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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我国的“宗教旅游热”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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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我国的“宗教旅游热”
  一、我国“宗教旅游热”的主要表现
  从旅游需求和产品供给的角度来看,我国“宗教旅游热”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
  1.参加人数多、游客组成广泛
  参加宗教旅游活动的游客中,非宗教信徒占了多数。游客组成涉及各个年龄段、各种文化教育和职业背景的人群。宗教信众加上非宗教信众的游客,目前宗教旅游究竟有多大的规模,确实难以估计。但从下列一组数据中可以窥见其大概:
  1997年11月15日,中国“五方五佛”之一的无锡太湖灵山大佛落成开光,来自世界各地的近10万名信众和游客专程前来参加仪式,车流绵延达20余km(注:开光.灵山大佛网站(http://www.lingshan.com.cm).2002年1月.);普陀山风景名胜区去年接待游客167万余人次,创造了连续15年接待游客超100万人次的好成绩;雪域高原的布达拉宫,2001年上半年接待游客近20万,接近2000年全年的接待量;2001年国庆长假,广州举办的“中国古代珍奇佛像展”引起了广州市民的极大兴趣,前来参观的市民达10万人之多。在市民的强烈要求下,佛像展延长1周(注:广州十万市民国庆争看千年佛像;杭州灵隐寺3年后扩大15倍;南京灵谷寺举办桂花节;除夕夜灵隐寺门票200元.佛教在线网站(http://www.fjnet.com).2002年1月.)。
  2.活动内容多样化
  由于市场需求的细分化,近年来宗教旅游活动也产生了多样化的趋势。根据旅游活动的目的,现已形成至少4种宗教旅游形式:
  (1)宗教圣地朝觐旅游 参加者一般是宗教信众。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宗教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宗教信众的合法活动得到保护,信众的朝觐旅游发展很快,已经成为许多百姓日常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江浙一带,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群群老人排着队,背着黄色的香袋在佛诞日、观音诞等佛教节日去大寺庙进香,场景蔚为壮观。
  (2)宗教场所历史文化参观游 20世纪下半叶,宗教世俗化的步伐加快。佛教、基督教等为顺应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变革,纷纷提出民间宗教、生活宗教的号召,宗教的世俗化与社会的世俗化几乎同步进行,各宗教更多地关注并参与世俗社会的各项事业[2]。宗教界一再撩起自己神秘的面纱,直面社会各界大众。这为普通游客提供了了解宗教文化的机会。而宗教场所也往往扮演了作为地方历史文化的有形载体的重要角色。
  (3)宗教文化学习体验旅游 这是针对特殊目的的学习者而举办的旅游活动。近年来,某些宗教机构团体为了扩大本门宗教的影响,吸引更多的信众,或为了加强对特定信众群体的培养,结合度假、观光等人们喜闻乐见的旅游方式,组织短期宗教体验学习旅游。由于活动经历特殊,组织细致,而且常常有专门的经费资助,这种旅游方式受到欢迎。由中国佛教协会主办、河北佛教协会承办的河北省赵县柏林禅寺生活禅夏令营活动每年举办,到2001年,已连续举行9届。这类佛教夏令营的参加对象主要是大、中学生和社会青年。
  (4)宗教胜地修心养性度假旅游 宗教通常都有慰藉心灵、平复情绪的作用。随着现代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家庭、感情各种矛盾把许多人压得难以喘息,“身累、心更累”。一部分旅游者挑选到宗教胜地进行度假。如在佛教胜地坐禅听钟、吃斋念经,在道教胜地沐浴神光、修丹练气,既恢复体力,又恢复心力,达到彻底放松,彻底恢复的度假目的。虽然这种度假方式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但它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3.新建项目多,规模大,投资大
  宗教旅游项目开发风险小、回报高。在旅游界和宗教界的共同推动下,10年前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兴起了修寺庙建佛像的热潮。已有的宗教建筑被修复、扩建,新的宗教项目纷纷涌现[3]。在旅游项目“有仙则灵”的经验指导下,一些新开发的旅游风景区和度假区也在试图沾点“仙气”,大打宗教牌。
