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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噶举派史略(中一)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措如·次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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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讲说如何进行闻思的方法

  (一)外道宗派的教义
  (甲)诠说其主张。那种不皈依三宝而寻求除此以外的其他皈依处的补特伽罗,称做外道徒。那种从内心就不皈依三宝,却承认除此以外另有别的皈依处或信托的补特伽罗,便是外道宗派。此若区分,则有六十二种见等许多类别。若加归结,就归入数论派①、胜论派②、离系派③、弥曼派④和顺世派⑤等到五个宗派,即名为论义五派。此若再加归结,就无不归总为常断二派⑥。彼等之中,前四派是常见派,后一派是断见派。诸常见派将神我、时和自在天等看作一切世间的造作者,并承认其为恒常。为证得遍入天和自在天等那样的恒常位,作为使天欢喜的方法,就有家畜作祭祀、依止五火⑦、跳三叉矛和修禅等。
  断见派或顺世派则说:由情器世间总摄的一切法(事物)根本没有前世业等的起因,现在的这个一切世间,谁也未造作而是从自体骤然而生,特别是识,是从四大突然而生的。红日升起、江河下流、豆子形圆、荆棘直尖和孔雀翎毛斑驳等一切诸法,谁也未造作,是从自体而生。此派又承认这种成为现在眼根的现前所行处是神

注释:
  ①数论派:古印度一教派名。梵语僧佉派,古印度六种外道之一,一般称为数论外道,主张一切法不出二十五谛。
  ②胜论派:外道宗派之一。古印度鸺鹠大仙和食米斋仙人所传一教派名。
  ③离系派:离系外道派,裸形外道派。古印度教派之一。
  ④弥曼差派:又译作思维派。为研究吠陀经典而进而进行思维探索真理之意,所以他们最重哲学上逻辑推理。
  ⑤顺世派:系古印度哲学流派之一。其始祖是路伽耶。说万有差别是自然而生,自然而灭,皆无因果。不承认有前后世,不承认有因果报应,
  ⑥常断二派:执著实有的常见派和执著绝无的断见派。
  ⑦五火:太阳、灯火和心火等五火。

我,除此以外,根本没有所谓神我。而且还说:与寿的殂落同时,我相续便永断,犹如灯灭。所以,全无去往来世且无他世界。他们又说:“几许根行境,我亦如许尽。”并说:“身亡汝不生,此身唯聚合。”云云。名为外道派的名物①,因为既然是离开内道佛教的别的部,所以是异部。因为由其米规而成为外面,所以是异教徒。既然凭借常断见之边或际,而为都宗论的道创立台阶,所以是外道。既然将后世和业果说成了无所以是说无派。既然离开世人之正见而成了另外,所以是顺世派。不论怎样勤修彼等的道——依止五火和在恒河沐浴等,若连唯近似的安乐也不成就,那证得究竟安乐也就如空中之花一样了,所以,诸具智慧的上士非但自己不入其道,更要阻止眷属徒众和后嗣等进入彼道,这显然是正法要。彼等外道徒的详广主张,当从清辩论师②的《般若灯论》及其注释、陈那③师徒工的典籍和遍智不动金刚④的《入行论疏》等中了知之。 
  乙、破除其主张。对其主张,若由佛教徒来分析,那恒常因——神我和自在天等不起产生世间的作用。一切世间同产生是不可能的,而若逐渐产生,因就成为恒常。也不是从神我和自在天等而生,吉祥月讲道:“若承认从神我而生,能生与所生、业与作者等变成为同一。此等便……。”别的经中讲道:“大自在天为苦乐因与罪行。”最承认因位中诸果,即以《中观心要论》中所讲的:
    “多足树种子,男女结合子,鼓内有声音,食中存粪等。”

注释:
  ①名物:名号和事物:名言位之名与名号位之事物,即作为从所周知之名号与安立此名号之处所。
  ②清辩论师:印度中观派阿阇黎,著《般若灯论》等,立自续因之理,创中观自续派见。
  ③陈那:龙域。古印度一佛学家名,为世界六庄严之一。为内因明学的开派祖师。
  ④不动金刚:即迦玛黑帽系活佛第八世。

做了破除。又彼造作者若有他因,作者就成不相接触并成为无常;如果无它,那么有彼(造作者)的理由就不成立;又彼若故意造作,意乐就成为依他性和无常,而且造作有苦的众生就不合理了。若不故意造作,就无自主,虽然祭彼,获得解脱与安乐等就不可能。所以是被许多正理门类经破除了。
  不可能无因也生。如果能生,就成了于一切那样的地点和时间中存在恒常无差别,因为承认虽然无因,但有诸法的自性。或者是苗芽和幼童于任何时间地点都无,因为承认种子和水肥等因虽然聚合也不是因和因为由彼等任何一种也不生。所以,诸事物是在因缘于何处聚合的那个时间和地点中有:若不聚合,则无有。因此是时或的,因而成立产由因而生。
  又关于识,他们主张说:从四大新生。这违背了承认自己的诸法为无因,因为现在的识是从自身的近取因①前识而生并见为流转故。诸事物不可能先前从不是和没有各自的近取因而生,因为若可能,就能从色法②生出识,从石头生出苗芽,从黑暗产生光明,所以,识——这种明智之流犹如熟练念读一样,是见为由前前而生后后,并连续不断,就像因完具而死殁时相续成为永断,犹如良种具有了水肥等缘或如江河的流转一样,所以,不是从大自在天等因(而生),也不是无因和无后世。所以,一切法,若有各有的因则生;若无则不生。因此,是由事势之正理成立的唯缘起。

  (二)内道佛教派
   甲、总述。那承认三宝为清净皈依处和承认四法印的补特伽罗,就是内道宗派,因为觉沃这样讲道:“内道外道皈依殊。”这在当时有许多不同的主张:

注释:
  ①近取因:因之一种。如由种生芽之因。主要在于能生自果实质之连续性。
  ②色法:指无生物,没有知觉的东西。

有以祖师、教法和见地等三者来区分内外道的差别的,又有应以祖师、见、修、和才果等五种理由来区分的等主张颇多。但是,自宗则是如无匹觉沃的主张。总之,在无匹本师释迦牟尼未降临于世间时,未产生此等内外宗派。在此光明劫中,是此本师大慧心者首先发心愿成最胜菩提,中间于三大阿僧祗劫中积集资粮,最后于金刚座顶上成等正觉悟后,为三种姓①依次转了三法轮。在此之后,诸随行者解说了各个法轮的密意,由依解说方法的各异而产生了四个不同的佛教宗派。
  乙、别述。
  (甲)解说下乘教派。
   1.解说有部宗派。
  (1)性相。不承认自证,而以实执承认外境的下乘教派的补特伽罗,就是有部的性相。
  (2)释词。由于信奉《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和承认三时诸法其体皆有,所以称做有部(分别说一切有部)。
  (3)区分。就本体而分,有迦湿湿弥罗胜论派和日下派两派。就分裂的情况而分,有十八部。此亦是说一切有部、大众部、上座部和正量部等四根本部。第一部系有七部、第二部系有五部、第三部系有三部、第四部系有三部,即分裂为十八部。对此虽有多种说法,但是,若如律天论师的主张,既然追随罗睺罗②而承认一切所知界皆于五事③中包括,并根本说一切有,所以是说一切有部。由此部系分裂为七部。律天论师讲道:

