中所说『不定姓』之二乘证有余涅槃时,即成『菩提圆转的罗汉』,可以转入大乘道。
  26、此处之无间道,是指大乘金刚喻定的无间道,过此即成正觉,而不落有情数。故笔者译之为有情生命之流尽头的无间道(rgyunmtha’Ibar-chadmed-lam),或最後有际无间道。
  27、见第五章,注31。
  28、见第四章,注①。
  29、《成唯识论》中,涅槃有四种;多出『本来自性清净涅槃』一种(大,3l,55中)。30《摄大乘论》说,佛有三身: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变化身。其中,『自性身者,谓诸如来法身』(同上,149上)。《成唯识论》中也只说三身。《现观庄严论》<序品>第十九颂说,佛有四身:『自性、圆满报,如是余化身,法身并事业,四相正宣说。』其中自性身(ngo-bo-nyidsku)即本论之『体性身』,法身即『智法身』(ye-sheschos-sku);二者合起来,即本论之『法身』。另外,《现观论》<法身品>第一颂说:『能仁自性身,得诸无漏法,一切种清净,彼自性为相。』此颂说明佛的自性身具有三种特徵;其中,具有迷离二障及习气特徵的是『离垢清净的体性身』,具有本自空寂特徵的是『法尔清净的体性身』。由此看来,《宗义宝鬘》中关於唯识宗的佛身说,大概是根据《现观论》及其相关注疏而写成的。
  第八章 说无体性的中观宗
  一、定义:
  主张“(就胜义而言)没有丝毫真实存在的法”的宣说佛教宗义者,就是中观宗的定义。
  二、释名
  问:为什么称为中观宗呢?
  答:因为这些人主张“脱离断、常二边的中观”,所以,称为中观宗。另外,由于这些人宣说”一切法都没有真实存在的体性”,所以又称为“说无体性宗”。
  三、派别
  中观宗分成二派:中观自续派与中观应成派。
  四、 各支派的教义
  甲一、中观自续派
  (一)、定义
  主张“就名言的范围而言,诸法皆以自相而存在”的说无体性宗,就是自续派的定义。
  (二)、释名
  问:为何称为中观自续派呢?
  答:因为此派主张:借着真正的因──此正因由自存的三条理则所构成,
  就能遣除(一般人认定诸法)真实存在(的错误观念),所以称为自续派。
  (三)、派别
  自续派分成二派:瑜伽行的中观自续派、经部行的中观自续派。
  “主张有自证分而不承认外境“的中观宗,就是瑜伽行中观自续派的定义。例如:寂护论师。
  “不承认自证分,而主张外境以自相而存在“的中观宗,就是经部行中观自续派的定义。例如:清辨论师。
  此二派别的名称还有如下的解释:在根(见解)这一方面的学说建立上,因为(前者──瑜伽行中观自续派)和唯识宗相同,所以称为瑜伽行的中观派;而(后者──经部行中观自续派)因为和经部宗一样,主张”外境由极微积聚而成”所以称为经部行的中观派。
  瑜伽行中观自续派又分二支:一、随顺真相唯识的中观派,二、随顺假相唯识的中观派。前者如寂护、莲花戒、圣解脱军。后者如:师子贤论师、杰大里、喇瓦巴。其中,杰大里随顺“有垢假相唯识派”,喇瓦巴随顺“无垢假相唯识派”。
  (四)、宗派的主张
  1, 瑜伽行中观自续派的学说
  (1)、根的建立
  境
  此派主张:凡事物存在,皆以自相而存在。因为任何一法,其假名所依之事,皆可寻得。所以,在此派看来:“以自体而存在”、“以自相而存在”、“从自己存在的原理这方面而存在”、“从自己这方面而存在”都是同义词。
  所知分成二类:胜义谛和世俗谛。
  在二显(即经验界中呈现主客二元对立的存在状态)消失的情况下,直观现量所通达的对象,就是胜义谛的定义。在带有二显的情况下,直观现量所通达的对象,就是世俗谛的定义。例如:“瓶非真实存在“就是胜义谛,“瓶”就是世俗谛。
  胜义谛,若广为分类,有十六种空性;略分,有四种空性。
  世俗谛分为二类:正世俗和倒世俗。正世俗,例如水;倒世俗,例如,阳焰。
  此派主张:凡是认知,皆是正世俗。
  有境
  (瑜伽行和经部行的)自续派都一致主张:意识就是补特伽罗(一词所指)的事例;并且不赞成阿赖耶识与染污意,只承认前六识。
  知分二类:量知和非量知。量分二类:现量和比量。现量有四种:根现量、意现量、自证现量和瑜伽现量。后二种现量都是没有错觉的认知。由于此派不认许外境实有,因此主张:青与持青现量二者同体。
  (2)、道的建立
  道之所缘
  此派主张道之所缘有:
  1,粗品补特伽罗无我──补特伽罗常、一、自主空。
  2,细品补特伽罗无我──补特伽罗能独立之实体空。
  3,粗品法无我──色与持色之量异体空。
  4,细品法无我──一切法真实存在空。
  道之所断
  此派主张:补特伽罗我执是烦恼障,法我执是所知障;所知障又有二种,例如:“执着能取与所取异体“是粗品所知障;“执着蕴等法真实存在“是细品所知障。
  道之自体
  此派和其它宗派一样,主张:三乘各有五道 ,一共有十五种道。所不同的是,此派主张:独觉在(见道)无间道和解脱道时,必须(现证粗品的法无我,就是)具有“二显空“之悟境。