  宗教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热潮不断升级,出现了追求大规模大投入、追求轰动效应的新趋势。追求高大、追求规模,既能制造新闻效应,满足旅游者的猎奇心理,又体现了宗教的庄严感和神圣感,反映出宗教的繁荣。
  最典型的是在各地兴起的巨型佛像的修建热。浙江普陀山观音,1997年落成,高33m;无锡灵山大佛,1997年建成,高88m;广东西樵山观音1998年建成,高61.9m;三亚南山的南海观音铜像,预计2003年建成,高108m;安徽九华山的地藏菩萨青铜立像,高99m,连同底座高155m。另外还有已列入计划的四川乐山大佛的修缮扩建工程、辽宁广佑寺的樟木坐佛等等(注:中国著名观音佛像.海南三亚南海海上观音功德基金会网站(http://www.orientbuddha.org).2002年1月.)。这些大型宗教旅游工程个个规模宏大,投资动辄数亿。
  以寺院或佛像为核心的宗教旅游区占地规模也在迅速扩大。杭州市著名的佛教圣地灵隐景区,其规模3年后将比现在扩大13至15倍。整个工程项目共投资7.9亿元人民币。新灵隐规划区将扩至近260hm[2],其中,游览景区面积为145hm[2],比现在面积增加了120多hm[2](注:广州十万市民国庆争看千年佛像;杭州灵隐寺3年后扩大15倍;南京灵谷寺举办桂花节;除夕夜灵隐寺门票200元.佛教在线网站(http://www.fjnet.com).2002年1月.)。
  4.宗教旅游与民俗、娱乐等活动渗透融合
  除了硬件项目规模大以外,近年来宗教旅游的软项目的开发运作也越来越朝大型化、综合化方向发展。许多地方宗教搭台、旅游唱戏的综合性活动成为当地的盛大节日。2001年10月,南京灵谷寺举行桂花节,吸引了众多南京市民和游客前来赏桂,桂花节期间灵谷寺日均客流量逾万人;2002年春节期间,武汉归元寺举办归元庙会,该庙会包括“祈祷世界和平、国泰民安、风调雨顺”为主题的大型法会、公益慈善活动、文艺演出、休闲娱乐及商贸洽谈展销等系列活动,成为春节期间全市规模最大、文化旅游精品迭出的综合性盛会(注:广州十万市民国庆争看千年佛像;杭州灵隐寺3年后扩大15倍;南京灵谷寺举办桂花节;除夕夜灵隐寺门票200元.佛教在线网站(http://www.fjnet.com).2002年1月.)。
  二、我国“宗教旅游热”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宗教与旅游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宗教是人类对自身生命的思虑和试图对纷繁复杂的外部世界做出解释[4]。一方面,宗教作为一种世界观和价值体系,在其内在的责任心的推动下必然产生强烈的扩张愿望。而宗教的传播,大多是通过宗教人士的旅行行为来实现时[5]。另一方面,宗教的无形力量感召人们到圣地去朝拜,到寺院去履行神圣的宗教仪式。即使是世人公认的近代旅游开山之举——1841年7月英国传教士托马斯·库克包租火车的团体旅游,也是为了组织人们参加宗教意义的禁酒大会[6],其实质也是一次宗教旅游活动。
  在我国,佛、儒、道三教构筑了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基石。改革开放给人们带来了经济上的富裕,也带来了精神上的自由。人们被长期压抑的对神秘宗教文化的好奇和向往随着上世纪80年代末国内旅游的大发展一起进发出来。10多年里,我国旅游消费保持着持续热旺,旅游开发建设蒸蒸日上。作为我国文化旅游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宗教旅游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但是,除了宗教与旅游在传统意义上的紧密关系以外,10年来我国的“宗教旅游热”还有着其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背景。我国转型阶段的特殊的经济、社会变革环境,以及在此环境中形成的特殊的政策和思想意识形态,与全球性的社会经济潮流一起,共同促成了我国的“宗教旅游热”。
  1.物质文明的高度发达使人对精神生活的需求空前强烈
  20世纪中叶以来,科学技术在微电子、化学、生物等领域出现重大突破,社会生产力飞速发展,世界经济的国际化、一体化空前加速。影响到精神生活领域,各种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相互碰撞。人们在繁荣的物质文明和多元文化冲击包围中,感到从未有过的精神紧张、情感空虚。许多人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面前,丧失了目标和理想,找不到行为准绳,精神上无所寄托。这是社会大变革导致的人们信仰危机。