注释:
  ①三种姓:三种不同器根:声闻种姓、独觉种姓、大乘种姓。
  ②罗睺罗:释迦牟尼在俗时之子。释迦成道归乡时,罗睺罗随其出家作沙弥,为佛教有沙弥之始,后成为释迦牟尼十大弟子之一。佛教说小乘之根本说一切有部有其首创。
  ③五事:说一切有部承认能包括一切所知界的五部事物。即:色法、心法、心所法、不相应法和无为法。

       “饮光、化地与法护,多闻、贤胄分别说,
        赤牒与说一切有,为说一切有七部。”

  大众部,由于上座大迦叶的追随者是多数,所以是大众部。由此部系分裂为五部。律天论师讲道:“东西山住、雪山住,与说有为为常部,说出世即大众都。”上座部,是对上座持律第一迦旃延尼子的追随部派,称做上座部,由此部系分裂为三部。律天论师讲道:“祗陀林住、无畏住,大寺住上座三部。”正量部,由于追随优婆离,所以是正量部。由此部系分裂为三部。律天论师讲道:“鸡胤及守护,以及犊子等,是正量三部。”如是佛教虽然成了多种部派,然而说是解脱并无失坏。是这样讲的:大王枳栗讫梦醒,见《摩揭陀度母阿波陀那》(譬喻部·演说解悟经)中讲道:“大王,汝在梦中见到的十八人牵引着一整匹布,那是释迦牟尼的教法分为十八家的象征。那匹表示解脱的布是分不开的。”
  (4)宗派的沦师与典籍。阐述宗论的论师,就是尊者法救①、尊者世友②和妙音③等。典籍,就是《百种教诫》、《三相间鬘经》和《迦旃延尼子经》等初时教四谛法轮。
  (5)宗派的主张。
   ①基位的主张。此有部宗派承认一切所知界皆于五事中包括,即色法、心法、心所法、不相应法和无为法等。又讲成有为法④和无和为法两类。即五蕴⑤、五根、色声香味触等五处和诸无表色等是有为法;

注释:
  ①法救:印度佛教小乘分别说部一阿阇黎名。
  ②世友:毗婆沙师。印度犍陀说一切有部僧人。
  ③妙音:说一切有部之论师。
  ④有为法:因缘和合所生诸法,无常法。
  ⑤五蕴:色蕴,指组成身体的物质;受蕴,指随感官生起的苦、乐、忧、喜等感情;想蕴,指想象作用;行蕴,指意念活动;识蕴。指意识。

  虚空和灭二者是无为法。又讲了十二处,即色、声、香、味、触、法等是六境处;眼、耳、鼻、舌、身、意等是六根处,共十二处。又讲了十八界,即从色界至法界是所缘六界。从眼至意是所依六根界;从眼识至意识是能依六识界,共十八界。既然蕴集众多,故名蕴。由于是生发之门,故名处。因是彼法之类别,故名界。承认色与智诸不相应行①为无常的事物,诸无为法为恒常的事物。既然虚空能发生风——能依的作用,所以承认其为恒常事物。又讲了二谛,即一经破灭或一经正常智分伯排除,就堪能舍弃取相之心的诸法,就是世俗谛,因为《俱舍论》中讲了
  “凡经破灭智遣除,彼心便不趋入者,如瓶水于世俗有。”
  虽经破灭或经正常智分析排除,仍不舍弃取相之心的彼法,就是胜义谛。承认极微尘与无时分刹那②二者于辨别中无,于胜义中有。说胜义中有世俗,二者又因各自法的体性实有而不空,并说无我,只是蕴,所以人我者,离蕴而外无一异,故无实有。是由凭依眼根等的识,将与自身(识)同时的对境取为无相裸体。不承认自证,承认生等诸性相较实事为各异等有许多名言的主张。
  ②道位的主张。就是对于所断,虽然承认杂染和非杂染的二障,但不承认所知障③的名言,说人我执和由此所生的诸烦恼是杂染障,彼等的习气和因彼而生的诸粗重④不是杂染。承认道有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和无学道等五道。说解脱道的要点,

注释:
  ①不相应行:不与心法同时而起,如补特伽罗和时间等不与心相应,但与各自时位现起造作。
  ②无时分刹那:自休不能辨别先后的最极短暂的时间。
  ③所知障:指以法执(法我见)为首的诸烦恼,谓此烦恼能障菩提(觉悟)。
  ④粗重:身语意不堪能。

是通达四谛无常等十六行相①之道和是通达补特伽罗为独立实有空的智。主张十五心见道②是次第而生,第十六道类智是为修道。
  ③果位的主张。就是承认由修习彼等道断除了无知,所以能证得阿罗汉果和由于断除了非杂染的无知,所以能证得成佛。而时间,承认速疾者以三世能证得,并说本师从最初发心至黄昏伏魔以前是异生,在此夜间现起见道以后是圣者。主张未出家期间是在家人,出家以后僧人的行事亦为实相。承认涅槃时心识相续永断,心相续的无穷尽智为佛宝,其色蕴③为苦谛,所以不承认为佛宝,如是便将僧宝亦安立为诸有学圣者的心相续的道谤,同时不承认彼诸补特伽罗是僧宝等等。
  2.解说经部宗派。其宗论总的与有部相同外,不同的主张有四能生缘、现分心、境隐蔽、尘无间、根功能、非有遍计和涅槃无实等。即将宗论说成了七类之理。然此亦非正见,因为具有实事师的过失。此中四能生缘,是因缘唯对果堪能助益,即和发自性;增上缘唯不作障,即生发果的差别;所缘缘就是任何心识的对境;等无间缘就是前心识一灭,后一同类者便无间生起。在如是因缘的范畴中有相应因、遍行因、同类因、能作因和俱生因等归为五因。彼中诸心和心所④由四缘而生,无心的二入定⑤由除去所缘缘的其他三缘而生,其他一切不相应行和色皆由因缘和增上缘二者而生。关于现分即心,

注释:
  ①十六行相:指空及无我、无常、苦等。
  ②十五心见道:是指见道八忍八智为十六心中的十五心。
  ③色蕴:五蕴之一。众多因色、果色等转变、破坏之法聚集为一,称为色蕴。
  ④心所:心所有法之略称,为心王之所有贪瞋等别作用之心法。小乘俱舍有四十四心所法,大乘唯识有五十一心所法。
  ⑤二入定:灭定和无想定。

是说义共相①、本无明显和如外境自相的一切显现等皆是自己的正心识,即与实相派的主张相同。关于境隐蔽,是说义共相和本无明显,除了唯是显现外,另无外境自相。诸外境自相犹如真实显现,是由于彼外境于心识上布露了似已的行相,所以是理会了如外境的行相,而外境则如瓶,真实永远不见。瓶相与衣相同,是潜在的,因为在第一刹那时境、根、识等三缘聚合的外面,彼对境的行相犹如镜中影像出现,所以是相似的感受,因此,安立名言(左边是‘讠’右边是‘胄’)由识受境。关于尘无间,是说当造作粗分②时,既然诸细微尘于有间隙和无隙任一之中都不合理,所以既无间且粘亦不合,因此是触而不粘或者由于无间隙,所以是粘而表面不接触,所以承认所谓粘而不触。就是主张说:“根实体并隐蔽,是一种能生发眼等各自之识的功能,此亦是由前识的势力而生,而且由依彼能生眼识等,所以是由随进随退的信念而有。”关于非有遍计,是主张说:“生灭等诸不相应行,不由色与心所而成为即此和其他,所以是遍计,因为加兔角一样,唯名而已。”关于涅槃无实,就是承认当以三乘般涅槃时,蕴及其种子相续便断,此后犹如虚空云散,对境即灭,唯与法界无别。这种承认其为无所有,是与部相同。但是,此宗不承认离系实体为另外有。现在分析这些道理:若分析因果会合不会合、时间同与不同、果或有或无等如何产生和自生等,是和来四边③的哪一情理的话,由于胜义中不成立由缘而生,由于现分若是心,境若干是潜在,所量现前分④的差别就难以合理,而且由于对境无隐蔽也理应显现,

