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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现代社会的抉择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叶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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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现代社会的抉择
  叶 翔
  汉传佛教博大精深,充满哲理,虽源于印度但在汉化的过程中,已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传统社会,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由于社会的变迁,汉传佛教传至1949年实际上已经式微。虽然民国时期有太虚法师发心整顿佛教界,创刊了《觉社丛书》,发表了《整顿僧伽制度论》,并为培养人才设立了武昌佛学院,以及一些地方的有识之士成立了佛教学校和传教团体,但总的来说正信的佛教在社会的影响并不大,民间所信仰的佛教是和道教信仰、一般民间自有的信仰融合在一起,佛和菩萨都被当作“有求必应”的崇拜对象。
  20世纪80年代以来汉传佛教在我省的复兴,有多方面的原因。宪法中确认的“宗教信仰自由”条款得到重申;中国共产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制定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文件,开始落实宗教政策。作为对“文革”极“左”政策的一种逆反,人性开始回归并在宗教领域寻找支撑点;以及在对外开放时福建由于地缘和历史的原因,境内外佛教界得以频繁的交流等等,都是考察20世纪最后20年我省佛教得以复兴的原因时应当涉及的。
  由于中国经济体制的急速变革,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社会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这种变化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变化将会加剧,每一位中国人若不时时前瞻,不经意间常常会发觉自己置身于陌生的社会环境之中。
  这种变化使中国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21世纪中国社会进入现代社会时期是必定无疑。现代社会有诸多的有别于传统社会的特点,这些特点是由于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公众受教育的程度普遍提高,文明制度的建立等因素决定的。现代社会的诸多特点中有三个特点是显著的,即理性化、民主化和多元化。面对着21世纪的中国现代社会福建佛教界高僧大德若要绍隆佛种、续佛慧命,是否须外视社会变迁,内省佛界故疾,前瞻现代社会的特点,作出自身的抉择?为此,求救于福建佛教界的高僧大德和有识之士。
  一、面对理性化的现代社会
  不要看目前,中国的文盲和半文盲的人数还很多,我们要看到目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激增。特别是教育制度的改革,一方面保证九年义务教育的完成,一方面民办大学的放开,将使21世纪的中国教育产生一种飞跃。同时科学技术的急速发展,科学精神在现代社会以全新的形式传播,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通过现代传媒也在展示着理性之光。如此等等,中国不要经过几代人的新陈代谢,理性精神将在全社会成为主流社会意识形态。虽然,科学不能解释一切,但是在信仰的思考方面,现代社会的人们将多问一些为什么;虽然关于宗教的真理不能全部靠实证,但人类的理性思考,将促使传统的宗教理性化,基督教现代神学的发展已证明了这一点。
