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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創人間淨土——佛教的非營利事業管理及其開展性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龔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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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在工業革命之後,全球資本主義化之態勢業已形成,企業體,已經成為社會運作的主要單位動力。因此,企業之經營與管理,便成了現代社會的重要知識部門及實際操作活動。企業管理這一學科也因此而迅速發展起來,成為當代顯學之一。

  但在整體社會中,仍有不少領域是無法以資本主義模式去處理的,仍有許多機構並不以企業經營之型態運作。對於這些領域、活動及機構,企業管理學其實已無涵括,也無法有效說明之。近來學界針對此一問題,發展出有關非營利事業管理之討論,正是為了有效處理這一現象。

  過去,佛教團體的現代化,常被比喻為企業化經營,且對此趨勢施以褒貶。本文則藉由企業與非營利事業之區分,來辨明佛教團體之經營管理,其實並非企業管理,而應是非營利事業之管理型態。然後,以佛光山教團為例,說明佛教團體在非營利事業的理論提倡,論域拓展、實踐活動各方面,仍有具體貢獻,以及由此來觀察它對國內企業管理學界的啟示。以期達到與企業共創人間淨土的目標。

關鍵詞:1.非營利事業管理 2.企業管理 3.佛光山教團 4.人間淨土

一、兩種管理學

(一)企業與非營利事業

  在星雲大師的傳記《傳燈》中,作者符芝瑛描述了許多人對佛光山教團「企業化經營」的譏評,同時也表達了包括她自己在內的一種肯定與贊美態度,他說:

財務來源方面,佛光山出家、在家眾共數千人,還要辦教育、做慈善、興寺院,自然背負龐大財務壓力,必須有一些自主性財源,以維持基本生存,因此開辦了佛教文物流通處、雜誌社、出版社、幼稚園、中學等。許多人對佛光山這種「多角化經營」不以為然,批評他們「做生意」。……多年來,不少傳播媒體報導佛光山,常形容它車水馬龍、不夠清靜;或販賣汽水、紀念品牟利;甚至說朝山會館有冷氣、地毯;出家人還乘汽車、打電話。結論是佛光山「世俗化」「商業化」;星雲則為「企業和尚」……。

不可否認的,佛光山一無國家做後盾;二無財團當靠山,能開創這樣局面,經營上確有過人之處,包括開源及節流,均值得一般企業參考學習。……對於佛教界來說,佛光山建立了一個傳統與現代互濟,下扎深根、上有無窮潛能的僧團典範,意義非比尋常。對公民營企業決策管理者而言,如果星雲是他們的競爭對手,不少自命高桿的MBA也要小心應付了。

以上這兩段引文,分別表現了兩種態度。前者對佛教團體「企業化」充滿了疑慮與敵意,後者則甚為贊賞,認為佛教團體已能充分進行企業管理,甚且已成為企管學界值得參考借鏡的模範。

  這樣迥然異趣的評論,在我們社會上頗不罕見。但是它們都弄錯了。佛教團體企業化的例子很多,報章媒體指摘批評甚烈,可是其中有些固然是企業經營,有些如佛光山這樣的情況,卻是非營利事業管理。兩者性質不同,不能混為一談。因此,以企業化來指責某些教團,如佛光、慈濟,是不公道的,指鹿為馬,謬以千里。相反地,以擅長企業經營管理來贊美這些佛教界的高僧及其教團,也同樣不恰當。因為它們都不是運用企業管理知識與能力,而是進行著非營利事業管理。社會上不少人喜歡拿星雲大師和王永慶比較,殊不知其不同即在於此。