  (3)、果的建立
  此派主张:因为独觉以粗品所知障作修道所断的主体,所以不安立八向住;但是声闻则有八辈补特伽罗的安立。诸定性之声闻,以通达补特伽罗无我的见解作为所修的主体;最后,依止修道位金刚喻定,断尽烦恼障,同时现证阿罗汉果。诸定性之独觉,以“能取和所取二空“的见解作所修的主体;最后依止修道位金刚喻定,断尽烦恼障和粗品所知障,同时现证独觉罗汉果。
  小乘的涅槃有二:有余涅槃和无余涅槃。其中有余涅槃还带着前世业惑所感招苦蕴的残余部份;无余涅槃则已处于脱离苦蕴的阶段。
  因为此派主酿“究竟一乘”,所以认为:凡是声闻、独觉罗汉之任一类,均将转入大乘道。声闻与独觉二乘,由于所断的障垢和所悟之理不同,因此所现证的果位也有高下之别。
  诸种性决定之大乘,发最胜菩提心,于大品资粮道位时,依法流禅定从(佛的)最胜化身亲闻教授,并将所得教授之义理付诸实践;于观缘空性的修所生慧初生之时,趋入加行道。于(加行道)暖位时,制伏“见所断的染污所取分别现行”;证得顶位时,制住“见所断的清净所取分别现行”;证得忍位时,制伏“见所断的执实能取分别现行”;证得世第一法时,制伏“见所断的执假能取分别现行”;(证得)暖、顶、忍、世第一法四位(之定),依次称为:明得三摩地、明增三摩地、入真义一分三摩地、无间三摩地。
  紧接着无间三摩地后(之见道),以见道无间道,顿断分别烦恼障、分别所知障及其种子,然后现证解脱道及灭谛二者。(于修道位时)以(上上乃至下下等)九品修道,渐次断除修所断16烦恼之种子,及修所断108所知障之种子。最后,依止有情生命之流尽头的无间道,顿断俱生烦恼和所知二障,并于第二刹那现证无上菩提。这就是定性(大乘)的证果方式。此派主张:大乘涅槃和无住涅槃同义,且将佛身定数为四。圣解脱运和师子贤二人对佛身说虽有争执,但对于佛身的数目并无异议。
  关于佛经中的了义经和不了义经,此派作了如下的设定:
  不了义经就是:以明说世俗谛为主要内容而开示的经典。
  了义经就是:以明说胜义谛为主要内容而开示的经典。《解深密经》中所说的初法轮是不了义,中、后二法轮则各有了义与不了义二种。
  2、 经部行中观自续派的学说
  (1)、根的建立
  此派认许外境,但是不承认自证分。除此之外,有关根的建立大致与瑜伽行派相同。
  (2)、道的建立
  此派关于道的建立,有下列诸特点:
  一、主张:定性声闻与独觉没有法无我的证解。
  二、不认许:定性的声闻与独觉有通达“能取、所取异体空”之智。
  三、不赞同:认取外境之分别是所知障。
  (3)、果的建立
  由于声闻、独觉二乘所断之障与所悟之无我(补特伽罗无我),并无粗细之别。因此,证悟的品类也没有什么不同。并且,这两乘都有八向住的建立。
  (清辨《中观心要释》──) 《思择焰》说:“证第八地时,断尽烦恼障。”可见此派主张:诸定性的大乘,断尽烦恼障和所知障是有(先后)次第的。然而,这并不意谓:此派与应成派同样地主张“烦恼障未断尽前,不能断所知障”。
  除上述的不同特点外,此派有关根、道、果的建立,大体上与瑜伽行中观自续派一致。
  结赞:
  虽有自相非谛成,自续宗义诸差别;
  非自杜撰此妙文,然善巧者当受持。
  甲二、中观应成派
  (一)、定义
  主张“即使在名言中,诸法也不以自相而存在“的说无体性宗,就是应成派的定义。此派学者如:佛护、月称、寂天。
  (二)、释名
  问:为何称为应成派呢?
  答:因为此派主张:单单用应成的破式,就能使对辩者心中生起了解我方论点的比量,所以便如此称呼。
  (三)、思想主张
  1、 根的建立
  应成派主张:凡事物存在,皆不以自相而存在。因为他们认为:任何事物,其存在唯以概念施设为度;句中的“唯”字,就是要排除“以自相而存在”的成份。
  (1)、境
  存在的事物、境、所知三者同义。境分为:显现和隐晦二法,及(胜义和世俗)二谛。
  显现法和隐晦法
  不依靠因(比量),单靠感官经验之力就能了解的法,就是显现法的定义。现前法、显现法、根的对境、非隐晦法等四法,同义而异名,例如:色、声、香、味、触。
  必须依靠理由或因才能了解的法,就是隐晦法的定义。隐晦法、非显现法、推理所量诸法,三者同义而异名。例如:“声非常“与“声无我“(等观念)就是隐晦法。因此,此派主张:显现法与隐晦法二者彼此相违,而(显现、隐晦与极隐晦)三处所量也彼此相违。
  二谛
  以观择名言之量所量得的任何事物;而此“观择名言之量”(是因为)对应于其所量得之事物而成为“观择名言之量”;这就是世俗谛的定义。例如:瓶。此派不把世俗谛分作正世俗和倒世俗两类,因为正世俗不存在。(何以故?)因为,凡是世俗,皆非正;(何以故?)因为,凡是世俗,皆是倒。
  尽管如此,但就世间一般的认知层面而言,世俗依然可分正、倒二类;因为就世间的认知层面而言,色法是正,镜中容貌之影像是倒。然而世间认知层面认为是正的事物,却并不一定存在;因为(一般人认为)真实存在的色法是正。