注释:
  ①义共相:概念共相之一种。但存在于思维过程之增益部分,即心中现起的外境形象,如思维中所现抽象之瓶。
  ②粗分:有方分可以识别者。
  ③四边:谛实实有为常边、名言亦无为断边、谛实有名言亦无二者俱有为有边、谛实实无名言当有二者俱无为无边,即:有边、无边、亦有亦无边和非有非无边。
  ④现前分:三所量分之一。现量所能了知或领纳力之所能理解者,如色、声、味、看、触等。

所以外境是非实有。此外,因为细微尘若无间隙,应成合为一体;而若不触或不粘,就应成有间障,除此不可能有第三条道路。因为根功能也由于在胜义中已被否定和在名言中可以由根本身能生识,所以,假设为功能,意义不大。因为如若唯是非有遍计,既然无常于所知界中不存在,所以说常见派就应成为秘密派。般涅槃者并非相续永断了的纯粹无实有,因为下乘的涅槃,盖障未尽,故非究竟。而佛陀,由于利生事业未完毕和没有阻智之因,所以相续不断。
  诸独觉者,是根中等具足独觉种姓的补特伽罗由前世串习之力,于最后有时①以缘起之门,将真实义作为所缘后而了知人无我性和所取②无性,所以通达了无我一个又半和果虽然证得了独觉阿罗汉,但较大乘,则安立为了下劣。此派亦主第一切内外诸法皆由缘起这理而生,即由依外种子而生苗芽等和由内心无明而生至老死。此中由在前世不知真实义的所有无明而造积了今生要成办的业,就是行;由此于有中成就能引因和所引果的识;由识能成就语基和色所摄的蕴疱③等;由此成就眼等六处,并由处产生包括境、根、识三者的触;由触产生受;由受产生取舍境的爱;由爱产生受取对境的取;由取造积了成就有的业,名为有;由有生为六趣④和由生而有老死。又此十二支中无明、爱和取等三支是烦恼,除去行和有二支外,其余工七支是苦蕴。如是由烦恼生业;由业生苦;由苦事又生烦恼与业,所以,直至无明未遮前,生死缘起之轮都在连续不断地流转。此等道理,由独觉修习的情形,就是观看尸林之骨,
  
注释:
  ①最后有:不随业力在此世界轮回受生者,即将证声闻乘阿罗汉及十地菩萨。
  ②所取:所取境;外境、对境。引发感觉的事物,指色、香、味、触、法等六境或六尘,均是外境。
  ③蕴疱:梵音译作遏部坛。佛教密乘入胎经所说胎儿住胎第一位。
  ④六趣:六道众生。众生根据生前善恶行为有六种轮回转生的趣向。即;天、非天、人、畜生、饿鬼、地狱。

乃至无明都在理解此(尸林骨)由死所生,彼(死)亦由生而生,并且将彼无明理解成是为通达无我的慧所除后,遂将道当作依止自相续。由于如是就是老、死苦的体性,便思维彼由生所生等产生的次第,故能通达苦谛。由于思维因为生停止,老死便停止等阻滞的次第,故能进入灭谛。由于无明是集①的根本,若思维由彼产生行等的次第,就能通达集谛。若思维由于无明阻滞,行便阻滞等阻滞的次第,便修习集的对治无我等,就是了知道谛的自性,所以是以如彼理之门,于一座中证得部行独觉②和麟角喻独觉③之果。彼亦并非一概决定为独觉种姓,因为确定为究竟一果的道理不成立。缘起亦无自性,因为由彼此值遇而生发等并不成立。若无所取,虽取彼亦无实有,因为是同类。喜爱独寂亦非上行,因为胜义中无寂与不寂。由于耽著独自解脱之心并非正理和果非究竟,所以也是下道。
  (乙)解说大乘教派。
  1.诠说大小乘的差别。解说大乘教派,首先当了知大小乘的差别。对此,经中讲道:“大乘小乘发心殊。”即是讲了唯以有无为利他而发菩提心来区分差别和以具不具七大④来区分差别等许多建立。但是对此,尊者米却多吉和遍智却季迥乃等则以正见通达上的差别、意乐加行所学上的差别、所断断除上的差别、所得果的差别和七大上的差别等五项来区分。其中第一项,是说在通达了人无我之上,复又明了并圆满通达法无我者就是大乘,未通达者是小乘。即如《中观赞》中所讲:

注释:
  ①集:生痛苦之因,能遍生一切苦。
  ②部行独觉:最后有际之前须依余师的钝根触觉。
  ③麟角喻独觉:二十僧伽之一。独觉罗汉之于前世未生顺抉择分,即未先修声闻之道,无佛出世,自己悟道,有如麟角独自居处者。
  ④七大:大境相、大习修、大智慧、大精进、大善巧、大正修、大功业。具备这“七大”,即称“大乘”。

        “不知无相者,师说解脱,
         故师由大乘,圆满宣示彼。”
第二项,是指由慈慧菩提心等起,学不学六波罗密多行的差别。即如阿阇黎马鸣所讲:
        “如麟独居者,六度名亦无,
         唯有佛世尊,全住于六度。”
第三项,是说虽能断除一切烦恼障,但不能断除所知障者是小乘,能断除所有二障及其习气者是大乘。第四项,是说由于方便与智慧低劣,故唯欲寂静涅槃者是小乘。由于智慧甚深、方便广大,故欲愿或修习不住于有寂边际之涅槃者是大乘,即如《现观庄严论》中所讲:
      “智不住有,悲不住寂。”
第五项,如《经庄严论》中所讲:
      “所缘广大性,如是成办二,
       智慧发精进,善巧于方便,
       正性修习大,佛陀功业大,
       若具此大者,定诠称大乘。”
即是缘大乘的广大藏、成办自他二利、通达二无我、干三大阿僧祗劫中发起敬行的精进、全不舍弃轮回并全无烦恼,故如断除身语这不善、具力无畏、正修不共佛法和诸任运成就且连续不断的功业等,具足此七项者的大乘,不具者是小乘。《集论》中也讲道:
          “广施智大成就大,
          安住诸佛胜大乘,
          披挂大甲伏魔诳,
          是故遍称大菩萨。”
和以《摄乘论》中所讲的
          “随所知处与相转,
          能详分辨其因果,
          守三学与彼果断,
          智乘殊胜高无上。”
为代表来区分大小乘,就是尊者米却多吉等一切持此法之宗论者的主张。
  2.解说大乘教派。
  (1)略述在大乘的体性。即如《集经》中所讲:
            “云何称此谓菩提大乘,
            乘此可令有情脱忧苦,
             此乘如虚空是无量宫,
            能得安乐幸福是乘法。”
因为若入此乘,便有往趋佛之力、智慧广大且所行处辽阔和能证得一切增上①乐和定胜②安,所以称做大乘。此外,既然能表究竟果报直接联系到双运金刚持位的道及其运转,