(二)在企業管理之外

  形成這樣的混殽,原因在於台灣社會上對經營管理學的錯誤印象,一談到管理,總想到企業。而事實上企業管理也確實是管理學界最先發展起來的學科,後來各種管理分項學科,例如媒體經營管理、財務管理、資訊管理、人事管理等等,大抵也都是以企業管理學為其基礎或模型來建構的。這種情形也不單是台灣如此,全世界皆然。管理學界向以企業管理為其主要研究對象與範圍,對非營利部門不甚注意。早期對此類事業之性質亦不了解,故或稱為「志願部門」(Voluntarysector),或稱為「第三部門」(Thirdsector),或稱為「獨立部門」(lndependentsector),或稱為「慈善部門」(Charitablesector)。至1976年美國耶魯大學才正式成立第一個非營利組織的研究團體。1987年,該校出版《非營利部門研究手冊》。同年美國全美公共事務與行政聯盟(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ols of Public Affairs and Administraion)開始鼓勵其會員開設有關非營利組織之課程。1990年《非營利管理與領導》(Nonprofit Management and Leadership)季刊正式發行,才逐漸在管理學研究領域中奠定了此類研究的正當性與必要性。

(三)難以界定的門類

  但「非營利事業」這個概念及定義仍然有許多爭論。因為「營利事業」與「非營利事業」這樣的區分,類似邏輯上的「A」與「非A」。其關係猶如「大象」和大象之外所有的「非大象」。大象很容易理解,非大象則包羅萬象,難以確指其為何物。

  目前一般是指在「企業」與「政府」兩大部門之外,包括衛生醫療團體、教育團體、社會與法律服務團體、公民與社會團體、藝術與文化團體、宗教團體、基金會等各種組織,通稱為非營利事業。政府,代表社會上的公共部門,運作權力;企業代表社會的私人部門,運作經濟。非營利事業則號稱第三部門,雖私而公,進行公共服務(public Service),以成就社會公益。三者之間,構成「權、錢、義」的關聯。

  這樣區分,應該很清楚了,但實質不然。例如,由法律上說。公法人包括國家、地方自治團體、農田水利會等。私法人,包括社團與財團。社團是人的集合,財團是錢的集合。社團中有營利者,如公司、銀行。有公共服務者,如政黨。有與營不營利無關,僅具有人之聚合意義者,如同鄉會、同學會之類。財團則屬於公益性團體。因此若依法律界定,財團法人性質之基金會全都是非營利事業,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因為有些基金會,根本就是政府的延伸,代表政府運作公權力,如海基會代表政府與大陸談判,處理各種涉及公權力之事務。國家文藝基金會代替文建會審理各種藝文活動補助案之類,因此並非基金會都屬於非營利事業。至於某些基金會成為某些企業逃稅、節稅、分攤財產的一種型式,助其聚歛,更談不上是非營利事業了。

  基金會如此,醫院、學校這些團體也是如此。醫院與醫生長期被視為高營利所得機構及職業,許多學校被批評為「學店」。都說明了營利事業與非營利事業之分,往往甚難由其法律規定或形式面上判定。管理學界一般均認為「為營利而設立,但無法賺取利潤的組織」、「非正式地由一群人所治理的組織,雖然這些人聚在一起,可能是為了某些公益,卻無法取得法定的地位」以及「IRS表明為非營利,卻沒有服務公眾的目標(如商會、勞工聯盟、俱樂部)」這樣範疇的組織均不屬於非營利事業,也是基於同樣的理由。

(四)非營利事業的判準

  換言之,營利事業與非營利事業真正的區分,恐怕還是在它的目的上。營利事業以營運獲利為目標,非營利事業則是為了公共服務,創造公共利益。

  這樣界定非營利事業是不得已的。本來在古代,一些公共服務機構或組織,定位都甚為明確,寺廟、社倉、義學、義塾、社邑,沒有人會把它們當做營利事業。但近代資本主義的發展,卻促使社會全面市場化了。宗教寺廟、傳播媒體、醫院、學校,乃至從前因寺廟為提供急難救助而成立的「質庫」,發展成了現代的銀行、金融借貸業,都可能成為一種企業。因此,我們不能說醫院、寺廟、學校、基金會等即是非營利事業,只能由它是否意在營利來看。不以營利為目的之學校、醫院、寺院是非營利事業;否則即是營利的學校、醫院、基金會。