  以观择究竟之量所量得的任何事物,而此“观择究竟之量”,(是因为)观待于其所量之事物,而成为“能观择究竟之量”,这就是胜义谛的定义。例如:瓶无自体。
  胜义谛的分类,同前。此外,应成派主张:过去法、未来法和坏灭之法,都是(有作用、能生自果的)事物。应成派也承认外境,因为他们主张:能取、所取异体。
  (2)、有境
  应成派主张:依假名所安立之处──五蕴或四蕴而假立我,唯此假立之我是补特伽罗(一词所指)的事例;而且,补特伽罗全是不相应行。
  知有两种:量知与非量。量有二种:现量和比量。现量有三种:根现量、意现量和瑜伽现量;不承认自证现量。主张:有情生命相续之根识都是错误的认知。
  瑜伽现量有错误的和不错误的两种;因为属于无漏等引性质的瑜伽现量没有错误,而凡夫生命相续中现观微细无常的瑜伽现量则是错误的认知。何以后者是错误的认知?因为它是属于凡夫生命相续中的认知。
  凡是“再决识”,皆是现量;因为(初刹那)了解“声非常”的比量,于第二刹那即成概念化之现量;持色的根现量,至第二刹那即成无分别之现量。
  比量分四:事势比量、极成比量、度喻比量、信许比量。
  此派主张:(一般人)在认知的对象上虽有错觉,但并不妨碍对认知对象的了解;因为,例如了解“声非常”之比量,在“声非常”这个对象上,虽有(二显及现似自相之)错觉,但此一比量依然了解“声非常”。
  凡是带有二显的认知,观待其所现境相而言,皆是现量;因为(例如)执“声常”之分别心,观待其所现(之“声常”)观念而言,仍然是现量。凡是认知,皆能了解其所量;因为,(例如兔角虽无,然兔角一词在思惟中所现)兔角之抽象概念(总相)是持兔角之分别心的所量;又,(如“声常”虽无,然) “声常”之抽象概念,是执“声常”之分别心的所量。
  2、 道的建立
  (1)、道之所缘
  此派主张:“补特伽罗能独立之实体空”是“粗品补特伽罗无我”;“补特伽罗谛实空“是“细品补特伽罗无我”。(人、法)二种细品无我,是就空所依事之角度而分,非就所遮之角度而分。在所依事──补特伽罗上,遣除所遮──真实存在(之执),就是细品补特伽罗无我;
  在所依事──蕴等法上,遣除所遮──真实存在(之执),就是细品法无我。细品补特伽罗无我与细品法无我,并无精粗之别,而且都是究竟的真理。
  (2)、道之所断
  此派主张:粗、细二品我执连同其种子,以及因彼等势力而生之三毒连同其种子,都是烦恼障;因为他们主张谛实之执是烦恼障。谛执的习气、由此习气所生二显之错觉,以及执着二谛异体之垢染,都是所知障。
  (3)、道之自体
  应成派主张:三乘各有五道的建立,并且根据《十地经》建立大乘十地。三乘圣者慧观的种类并无不同;因为,凡是圣者皆能现观法无我。
  3、 证果的方式
  诸定性的小乘行者,仅以简略之理修习无我见。依此修习,最后,以小乘修道的金刚喻定断除谛执及其种子,同时现证自乘的菩提。中观自续派以下的宗派主张:证得无余涅槃之前,必须先证有余涅槃;此派则主张:现证有余涅槃之前,必须先证无余涅槃。又,此派主张:声闻与独觉两乘都有八向住的建立,且八向住中的任何一位都是圣者。
  大乘菩提现证的方式是这样的:诸菩萨从无量理门,广泛修习无我见,进而断除二障。未断尽烦恼障之时,不能断所知障;断除所知障从第八地开始。未曾修学小乘道(并证得果位)的菩萨,在现证第八地的时候断尽烦恼障。最后,依止有情心识之流尽头的无间道,断尽所知障;同时,现证四身的佛位。此派主张:涅槃和灭谛都是胜义谛。
  《解深密经》中所说的三法轮的初、末二法轮是不了义经,因为那里面没有直接开示空性的经典。三法轮中的中法轮都是了义经,因为《般若心经》是了义经。
  应成派的主要特色就是:籍着假立的正因,破尽“内外诸法以自相而存在(之执)“。并且,在名言上,名也只是假有。因此,不须(立量)向他人宣说,便能使人了解:缚脱、因果与能量所量等教理,可以在自宗体系上正确地成立起来。
  时下,有少数自认见解高明的人士说:“显现的诸法都只是错觉而已。”并且认为,(诸法)如同石女之子一般,根本不存在。于是认定“毫不作意”就是最殊胜的实践。在这些人的身上,委实嗅不出丝毫应成派的风味。
  因此,那些眼见“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就像炽然的火坑一般”,而追求解脱的人们,应该摈除一切捏造而酷似佛法的恶见,并对一切宗义之究竟──中观应成派的教理,致上最高的敬意。
  第九章结赞与跋
  结赞:
  环绕教理金地之句义深广难测,
  理论浪涛波波汹涌令愚者心惧,
  诸见之河成千此乃智鸟嬉进处,
  外内教理大海之实性谁能尽测!
  然由生得暇身筏,
  加行顺风善吹送,
  抵达宗义海中央,
  今得善说此宝鬘。
  凡诸睿智青年众,
  欲於百万学究前,
  广陈善说之宴席,
  当依宗义此精要。
  时下自负厚颜者,
  大经广论未久习,
  为集名利而著述,
  徒自劳苦诚奇哉!