注释:
  ①增上:增上生,现高。指人天善趣的圆满福报。
  ②定胜:决定胜,佛果。指解脱位和一切智位。

所以称做法相乘和由于果报的究竟观待于无住涅槃①的双运智而能应用到处彼之因,所以称做因乘。
  (2)广述大乘的立论。
  ①解说大乘唯识派之理。
  子、词义。总之,彼因(法相)大乘有唯心论唯识派和无自性论中观派两个宗派。其中前一泊派说,除心外无任何别的事物,并承认唯心唯识为实事有,所以是唯心派或唯识派。《八千颂》中亦承许道:“喏,诸佛子,为因承认所谓‘此等三世界唯是心’的经义与害事随顺,故是唯心派。或者由于以如理作意来修习其义,故是瑜伽行派。”
  丑、归摄为七事。
  (子)所知处。就是宣说阿赖耶识,因为能善巧一切法的因皆是缘起。抉择此的有四项:第一项,阿赖耶存在的理由。主要是根据《解深密经》中所讲的:
       “阿陀那识甚深微,
        一切种子如河流,
        佛说不容寻为我,
        我于凡愚不开演。”
的教言来成立阿赖耶的。第二项、性相。如经中所讲:
        “无始时界中,
         是有诸法在,
         有彼故当得,
         众趣与涅槃。”

注释:
  ①无住涅槃:不住生死轮回及涅槃寂静二边,入大涅槃,成正等觉。

即是说,既然由依一切杂染法的习气而成就引摄种子,所以成为生发一切杂染法的因。由于能成为一切,所以亦是无覆,而且是不成为善与不善任一者,所以是无记①,即承认存在于一切有情相续中的那种阿赖耶是无覆无记的。第三项,何时还灭。它流转于直至任何有情住于轮回,而若证得阿罗汉便还灭,即如经中所讲:
“彼如河水经常流,若得罗汉彼还灭。”
又若成佛,则以转依(转化)的方式而还灭,即如这样所:
          藏识是何者,彼为明镜智。”
第四项,彼与造作者自在天等不同的差别。由于承许自在天等是一切的唯一造作用——常我等又承认阿赖耶存在于每一个有情和其体性为能辨别的刹那缘生的自性,所以特别殊胜。
  (丑)彼之性相。
  子、施设处依他起。是说由此阿赖耶所生依他者,是现为蕴、界、处等的事物,即现为外所取对境的行相和内能取心的行相,这一切皆称做倒分别(妄念)。即由于自身的习气是由种子的前同类的势力所生,所以是因,由于自身的体性不住于成就时的第二刹那,所以能生出体性和自身的后同类,而且由于后者所统制,所以主张说果等三者是依他起。总之,就是那个遍计所执施设处阿赖耶识,性属三界倒分别识、体为实有、于妄情中从因缘所生者。
  丑、所施设遍计所执。就是对如上述的施设处——那个实有的依他起,由彼虚妄分别的意识颠倒增益人与法(事物)后,遍计执为我、

注释:
  ①无记:就其异熟而言,不成其为善或不善,从而可以平等了取舍的事物,如一切常法、器世间及有情所具五种根识等。


我所和名言等,即在胜义里实体何处亦无中,所现如髮缕,唯是心错乱者的所取,随缘何者,皆成解脱的异品,而且是无寻思之分,如兔角一样。
  寅、能遍圆成实。假有应破遍计所空的无为法,除彼远离二取的清净无分别智的所缘而外,别无所有,就是圆成实。复次,遍计所执唯于假立中有,因为无实。依他起是实有,因为有作用功能。圆成实于胜义中有,因为是无分别的对境。所以,经中是以所开示的一切本无的异名,宣说了遍计所执性。是以所开示的一切幻化、梦境和阳焰等,宣说了依他起性。是以所开示的一切无分别和无为法,宣说了圆成实性。对于此道理,传说诸论师做了种种分合,而若按照藏地有名的说法,是遍计所执虽无实境,但能以分别来寻思,如我见和和实有是缺少性相的遍计的所执。于分别现起的诸概念和无分别根识如能所二现,是差别遍计所执,即有两种。依他起,由于习气势力所致,所以三界的心和心所二者现两种,是不清净的依他起;领纳无二的智慧和诸圣人的显现而不耽著的类智是清净的依他起,即有两种。圆成实,错处依他起和错误遍计所执二无的法性——那种无遮真如无为法是无变异圆成实;能所二取皆空之后,余有一种谛实有的自证自明的无二智,它是无颠倒的圆成实,即有两种。若按照偈眷,则一切道和道的所缘就全属于此范畴之中。彼等若按照名言,遍计气势主是正名言,依他起是言说句,圆成实是远离名言。若按照纳入名言来讲,遍计所执是纳人错误二现,依他起是纳入远离彼的有境,圆成实是纳入真知。此等的譬喻是如幻,即能变者是咒变化事和木棍等是根本心和真如。由彼所现的大象行相是依他起,大象是遍计所执。彼(木棍)中无此(大象)是圆成实。这是经中明讲了的。
  (寅)进入其义。是为了通达彼等三性相之义理而进入。何等补特伽罗能进入?已积集大乘资粮者能进入。以何因来进入?以生起善根力,即使一切有情皆得成佛之心、入波罗密多之心和认为我于任何亦无障之心等三不怯退之心;以断除声闻独觉的作意、断除怀疑大乘、断除于法偏执和断除虚妄分别等四断除;以胜解寂止胜观的所有因而进入。如何方式进入?是以听闻的薰习之门来寻觅本名、自性和不同的区别而了知三性相为无所取。复次,由于将一切了知为唯假有、了知为唯识和以唯识的想来遮遗,故能渐次进入彼三者。总之,是以全知遍计所在地执的错误、断除虚妄分别依他起并现见圆成实而入道的。是进入何分际或何分位?是以信解行,次北进入资粮与加行二道、见道、修道和究竟道。
  (卯)彼之因果。进入就是此道次第首先生发的因和亦成为究竟果理者就是那个住于六度之行。
  (辰)彼这差别。以六度进入觉知的规理,有欢喜等十地的诸规理差别。此又是为以度而行的规理、诸地证得的规理和乃至何时而行的规理所总摄。
  (巳)三学。上述六度亦包括在三学之内并是诸菩萨所学之处。其中增上戒学,就是律仪戒①、摄善法戒②和饶益有情戒③等三戒。因为以发心等优于小乘,所以安名为增上。增上心学,就是为了修行波罗密多、成熟有情和奉行一切佛法而修习菩萨的健行三摩地④等。增上慧学,就是永断一切相和虚妄分别,修行无分别任动成就和后得如幻⑤,就是慧度。总之,菩萨的学处虽然无量,

注释:
  ①律仪戒:指防护一切不侥益他十不善法如防恶毒,名为律仪,即此是戒,名律仪戒。是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近事男、近事女及正学女等七众受持的别解脱戒。系三戒之一。
  ②摄善法戒:自身守护律仪,奉行一切闻思正法及六度万行诸菩提分,总名摄善法戒。
  ③铙益有情戒:大乘菩萨利济一切有情之道。对于待助伴、无主意、需饶益、遇灾难、受忧苦、管资具、欲安止、求同心、欲归正、入邪途及应以神通教化等诸有情类如何施行利济的方式。
  ④菩萨的健行三摩地:佛书所说的一种“定”的名称。
  ⑤后得如幻:修行者出定之后,五根对于五境见闻觉知之境象,如观幻术。