  同樣的,非營利事業也可能採用銷售手段,也可能甚具做生意的手腕方法,或也從事投資計畫。營利事業則也可能運用公益服務來增加其利潤。因此,行為手段亦不足以做為分判營利組織與非營利事業之依據。

  例如山葉機車成立了一個「山葉崇學基金會」,推廣交通安全知識。民國八六年起,也曾委託研究騎機車戴安全帽之問題,其成果不但出版圖書,也上了BBS,又出版錄影帶。對社會公益顯然頗有幫助,值得鼓勵。但這仍與其營利事業有關,屬於間接創造利潤之方式。故該基金會實質上便屬於企業體之一部份,不宜視之為非營利事業。

  又如早先中信發行「蓮花卡」時,是由消費者刷卡之後,公司在所獲利潤中提撥若干捐為公益費用,屬於企業體對公益事務的贊助。其後花旗銀行推出的行善卡,則由消費者在帳單上直接捐助,形成「你消費、你公益,而他賺錢」的結果。工商時報所編《企業情報站》一書將此類事例都列入「企業謀略篇」。可見手段固然是公益,此一事件本身以及整個公司畢竟仍是營利性的。

所以說,營利事業與非營利事業,區分的判準不在組織與方法上,而在其目標上。

 

二、非營利事業管理

  不了解管理學的人,可能會覺得用「目的」來分判營利事業與非營利事業太過抽象,或有動機論之嫌疑。但事實上,在管理學中,事業目的乃是事業體第一個該明確的範疇。整個事業的存在意義、組織型態、經營方法、社會責任,都隨此而定。故目的不同,所有的經營管理之方式也均不同。

  以辦學來說。我國之大學,公立者仰賴國家撥款,屬於「政府」的一部份,因此頗乏成本效益之觀念;私立大學雖名為財團法人,但倚仗學生學雜費太深,又遭為社會指摘為「學店」。可謂左右為難。近年,企業經營管理之觀念逐漸在大學中紮根了,各界競以投資報酬率的角度來思考教育問題。私校中人往往覺得學校越來越像個企業,是要講究利潤的。公立大學也逐漸轉型,校長、院長、系主任,正從學者的角色蛻變為對外爭取經費、講究行銷的經營者(manager)。而學生則不少人自居為出錢購買知識的消費者,視學校為販售知識的商店,把老師當成店員。以至於學校中愈不能創造利潤的科系就愈不重要。學校視其教職員,亦漸如雇主對待其部屬。學生則抱著「出錢即是大爺」的心態,不但不受教,還自認為是教師們的「衣食父母」,時時流露出一副要維護其消費者權益的姿態。

  可是,學校傳統上就一直是非營利事業,依現代法律,它亦是一法人團體,以提供公眾教育服務為宗旨,因此它事實上並非企業。對學校的管理,也不應採企業管理模式,而應採用非營利事業管理。目的不在獲取利潤,而在於服務社會,創造公共利益。佛光山所倡辦的佛光大學,即採用此種管理模式。

  非營利事業管理有何特點呢?非營利事業(Non-profit Sector)的人員,與政府或企業最大不同之處,是它的志願工作者極多。即使是學校中的教職員,雖亦收取薪資,但其工作動機主要並不在那份薪水,而是參與教育工作的使命與抱負,故仍具有志願工的性質。對此種人員及組織之管理,當然與政府或企業不同,而其財務管理亦必迥異。

  非營利事業之經費,並不適用「使用者付費」的原則,要求受益者負擔。它通常一部分來自政府,另一大部分則仰賴募款。是由社會出錢、非營利組織出力,共同創造公共利益、協助應被協助的人。紅十字會、各基金會、各救援協助團體,莫不如此,學校亦然。