  观慧空中出千光,
  善说能闭诸谬解;
  清净教理大莲园,
  妙义笑颜齐绽放。
  集摄印藏诸论要,
  立此广博宗义眼;
  非因竞胜与嫉妒,
  但为增长同侪慧。
  勤研此理之所生,
  善行德辉夺月光;
  救众生出恶见谷,
  令以正道常苏息!
  跋:
  这部名为『宝鬘』的内外宗义建立略摄,是尊者贡却亟美汪波,应具有信心、辨析力、精进的固斯·阿旺格桑(Ngag-dbnngskal-bzang),及比丘阿旺桑布(Ngag·dbangbzang-p。)二人之请,撰于水蛇年(1773)六月上半。笔录者,马头长寿(rTa-mgrintshe·ring)。
  ①“没有丝毫真实存在的法”一句,若照原文直译应为。真实存在的法连微尘也没有。(bden-grubkyichosrdu!tsamyangmed-pa)。
  ②体性(ngo-bo-nyid,svabhava)一词用法有三:一.,泛指(世俗)现象的性质,如火之热性等;二、指现象的最终本质,也就是(胜义)空性或非真实存在;三、指真实或独立存在(梵我)。所有的中观宗均同意前二种体性,但否认第三者。(S&H,P.122)
  ③自续派(Rang-rgyud-pa,Svatantrika),或译自立量派。在方法上,此派主张:必须运用因明的正规格式,立出正确的因量,才能有效地破他立己。
  ④应成派(Thal-’gyur-ba,Prisangika),或译随破派、归谬派。在方法论上,中观派的祖师——龙树(Nagarjuna,约150-250)原是以破显宗的;也就是说:自己不另外建构一套学说体系,而把重点放在指出对方理论内在的矛盾,『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对方自知理亏,堕负而放弃自己的立场。
  六世纪时,佛护(Buddhapalita,约470-540)承袭早期中观师破而不立的精神,配合当时勃兴的因明,发展出“就敌论随应出过”的应成破式。清辨(Bhavaviveka,约500-570)不同意佛护的方法,认为破他时须提出己方正当的理由。其後,有月称(Candrakirti,约600-650)出来为佛护辩护,於是中观宗内部便明显地形成了两个系统——自续与应成。(《印度佛学思想概论》,P.246,275)
  ⑤因明『宗、因、喻』三支中的因支,必须是『三条理则』,然後才能成为一个正确无误的因。这三条理则也就是陈那《因明入正理论》中所说:『因有三相。何等为三?谓: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偏无性。』因为自续派主张破他须自立量,因此不得不承认自立之因、喻是实在的,只有先肯定了这点,立量才有意义;否则,一说无自性使自语相违。既然得承认因的实在,那么只好主张:构成正因的三条理则也是内里自存的,有其自相,而非假名施设的。
  自续派的这种基本主张,十分类似德国哲学家康德(1mmanuelKant,1724-1804)的基本观点。康德宣称,他已在数学和数理物理学的原理原则中,找到了综合的先验的(Syntheticapriori)真理。『先验的』意指:非从经验得来的;或从理性得来,且必然为真的。
  康德的基本论点是这样的。他说:『只靠观察并不能提供正确可靠的知识。对自然现象观察的结果,必须经过整理和组织才能成为知识。而知识的组织和整理则须藉助某些原理,像几何学的公理,物理学的“因果原理”,以及“质能不灭原理”等。这些原理原则都是人类心灵中与生俱来的(先验的,内里自存的,有其自性,自相的),而我们便运用它们来建构整个的科学体系。所以它们都是必然有效的,因为没有它们就不可能有科学。这就是康德自称的“综合先验原理的超验演绎”。』《科学的哲学之兴起》,PP.40-6)
  康德主张:若无与生俱来的综合先验原理,便不可能建构科学。自续派主张:如果三条理则不是内里自存的、有自相的,便不能构成正确无误的因——正量;正量不能确立,不但自宗宗义失其依据而无法成立,更不能破他。东西方这两派哲学在基本理念上实有共通之处。
  另外,『正因』的正确定义应该是:『因是三相(理则)』,而非传统所谓的『因有三相』(可能是误译,因为藏译本为:『正因三相也』,gtan-tshigsnitshulgsummo)『有』与『是』,在严密的因明推理上绝不能混用。《释量论》也说『宗法,彼分遍,是因彼唯三。』(《释量论略解》,P.2;另见『陈那以後之量论』,PP.736—7)
  ⑥瑜伽行的中观自续派,藏语云:rNal.byorspyod-pa’idbu-marang-rgyud-pa,梵语云:『Yogacara-Svatantrika-Madhyamika』。早在公元四世纪时,传为弥勒(Matreiya,约270-350)所造的《现观庄严论》(Abhisamayalankara)中,已经出现了“以胜义无自性空为基础,兼采若干瑜伽观行以组织学说”的趋势。後来寂护(Santiraksita,约725-784)明确地把瑜伽行『唯心无境』的学说纳入中观的体系而被推尊为瑜伽行中观自续派的创始人(见拙著『现观庄严论初探』,《中华佛学学报》,第二期)。
  ⑦经部行的中观自续派,藏语云:mDo-sdespyod-pa'idbu-marang-rgyud-pa,梵语云:Sautrantika-Svatantrika-Madhyamika。日本方面研究指出:所谓『瑜伽行中观派』和『经部行中观派』这两个学派的名称,到目前为止,尚未在印度文献中找到明确的根据。不过,在寂护的高足——莲花戒的《中观庄严颂释》中,提到“要检讨二种中观道”,并且指明其中一派的代表人物就是清辨(《中观思想》,P.248-50)