而若归摄,就总归为这些。
  (午)学得的果。断圆满,是灭除了二障。智圆满,是自性身、报身和化身,即此等三身的自性或性相以及法身等。此复具有转化、是白净法的所依、无二、恒常和不可思议等五支,并由此导为能旁出无量不可思议的佛法之处。以上这些,是根据承认无著师弟的本文为唯识的那个宗——藏地诸先师的主张而写的。
  寅、差别。
  (子)总述差别。唯识派总的根本主张是承认除了唯心而外,外境少许亦无,犹如梦境。因为色等外境及其生灭等皆如髮缕和月亮重影,唯是心中的感觉。因为外境若实有,应应当于圣者的等持无分别智前有,但由于在其前无有,所以,虽然只是一条河流之物,但由于善恶业所致,天则见为甘露,人则见为水,饿鬼则见为脓血,地狼者则见为铁水等于未杂有暂时错因的六趣感觉中亦显现为各个不同。此外,还以诸多经教和道理破除外境而成立了唯心。
  (丑)具体差别。
  子、具体差别。是实相派和假相派的差别。实相派。此中有二:第一、总说实相派的主张;第一、别说其差别。第一、总说实相派的主张。彼唯识派其宗论的核心有实相派和假相派二种主张,其中前者实相派主张说:外境虽无实有,但由分别为外境的习气,此心识能起为外境的行相,犹如玻璃有色。所以,显现为有色①的一切唯是显现者的心性由于错乱习气所致才现为远隔的外境,实际是既然于所取的心中真实,灭谛也就安立为远离所断的心等那经中所讲的所有蕴界处等就是实识法②,即承认为心性。所以,名亦称做实相派。第二、别说其差别。此中分三派:破卵各半派、二取数量相等派和杂交不二派。第一派破卵各半派。此派亦是说:

注释:
  ①有色:指一切具体而不抽象的有形物体。
  ②实识法:即于心法中不实的意思。

心识的行相——所取的境和能取的识二者,如卵以剖各为一半,亦是承认行相为实所取分,心识为实能取分。即如祗多黎论师所讲:“彼内现之识是余者,而此外现亦是余者,因为此二者也唯是各个自证。因为由彼二种虚妄分别势力所生,所以是增益为所取能取的两种体相。”第二派二取数量相等派。就是承认红白等质异①的所取行相有多少,能取的识也就等同于那么多的异质,而且显现亦现为多种红白,彼等显现亦是各个实体,显现者根识也是众多实体的真性。即如《中观自释》中所讲:“犹如一切安乐等,诸青等的行相也唯是领纳的本体,而彼等心识既多且彼等又全是同类。即是说:众多不同类的心识如同时出现而生起。”第三派杂交不二派。就是承认既然是唯一心识现为红白等,所以,现分虽然现为多种,但由于一切识实为无方分的性质,所以无二。即如《中观自释》中所讲:“是说犹如一切宝石玛瑙是由唯一心识取了多样体相。”
  假相派。此亦分二:第一、总说假相派的主张;第二、别说其差别。第一、总说假相派的主张。诸假相唯识派则承认白黑等的一切现分皆如因挟眼故见月亮重影和翳障者感觉髮缕下散,是本无中感觉的本无明象,实际是非真虚,犹如梦境幻化。因为心识若是真实,色等对镜就能明了,但不明了。能取所取二空的自证自明的心识,犹如无垢的晶球,不为外境所转变且不被相垢污染,唯此才是谛实。总之,既然承认心识犹如纯净的晶球,不为相垢所染,而且现分如髮缕下散是本无中感觉的虚假;所以名亦称做无相派或假相派。第二、别说其差别其差别。由于讲了或乐等的诸现象虽然唯于了相②中符合实际,但是,由于杂有无明习气的垢障后,便见为外境的所取相,
  
注释:
  ①质异:各别本质所起的事物,如色法与心法。
  ②了相:亦泽见分,即能取行相。面向内心进行了别的相状,了别对境之识所有自体,如领略眼识之自证分。
  

所以心识自身的体体性被此假相沾染,所以称做有垢假相派。由于讲了胜义中无外相杂染,彼等心识之体性虽是如晶球纯净,但它为异生所不能通达,唯有佛才了知,所以称做无垢假相派。又说,此等现象虽于佛地有,但不成为迷乱,因为是将虚假通达为虚假,所以,不将外境连同心识说为余。是承认佛地中有二现。又说,此等现象若真为识体性,则于佛亦会显现,但由于不显现,所以是在识与境本无边系中显现。即是说,由承认佛地中无二现的差别而分为有垢无垢派的。简而言之,即如经中所说:“实相唯识派是将于五门根识①所现的一切外境,承认为内心识的真实体。而假相派则主张于五门根识上所现的一切外境,不是内心的真实体,是一种虚假或假有。”对此,迦玛·程烈巴讲道:“由于彼唯识二派也承许脱离能所二取的每一无方分刹那识为胜义谛,故当称做唯识派或唯心派。而若唯将承许所现境为自心,当作彼派,就有于经部极周遍,于假相派不周遍之过。”二派又承认由于能取所取二无的自证自明之识真实性,被二现之障所覆,所以证得圣法时,此亦远离二现。
  丑、附带破除其主张。承认凡是显现皆为迷乱的假相派以下者所以安立迷乱和一切所作能作(活动),是由于不了知所依事是谛实无,所以称做实事师。他们虽然破除了所破事——于每一谛实上由下下宗派所分别的一一所破,但是,最终还是大圣龙树师徒以诸多不同的正理,彻底破除了诸实事师的全部宗派智过后,充分显扬了既无错处又会安立所作能作的中观派的别法。这如《正见意乐略示》中所讲:
       “瑜伽行部与有部,经部等之诸典中,
        真实非实虽少有,一切真实中观派。”

注释:
  ①五门根识:依于五种根门生起之识。即眼、耳、鼻、舌、身识。

能分辨出唯识和中观二派差别的,虽然也有一些由基道果之门而差别甚大等的主张,介理实际上,那种承认不承认能取所取二空的自证自明之智为胜义有,才是大乘二部的主要差别。即如《智藏论集》中明确所讲:“讲说唯识派的品中说离二取识,此于胜义有。讲说中观派的品中诸智不许识亦于胜义有。”
  ②解说大乘中观派的立论。此中分三:子、略述中观的词义等;丑、解说详细类别;寅、简(左边是‘扌’右边是‘吞’)基、道、果三者。
  子、略述中观的词义等。由于将一切法说成离有无、生灭等一切戏论之边,故名中观派。即如《正法宝积经》中所讲:“于一切法,不分别为常,彼所谓常者是一边,彼所谓无常者是二边。诸凡二边之正中,彼即无观察、无所开示、非所依、无显现、无了知、无存在。迦叶,此乃中道,即正妙观察诸法。”和如《中观庄严略论》中所讲:
               “非有亦非无,非俱非无二,
远离诸四边,诠名中观派。”
  入门,就是总摄一切法为二谛而说。所守护,就是守护菩萨律仪戒,并奉行摄善法戒和饶益有情戒。所通达的见,就是通达世俗中一切法于本无中现如幻化。以胜义中一切戏论相悉皆息来灭之理,无颠倒通达二谛实相。所得的果,各自所得的果是究竟涅槃,三乘虽然相同,但是,中观派则不承认唯烦恼和蕴息灭为涅槃,主张以一切戏论悉皆息灭之理,无颠倒现前诸净与不净之法的真实性《中观根本智论》中讲道:
         “无舍则无得,无断则无常,
          无灭则无生,诠彼为涅槃。”
  《佛赞》中讲道:
          “染污与清净,
           汝知为不二。”
如此所讲,若证得那个戏论息灭了的涅槃,是由二资粮圆满的法力为自利现起法身,为利他现起色身后,于无分别中成办犹如神珠宝般的相续净的无边所化之利。
  丑、解说详细类别。此中分二:(子)略述类别;(丑)广说类别。
  (子)略述类别。是就彼等中观宗论师而讲说一些内部的类别的,即承许为经部行中观派、瑜伽行中观派和世间共许部行中观派等三类。第一派承认名言中有外境,是清辩论师等。第二派承认名言中无外境,是大堪布静命师徒等。第三派承认的唯世间共许的他方上无外境,是具德月称等。又有一些人以无胜义之理来区分,即承认苗芽等的有法和无实的现分聚为胜入谛,是幻类成立派,有莲花戒论师等。将对现分否定戏论的肯定承认胜义谛是极无所住中观派,有佛护论师等。夏尼达巴又给分成了世俗智①解脱论中观派和世俗习气论中观派等二类。梅哲哇分成如幻无二论派和一切法极无所住论派二类。克什米尔智者拉哈玛(吉祥者)则说,分为经部中观派、瑜伽行中观派和《佛母》中观派等三类等等。根据胜义空理,特别是承认世俗的道理,虽有许多不同的类别,但是,若加简(左边是‘扌’右边是‘吞’),便决定为显密的中观二理。
  (丑)广说类别。
  子、归摄命名方法的区别而讲说。由于注释大乘契经宗旨的方法或风规稍有不同,所以类定为无自性论中观派和瑜伽行中观派二类。

