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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行与佛法──从提婆达多的“五法”谈起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蓝吉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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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行与佛法──从提婆达多的“五法”谈起
  文/蓝吉富
  谨按:本文是拙作《提婆达多》一书的一部份。由于其中论及苦行之
  处较多,因此改以〈苦行与佛法〉为题发表,以供《妙心》读者参考。
  有关提婆达多其人一生之所作所为,及其被称为“恶人”之原委,请
  参阅《妙心》 31 期拙作〈提婆达多的一生〉,兹不赘述。
  一、“五法”的内容及其特质
  提婆达多要脱离释尊的教导而成立新教团,势必要提出有别于释尊教
  法的新主张,否则将难以服众。依据南北传律典的记载,他所提出的新主
  张是五种毕生必须受持的修行方式,古代佛典谓之为“五法”。这五法的
  内容,各种文献的记载并不一致,略如下列:
  (一)《南传上座部律》(〈经分别〉僧残十); 《善见律毗婆沙》
  卷十三。
  1. 住阿兰若;2. 乞食;3. 著粪扫衣;4. 树下住;5. 不食鱼肉。
  (二)《五分律》(卷二十五)
  1. 不食盐;2. 不食酥乳;3. 不食鱼肉;4. 乞食;5. 春夏八月日
  露坐,冬四月日住于草庵。
  (三)《十诵律》(卷三十六)
  1. 受著纳(衲)衣;2. 受乞食法;3. 受一食法; 4. 受露地坐法
  ;5. 受断肉法。
  (四)《四分律》(卷四)
  1. 乞食;2. 著粪扫衣;3. 露坐;4. 不食酥盐;5. 不食鱼肉。
  (五)《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
  1. 不食乳酪;2. 不食鱼肉; 3. 不食盐;4. 受用衣留长缕绩;5.
  住村舍不住阿兰若。
  (六)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一)
  1. 不居阿兰若;2. 树下坐;3. 常行乞食;4. 但蓄三衣;5. 著粪
  扫衣。
  上列六种记载,彼此之间是大同小异的。 比较怪异的是《根本说一
  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此下略称《破僧事》),居然在同一部书之中,
  在不同卷数里对五法会有不同的记载。由于该书的论述方式及编排次第令
  人有杂乱无章的感觉,史料价值较低,因此,我们并不以之为绝对可靠的
  论证依据。列之于此,仅系作文献上的参考资料而已。
  依据前四种文献所载(《破僧事》暂置不论),五法的基本特质是对
  苦行的强调。亦即在食、衣、住方面要求出家人尽量刻苦,要尽形寿(毕
  生)实践这些苦行方式。譬如在饮食方面严格规定不吃鱼肉或酥盐,每天
  只吃一餐,必须托钵乞食,不准接受邀请到信徒家中进食。在衣著方面,
  严格规定穿著粪扫衣(衲衣),亦即穿著那些从废弃物堆中拣拾回来、洗
  净再制的简便衣服,而不准穿著信徒为其订制供养的衣物。在住的方面,
  也严格规定要住在森林、野外等人迹较少的寂静处,而不准住在村落中。
  要常住在树下,或露地坐。
  关于实践这些苦行生活方式的好处,提婆达多也提出一些见解。综合
  各种律典的记载,计有下列诸项:
  (一)这五法是训练出家人少欲、 知足、制欲、头陀行、乐住、灭漏
  、精进的殊胜法门,且为当时人所欢喜信受。(《南传上座部律》〈经分
  别〉僧残十)
  (二)出家人接受这五法的训练,可以较快速证得涅槃圣果。 (《十
  诵律》卷三十六)
  (三)这五法与释尊所称赞、宣说的
  头陀法是一致的。是少欲知足、乐出离
  者的殊胜法门。(《四分律》卷五)
  (四)不食鱼肉、乞食、春夏露坐、冬住草庵,则可使善法增长。 (
  《五分律》卷二十五)
  (五)这五法与摩竭、盎伽二国人所
  信乐的苦行,性质一致。当为多数修行
  者所欢迎。(《五分律》卷二十五)
  至于《破僧事》所记载的二种不同的“五法”,虽然基本上还是具有
  制欲、苦行的倾向,但是“住村舍不住阿兰若”,一项则是与上列四部律
  典截然异趣的规定。不过,《破僧事》书中对于这些规定都曾提出理由,
  略如下列:
  (一)《破僧事》卷十所载:
  为什么不食乳酪?因为要让牛乳留给小犊牛食用。为什么不食鱼肉?