  佛教的产生,就其创始人来说,本是一种理性思考的产物。释尊在毕钵罗树下专心思考解脱成道,凭的是他进行逻辑推理的能力,是他的理性智能。释尊成道后初转法轮,说的是四谛等法,并不带有多少非理性的成分。然而由于当时社会旧有的信仰基础和下层人民的认识水平,释尊在49年的游化中“随机说法”、“随类应问”,均随众生之机类而传播他的佛学理论,说教中吸收了婆罗门教中的传说故事,因而在“如是我闻”中便有了当时当地人熟悉且理解的超自然力的鬼神。当佛教在中土汉化的过程中与中土固有的民间传统信仰相融合,形成了民间所认同的忏法仪式及观念,在感性的佛教宣传中少了许多理性之光。但理性的佛教缕不绝代,认为“佛法是无神教”者古今中外皆有之。以现代为例,日本佛教学者高楠顺次郎认为:“佛教的第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无神论”陈铭枢先生在“致毛主席论佛法书”中说:“世人见宇庙中安排许多佛菩萨,误认为多神,不知所安立之佛菩萨,多代表人人成佛过程中所表示之模范,人人都要做到,所谓敬礼佛菩萨,犹如敬礼自己,(因为自己即是佛菩萨,所谓信仰佛菩萨即是信仰自己。)所以得名为无神教。”当代大德认为“礼教非偶像崇拜,而是表示敬重的仪式”的大有人在。③20年前中国佛学院的一位法师来福建某佛学院校讲课,一学僧在课间问老法师:“世界上到底有无鬼神?”法师答道:“你认为有就有,你认为没有就没有。”佛教的理性智慧由此也可见一斑。
  然而,佛教传统中的非理性现象十分浓厚。由于佛教历史的传统和社会习俗,加上社会经济的变化发展,现在善男信女们经济宽裕了,能余出更多的钱来做佛事。少数出家人和一些以居士身份自居的人,常常到民间百姓家中做经忏。伴随着他们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职业化行为”,传播的往往不是佛教正信,而是民间信仰。印顺法师说:“佛教到了后来,忏悔的意义模糊了,学佛的自己不忏,事无大小都请出家人,弄得出家人为佛事忙,今天为这家礼忏,明天为那家做功德。大的寺院,天天以做佛事为惟一事业,出家的主要事业,放弃不管,这难怪佛教要衰败了。所以,忏悔主要是自己,如果自己真真切切的忏悔,甚至是一小时的忏悔,也是超过了请许多人,作几天佛事的功德。”此外,现在佛教寺院中抽签的现象随处可见,甚至有寺院树起“求签顺序”的告白;近年来明玛实价点光明灯的习俗也开始流行。个别佛教寺院还容许了神棍巫婆的活动。这些现象都值得佛教界思考。
  赵朴老认为:“由于过去长期的衰落,中国佛教也存在着不少的缺点和局限。如何克服历史所给予的污染和困难,积极发扬自己的优良传统,主要在于当前中国佛教徒本身的努力。”
  福建佛教界在倡导人间佛教方面作了不少努力。人间佛教与一些民间陋俗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赵朴老认为“人间佛教主要内容就是:五戒、十善,”同时赵朴老也强调“佛教僧侣仅仅是为得解脱而出家修行的人,不是担任什么神与人之间的神职。他不应当,也不可能代人祈福禳灾,或代神降福免罪。”佛教在现代社会的传播若无视社会整体理性化程度的提高,从人生哲理和伦理的层面上加以阐发,而仍以鬼神信仰为其基调,再加上经营性的操作,则将为世人所诟病无疑。
  二、面对民主化的现代社会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最近江泽民同志在“5·31”重要讲话中提出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人的公民意识将大大加强,社会民主化程度将大大提高,人们对民主的诉求将极大地得到满足。“民主是一种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的治理中,以尊重人们的平等权利和多数人的意志、利益为原则的制度和机制。”民主要求人的权利平等,但民主也不是无政府主义,对于一个现代社会来说民主是与法制相统一的,对于一个社会组织来说民主是与纪律相统一的。一个社会组织没纪律,则无法实现其组织目标,如果没有民主,则无法防止个别人把组织作为实现其个人私欲的工具。
  佛教的弘传主要靠僧伽,三皈依中的皈依即是皈依于僧伽。僧伽是信众的表率者,是信众身心归向依靠之处。人间佛教要履行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宗旨,僧伽加强自身的民主建设,维护自身形象是十分重要的。