  ⑧寂护(Zhi-ba’tsho,santiraksita),八世纪东印度人,曾做过那烂陀寺主讲。先後於公元763及771年左右两度入藏,与莲华生(Padmasambhava)合建桑耶寺(bSam-yas),并建立第一批西藏僧团。传云784年左右,圆寂於西藏。生前著有:
  1.《二谛分别论之难处释》(bDen-gnyisrnam-par-'byed-pa'Idka’’grel,No.3883)
  2.《中观庄严颂》(dBu-margyan,No.3884)
  3.《中观庄严颂注》(dBu-margyan-’grel,No.3885)
  4.《摄真实性颂》(Tattvasamgraha,No.4266)(《中观思想》,P.25.6)
  ⑨清辨(Legs-1dan-'byed,Bhavaviveka)。其著作目前被日本方面确认的只有下列四部:(一)《根本中观般若灯论》(Shes-rabsgron-ma,N0.3853).(二)《中观心要颂》(dBu-ma'isnying-po;No,3855)(三)《中观心要释——思择焰》(rTog-ge’bar-ba,N0.3856)(四)《大乘掌珍论》(唯汉译,大正藏,No.1578)(《中观思想》P.15)
  ⑩莲华戒(Kamalasila,约740-799),是寂护的学生。藏传他於寂护死後,应邀入藏,论破汉僧摩诃衍,确立中观思想及渐修之次第。公元799年,圆寂於西藏。生前著有:(一)《中观庄严之难处释》(dBu-ma'irgyangyidka—grel,No.3886)(二)《中观光明》(dBu-masnang-baNo.3887)(三)《真实性光明论》(De-kho-na-nyidsnang-ba,No.3888)(四)《成立一切法无自性》(Chosthams-cadrang-bzhinmed-pargrub-pa,NO.3889)㈤《修习次第I》(bsGom-pa'irim-pa,No.3915;大正藏,No.1664)㈥《修习次第II》(Bhavanakrama,No.3916)㈦《修习次第III》(Bhavanakrama,No.3917)㈧《摄真实性之难处释》(Tattvasamgrahapanjika,N0.4267)(《中观思想》PP.27-8)
  11、圣解脱军(’Phags-parnam-p01sde,Vimuktisena,约六--七世纪),多罗那他(Taranatha,1575-1634)之《印度佛教史》(P.87-8)中说他生於中.南印之间,曾为世亲之弟子。後以中道无自性论义释《八品般若经》与《现观庄严论》,造《般若》.《庄严》杂糅之论——;《圣、二万五千颂般若波罗蜜多之要诀现观庄严论释》(Arya-Paficavim-satisahasrikaprajnaparamitopadesasastrabhisamayalamkaravrtti,No.3787)
  12、师子贤(Sengbzang-po,Haribhadra.约800),是印度晚期大乘佛学最负盛名的般若学者。著有:(一)《二万五千颂般若经(合论)》(Pancavirnsatisashasrika-prajnaparamita,No.3790)(二)《圣、八千颂般若经释——现观庄严论之光明》(Arya-AstasahasrikaprajnaparamitlvyakhyaAbhisamayalarn-karaloka,No.3791)(三)《集薄伽梵功德宝颂之难处释》(bCom-Idan-'dasyon-tanrin-po-ChesdudAryapa’Itshigs-su-bcad-pa'idka’grel,NO.3792)(四)《般若波罗蜜多之要诀现观庄严论释》(Abhisarnayalamkara-nama-prajnaparamitopadesasasastr-avrtti,No.3793),
  13、随顺有垢假相唯识(rnam-brdzundri-bcas-pa)之中观师杰大里(Jetari),据说是阿底峡(Atisa,980-1052年)的老师之一,亦是超戒寺(Vikramasila)之班.达(Pandita)。杰大里的著作,密乘方面居多,因明方面有:N0.4261,4262,4263三部,中观方面亦有二部:(一)《分别善逝本宗颂》(bDe-gshegsgzhungrnam-par-,byed-pa'itshig-le'ur-byas-pa,N0.3899)(二)《分别善逝本宗颂释》(bDe-gshegsgzhungrnam-par-byedpa'ibshad、pa,No.3900)
  14、随顺无垢假相唯识(rnam-brdzundrimed-pa)之中观师喇瓦巴(La-ba-pa,Kambala),据多氏《印度佛教史》的记述,他大约是八世纪左右的人物。著有:(一)《圣、佛母般若波罗蜜多九颂精义论》(bCom-’dan-’das-masher-phyindon-bsdus-pa’itshigs-bcaddgu-pa,No.3812;大正藏,No.1516)(二)《光明鬘品类论》(Alokamala)