  因为不忍众生断除性命。为什么不食盐?因为盐之中颇多尘土。为什么“
  受用衣时,留长缕绩?”因为“沙门乔答摩(即释尊)受用衣时,截其缕
  绩。”亦即将所得衣料,裁碎后再缝制成僧衣,这样等于破坏了织布工匠
  的劳绩。所以应依原来的布料样式缝制。为什么要住村舍不住阿兰若?因
  为村舍是施主所捐赠,如不居住,等于舍弃了施主的施物。
  (二)《破僧事》卷十一所载: 
  实践五法,可使行者清净、正出离、超苦乐、得解脱。 
  由《破僧事》卷十所载,所列举的理由涉及的层面较广,思路也比较
  曲折。不像其他律典之仅仅偏重修行目标。像不忍心与小犊牛争牛乳;不
  忍心食用必须断除生命(即使并非专为自己而杀)的鱼肉类食物;不忍心
  糟蹋织工的劳绩;不忍心舍弃施主所捐的房舍等等,对一般人而言,都甚
  具说服力。只不过其他四种律藏所举的五法都与此有异,加上《破僧事》
  的编排、撰述方式令人有草率、杂乱的感觉,所以,古来的宗教界或近世
  学术界的研究者,在叙述五法时大多舍《破僧事》而取其他律典。尤其是
  在五部律典之中,《破僧事》所列举的“住村舍不住阿兰若”、“受用衣
  留长缕绩”、“但蓄三衣”之三项,皆属其他律典所未载的孤证。在史料
  学上,较不能取信于后世研究者。因此,此处笔者也不以之为谈论提婆五
  法的依据。   
  最近,日本学者中村元在 1992 年出版的《中村元选集》 14 卷──
  《原始佛教?成立》书中(第四编第二章),曾对《破僧事》卷十所列举
  的五法作过现代式的新诠释。虽然中村元氏仍不能证明此五法是否确为提
  婆达多所说,但是能凸显此一传说的历史意义,对读者的思考空间也有启
  发、扩大的效果。因此,笔者也对这五法稍加介绍,拟为读者在进一步思
  考时提供若干历史素材。
  二、“五法”与佛教之苦行法门的异同
  如前所述,提婆达多的五法只是一种具有苦行倾向的修持方式,它并
  不是一个宗教(或宗派)的教义体系。因此,就思想史的角度来看,它的
  意义不大。因为从一个宗教或宗派的思想体系来衡量,这类问题只是实践
  上的态度或技术层面的问题而已,并不是教义的核心。
  虽然如此,对于这样的问题,释尊还是深思过,而且深切地经验过的
  。众所周知,释尊曾在尼连禅河畔苦行林中修习六年苦行。他曾经一天仅
  食用一粒麦子或仅一粒米、麻。《方广大庄严经》(卷七)描述当时的释
  尊云:     
  “日食一麦,……身体羸弱……肉尽肋现,如坏屋椽。 脊骨连露……
  眼目欠陷……以手摩腹,乃触脊梁。又食一米,乃至一麻,身体羸弱,过
  前十倍,色如聚墨,又如死灰。”  
  经中还提到:释尊对苦行林中的外道修行者曾有深刻的观察。那些苦
  行者虽然实践种种奇特的苦行,但是其中有人仍有贪欲;有人虽然没有贪
  欲,但是仍有深沉的我执;由于缺乏正知正见,所以仅管对苦行的实践甚
  为勤奋,仍然无法得到究竟解脱。  
  对其他苦行者的观察,加上自己的六年实践,使释尊得到的结论是;
  徒然一味地自苦,对解脱之道是没有助益的。苦行绝不是证入菩提的直接
  因行,也不是非要不可的实践方式。因此,他最后毅然舍弃苦行,接受供
  养。不久,乃证得无上正等正觉。 
  释尊组织教团之后,所弘扬的佛法以四圣谛为总纲。其中的苦谛指陈
  的是现实人生的不完美与生活上的染污与苦恼。集谛指陈的是造成现实人
  生苦恼的原因。集谛的核心是众生内心的“渴爱”,也就是原自无明的各