  學生在學校中,就像醫院中的病人,心智上仍甚孱弱,須待醫療救治或予以調理養護。所以他們不是花錢來買知識、買文憑的消費者,乃是來此就診待醫之患者、待學校賑贍其知識饑荒者。對於社會上熱心捐輸米糧與醫療救濟的善士,自應心存感激,對於學校提供課程,以栽成陶育,亦當銘謝。

  佛光大學認為:順著這樣的脈絡,方能重新調整校園內部的倫理關係以及運作邏輯,使學校和企業體區隔開來,恢復其講貫道義、揖讓習禮之氣氛。中國古代書院,提供膏火,以供來學者肆業於其間,即是此義。所謂「佛渡有緣人」,只要有心求道,有緣進入學校,即應不計一切地協助他、度化他。教育之道,豈能斤斤計較收多少錢或賺了賠了呢?

  佛光大學也認為資本主義社會所奉行的「使用者付費」觀念,在教育上並不適用。目前私立大學文法學院學生,每學期收費不能超過三萬七千元,公立大學學生則只需交萬餘元。可是培養一位大學生,每年的花費卻遠超過此數。以佛光大學為例,去年只招收八十人,一年僅收入六百萬。但該校籌辦至今,已支出十數億。未來數年,幾乎每年也都還要再投入數十億。倘依使用者付費之原則,豈非每位學生每年都須交一千萬以上的學費?因此,若要使學校能依學雜費收入來維持營運,除非擴大招收學生人數,否則,學生的學雜費用,在整個學校經費中所占比例甚微,幾乎完全不起作用。但若那樣做,豈不成了名符其實的「學店」嗎?教育品質如何保障?

  何況,依據研究,仍有不少家境清寒的優秀青年無法負擔大學學費,目前就讀私立大學的學生,家庭狀況及社會階層又較公立學校學生差。以辦企業追求利潤的觀點來從事教育,自有其盲點,運用非營利事業經營之方式,或許更能符合教育的意義。

  這樣的對比,應當足以說明營利事業和非營利事業在經營管理上的差異,也能突顯佛光山教團在非營利事業管理上的貢獻。

三、向非營利事業學習

(一)企業倫理的議題

  像佛光大學這樣的大學,過去幾十年不可能出現,即或出現,也無法被認同並獲得支持。因此,由這種大學的出現,便可說明非營利事業之蓬勃,以及人間佛教業已開花結果。

  非營利事業在現代社會中數量愈來愈多,類別愈來愈複雜。也是世界性的趨勢。在美國,單是基金會,就有三萬二千個以上,教團則超過三十五萬個。我國至今亦有基金會千餘個、宗教團體數千個。其中僅僅「慈濟功德會」一個團體,就有志工數百萬人。據「財團法人社會大學文教基金會」之調查,全台灣願參與義務工作之人口,超過五百萬人,並已另行成立「中華民國義工總會」。可見志願服務及非營利事業之發展,均已愈來愈蓬勃。

  非營利團體大量出現、宗教團體承擔了眾多社會公益服務事務,可以從社會面進行許多討論,由管理之角度分析,也饒富意趣。

據統計,一八九六年至一九八二年,日本前一百大企業,只剩下「王子製紙」「鐘紡」兩家還在,其他都早已煙消雲滅。在企業界中,這種「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樓塌了」的情況可說甚為尋常。企業不能久長,追逐利潤者,終究如逐日之夸父,要倒在追逐的路途上的。

這些衰敗的企業,難道都是不善於運用企業管理知識嗎?不然,在他們企業鼎盛之際,他們何嘗不被視為經營之神或企業管理的典範?眼前的例子,包括以《反敗為勝》刮起企管學界一陣旋風的艾科卡,寫下《教訓》,傳授企管業者經營心得的王安電腦創辦人王安,其企業都已失敗了。曾經暢銷一時的《教訓》,事實上給了企管界極大的教訓,讓企管界不敢再誇耀其經營管理技能與知識,知道一個企業之所以成功或失敗,除了它本身的企管能力之外,整個社會環境、外部的因素更為重要。全球經濟景氣狀況、政府政策、產業環境、社會支持度……都是影響企業成敗的要因。