  宗教用不同的方式,对生命和世界作出诠释,对现实世界的人类具有明显的启迪、安慰、寄情的作用。宗教能适应人的不同层次的精神需要,包括获得慰藉的需要,摆脱恐惧和孤独,群体交往的需要,追求平静的需要,情感宣泄的需要等[5]。人需要有所信赖,也需要有爱的寄托与抚慰。宗教中的神灵,都被信徒认为是有超自然力的可靠可依傍的对象。宗教能为信徒很好地提供群体和交往需要,各种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使信徒有了群体的归属,满足了人的这一本性需要。
  宗教还提供了道德规范。在行为准则比较混乱的今天,宗教给人以清晰的标准。宗教中包含了许多人类世代相传的对人类发展、社会存在、人际关系都极有价值的普遍道德准则,如不偷盗、不妄语、帮助弱者、买卖公平、孝敬父母、诚恳待人等。宗教教义通常也规定了涤罪、悔改、洁净的内容。宗教道德的神圣性、权威性、高效性吸引了一些人对宗教的追求。
  2.“天人合一”的思想境界和生活追求成为社会时尚
  现代社会人类高度发展的物质文明还带来了两个副产品:一是自然资源的大量开发使用,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越来越严厉,甚至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二是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压力越来越大,日复一日紧张压抑的生活使人们产生强烈的逃脱现实的欲望。短期的回归自然,过一段恬淡舒适生活也就成了人们可望可及的目标。
  许多宗教所倡导的思想和生活境界与此不谋而合。佛教认为万物皆有灵,遵循因果报应,要求戒杀、放生、相互关心、和平共处,反对无度占有和浪费。佛教推崇简朴的消费观,这种“惜福”的思想与当代环保运动所推崇的“绿色消费”有异曲同工之妙[7]。佛教徒要素食、结夏,植树种花、清除污染,要到林木葱郁、环境清幽的地方参禅修道。所以自古有“天下名山僧占多”之说。道教要求“守静去躁”以养心。“养心就是养气,养气即是养生”。追求一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精神境界和生活环境,从喧嚣的尘世中脱离出来,心远意静,淡泊自得。
  宗教旅游的“天人合一”,正好迎合了现代人对恬淡生活方式和优美自然环境的需要。
  3.宗教文化具有迷人的魅力
  宗教中包含了人类创造的伟大艺术。教堂、寺庙、宫观、清真寺、陵墓等是建筑艺术的完美体现,凝结着人类的智慧。宗教建筑雄伟、庄严、肃穆、金碧辉煌,宗教绘画、雕塑、舞蹈、音乐多表现宗教故事,反映神的威仪、圣灵,无不是人类在历史长河中智慧和文化的结晶。
  所以,宗教文化是旅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旅游到处可见宗教的影子。一方面,几乎所有的宗教圣都部已成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著名宗教场所也是著名的旅游参观点,大型宗教活动也成了旅游地的重要吸引因素。据统计,我国3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中,以宗教景观为重要内容的占47.9%[1]。另一方面,宗教与民俗融合,成为旅游地重要的社会文化环境,如云南傣族人的上座部佛教民俗文化、新疆维吾尔族的伊斯兰教文化,都是当地发展旅游业的背景和平台。
  4.宗教自身存在与发展的需要
  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并没有解决人类所面临的许多困惑和问题,丰富的物质生活和贫乏的精神生活之间的反差使更多的人关注宗教,另一方面,科技革命、基因革命的发展及应用直逼宗教的核心教义[2],宗教迫切需要不断调整自身以适应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
  在科技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东西方宗教普遍出现世俗化、大众化、现代化、普世化、本色化的趋势[8]。世俗化是指宗教放下架子、走出山林,努力以更加通俗易懂的理论、直观明了的形式、平易近人的姿态溶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宗教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的结合更加紧密。世界很多地方涌现出的政党和社会团体,有的直接以宗教为号召,有的虽然以世俗主义相标榜,但与宗教势力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大多数宗教力图与当前社会的政治、法律、道德或新科技相适应,致力于和平、环保、社会公益、保护妇女儿童和修身养性等事业。
  因此,发展宗教旅游既是宗教走向世俗化、参与社会经济文化活动的重要表现,也是在新的社会历史时期宗教宣传自己、传播教义的有效途径。