  15、关於空性的类别,《般若经》中有:十四、十六、十八,二十空等说法(《空之探究》P.157-63)。月称(Candrakriti)《入中论》(dBu-ma1a,jug-pa)说:『如是广宣说,十六空性巳,复略说为四,亦许是大乘。』(《入中论》,V.5,P.21)随後又解释道:『经云:『复次,善现。菩萨摩诃萨,大乘相乘,谓: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胜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际空、无散空、本理空、一切法空、自相空、不可得空、无性自性空。』如是广说十六空已,又云:『复次,善现。有性由有性空、无性由无性空、自性由自性空、他性由他性空。』复说四空。』(同上)不过,月称是应成派之代表人物,其作品是不能引为自续派立说的。至於自续派的代表作中是否也有相同的十六与四空性之说,笔者寡闻未见。
  16、根据寂护《中观庄严论》及莲华戒的《中观庄严之难处释》来看,『正世俗』具有下列四项性质:1.不加观察而可以认许其存在;2.有生灭现象;3.有具体之作用;4.世间经验共许,相当於唯识宗的依他起法。与此四项性质相违的法,便是『邪世俗』。(《中观思想》P.261-8)
  17、八向住——四向,四果,是根据烦恼障断除的多寡而安立的。既然瑜伽行中观派主张“独觉以粗品所知障作修道所断的主体”,当然不能在独觉道上安立八向住。
  18、在御牧克己之校订本中,此句作“若是声闻,独觉罗汉”,没有『任一』(gangrung)二字(校本,P。100,注378)。然而,这会有些语意上的问题。因为,一个人不可能双具不同乘别的果位;既是声闻罗汉,同时又是独觉罗汉。因此笔者认为有“gangrung”二字较妥。
  19、《现观庄严论》云:『由所依对治,二所取分别,由愚蕴等别,彼各有九种。由实有假有,能取亦分二,自在我等体,蕴等依亦尔。』(《现观论略释》,卷1,页20)其中所依与对治是一组;所依染污,对治之道清净。所以有『染污的所取分别』(kunnasnyon-mongsgzung-rtog)与『清净的所取分别』(rnam-byanggzung-rtog)两种。实有与假有是一组;所以有『执实能取分别』(rdzas-’dzinrtog-pa)与『执假能取分别』.(btags-'dzinrtog-pa)。出现在『瑜伽行中观派』宗义中的这四种分别的名称,除了《现观论》以外,在其他的经论中均未曾发现。由此可见,《现观论》与瑜伽行中观派关系之密切。(详见拙文『现观庄严论初探』,《中华佛学学报》,第二期)
  20、《摄大乘论》云:『於下品无义忍中,有明得(snarlg-bathob-pa)三摩地,是暖顺决择分依止。於上品无义忍中,有明增(snang-bamched-pa)三摩地,是顶顺决择分依止……有入真义一分(de-kho-na-nyidphyogsgcig1azhugs-pa)三摩地,是谛顺忍依止。从此无间伏唯识想,有无间(bar-chadmed-pa)三摩地,是世第一法依止。』(大,3l,417上)由此可见,『瑜伽行中观派』明显地采用了瑜伽行派的修道次第。关於四种加行位之三摩地,另见《成唯识论》卷九(大,29,49中)。
  21、《大乘阿毗达磨集论》说:『欲界修所断有六烦恼,谓:俱生萨迦耶见、边执见,及贪、嗔、慢,无明。色界修所断有五烦恼,除嗔。如色界,无色界亦尔。如是,修所断烦恼众总有十六烦恼。』(大,31,678下)关於道之所断,D本另有一说:『…以见道无间道,顿断一百一十二分别烦恼障之种子,及见所断一百零八所知障之种子。修道位时,次第断除修所断一百零八所知障之种子。(校本,P.100,注387;另见D本,P.63)
  22、见第七章注29。
  23、『经部行中观派』承认“外境离心而有”,所以『认取外境之分别』,不构成所知障,而且也不会有通达『能取所取异体空』之智。另外,『瑜伽行中观派』主张“独觉通达二取空之粗品法无我”。既然『经部行中观派』不认许通达“二取空”之智,因此定性的独觉便不会有法无我的证解,只能了悟人无我,断烦恼障,所以也和声闻一样有八向住的建立。
  24、『自续派』主张:菩萨一旦见了道,就有能力同时断烦恼障和所知障:不过烦恼障在第八地时完全断尽,然後续断剩余的所知障。应成派主张:菩萨必须到第八地断尽一切烦恼障之後,才能断所知障。然而,月称《入中论》只说:『净慧诸过不共故,八地灭垢及根本,已尽烦恼三界师。』(卷6,页12)并未明说“第八地开始断所知障”。宗喀巴(Tsong-kha-pa,1357-1419)《密意疏》说:『除实执种子外,其余现似二取之习气,立为所知障者,虽少分亦不能断。乃至未尽一切烦恼,必不能断所知障。诸所知障,至三清净地乃能断除。』(《密意疏》卷4,页2)可见,本论“第八地开始断所知障”之说可能是承袭宗喀巴而来的。
  25、由此定义看来,“诸法是否以自相而存在”这个自续与应成派的分界线,是站在名言谛、世俗谛的立场而设定的。如月称说:『言本来者,表示诸法非唯於得瑜伽师智(胜义智)时乃不生,是於彼前世间名言时,诸法亦自性不生也。』(《入中论》,卷4,页11)若就胜义谛而言,则二派均主张“没有丝毫真实存在的法”。
  『自续派』主张:在名言中,诸法以自相而存在:所以构成正因的三条理则也有自相,类似康德所谓“综合的先验的真理”。『应成派』主张:诸法无自性,即使名言中亦无自己之性相;换句话说,即使在世间言词、概念的范围内,事事物物亦无独立自存的意义与内容;其存在依然是条件的、互相依存的、假名的。