  其次,企業以追求利潤為目標。既然如此,只要能獲得更大的利潤,什麼都能做嗎?非法營運、輸送不當利益,擴張事業外利益(例如發展政商關係),已成為現今企業界普遍的現象。這樣逐利不已,難道不會損及自己嗎?這種疑惑或體悟,也已在企管學界中逐漸形成。

  在企業內部,老闆追求利潤,員工同樣也追求屬於自己的利益,上下交征利,是否一定能創造事業體之大利?抑或會形成彼此利益的矛盾與衝突,導致企業分裂或瓦解?把這些疑問加起來,就是企業倫理問題在企管界越來越獲重視的原因。大家發現賺錢可能並非企業唯一的價值與目的。

  一九八七年,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獲得兩千三百萬美元的捐贈,指定用在企業倫理課程與研究的領域上。故由資深副院長派博教授(Thomas R. Piper)延攬了相關教師加入「決策及倫理價值」(Decision Making & Ethical Values,簡稱DMEV)小組,並且實際著手創設此類的課程。

  DMEV這個課程具有六個教學目標:首先,它討論現代企業責任的廣度、實際運作時的限制與權衡角度;其次,它強調如何在個人與組織效率的前提下,尋找出倫理價值的中心點;三者,它說明了忽視倫理後影響各方面的危險;四,它提倡融合倫理價值來做企業決策的積極態度;五,它著重衡量經濟與非經濟因素的企業策略與實施方案;六,它鼓勵尊重法律並了解其限制。

  該課程之目的,在於確認倫理及企業責任必須是專業性的管理學院的教育重心。而且認為每個讀企業管理的學生,都必須在自己所選擇的事業中注入興奮刺激的感覺,而這種感覺則源自於對員工、消費者、供應商與社區的責任、挑戰與機會。同時,它更規定每位學生在取得NBA學位之前,必須做滿三十小時的義工工作。

  這個例子,可以具體說明企管學界追求改革、重視企業倫理之努力,而其改革,恰好與非營利事業有關。例如強調企業經營在營利之外,尚應尋找倫理價值,認為從事企業經營管理者必須有興奮感,且應擔任義工,由義工工作中學習成長,都是由非營利事業中取得的滋養。

  因為非營利事業以公益服務為宗旨,所提供的正是「價值產品」,如文化、藝術、知識、宗教,而非「商品」。所以它不但本身在社會上的倫理價值十分明確,也向社會提供價值內容與方向。從業人員擔任此種工作,利潤報酬或許不高,但卻能充分獲得價值感,具有自我實現及成就社會價值之雙重意義。這些都是營利事業所難以達到的。企業管理若想轉型或提昇,當然須借鑑於此。

  符芝瑛在討論一般企業應向佛光山學習時,主要是就決策管理、開源節流等方面說,其在有關企業倫理的問題上,企業得益於非營利事業者恐怕更多,也更是目前企業學界正熱衷探討的課題。徐木蘭在《共創企業淨土》中談到:

愈是先進的國家,非營利組織的數目與規模愈是迅速增加,受雇的人數也跟著水漲船高。以美國為例,三分之二的成年人至少隸屬於一個志願性的社團,而四分之一的成年人為非營利組織工作,支領薪水。面對這種社會結構的變化,傳統的管理學院雖未正式推出「非營利組織管理」的相關課程,但是透過「企業倫理」這門課在美國各大管理學院的興起,非營利組織的管理問題也已逐漸受到重視。另外,從實務的角度觀察,發現有不少營利組織,為了強化公司的社會形象與開拓管理者的視野,紛紛鼓勵專業經理人抽空投入非營利組織的管理工作。譬如,以卓越管理著稱的IBM公司,要求或鼓勵中階層經理人員,每週一天帶薪前往非營利組織內,進駐診斷與協助解決它的問題(一九九四,天下文化出版公司,頁38〈重視非營利組織管理〉)。

