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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爱国爱教与实践人间佛教的问题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任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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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爱国爱教与实践人间佛教的问题

  任杰编

  “爱国爱教”与“人间佛教”两个问题,是当今佛教徒修学佛法,弘法利生,继承佛教事业的重要课题之一。为什么呢?因为符合佛教教理,符合释迦世尊以言传身教为弟子们作出的示范,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一、爱国爱教

  佛教虽然没有国界,但是佛陀与其弟子们都各有自己的国藉。在佛陀出生的迦毗罗卫国,即今尼泊尔境内,当时古印度有“十六大国”,有“四种种姓”的阶级制度。各国的社会虽然稳定,经济比较繁荣,但“四种姓”阶级之间的矛盾显得十分突出。佛陀一生在这些国家里说法教化,遵守这些国家的法律政策,并以言行示范,为这些国家的安定团结,社会稳定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爱国爱教是佛陀亲自制定的。据《四分律藏》及其他律藏所载,曾有比丘要到国外弘法布教,到佛前请示教诫,佛告比丘要“遵守国王法,不违毗尼行”,这就成为比丘弘法传教都必须遵守的戒律。佛灭度后,历代高僧大德在世界各国弘法传教,无不遵守佛陀所制的这条戒律。此即是二千余年来佛教徒在世界各地弘传佛法并使之能够发展的主要因素。

  佛陀自己就是爱国者。佛陀成道后不久,即回到自己的祖国说法教化,以后又曾多次回国说法。当“琉璃王召四种兵,伐迦毗罗卫”时“佛知其意,从精舍出止于路,坐于黄枯树下,王问世尊,有菩提等七种树,其荫高大有德茂盛,何因弃舍,处枯槁多刺树耶?佛告琉璃王,虽有七树其荫茂盛,盛岂有常?吾坐刺树,以为安稳,用哀愍伤亲属故也”。(见《佛说琉璃王经》)琉璃王知佛愍伤亲属,爱自己的祖国而退兵。如是三返阻止琉璃王,由于释迦族没有遵循佛告坚持内部团结“舍夷人,不与外仇,有往来缘,国可全也”的教诫,违背了佛陀提倡“四姓平等”的主张,使舍夷人招来这场灾难。当琉璃王兵至舍夷时,“佛恣容无耀,项无光明”。愍伤祖国被侵略,亲属被杀害。直到佛陀最后般涅盘时,还在思念自己的祖国,以头朝北示寂,用以教示弟子不要忘记自己生长的祖国。

  反对侵略战争,保卫世界和平,也是佛陀的教诫。如佛在舍卫国时,摩竭陀国阿阇世王与波斯匿王战斗,这次战斗,波斯匿王“败退星散,恐怖狼狈,单车驰走还舍卫城”。佛知战争的胜负都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幸的痛苦灾难,希望和平与安宁,即对诸比丘而说倡言:“战胜增怨敌,败苦卧不安,胜败二俱舍,卧觉寂静乐”。第二次阿阇世王再起兵侵略拘萨罗国时而遭惨败,被波斯匿王“生擒阿阇世王身,载以同车俱诣佛所”,经佛说法教化,“波斯匿王与阿阇世王韦提希子,闻佛所说,欢喜随喜作礼而去”。其后两国又重新和好,和睦相处。

  又如摩竭陀国阿阇世王欲侵略跋祗国,跋祗国人亦正在积极防御,两国关系非常紧张,将要发生战争。时阿阇世王命婆罗门大臣禹舍,持名字而至佛所,请佛诫敕。佛陀同情跋祗国人,以七事赞跋祗国人的团结和顺,道德高尚,使阿阇世王不敢妄图,制止了这场战争。在佛教史上,有不少高僧大德传播友谊,制止战争,为和平事业作出了贡献。例如永嘉六年(312)石勒屯兵葛坡,准备南攻建业,佛图澄见石勒,劝他少行杀戮,制止了这场战争。

  佛在世时,提倡“四姓平等”,主张团结合作,首先是僧团内部的团结,亦使各国各民族之间和睦相处。为了利益广大众生,佛陀教诫国王们以善法治国,利益众生。如《佛说谏王经》中,因国界有灾患,佛告不离先王:“王治当以正法无失节度,常以慈心养育人民;王治行不平,海内皆忿仇;王治国平正,常以节度,臣民叹德,四海归心。”国家的各项政策法律,都是从实际出发,是为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而制定的。所以佛教徒应该全面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律,切忌宗教偏见。政府的有关宗教政策,并不是管理信仰和教义,而是管理有关政策事务方面的一些问题,帮助佛教徒作好佛教事业。如果没有政府的大力支持,许多事情仅凭宗教徒本身是无法解决的,所以应该理解宗教政策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政府的法纪法规。

  再说,国家管理宗教,并不是现在有之,而在佛灭度百年后,阿育王时因僧团出现争执分裂,阿育王就插手管理。这在古印度历代王朝都对佛教事务有所管理,如圣龙树菩萨的《宝鬘论》云:“一切法事主,应委精进人,不侵蚀聪智,知恩委大臣。”是说作为一切寺庙法事和转法轮的主管者,应委派精进的人管理佛教事务。在中国,自姚秦时姚苌就设僧官以僧契为僧正,其后历代有僧正司、僧主,僧录,僧录司等,虽是义学沙门戒德清严的僧人做僧官,管理僧人寺庙等,但都属政府部门管辖。清代有国师等,直到乾隆时废除僧官制,佛教则处于杂乱现象。在西藏管理更严,汉地喇嘛寺庙教区,亦派僧官管理,如五台山的扎萨克,就是由达赖喇嘛派遣经汉地政府允许,而到汉族教区管理喇嘛寺庙至解放时止。