  僧伽的组织是在“六和”(戒和、见和、利和、身和、口和、意和)的原则上建立起来的,为了实现这“六和”,僧伽中曾制定一种民主制度,即羯磨制度,相当“会议办事”制度。行事时,在规定范围内的全体僧众必须到会,若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委托他僧向僧团请假,并对僧团的决定表示无条件同意。羯磨师(主持人)对行事提出议案,由大众表决,若全体同意则羯磨合法,若有异议,则羯磨不合法,凡有羯磨的行事,若羯磨不合法,则不能继续行事,羯磨制度中的布萨羯磨,类似于民主生活会,每半个月举行一次,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律典中的布萨犍度对布萨的内容、程序作了说明。布萨羯磨时,划定界限内的比丘都必须参加,不能无故缺席,如果比丘因病或其他缘故不能参加,必须委托他僧向僧团请假,并向僧团说明自己半月来无犯戒行为和对布萨的一切僧事决定表示无条件地同意。布萨日,僧众齐诵戒本,检查每个比丘半月以来有无犯戒行为,既有自我“发露”,也有别人“举过”,若有犯戒者,集体作出处理决定。除了这定期的布萨羯磨外,传统佛教中在每年雨季安居期满后还举行一种叫“自恣”的集会,“自”是自己发露,“恣”是恣别人举出自己的罪过,从而达到认过、忏悔、改过的目的。《四分律》二十犍度中有一个呵责犍度,说惩治恶比丘之法。此种制度对任何比丘都是一视同仁的,即使身为方丈亦不例外。
  按照赵朴老的说法:“今天我国也还有寺庙保存着布萨和自恣制度的,至于羯磨的民主精神,由于长期封建社会中许多封建制度被引到佛寺中来,特别是由于丛林清规被封建朝廷按照自己的意图加以修改推行,因而久已失去丁本来面目。”
  现在有的大寺院模仿的是科层制,一些小寺庙则无异于传统的家长制。由于组织内部的民主制度不完善,我省一些寺院中出了矛盾而无法解决,20多年来败坏僧伽名声的事时有发生,令人叹息。佛教有一个传统,戒律规定比丘戒除比丘外,其他人不可读诵、研究。比丘尼戒除比丘、比丘尼外,其他人不可读诵、研究。在家信徒不可揭发僧人的过错,因为如果揭发属实,则犯《菩萨戒》中的第六条“说四众过戒”。僧团中如果比丘犯戒,也只能由比丘之间揭发,而且必须当面指出或羯磨时揭发,否则也犯“说四众过戒”。②因此,居士是很少有人对僧尼犯戒现象进行议论。要加强戒律意识,严谨僧团律仪,只能靠僧伽内部建立起一套健全的、符合现代社会民主意识的机制。
  “众生平等”的观念本是佛教界所应持有的,可是当面对社会时,个别僧侣对大官、大款持有的分别心常令旁观者不解。上下平等应是“众生平等”顺理成章的内涵,僧伽中职责分工是为维护僧团的存在和发展的需要而设置的,侍者负责住持的日常起居、卫生等事,日夜跟随住持,替住持分担了一些事务,这对于老方丈来说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对于中青年方丈来说,如果生活上自己能做的事都要由侍者代做,不但在现代社会不为“俗”人所理解,也有违“众生平等”的原则。民国时期,一位名僧在公共场合心安理得地接受侍者的侍候,被一知识分子看见写成了新闻报道,对佛教界影响不好。
  三、面对多元化的现代社会
  由于改革开放引起了社会变迁,现在我们社会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加。现代社会的多元化是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是包含在社会协调发展、良性运行的理念之中。维护每位公民不妨碍他人的自我选择权是现代社会对人权的尊重。《宪法》规定之宗教信仰自由,即尊重每一位公民信与不信的自由,信这种宗教和不信这种宗教的自由。在现代社会中,每一种合法的宗教其地位都是平等的,没有分哪一种宗教好或哪一种宗教不好。只要是合法的宗教,那么是信仰者选择宗教,而不是宗教来选择信仰者。宗教只能以她的教理教义、社会功能和社会形象来等待人们的选择。
  宗教宽容在多元化的现代社会中是十分重要的,它是社会多元化的产物,也是多元化社会的一种稳定剂。宗教宽容为社会的和谐提供了一种保证,使现代社会免于陷入因宗教信仰而引起的矛盾或冲突之中,也为宗教本身塑造了一个良好的形象。
  300多年前英国著名的思想家约翰·洛克明确地提出了宗教宽容,他说:“任何私人都无权因为他人属于另一教会或另一宗教以任何方式危害其公民权利的享受。他作为一个人而享有的一切权利以及作为一个公民而享有的公民权,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些并不是宗教事务。无论他是基督徒,还是异教徒,都不得对他使用暴力或予以伤害。不但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为伸张正义而采取的狭隘措施,还必须以仁爱、慈善和自由作为补充。这是福音书所指示的,理性所引导的,也是我们生而具有的自然身份要求于我们的。如果有谁从正路误人歧途,那是他自己不的幸,并未有损于你。因此,你既然相信他将来在来世受惩,也就无须在今生的事情上对他惩罚。”