講的就是這個現象。但這個現象中有些值得再予深論的問題,例如為何「越先進的國家,非營利組織的數目與規模越多」?企業界因重視企業倫理而重視非營利事業,又鼓勵其員工投入非營利事業以開拓視野,為何遲遲在學院中尚不願正式推出非營利事業管理課程?又為何明明是要向非營利組織學習,而卻又只派人「進駐診斷並協助處理問題」?這些問題,都值得我們再思考。

(二)企業管理的延伸

  現代資本主義社會,乃是在累積資本、擴大開發、追求成本效益的原理中發展起來的。因此企業並不只是社會中之一部分,而是這整個社會的基本性質。前文說過,資本主義已使社會全面市場化,就是這個意思。

  但這樣的社會越發展就越呈現其病態,成就固然非凡,毛病也著實不少。非營利組織,就扮演著對這社會進行調節、改善、批判者角色。它們不屬於「錢」和「權」兩大部門,代表社會的良知,追求公義,而非利益。因此它們向來是資本主義社會中非主流的部分,憐孤恤弱、濟貧瞻愚、提倡文化價值、揭揚藝術美感、弘揚宗教理想,發揮其社會力,以匡政府及企業之不逮。

  這樣的角色和地位,在開發中國家,向來不受重視。因為此類國家正以擴大開發、擠身於資本主義工商國家為急務。必須等社會逐漸成熟,漸漸具有反省能力以後,才會發現非營利組織的價值與需要。近年來,投身於非營利事業中的工作人員越來越多,就是這個道理。

  企管學界,本來即是用以鞏固資本主義工商體制的一組配備,它所發展的價值觀和管理技術,都是呼應或強化資本主義發展的。要它回過頭來反省批判資本主義工商體制,實在是十分困難,因為那很可能會質疑並顛覆它本身所賴以建構的一些基本觀念。但在整體社會發展中,非營利事業既已如此蓬勃,企管學界自亦不能不予面對。因此它面對的方式主要有二:一是如前文所說,由企業倫理問題的討論,涉入非營利事業管理,在這裡獲取兩種管理學的交集。二是試圖運用企業管理學,來處理非營利事業的管理實務,如徐木蘭所介紹的:進駐非營利組織內診斷與協助解決它的問題。

  一九九二年,台北市國際青商會與台大管理學院首度規畫了「變遷中台灣社團之發展與管理研討會」提出了下列六個主題公開討論:社團專業經理人的培養及其管理挑戰。國內文教基金會的績效評估研究。從法律的觀點探討其對社團發展的影響。非營利組織稅負問題之研究。社團的行銷管理。社團組織在台灣的發展及其對社會的影響。

  其後教育部、內政部也分別委託洪健全文教基金會等機構賡續辦理相關研討。大抵仍不脫前述二種模式,以嘗試運用企業管理知識及技術在非營利組織之中為主,以社會責任、倫理課題為輔。尚未真能反省到自身的不足,向非營利事業學習。故亦未能建立專業課程甚或科系。

 

四、自主的非營利管理學

  佛光大學南華管理學院在一九九五年即已規劃完成國內第一個「非營利事業管理學系及研究所」。擺脫了前述以企管為本位的態度,認為:

近年來,台灣民間意識蓬勃,非營利團體大量出現,充分承擔了社會服務性的角色。但因缺乏相關管理知識之研究與導引,往往無法有效發揮其力量。少數夙具聲譽之團體,大抵亦僅憑其經驗法則來發展;而其寶貴之實務經驗,則又未能予以歸納、研究、整理、傳續、拓展,至為可惜。時至今日,因非營利事業發展越來越快,相關研究不僅愈顯重要,更對企業管理提供了不少反饋,例如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Peter F. Drucker)即曾呼籲企業界應向非營利部門學習;非營利事業,也應運用各種管理方法,來有效達成組織任務。