  式各样的欲望。灭谛指陈的是修行的终极目标,也就是灭尽贪嗔痴三毒之
  后所证的涅槃。而到达涅槃的修行方法则是道谛。道谛的内容可分八项,
  即八正道。   
  八正道是将趋入涅槃圣果的修行方法,分成八部份来说明。这八支圣
  道是彼此相关的八项德目。大体可归属于戒、定、慧三学。其中,正见、
  正思惟二支可归属于“慧”学范围,这是指对佛教核心理念的正确理解,
  与心理上的正确认同。正语、正业、正命可归属于“戒”学范围,这是指
  语言、行为及生活方面要合乎正道。正念、正定可归属于“定”学范围,
  这是指对佛法的核心理趣(无常、苦、无我等)要能时时提起正念;在禅
  定方面也要有正确的修习。此外,正精进则是贯通戒定慧三学的共通的修
  行与信仰态度,亦即努力地朝向正确的佛法目标而迈进。   
  从上面的简单分析,可以看出像提婆达多五法那种有关修行方式的主
  张,在释尊的教义体系之中,只不过是实践上的细节而已。提婆达多只在
  细节方面著眼,可见他在教义的核心理念方面,并没有大异于释尊的地方
  。而其所提出的五法,固然颇能迎合当时尊重苦行的风尚,而收到哗众取
  宠的效果,但是如果冷静地透视这类主张的内涵,当不难发现个中其实并
  未包含多少宗教智慧。 
  就五法的基本特质来看,严格的苦行规定,主要的作用还是制止贪欲
  。然而,只是单纯地制欲,而未导入属于生命智慧层次的领域,这在佛法
  来说,是不圆满的。而且,如果知见不正确,一味地苦行是否真能澈底制
  欲,都还是问题。     
  释尊是从苦行修持领域中走出来,然后才证入正觉境界的过来人,苦
  行的利弊得失,他当然了然于胸。因此,他虽然没有以苦行为唯一的修持
  道路,但是在其所开拓的众多法门中,他也给苦行方法留下一席之地。释
  尊以为,苦行是有意修持解脱道者的众多方法之一,虽然有些人适合,但
  并不是全体修持者都适合。 
  在释尊所建构的修持体系里,也有与五法近似的法门。此即是摩诃迦
  叶所实践的“头陀行”。头陀行有十二种(《清净道论》作十三种),因
  此又称为“十二头陀行”因此又称为“头陀行” (dvadasa-dhuta-gunah)
  。略如下列:
  (一)常行乞食:不接受他人在家供养。
  (二)次第乞食:依次托钵乞食,不选择贫家或富家。
  (三)受一食法:一日只食用一餐。
  (四)节量食:要节制食量,不恣意饮食。
  (五)中后不得饮浆:中午进食后,连液体饮料也不再饮用。
  (六)著弊纳衣:即穿著粪扫衣。 亦即拣取别人废弃的衣物,洗濯后
  裁成僧衣,以供穿著。 
  (七)但三衣:仅能拥有三衣,不能有多余的衣服。 此三衣即:僧伽
  梨(大衣。亦即托钵或入王宫时所穿之僧衣)、郁多罗僧(上衣。亦即礼
  拜、布萨时所穿之僧衣)、安陀会(内衣。亦即日常工作或就寝时所穿之
  僧衣)。
  (八)在阿兰若处:住在森林或远离人群之寂静处, 不住市集或村落
  。
  (九)冢间住:住在坟墓旁,藉死尸以修苦、空、无常观法。
  (十)树下止:如在冢间修持未能成就,则在树下修观行法门。
  (十一)露地坐:在空地打坐修行。
  (十二)但坐不卧:即俗称的“不倒单”,即使在睡眠时也不卧倒。
  这十二项头陀行,著重在出家人的食、衣、住三方面的刻苦修行。在
  修持方向与理念上,与提婆五法是颇为类似的。比较明显的不同,是五法
  中的素食主义(不食鱼肉),并未被收录在头陀行之中。此外,五法中的
