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宗教研究>> 弘法交流>>正文内容

介绍佛门新秀--弘法大和尚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介绍佛门新秀--弘法大和尚
  弘法法师俗姓陆,字红春,学名陆振飞,自号境悦童子,上海崇明人,生于1954年,幼而好学,经历了十余年的读书生活,学校毕业后回乡务农,忙里偷闲,研 诸佛教文史,每有感悟,而深受启迪,遂起信心,发愿归佛。1974年皈依崇明寿安寺广愿法师,赐号弘法,1980年投闽侯雪峰寺出家,时年冬考入中国佛学院灵岩山分院,因品学兼优而推为班长,1982年秉受具足戒,1983年春毕业,以其道心好、成绩优,深得院领导及诸僧众的好评。
  弘法法师自灵岩山佛学院毕业后,留住灵岩山寺工作,历任灵岩山寺副寺、监院、并兼任佛学院副教务长、副院长等职。1989年调任西圆寺监院,1994年在北塔报恩寺落政发还之际,参与接收并主持工作,1995年以来,主持报国寺的修复和佛教博物馆的筹建工作,并担任馆长职务。
  弘法法师一身兼挑两家法脉,继承佛教事业,精进不懈,1990年秉明旸大师付法授记,赐名定法,为临济正宗第四十二世;1992年再承真禅大师传授法脉,赐名道开,为临济正宗第四十八世。
  弘法法师做为佛教界年轻一代僧才,肩负时代的重任。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祖国大地,国运昌隆,百废待兴,灵岩山寺、西圆寺都在恢复和建设之中,弘法法师积极参与这两座寺院的管理工作,既庄严了寺庙,又锻炼了介绍佛门新秀 管理才能,以致于1992年,河南开封大相国寺落实宗教政策归还佛教进行恢复建设,急需僧伽管理人才,中国佛教协会赵朴初会长首先想到的是知识型的合格僧才,尤其想到了弘法法师,他是佛学院毕业生中的佼佼者,于是向苏州佛协商借到大相国寺协助真禅大和尚主持日常工作,在当地政府宗教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弘法法师带领僧俗大众,尽心尽力做了大量工作,很快恢复了大相国寺古刹雄风,在 海内外产生良好影响。真禅大和尚圆寂后,弘法法师于1996年应四众推举,升座大相国寺方丈,弘法法师身兼苏汴两地寺院的主要领导职务,在生活、工作等方面有诸多不便,在大相国寺建设基本就序后,他再三请求辞去大相国寺方丈,于1999年初中国佛教协会同意了他的请求,同时对他在大相国寺的工作作出了充份肯定和很高的评价。
  弘法法师经历甚丰,在教务组织上从地方到全国都有任职,历任苏州市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副会长、江苏省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在政治服务方 面,自1985年以来,被推选为吴县人大代表、苏州金圆区人大常委、苏州人大代表、苏州市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协常委;在外事活动中,多次出访日本、新加坡、美国、泰国、以及香港、台湾,为祖国统一,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弘法法师负责恢复苏州报国寺后,在此开拓佛教文化事业,形成新型的佛教道场。报国寺是净宗十三祖印光法师闭关静修的胜地,虽然规模不大,而在海内外享有盛 名。1995年弘法法师挑起了修复报国寺的重担,使破败不堪的古寺修葺一新,随后又在此筹建佛教博物院,将佛教在苏州传承一千七百余年历史陈迹,以高度摡括的手笔勾勒出来,向世人展示,受到各界人士的欢喜赞叹。就此报国寺成为全国首创的新型寺院 佛教博物馆。
  弘法法师还致力于佛教理论的研究和佛教文化的传播,著有《论住持正法》、《印光大师佛学思想与净土宗》、《净土宗与苏州》等论文,近年来又为创办弘化杂志而四处奔波,通过精心运作,《弘化》创刊号于1999年九月十七日正式发行。如今弘法法师正在为佛教事业的发展而继续精进。今年初被推选为江苏省佛教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六月又举为苏州报恩寺住持,现又被推为泰州光孝律寺住持,真 可谓是能者多劳也。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