亦即以非營利事業為主體,發展其管理學,而非以企業管理技能延申運用於非營利組織中而已。依此規劃的發展方向與課程架構為:

(一) 發展方向

  1.非營利事業管理學系及研究所培養之人才,應包括下列三類:

培養能實際投入非營利事業管理工作之實務人才,使其成為具有專業素養之工作群體(非營利部門目前大多仰賴義工、臨時工或兼職工,雖具高度熱情及參與感,但欠缺專業之管理知識,以致成效不彰,功能未盡發揮)。

培養嫻熟非營利部門之事務,足以擔任各種非營利組織諮詢顧問的人才,以協助其發展,或配合開設訓練課程及規劃活動。

培養針對各種非營利事業之性質、組織、發展策略、與外在環境互動、資源交換……等各項問題具有實證調查及理論思考能力之研究者,以建立並發展我國非營利事業組織管理之學術規模。

  2.本校非營利事業管理學系,以培養第一類人才為主,第二類人才為輔。研究所以培養第三類人才為主,第二類人才為輔。

  3.非營利事業與「企業」及「政府組織」之管理,各有異同,透過比較研究,頗有助於深入了解三者之特性及其關係。故本系將以「比較管理」為發展路向。

  4.企業領域中,多國籍企業或跨國公司之興起與影響,允為六○年代以來之大事。同樣地,非營利組織之國際化,亦為當前之重要趨勢,例如紅十字會、救世軍、女童軍、扶輪社、同濟會、獅子會、青年會、各宗教教會、國際救援組織……等,均組織龐大,活力驚人,且各涉及種種複雜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問題。在企管領域已逐漸展開國際企業經營管理研究之際,本系除研究國內非營利事業外,亦擬以國際非營利事業之發展與互動為觀察重點,並透過「比較管理」之方法,分析各國的非營利事業管理模式,比較各國對國際性非營利事業發展之策略。

(二)課程架構

1.相關基礎知識

  政治學(2.2)

  經濟學(2.2)

  社會學(2.2)

  統計學(2.2)

  會計學(2.2)

  廣告學(2.2)

  應用心理學(2.2)

  應用倫理學(2.2)

  組織社會學(2.2)

  社會福利(2)

  社會政策(2)

  社會工作(2)

  國際組織(2.2)

2.管理理論與方法

  組織理論與管理(2.2)

  管理哲學(2.2)

  系統理論(2.2)

  決策分析(2.2)

  資訊系統(2.2)

  商事租稅法(2.2)

3.非營利事業分析

  非營利事業組織概論(2.2)

  非營利事業與企業比較管理學(3.3)

  我國非營利事業發展策略個案分析(3.3)

  各國非營利事業發展比較分析(3.3)

  非營利事業的合作與競爭(2.2)

4.實務與運用

  人力資源管理(2.2)

  財務管理與作業(2.2)

  國際行銷管理(2.2) 

  行銷管理與績效分析(2.2)

  管理會計學(2)

  市場管理(2.2)

  非營利事業模擬(2.2)

  經營策略與規劃(2.2)

  工作方案設計與實習(3.3)

  這是國內首度進行的非營利事業管理教學及研究機構規劃,當然還不完善,但對台灣管理學界來說,卻具有先導作用。目前佛光大學南華管理學院正以此計畫向教育部申請准予招生中。佛光山在美國洛杉磯的西來大學則已正式於今年起招收非營利事業管理研究所碩士班。據知中山大學也準備著手規劃非營利事業管理學系,可見這個由佛光山教團所提倡的新方向,已獲得管理學界的認同,未來應該是頗有可為的。