  “不食盐”、“不食乳酪”等规定,也比头陀行严苛。当然,头陀行中的
  “冢间住”也是五法所无的。可见二者之间的严苛程度是互有短长的。但
  是,共通一致的倾向则是对苦行价值的肯定。
  依据《解脱道论》(卷二)、《清净道论》(第二),与《瑜伽师地
  论》(卷二十五)的诠释,头陀行对佛法修持者确有断除贪欲,及培养知
  足、无疑、不退等情操的功效。但是,修习这种法门时也必须知道它的这
  些特质:
  (一)如果“不除恶欲、共起非法、贪乐利养”, 则修十二头陀行也
  会成为“不善头陀行”。(《解脱道论》卷二)
  (二)头陀行不是所有人都能修持的。 以修行者所具有的三毒(贪嗔
  痴)成分来看,贪、痴较重的人可以修,因为可以藉此压伏内心中的贪痴
  二毒。但是,嗔心较重的人如果修持这种法门,反而“更成其恶”。可见
  这种法门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修的。(《解脱道论》卷二;《清净道论》
  第二)
  (三)比丘、 比丘尼、沙弥、沙弥尼、与式叉摩那这五种出家人及在
  家二众之间,所能修持的头陀行数量,是互不相同的。譬如比丘可以全修
  。比丘尼只能修八种,像“在阿兰若处”、“冢间住”等法门,比丘尼是
  不方便受持的。至于其他诸众,也都各有限制,所能修持的头陀行数量也
  各有不同。(《清净道论》第二)
  可见在佛教教团里,对于苦行法门的修持,是要视行者的根性与条件
  的,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尽形寿受持。而且,如果动机不正确,即使修持
  头陀苦行也可能成为不善法。这与提婆五法之不分根性与动机之僵化式规
  定,确有明显的精粗之别。
  三、佛弟子与苦行
  提婆五法是五种苦行修持方式,佛法中的十二头陀行也是类似的苦行
  法门。到底苦行法门是否为证得阿罗汉果所必经的途经?还是它只是众多
  法门中的一种?在这里,笔者想从释尊弟子里找一些事例来观察。
  在释尊的众多弟子中,以头陀行闻名的,当以摩诃迦叶最为人所知。
  依《增一阿含经》(卷五)所载,摩诃迦叶可以说是头陀行者的典范。释
  尊曾经当众赞扬他在头陀行方面“所行无有漏失……诸比丘所学,常当如
  大迦叶。”而摩诃迦叶对头陀行也相当坚持,至老而不改本色。有一次,
  释尊见他年事已高,身体衰朽,因此劝他“可舍乞食乃至诸头陀行。亦可
  受诸长者请,并受衣裳”。但是摩诃迦叶并没有接受释尊的好意,仍然坚
  守头陀行。
  依《增一阿含经》(卷三)所载,释尊之弟子中,除了摩诃迦叶之外
  ,其修持与苦行较为接近的有“勇猛精进、堪任苦行”的二十亿耳;“清
  净闲居、不乐人中”的坚牢比丘:“乞食耐辱、不避寒暑”的难提比丘;
  “一坐一食、不移于处”的施罗比丘;“守持三衣、不离食息”的浮弥比
  丘;“树下坐禅,意不移转”的狐疑离日比丘;“苦身露坐、不避风雨”
  的婆嗟比丘;“常乐冢间,不处人中”的优多罗比丘;“行头陀法”的机
  梨舍瞿昙比丘尼;“苦体乞食、不择贵贱”的毗舍佉比丘尼;“一处一坐
  、终不移易”的拔陀婆罗比丘尼……等人。可见依头陀苦行以从事佛法修
  持的佛弟子,是颇不乏人的。而且,从这些人之为《增一阿含经》所称扬
  ,也可以看出头陀行者在当时仍然普遍受到尊崇。
  《增一阿含经》(卷三)列举出的重要出家佛弟子共约一六○位, 其