  5.宗教经济与旅游经济融合发展
  宗教和经济有着奇特关系。虽然几乎所有宗教的经典都有贬斥财富、祟尚清贫的语句[5],但是,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实体,它有许多神职人员需要供养,组织宗教活动和开展宗教宜传需要经费,寺庙教堂的修缮也需要经费。因此,宗教对财富的贬斥态度,实际上仅仅是一种道德规范[9]。历史证明,各大宗教无不从事经济活动。在市场经济发达的今天,宗教对经济的依赖愈加明显。旅游可能成为宗教场所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之一。西方基督教一直有教会办实业的传统,但东方的佛教、道教以往主要依靠微薄的教产以及捐助、施舍化缘而维持宗教经济的流转。全球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为宗教团体开拓了一个巨大财源。宗教场所集中了大量人类历史文化瑰宝,宗教的戒律习俗和神秘色彩对游客产生极大的吸引力。宗教团体在人们自发的旅游活动中已看到了巨大赢利空间。
  仅举一例:据报道,每年除夕夜,杭州灵隐寺总是人满为患。2002年2月11日的除夕夜,灵隐寺的门票限量公开发售1万张,每张200元,无团队、儿童等折扣票价。据称,这已是自2000年灵隐寺除夕夜门票价格最低的一次。就按此计算,除夕夜灵隐寺仅门票收入就可达200万元,这里尚不包括数目更大的香火收入、功德款收入及纪念品、饮食品收入(注:广州十万市民国庆争看千年佛像;杭州灵隐寺3年后扩大15倍;南京灵谷寺举办桂花节;除夕夜灵隐寺门票200元.佛教在线网站(http://www.fjnet.com).2002年1月.)。
  因此,宗教界、旅游界都开始以巨大的热情投入到宗教旅游项目中,并加快相互渗透。宗教经济和旅游经济因此得到共同发展。
  6.中国宗教政策得到落实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在对宗教的态度上曾经走过一段弯路。特别是在土地改革、破四旧和“文化大革命”期间,除了少数民族地区,几乎所有的宗教行为都被禁止,宗教团体被解散,宗教场所也被拆除或占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大陆的宗教政策逐渐解冻。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在宗教信仰自由的大政策下,一系列有关宗教的法规法令相继出台:1989年,国家税务局发出《关于对宗教活动场所的门票收入特案免征营业税的通知》;1994年,国务院颁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的管理规定》,等等。根据中央的政策精神,一些地方性宗教政策法规也纷纷出台。1997年10月22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海南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虽然,国家对于宗教的管理仍然采取比较审慎的态度,宗教项目,包括旅游特征明显的宗教项目的新建,都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直接审批,但毕竟我国的宗教政策已经得到了真正的落实。日趋自由、开放的政策环境,对宗教旅游的发展来说,不啻是一个福音。
  【参考文献】
  [1] 方百寿.论宗教旅游的生态化趋向[J].社会科学家,2001,(1):68-71.
  [2] 李平晔.21世纪世界宗教发展趋势[J].中国宗教,2001,(1):26-28.
  [3] 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务院宗教局.关于制止乱建庙宇和露天佛像的意见[R].1994.
  [4] 严耀中.中国宗教的生存哲学[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1.1.
  [5] 罗竹风.人·社会·宗教[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132-263.
  [6] 李天元,王连义.旅游学概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7.18.
  [7] 蒋劲松,邹慧萍.宗教与环保[J].世界宗教文化,2001,(1):22.
  [8] 黄心川.经济全球化与东西方宗教的关系[J].中国宗教,2001,(5):6-7.
  [9] 释济群.宗教的财富观[J].中国宗教,2001,(3):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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