 

五、結 語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談到佛教學者討論實現「人間淨土」問題時的局限性,以印順導師為例說:

在理論上,印順導師極力論證佛教不應出離人世,而應實現人間淨土,對佛教之現代化影響深遠。然而,印老的研究,固極博瞻,但只是佛教宗旨上的辯說,在教內看,甚具價值。但從我們非純佛教學者的角度看,則成就殊覺有限。因為他只是在教理上確認了佛教應該入世、應不離世間覺、應實現人間淨土而已。由於他對「世學」並無深究,故除了這一方向上的提示外,不能談任何具體之問題。究竟此人間淨土應為何種社會性質?宗教入世之後,世俗事務之處理,如何與佛教所追求之超越性解脫目標結合無礙?達致人間淨土之方法又如何?在人間政治、經濟、社會問題的處理上,佛教又應以何種態度為之,始能創立人間淨土?這等問題,印老均乏析論(〈佛學意理與企業管理〉,收入一九九六,佛光大學出版《人文與管理》)。

印老的局限,其實也就是近年來佛教界討論這個問題的局限。大家對於「人間佛教」這個方向大都是贊同的。對創建「人間淨土」之理想也深表期許。但講來講去,都是空說。不是將「世諦」和「聖諦」勉強比附一番,就是在宗旨、理想、精神、方向上繼續闡述。提倡人間佛教,對這個人間究竟能產生什麼邊緣性救濟功能之外的作用,實在少人探究。

  因此,本文換個方式,從管理學的角度來討論兩個問題:佛教團體,在現代社會中做為一種非營利組織,其所能擔負之角色及功能為何?佛教教團在進行其非營利事業管理時,具體之成就與貢獻又何在?

  在解說後面這個問題時,本文一方面藉著區分營利與非營利兩種事業及其管理方式,來消解社會上對佛教團體進行「企業經營」的爭論,確定非營利組織管理的性質;另一方面則就企業經營管理學遭受到非營利事業挑戰的狀況,來觀察佛教團體對非營利事業的經營方法與成果,如何帶動整體管理學的拓展。

  用以解說問題的例子,當然選擇了佛光山教團。主觀上的原因,是由於我較熟悉這個教團。而這也是客觀上的理由。因為討論管理問題,非有深入其中之了解不可,目前只有這個教團提供我這種機會。同時,由客觀意義上看,佛光山既是目前佛教界最大的僧伽團體,其經營事業型態也最多,因此,它引起之相關爭論亦最激烈。例如佛教是否已世俗化?其經營是否為企業化?企業化經營是否能創建人間淨土?佛教團體推行人間佛教,其教團是否即應採用企業管理……?這類典型問題,都發生在佛光山這個案例上。

  依本文的看法,宗教團體在當代,受資本主義之影響,事實上大體已世俗化、市場化、資本化。不要說那些藉機歛財的「不肖」佛教團體及人士了,佛教團體要推展活動時,就應該會發現它已不能用「寺廟」來進行了。寺廟社團法人化,歸給了世俗的信徒與管理委員會。故佛教推展活動,往往須另行成立基金會。而基金會即是將教團財團化的型態。因此世俗化與資本化,是現代社會由體質上對佛教團體的改造,在這個大格局大環境中,很少佛教團體可以擺脫出來。

  但業已資本化的佛教團體,仍然可以有些非追求資本累積的作為,而這些做為又可對資本主義社會產生調節、批判,甚或導引的作用。這就是本文所說的非營利事業經營管理。過去佛教團體在這方面已有了很好的表現,現在佛光山更藉其所創辦的學校來推動這種管理學術及模式。套用徐木蘭教授《共創企業淨土》那本書的書名,則我們也可以說:唯有擴大發展的此種非營利事業管理的學術與模式,影響企業及企業管理學界更重視企業倫理之問題,企業與非營利事業共同合作,人間淨土才能早日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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