  爱国爱教并不相违。佛教徒是国家的公民。有公民信仰宗教的权利,就有爱护自己祖国的义务,祖国是生育我们的母亲,有大恩德。既然是国家公民,一切要以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重,至于信仰仅仅是个人的问题,不能把个人的信仰驾御在国家和人民利益之上。爱教的关键在于信佛者通过自身的努力修行,以信解智力培养建立对三宝的深厚感情,保护三宝荣誉,息世讥嫌,维护佛弟子的尊严。《起信论》云:“护持如来所制禁戒,不令见者有讥嫌,能使众生舍罪修善。”历史事实证明,凡古今中外持戒修行,学德兼备,利国利民,对佛教事业有所贡献的长者和大德法师,无不受到国家和人民的敬仰和尊重。如果处理好个人信仰与国家的主次关系,爱国爱教不仅没有矛盾,而且完全能够统一起来。

  佛教传入中国近二千年,形成了中国佛教文化,对中国的历史、政治、经济、哲学、文学、绘画,以及雕刻艺术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作用,使佛教文化成为了中国文化宝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各民族的先贤大德们所创造的佛教文化事业,正等着当今的佛弟子去搜集整理研究,继往开来发扬光大,为祖国的民族文化事业各尽微薄之力。因此,作好各项佛教事业,有利于国家建设,有利于民族团结,都是在为民族争光,为中国佛教增添光彩,这是国家的希望,也是广大佛教徒的希望。

  二、人间佛教

  有人说佛教是出世法,大乘人希求成佛,小乘人希求得解脱涅盘,为什么说“人间佛教”呢?对此很不理解。

  其实,佛陀主张一切事物都是因缘所生,宇宙万物都不是独立存在的(非自性有),而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杂阿含》经卷十)。龙树菩萨在《中观宝鬘论》中云:“此有故彼有,如由长有短,此生故彼生,如由灯有光,有长故有短,非从自性有,如无有灯故,光亦不能生”。中观宗称此法义为“观待缘起”或“相待缘起”,为缘起性之一。故法不孤起,相辅相成,出世法是对世间法而言,没有世间就没有出世间,世间与出世间是相互观待而立名。如没有此岸生死,就没有彼岸涅盘,断尽三界烦恼,不受生死后有即名涅盘,不是另有涅盘可得。所以大乘人希求成佛,小乘人希求得解脱,都是在人间发心,人间修行而成圣果。若离开人间,即无圣果可言。

  释迦佛及一切诸佛,都是在人间发菩提心,在人间积集二资粮,修习难行能行的菩萨行,成无上正等正觉及说法教化亦在人间,其教法亦流传在人间,法身事业乃至三有未尽亦在人间利益众生。如《造像功德经》云:“诸佛如来人中生故,复于人中成等正觉,人中多有阿罗汉而得果故,诸大威德辟支佛,复于人间出现故”。是说三乘圣人都在人间发心、修行、证果和度生。他们都是人而不是神。如《增一阿含经》卷十八,佛告比丘“如来亦当有此生老病死,我亦是人数”。是说凡在人类,有五蕴之身,就免不了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故佛告诸比丘,当寻求安乐寂静之法。

  可能有人会说地上菩萨不是往来天上人间及他方世界,一来圣人的“家家”往来天上人间,不还圣人的“三超”、“五般般”不是也在天上般涅盘吗?菩萨往来天上人间是为修菩萨行利乐有情,一来和不还圣人是在人间修行功期未满而示寂生天,证道在天中或在人间,因为烦恼的起因在于人间,断烦恼证菩提还得要利用人间有漏圆满之身的素质,方能断除有漏而证圣果。三恶道众生及天人之身都不具备修定断烦恼的条件,此即是人间佛教的原理。

  佛陀还教诫弟子应知恩报恩。佛陀认为不知恩报恩者就是无智之人。如《杂阿含经》卷四十七云:“是故诸比丘,当如是学知恩报恩,其有小恩尚报,终不忘失,况复大恩”。佛教徒深受三宝之法恩,父母养育之深恩,师长教诫之恩,国家和人民的护育之恩,是故,佛弟子应知恩报恩。

  释迦牟尼佛在人间说法四十九年,教法流传人间。人间佛教是说我们现正处在人间;佛陀所说的法又并没有离开人间实际;佛法还在人间存在,得闻佛法,又得暇满人身,正有为利乐有情发心修行,培植善根,积集福智二种资粮的良好机缘。菩萨在人间修行,主要应圆满三件大事,一是“庄严国土”(亦为“严净佛土”,或“严净佛刹”。又为在修庄严人间国土而感自己将来成佛的佛刹净土);二是“利乐有情”(亦为“成熟有情”,又为在人间利益一切有情,令其善根成熟,为自己将来成佛而能受度);三是愿圆满,如阿弥陀佛有四十八愿,其中就有愿自将来成佛的佛刹净土,及成佛应度的众生。所以在人间修行,只要有菩提大愿,将此身心奉献给祖国,奉献给人民,为利益人民所作的一切善法,无不是修菩萨行,无不是积集福智二种资粮,为自成佛道感得报化二身之福德资粮之因,如果了知诸法体空无我而修菩萨行,即是智慧资粮之因,为成就法身之体。所以佛说的三藏十二部契经,无不是说明世间与出世间的缘起因果关系,三乘圣人或修人天安乐者,都是在人间,只是各自发心的大小和修行的广狭不同,各自所得的果位有别,若离开人间,就没有审谛观察人间的苦乐和善恶因果缘起等所缘境,就无有情可利乐。这些缘起之理,真实不虚,因果宛然,法尔如是。

  回向偈

  愿消三障诸烦恼,愿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悉消除,世世常行菩萨道。

  作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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