注释:
  ①世俗智:十智之一,指未见谛之前的一切凡夫之智。

有的人对此二派又安立了主次中观二类之名,而清辩论师等则以前者命名叫粗略中观,对后者命名叫细微中观。在藏地则形成了所谓自空见①和他空见②的名称。无自性论中观派亦追随清辩论量,将名言中一切法无生和空性等承许为自性等承许为自宗后,主要将因三相,即由事势③有的自续因④列举为能立⑤,所以称做自续派。由于吉祥月的追随者将者将无生和空性等承认为唯是破除对方邪分别的他方面,而且既然无有三支比量却由事势有的自续因,所以主要对实事师列举了指出其相违的唯应成,所以称做应成派,即两个根本宗派。丑略说彼等的立论。此中分三:①讲说应成自续二派共通的宗规;②讲说此二派的差别;③讲说此二派各自的宗规。
  ①讲说应成自续二派共通的宗规。是指这个中观应成自续二派共以诸多不同的经教和道理来破除一切见地和染污之源我见——人我和贪著一切内外诸法为我——法我二者后,以通达二无我之理来进行教诲。道理,是说,任何粗分如所说的事物和任何细分的所说的苗芽,这个能生实执的基就是有法。所破,就是在彼有法上若观察,除了抉择为现分和假有的两种所破外,一时的显现则不应破除,因为就象杂有翳障的眼,乃至未离眼病前髮缕和重月等的现象都不退去一样,什么时候不断除非染污的无明,这种六聚⑥的如幻显现就什么时候都有不退转,

注释:
  ①自空见:觉囊派所说世俗分中,诸法自体无实的见解。
  ②他空见:承认能达外境内心无二无别的智慧为圆成实,此慧不染其他世俗事物如依他起及遍计所执等,名为他空。
  ③事势:即真实。
  ④自续因:根据为自比量观察之决定智,使对方心中生起合理证悟所量事物之真实的相正因。
  ⑤能立:提出因法论式时,所举能证成所立宗之原因或理由。
  ⑥六聚:眼、耳、鼻、舌、身、意六识。

所以,不能以正理破除彼。也不是所应破除的,因为系缚非由显现而生,是从耽著彼而产生的,就像魔术师不贪爱自己所变的少年一样,虽有现分,若不贪著就不会束缚,因为就像诸孩童对变幻的少年产生贪爱一样,是由贪著增长率了烦恼。特意破除亦成过失,因为若破除显现,空性就成为无实的事境,而且修习空性珠瑜伽行者也会作意于全无所有的所破,从而堕入断边。所以,是指唯破遍计所执,因为那除了是由心将盘绳耽著为蛇而外,并不进入事境,所以能破除。《释量论》中讲道:
         “此境若无集,非能破除彼。”
如此所讲,由于不破除对境,有境①就不能破除是事物的法性,所以,不破除分别心,其有境的贪著也不能破除,同时不破除它(贪著),烦恼就不退转。因为它是烦恼的根本。所以,中观派所破的唯是分别心。此中又有两种:一是破除唯名言有:二是破除事境有。第一破除唯名言有。是指凡被自他的宗论师遍计为我和法的那些,此等于世俗谛中亦无。第二破除事境有。仅仅是世界有名的名方这个缘起缘,此亦为世界所共许。“去吧!”、“坐吧!”等虽不正式共许,但是,堪能共许的名言“因果”、“地道”、“断治”等则是佛经中所共许的。世界公许为名言的彼等,于名言中非是所破,同时所立亦有义理成立的名言成立二类,这里讲其中的义理成立。这有两种:由心想的欲悟是各异的,所以是破除无事物自性的无:唯自性,就是破除无彼所破的无。此中又对只破除了有法自性有和谛实有的无而破除,就是此中的所立,比如除了如说:“此显现于清净自性中非有。”或如说:“如何分别,如是皆无。”的无遮否定——这个远离戏论的唯部分所破外,

注释:
  ①有境:有境者。能涉入自境而与之相应的事物。指一切解说的声音、内心、感觉器官及补特伽罗。

无任何具定的所立。由于无此,对方也就无诤论,即如《回诤论》中所讲:
          “若我少有宗,则我有彼过,
           因我既无宗,故我唯无过。”
简言破立之义,就是所作若成立声无常,那增益声为常的心识就是正所破;不增益声为常的心识就是正所立。由此意趣,大圣龙树大士讲道:“是了知无自性,非是破除生。”关于能立因,总之,中现正理的因理有列举破除和列举能立两种,第一种,由观察因而破除,是金刚屑:观察果,破除有无、生灭;观察因果二者,破除四句生①;观察体性,是离一异②即有四项正理。其中第一项是《佛说稻杆经》,最后一项是《楞伽经》中所讲,中间两项是各种经中所讲。此四项正理,由于能破实事师增益自性有,所以是断除有边。复次,依次观察因,就是苗芽若生,便观察所谓从自他二因和无因何者而生,由于在正理前不成立从任何亦生,所以就成立无生。观察果,就是苗芽能生,便分析所谓的种子分位时是已人生或本无生。在种子分位时若是已有而生,苗芽就不从种子生,就成立了不观待于因,所以因就无必要:若是本无而生。便如兔角,因就不起任何作用。由此正理破灭了从二者生,且由于不可是非二,所以,实际上就成立苗芽为无生。观察因果二者,就是在错乱的心前所谓一粒种子生一苗芽、所谓三缘③生一眼识、一父生多子和诸多种子水肥生多果等虽不相违,但是,在正理前四句生中的一因生一果、一因生多果、多因生一果和多因生多果等则不合理。
  
注释:
  ①四句生:四边和生。即:多因生一果、一因生多果、一因生一果、多因生多果。
  ②离一异:非一非异,抉择诸法实性,一异皆不存在之理。
  ③三缘:一指不动缘、无常缘和能力缘。一指所缘缘、增上缘和无间缘。本文指后者。