  西洋哲学中,最接近应成派此一观点的,大概是经验论(empiri-cism)哲学。经验论者主张:根本没有先验的综合的真理。因为,虽然数学是分析的,然而一切以数学公式来叙述的物理原则都具有经验的性质。数学在物理上的一切应用是否有效,全视观察经验而定,因而它们也会受到经验事实进一步的修正。换言之,根本没有先验的综合的真理。没有先验的综合的真理,人类是否还能求取知识呢?经验论者认为:没有确实性,人类同样也能求知与生活。因为,近代物理学巳显示出:在康德原理的架构之外,人们一样可以获得知识——归纳所得的盖然性知识。这种知识并不被视为绝对确实的,它只是高度可能的,而且就实用的目的而言是充分可靠的。『没有确实性,我们也能求知与生活。但是以这种不具偏见的态度来探究知识,是一条漫长的途径。必须对确实性的追求,在过去的各种哲学系统中消磨尽,我们才能正视一种“本消除一切主张有永恒真理之说的”知识概念。』(《科学的哲学之兴起》,PP.30.51)从经验论者所说的上面这段话看来,西洋哲学中经验论者对知识的看法,比较接近应成派,也比较接近原始佛学。
  《中部经典》(Majjhima-nikaya)中的《散陀迦经》(Sandaka-sutta)说:『假如有人只从事思考、推理、则他的推理可能是好,亦可能是坏:可能是真,亦可能是假。』可见,原始佛教认为:某一理论的真假,要与事实互相印证,不能徒托推理上的自圆其说来判断。有时,推理完备的理论可能与事实有出入,而推理上有缺陷的理论却可能符合事实。总之,推理的可靠性,不是鉴定真理的唯一途径。(《佛教哲学》,P.15)由此看来,不自立量的应成派,似乎比较接近原始佛教对知识的看法,也比较接近近代西洋哲学中的经验学派。
  26、佛护(Sangs-rgyasbskyangs,Buddhapalita,470-540左右),著有《根本中观佛护注》(bBu-martsa-ba'i'grel、pabuddhapa1itaNo.3842)。此注最大的特点就是,采用“就敌论随言出过”的应成破式,;继承了龙树以来中观学者破而不立的精神。因此,後世推尊佛护为应成派之祖师。
  27、月称(Z1a-bagrags-pa,Candrakirti,600-650左右)主要的著作有:
  (一)《根本中观明句释》(Mulamadhyamakavrttiprasannapada-nama,NO.3860)
  (二)《入中观论》(dBu-ma1a'jug-pa,No.3861)
  (三)《入中观论释》(dBu-ma1a'jug-pafbshad-pa,NO.3862)
  (四)《六十颂如理论释》(Rigs-padrug-cu-pa'i'grel-pa,No.3864)
  (五)《菩萨瑜伽行四百颂广释》(Byang-chub-sems-dpa'irnal-’byorspyod-pabzhi-brgya-pa'irgya-cher-'grel、pa,NO,3865)
  (六)《五蕴论》(PhUng-polnga'irab-tu-byed-pa,NO.3866)
  (七)《七十颂空性论释》(sTong-nyidbdan-cu-pa'i'grel-pa,No.3867)
  (八)《三皈依七十颂》(gSum-laskyabs-su-'gro-babdun-cu-pa,No.3971)
  28、寂天(Zhi-ba'ilha,Santideva;650-700左右)著有:(一)《入菩萨行》(Bodhisatttvacaryavatara,No.3871;大正藏No.1662,菩提行经)(二)《集经》(mDoKun-1asbdus-pa,No.3934:大正藏,NO.1635,大乘宝要义论)(三)《集学颂》(SiksamuccayakarikaNo.3939;大正藏No.1636,大乘集菩萨学论)
  29、自续派主张:必须运用因明的正规格式,立出正确的因量,才能有效地破他,使对方了解己方的论点。应成派认为:一切法无自性是中观派的基本精神。如此,则因明中的因、喻也应该是无自性的,不是绝对的。所以不须自立量,“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便可有效地破他。
  30、事事物物怎样才算成立、存在呢?应成派认为:只要是概念施设,分别假立就算存在了。换言之,世俗事物存在的程度只是分别假立或概念施设而已。若逾此界限,稍事追究考察,即入於胜义之领域。宗喀巴注解月称《入中论》的『设若观察此诸法,离真实性无可得,是故不应妄观察,世间所有名言谛。』一颂时说:『应成派说:『若唯假名犹嫌不足,如云“芽生”,必须寻求此假立义(事),为从自生,抑从他生;即(此便)安立为观察真实义。……若以观察真实义之正理观世俗法,则一切世间名言皆当失坏。』(《密意疏》卷7,页3)
  31、极隐晦法(shintuskog、gyur),是指佛经中所说须弥山等一般人经验不到之事物(权证量),此等极难现见之事物,既非凡常现量可见,亦非比量所能推知,故与『隐晦』、『显现』二法相违。而三者彼此互违之情形,亦可由此比知。
  32、一般来说,以“名言量所得”作为世俗谛之定义,应该是足够的。
  不过,佛一切相智是个例外。因为佛不但能以名言量现观俗谛,也能以名言量现观真谛。为了顾及此一定义的周延性,因此加上後半句,从能所互相观待的关系去限定能量的范围(S&H,P.135)。这极可能是藏僧对印度佛学所作的补充。因为月称《入中论释》中,对胜义谛、世俗谛的定义,只相当於本论中定义的前半。如说:『此二体性,其见真智之境,即是真胜义谛。……见妄识之境,即世俗谛。』(《入中论》,卷2,页16)由此亦可约略看出,西藏佛学思想精深严密的程度。
  33、一般凡夫认为色法真实存在,因此,被认为真实存在的色法是正世俗。事实上,这种色法并不存在,真正存在的仅是“因缘所生、如幻如化的色法”;而不是“真实存在的色法”。是以,“世间认知层面认为是正的事物,并不一定存在”。