  佛教的教理中实际上早已包含有宗教宽容的内涵,虽然佛教提到“外道”,就像基督教提到外邦人、异教徒一样,但是释尊所阐述的“缘起论”,已能解释每一有情个体的宗教选择。同时释尊说过:“一切善法皆是佛法”。如果说上世纪20年代北京基督教会定于耶稣复活节,宴请班禅喇嘛,被一般人士认为是宗教上有趣之事,那么本世纪初,厦门南普陀慈善事业基金会资助250m元帮助天主教中南神学院的10名学生完成学业的善举,则体现了佛教的博大胸怀,同时证明了“外道”在现代有其特殊的含义。
  然而现实生活中可见到一些自称是佛弟子的人与其他宗教信徒发生矛盾的现象。有人讽刺不供祖先的其他宗教信徒的祖先成为孤魂野鬼,说“我们做普度就是给你们祖先一些吃的。”有位比丘尼好心地劝一位道姑要改信佛教,说“你信道教出不了三界,最终还是要坠人六道轮回。”
  宗教宽容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无原则地容忍非法邪教的传播。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各种新兴“宗教”破土而出,蛊惑人心,欺骗初机善信的人,这对各种合法宗教都是一种严峻的考验。像盗用佛教名词进行非法活动的法轮功邪教,最早就是我国佛教界奋起批判;像出现于台、港的“活佛”卢胜彦、“无上师姑”清海等都是真正的“外道”,假借佛教之名,行造谣撞骗之实。朱镕基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总结讲话中指出“在同邪教作斗争中,要继续发挥宗教界的重要作用”。批判各类邪教,防止群众误人歧途,正是体现佛教的慈悲情怀。
  从佛教内部看,出家人的“出家”是对信仰的一种选择,而非一种职业的选择。这就涉及“信教动机”的问题。由于佛教界对出家人“把关”不严,有一些动机不纯者进入佛门,使有识之士忧心如焚。
  界诠法师说:
  “当今佛教界日益严重的腐败现象,佛教的自身建设
  和发展潜伏着的相当深的危机,教内存在混乱状况,都是
  ‘相当严重’的。某些地方概而言之有以下三种情形:
  (1)寺院杂乱 因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力,有些动机
  不纯的人混进僧团为非作歹。 —
  (2)僧纪松散 也就是戒律松弛,自由散漫,不重行
  持,乱赶经忏,自住精舍,不遵佛训,不依僧制。
  (3)僧尼怠情 意志消沉,不务劳作,不预共修,只图
  个人享受等。”
  现代社会的多元化对佛教内部提出了挑战,即如何对待动机不纯者钻进佛门这一严峻的事实。佛教的宽容,内部允许不同的判教,但对内部的动机不纯者、犯戒者难道能采取宽容的态度吗?若如此,则佛教将以什么形象树立于众生的面前呢?佛教界有个别人士以“末法时代”为遁词表示了无可奈何的心情,但是笔者以为,在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之时,佛教界如何以戒律管理好内部事务则是当务之急。佛教界应想方设法,对内部的僧纪进行整肃,严守风范,将假僧人驱出佛门,“以戒为师”的传统要继承和发扬。僧团肩负着弘扬正法、续佛慧命的重任,无法守戒者可以选择还俗,这才体现出多元化社会提供给每一个人的平等选择机会。
  圣辉法师在中国佛学院学生会会刊《法源》1985年创刊号上有两段话:
  “准确的掌握‘无我’的义理,就不会鼠目寸光,斤斤
  计较,处处以‘我’为中心,整天在个人主义的小圈子里打
  转转。掌握了‘无我’的道理,就不会为顺逆境所动,任何
  时候都会坚持原则,不考虑个人得失,不为利、衰、毁、誉、
  称、讥、苦、乐的八风吹得摇摇摆摆。”
  “无我才能无私,无私才能无畏。无我则公,无私则
  明,无畏则磊落,然后才能真正地以庄严国土,利乐有情
  为己任。”
  愿福建佛教界高僧大德、有识之士能无私无畏,愿福建佛教在21世纪能多多发挥其净化人心、净化社会的功能,利乐有情,实现“人间佛教”的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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