因为在正理前唯一是不合理的,同时此又破灭了诸多实有,所以成立无生。观察体性,就是如苗芽,由无实一和实多的因(理由)成立其为无实有。这种离一异的正理,就是破除所破实有的下理之本。所以《中观论》中将破除生灭、常断、去来、事境一异等八边戏论讲成了论典的概论。前六种取决于破除是一是异,而破除一异者,就是这种离一异的正理。对因(理由)理列举成立,就是观察唯显现或观察一切的大缘起的正论。这是《阿耨达龙王请问经》所讲的。它是以缘起的因成立苗芽为无实的正理王。将此安立为能立因,是根据明文记载的。实际上由于此能破除实事,所以成为所破因①同时此是中观师成立谛实的正理王,因为能破除常断二边。由于又是缘起,所以在名言中非无,故能破除断边,由于自身取决于因与他缘和由于本质已成无自性,所以能破除常边。如是亦如《阿耨达龙王请向经》中所讲:
        “智悟缘起法,边见终不依。”
  ②讲说此二派的差别。总之,应成自续二派者安立二谛,而对安立胜义谛则不一致,因为若有,事物的本性就无许多,所以,任一事非中道,便成过分。对于安世俗谛二派也有不同,也就是诸自续派者认为世俗的安立不随世人的名言,因为诸世人是唯在未以正理观察中随便随名言而转,所以会有错误。于是他们便随顺唯识派和经部派等知正理者而安立世俗,并且承认唯识派等虽然违犯胜义谛,但不违犯世俗谛。应成派则说,就像一切不善于攀树者,由于欲愿更上层,于是抛出下面的树枝,想达到上面,然面不达却随入中间的悬崖,一切实事师亦由于寻求真实性的意乐超出了世俗名言又不通达真实义而于彼中间堕入常断二边,所以违犯了地二谛。

注释:
  ①所破因:某一能立因所立之事物,是应当破除者,此能立因,名所破因。如彼成立全无可得之因。


云云。因为《入行论》中讲了:
         “违圣龙树道,外道无寂便,
          彼违俗真谛,故非有解脱。”
所以,其意思在说,应成派的诸论师不随其他宗论师而行,由随世界所共许来安立世俗。就像在胜义谛上唯诸圣人是正量一样,在安立世俗谛上唯世人是正量。总之,世人是全然不分析不观察诸事物由自或他而生等,只知道所谓由因生果。应成派也是如此安立世俗的。在名言上承认之情二派又不相同:诸自大续派师在名言上承认世俗谛为自宗,而诸应成派师则于胜义和名言任何上都无少许安立为自宗,但是,由于某种特殊需要,除了承认世俗唯为对方世界外,仅在名言上也不承认是自宗,因为在《入行论》中讲了:
           “如汝依他起,我不许世俗,
           果故此虽无,我依世说有。”
此外,在净论时诸自续派论师主张说:由于不立自宗却唯破他宗是倒兴驳斥,故不合理。因为你自己的主张空性等不为正量所成立而仅以对对方的诸事物过分地承认有生有自性是不能破除的。因为在名言上虽然承认了无生自宗的宗(承许)——能立的因和一些譬喻等正量所成立的自宗,但是那个自宗的宗,对方不能以所许的因来成立。应成派师则说:若有自宗,就不以指出对方过失的不解来安立自宗,而且如果以由于憎恶他宗之心而出现的失当来破除,虽然成为倒为倒兴驳斥的狡诈者,但是,自己如果毫无所立之品,就无需付出寻求其能立的辛劳,同时,实际上也不在破除对方。如果得有少许所破之法,破它当然应理,但是,所破事若边劈髮端为百分之一的量也不得,对彼谁能说破除?!即如《入般若论》中所讲:
          “破立唯是破,实事无破立。”
诸著者中那些由列举他人的主张来进行众多正理的分析,并非因为憎恶他宗或热衷于诤论,而是为了回遮被分别网所缚的这些士夫的耽著才仅仅作为另一方的,因为《入行论》中讲了:
        “著论不为贪诤辨,是为解脱宣真实,
         设因分析真实性,成坏余典亦无过。”
因为诸中观论著中所做的所有一切的正理分析唯是遮除对方增损的分别的果,而破除增损后,唯通达实相的义理就不是要分析的对境。《入行论》中讲道:
     “异生分别心所缚,无分别师得解脱。”
等。此外还讲了此二派各有的少许差别,即有承认不承认基位时世谷亦有颠倒或真假的差别、又在道位中闻思时破除所破后成立不成立所立和承认不承认见等有些自续派师承认于如来所转依的智慧如幻后,说尔时世俗虽现为如幻,但不成错乱,因为无实执,佛不净业相①。应成派师则主张由于从非染污的无明习气所生,所以是错乱,而由于如来无余断除了错乱,所以相的流转便永息,

注释:
  ①不净业相:业力引发的生死轮回不净现分。

因此根本无业相等。
  ③讲说此二派各自的立论。此中分二:子、讲说自续派的立论;丑、讲说应成派立论。
  子、讲说自续派的立论。此中分二:(子)讲说具体的区分;(丑)略述此派的立论。
  (子)讲说具体的区分。此中分二:子经部行中观派;丑瑜伽行中观派。
  子经部千观派,总之,在大圣龙树的《中观根本智论》的注释方法中主要分成了应成自续二派。在讲解该释中的讲的这个 
          “非自非从他,非俱非无因,
           诸法任于何。其生终非有。”
的义理上,佛护论师以四边无生的四宗,对邪品做了驳斥,但对正品却未列举成立。此后,清辩论师对佛护论师讲说驳斥之理指出了过失,并将根本理由安立为自续和将差别也以自续之门做了成立。此后,吉祥月大士兵不将清辩论师对佛护所指出的诸过失如加于佛护,其情形是觉贤在观察义理,讲说正理时提出了承认自续的论式有过失后,广开了应成的大车风规。尔时承许自续宗的论师有觉贤、祥隐、智藏、静命、莲花戒、解脱军和狮子贤等甚多,但若归类,就总归为经部行中观派和瑜伽行中观派两类。清辩论师说:《龙树的论典中有就对力承认外境唯于名言中有的粗分外中观派和承认除唯名言中有识而外,无外境的细分内中观派两类。“前者经部行中观派就是粗分外中观派,其范例是清辩等。他们应允以正量来成立自己的主张空性和无生后,为了以正量成立此二者,就列举了三相即由事势所成的能立论式和承认了唯名言中有外境,并使此等的立论亦与经部相符。丑后者瑜伽行中观派就是细分内中观派,其范例是静命等。他们安立自续宗的情形虽与前者无别,但是承认唯心史观名言中有一种识,不承认外境,并使其立论亦与瑜伽行唯识派相符。
(丑)略述此派的立论。总之,中观师所知之诸法归总为二谛。所知是总体,二谛是门类。此中自续派理的世俗于有错乱的心识前有,事相如瓶。胜义非于无错乱的观察中有,事相如瓶实无,真实就是于各个错与不错的心境中不廖不误的事境。任何法皆无自性,即自性实空,是唯真实的性相。任何法经不起正理观察,即能破除,是世俗谛的性相;经得起正理观察,即不能破除,是胜义谛的性相.对于如是二谛,总的有承认唯性相的反体亦无各别,是不同的名称,亦不可诠说为体必不同和此事与余事,唯破除了是一各别和体同面异者。经中说,此规理中承认后者的为多。若区分世俗,自续派是以显现又有功用和显现而无功用来建立所谓正世俗和倒世俗的。此复,具有随顺显现而有功用、由因而生、无分别和现为与自类随顺等四性相的色等之法者是正世俗。永不起功用如髮缕和月亮重影等是倒世俗,即是以各自能起作用和不能起作用来细分的。在彼等所知之上,能成立破除了真实感受的非有限制①之无遮的胜义中又除了唯正破生等而外,未脱离无生戏论的是差别胜义,生与无生等的一切戏论永息的是究竟胜义。分成两种无差别的胜义,这是《二谛论》中所讲的。又说,此等的大多数论师不承认阿赖耶而主张识归总为六聚.也有某些瑜伽行中观师承认阿赖耶等八聚。道达究竟的果——身与智的显现,自续派主张为如幻。
  丑、讲说中观应成派的立论。此中分三:(子)略说吉祥月的主张;(丑)宜说原论中的中观解说之情;(寅)归摄宗论的义理。