  34、无色界有情缺色蕴,所以只有四蕴。又,《入中论释》说:『然为世间名言得安立故,亦许依止诸蕴假立之我;现见施设名言我故。』(卷5,页5)
  35、除佛之外,合十地菩萨在内的一切生灵都是有情(sems-can)。凡夫的根识受到无明染污,所见所闻均带有二显及现似有自相的错觉。圣位菩萨入三摩泗多时,其现观空性的瑜伽现量,已离无明染污,故属於正确的认知。然而,一旦从三摩泗多回到後得位,这时,七地以下仍有实执的分别心现行:八地以上的菩萨,虽已断尽烦恼种子,不起实执分别,但仍带有现似能、所二分的二显习气。所以应成派主张:有情的根识都是错误的认知。(《密意疏》,卷6,页8)
  36、自续以下各宗派均同意,“新而不欺人之智”是量的定义。『再决识』是对已知事物重行了知之心识,不是最新的,所以不能算是量,而是非量。应成派认为,认知只要正确无误即足以为量,不必是最新的;所以,『再决识』可以成立为量。同样的,了解“声非常”或“法无我”之比量产生後,到了第二刹那即成已然概念化的『再决识』。由於此『再决识』之生起,仅凭直接忆持,不依间接推理;因此,它不但是量,而且是现量一一概念化之现量(rtog-pargyur-pa'imngon-sumtshad-ma)。若将此了悟“法无我”之再决识,於定中相续忆持下去,即可趋入止观双运之世第一法;进而无间趋入见道位,转成现观“法无我实相”的瑜伽现量。宗喀巴《菩提道次第广论》说:『修观後即於彼义而修寂止,故缘(比量)无我而能修成止观双运。』(卷24,页48)就是这个道理。接著《广论》更引莲华戒的《修习次第中篇》(No.3916)说:『要由寻思为先,(然後)悟入无相。(此)显然显示:非唯弃舍作意思惟及不以慧推求法性,而能悟入无分别性。』(同上)同理,持色根现量生起之後,到了第二刹那便成无分别之现量(rtog-meddugyur-pa'imngon-sumtshad-ma)。
  37、(一)事势比量(dngosstobsrjes-dpag),是指由具体事实所引生之比量,例如:以“事物为因缘所生”之事实,成立“诸法无自性”。
  (二)极成比量(grgs-pa'irjes-dpag),是指常识界所通用之名词,如闻“月亮”一词,便知该词所指之事物。
  (三)度喻比量(dpenyer'jalgyirjes-dpag),是指藉譬喻来作推理。
  (四)信许比量(yid-chesrjesdpag),.是指对经论闻、思,而後引生之正确见解(S&H,P.139)。
  38、执“声常”分别心之所现,是指“声常”这个被执取的抽象概念或意象,因为『常住的声』事实上并不存在,不过,不论此一观念是否正确,认取此一观念之认知,依然可以有效引生“声常”观念之回忆。因此,应成派认为:错误的认知本身虽然不算现量,但是就错误认知所现的抽象概念或意象而言,此一认知仍属正确有效,所以是现量。(S&H,P.141)
  39、月称《入中论》(卷5,页21)云:『无我为度生,由人法分二。』宗喀巴疏云:『此二分别之理,非由人、法上所无之“我”有所不同而分为二,以所无之“我”同是“有自性”故;而是由所依事上,有蕴等法与补特伽罗之差别而分也。』(《密意疏》,卷13,页1)
  40、月称《入中论释》说:『此教显说,声闻、独觉亦有知一切法无自性者。倘不遍知诸法无自性……彼等亦应不能永断三界一切随眠,如诸外道。又,缘色等自性成颠倒故,亦应不达补特伽罗无我,以於施设我因之诸蕴有可得故,………声闻乘中说法无我,仅略说耳。』(卷1,页10)。又说:『声闻、独觉虽亦能见缘起缘性,然由彼等於法无我不圆满修……』(同上,卷5,页21)。
  41、《金光明最胜王经》(gSer-'od)说:『依此(报,化)二身,说诸佛薄伽梵有余涅槃;依此法身,说无余涅槃。』龙友(khu'ibses-gnen)《入三身门论》(sku-gsum1a’jug-pa'isgo)说:『有余涅槃於,牟尼(报,化)二身立,离一切蕴故,法身中无漏。』月称《六十如理论释》(Rigs-padrug-cu-pa'i'grel-pa)说:『有余涅槃已离烦恼系缚,唯余五蕴而已;无余涅槃则已断舍五蕴之相续。』应成派认为:声闻、独觉在修道位金刚喻定时,断尽一切烦恼及其种子,身心世界悉皆不现,唯安住亲证法性之根本定中,犹如无余涅槃。出定,处後得位时,虽不执诸法实有,然二显习气仍存,如幻如化之五蕴与山河大地再度现起,犹如有余涅槃。故应成派主张:先证无余涅槃,後证有余涅槃。
  其实,应成派此说与其他宗派之看法,并无实质上的差异,只是立论点不同罢了。就主体的修道者而言,入金刚喻定时,固然先证五蕴皆空的无余涅槃;然而,旁观者仍可见入定者之色身。职是之故,自续以下之其他宗派,若据此而说『先证有余涅槃,灰身灭智之後,始证无余涅槃。』亦无任何不当之处(以上见拙著『《现观庄严论金鬘疏》的涅槃观』,《西藏研究会讯》,第二期,P.7.9)
  42、阿罗汉已经断尽烦恼障,故回小向大之後,不须更断。其余已证不还果等果位的小乘圣者,部份烦恼障已经断除,故不须至第八地,烦恼即可断尽。
  43、月称《入中论释》说:『凡诸契经未明了宣说不生等缘起者,当知彼经即不了义。……当知说空性者是真了义。』(卷3,页33)
  44、这句话立论似乎不够周延。因为以《心经》是了义经为理由,不足以成立“一切中法轮之经典都是了义经”;“《心经》是了义经”只能算是其中一例。
  45、固斯(Gu-shi),是蒙古人对译师或学者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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