注释;
  ①非有限制:非有否定。限制词之一。否定某一事物不具备某一属性、以说明其定有此属性时所用限制词。

  (子)略说吉祥月的主张。大圣龙树大士的论典由佛护作了解释。阐明此解释的宗旨者吉祥月称的道理,对于断绝有相戏论来讲,特别优异殊胜,是中观应成派的范例。由于既未举能立的论式三相即由事势成立的自续派,又为了破除对方的邪分别,故就对方而承认了无生和空性等,而且除了只有对实事师指出其相违的应成而外,全无自宗所立,所以是无承许。因此,自宗中虽然未以无遮和非遮①二者来进行破立,但就对方则以世界共许的现量、比量、比喻量②和对方承许的比量、诠说相违的应成、理由相同的推比、能立与所立等同的四大成立,即四量和四因而进行破立。应成派主张将此四种正理亦结合到破除四边生的每一项上,而且这又是诸正理的核心,故当略讲。首先数论师承认自生,所谓由自而生的意思,就是主张说:诸事物唯因中有者才生,无者则不生,就像芝麻,由于原来就有麻油的缘故,所以不生一样。破除此说的有四项正理:第一,是说有法诸事物,生应是无意义的,因为在因位时已成成故。这是指出个违的应成。第二,是说若说此周遍不定③,生应是无阻,因为虽已成就亦当生故。这里理由相同的推比。第三,若说彼二者不相同,因为泥团分位时的瓶能生,而明显的瓶则不生,所以,彼二者有明显怀不明显的差别故。这种所谓泥团分位时有不明显之瓶的说法,即是说与根本所立等同,这就是能立与所立相同的不成立。所以说,有法同外诸事物不从自生,因为已有。这就是对方的称许的比量。第四,我方对于诸实事师承认从他生,

注释:
  ①无遮和非遮:无遮,遮遣之一种。认识自境之心或称述自境之声,仅直接破除自境之应破分以进行认识。非遮,遮遣之一种。认识自境之心或称述自境之境之声,在已破自境应破之处引出其他事物者。
  ②比喻量:根据已知类似或例证之正确理由,以推测对自己为隐蔽之善物亦同如是之例证者。野黄牛犹如黄牛等。
  ③周遍不定:四种似应成之一。因对所立后称之法,同品异品两方皆能适合,故不一定唯同品遍有。

是说种子和苗芽二者应是自性非余,因为苗芽从种子而生。这是指出相违的应成。又说,若是周遍不定,那第,应成火亦生厚暗,因为自性虽是别的,但也能生。这是理由等同的推比。若说,此中存在有无生的能力的差别。则说,此与根本所立等同。这是能力与所立等同的不成立。因此就说,苗芽不从种子生,因为种子和苗芽二者乍性是余。这是对方称许的比量。离系外道派承认从自他二者生,说什么彼陶器,从泥的本体而生是自生,从陶匠、画线和水等而生是他生。破除此的正理,就是由那些破除从每一自他而生的正理来破除,因为《入行论》中讲了“何故从二生亦非正理?以是落于已说的彼等过上之故。”顺世派承认此世界无因而生。他们说,红日高升、河水下流、豆子形圆、荆棘尖坚和孔雀翎毛光彩灿烂等一切,谁也未造作,是从自体而生。对此破除,是说有法世界应成于现量所取中无,因为无因。这是指出相违。若说彼不周遍,便说,虚空的青莲花亦应成于现量所取中有,因为虽然无因为亦有所取。这是理由等同的推比。若说,此二者存在等同的不成立。因此说有法此世界不从无因生,因为是偶尔生。这是对方承许的比量。即以此四种正理破除地无因而生。又此规理承认错觉周遍于理解名言者的心中,即如《菩提心释》中所讲:“于梦醒分位时,作用无差别。”梦中中的马牛与真马牛或画出的母牛和真母牛等于错乱心前作用相同,于正理前不起作用相同。世界世俗和瑜伽世俗二者之事虽有正错,但从非自宗,由于自宗瑜伽世俗无正错,所以,许为近似,虽能安立二谛,但是,世俗的体相于有错乱的心前是假现,胜义的体相显现于错乱的心前,即由假见所得的事境是前者性相。总的无明,特别是实执,尤其是异生相续的无明,就是其事相.由正见所得的事增就是后者的性相。现证了成为无是明的对立者的无实智,就是其事相,即如《入行论》中所讲:
        “诸事真实见为假,便执得事为二性,
         真实眼界皆真性,许假见为世俗谛。”
此外,《入行论》中所讲的
         “凡由翳力妄分别,髮缕等之倒体相,
          净眼何处见本体,当知即彼真如此。”
的意思是说,由无明的势力现为种种缘起者是世俗谛的性相,彼现分不为圣智视为任何的那种境界,就是胜义谛的性相。比如于有翳障者所现的髮缕是世俗喻,无翳障的眼不将此见为任何,就是胜义喻。
  (丑)宣说原论中的中观解说之情。若要讲说如来一切法轮的心要、甚深空性之语、无颠倒的事、所有中观理论的原本——诸圣者师徒之规理,经中说了“是结合不思择不观察的分际、以智慧少许观察的分际和以远离言诠而彻底观察的分际等三个阶段而讲说,并易于修习。”中期法轮,特别是龙树师徒的论典中所讲的基——蕴界处、道——行与方便、果——身与功业等是于思择不观察前所共许,是按照世界世俗的一切名言而结合的。此复,大多为世界所共许或是堪为共许之理的世界世俗和根本与后得位①的清景等也有一些是按照瑜伽世俗的。由破除所破二我而安立的无生空性和胜义谛的诸法类,是于少许观察的智慧前所建立的。如《般若波罗密多经》中的一般直叙和如经中所讲的有无、常无常和空不空等何处变无,且不堪为任何所取,以及如《中观根本智论》中也多讲的

注释:
  ①根本与后得位:根本位和后得位。修定之中和出定以后。


         “谓空亦不说,不空亦不说,
          不言二非二,诠为假立义。”
中的第一第三偈句等,是结合了彻底观察的分际而讲说的,所以,彼此毫不成为相违。《入中论》中所讲的
      “于此本无性,无所破所立,涅槃不涅槃,
       无生中无别,亦非唯无生,以生无实故。”
是最极观察的分际,即是中观应成派的究竟主张。需要结合此三个分际的理由,经中也讲了“是因为依次以不思择不观察的取舍首破非福①后,善趣道能达究竟;以少许观察的实修中破二我见后,解脱能达究竟;以彻底观察的实修后破一切见的戏论后,一切智道能达究竟故。”
  (寅)归摄宗论的义理。归摄中观的所宣义,就是归摄一切如是中观宗规的全部所宣,即由于不谤损世俗如何显现,所以脱离断边和由于胜义的实理脱离了一切戏论,所以脱离常边,这就是基位中观二谛双运。由于不以智慧将任何法执为相,所以脱离常边和由于以谛双运。由于不以智慧将任何法执为相,所以脱离常边和由于以慧心为利他而广不以智慧将将任何法执为相,所以脱高常边和由于以慧心为利他而广积资粮,所以脱离断边,这就是道位中观二资双运。由于证得了一切戏论相悉皆永息的法身,所以脱离常边和由于以二色身乃到轮回未尽都在成办所化三种姓之利,所以脱离断边,这就是果位二身双运。中观论典中所宣说的一切义理全部包括在此三项之中。
  
注释:
  ①非福: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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