  中以头陀行著名的共有十七位。约占十分之一强。这样的比例,即使并不
  是十分精确,但仍可让人隐约看出苦行风尚的影响,以及在佛陀的导引之
  下,有一部份弟子确实有苦行的意愿与行持。但是,同时也可以看出,头
  陀行的苦行修持方式只是众多法门中的一种而已。有很多佛弟子并未以之
  为入道之门。
  最显著的反证,是“喜著好衣,行本清净”的天须菩提。 依《分别
  功德论(卷五)的记载,天须菩提出身于释迦族。释尊成佛后,首次回迦
  毗罗卫城时,天须菩提也随其他释迦族青年一齐出家。当时,释尊在开示
  佛法的同时,也嘱咐诸比丘应该尽量节制世俗物欲,“粗衣恶食,草蓐为
  床,以大小便为药”。出身贵族阶级、喜欢穿著漂亮衣服的天须菩提,一
  听到出家生活必须如此刻苦,立刻萌生回家的念头。他想到平素所穿著的
  华丽名贵衣服尚且不能完全满意,更何况要穿那种废弃衣物堆中拣回裁制
  的僧衣?于是他到释尊处禀报过后,便准备还俗回家。
  这时,阿难劝他暂住一晚,明日再回迦毗罗卫城。但是天须菩提不能
  忍受僧团的简陋床铺与住处,想到民间借住一宿。热心的阿难还为此特别
  到附近的波斯匿王处借用若干华贵家俱,陈设在僧团的简陋住处里,以供
  他暂住。
  当晚,天须菩提就住在阿难特别为他破例陈设的华丽住处里。在离开
  僧团前夕,他想起释尊的开示,想到佛法的核心纲目──四谛的理趣,他
  想到人生的种种。在这些思维过后,他陡然悟到生命的本质,他证得阿罗
  汉果,并且获得神通,而能飞腾虚空。
  第二天,阿难来看他的时候,天须菩提已经不是凡夫之身,而是已经
  证得声闻极果的圣者了,当然,也不想再还俗回家了。
  对于这一事例,释尊作出很好的开示。他说,衣服有两种,一种是出
  家人可以使用穿著的,另一种是不宜使用穿著的。可不可以使用穿著的标
  准,不是美丽或粗弊,而是对穿著者的道心有益与否。如果对道心的增长
  无益,甚至于会造成修行、出家的障碍时,那么,即使是最合头陀行标准
  的粗弊衣服,也不宜穿著。反之,如果对道心的增长有益,那么,即使是
  华丽、漂亮的衣服,也可以穿著。因为出家修行的目标是开悟证果,“所
  悟在心,不拘形服也。”
  僧团制定必须穿著粗弊简陋衣服的戒律,是为了制止多数人的贪欲。
  但是,如果某些人的个性无法以此约束,便须要另辟蹊径,不可一味拘于
  常格。
  事实上,佛弟子中之证得果位者,有很多人并没有修持苦行。众所周
  知的阿难,侍佛二十五年。所从事的是弟子服侍师父的杂事。在释尊逝世
  后,由于他尚未证得罗汉果位,因此未能参加结集法藏的大业。惭憾之余
  ,每日仍然精进修持。一夜,他经行之后欲再度上床小憩。就在他头未就
  枕而双足已离开地面之时,证得罗汉极果。
  依南传佛典《长老尼偈》的记载,得利卡比丘尼结婚后有意出家,由
  于丈夫反对而未果。不过,她仍然在家中边做家事边修持。有一天,她在
  厨房做菜时,见到一片菜叶掉在火炉上并立刻被火炉烤干。 她因此而得
  到启发,证得阿那含果。旋即出家为比丘尼。
  比尼巴达,由于丈夫萨杜卡要谋取她的金银珠宝,因此将她骗到山顶
  悬崖附近,想要夺取金银珠宝之后,推她下悬崖。巴达不得已乃用计虚与
  委蛇,并趁丈夫不备,反而将他推下悬崖。
  巴达的丈夫萨杜卡原本犯罪被判死刑,在即将行刑之前被巴达爱上。
  因此,她请父亲运用种种关系营救垂死的萨杜卡。最后终于得以免刑,并
  入赘为巴达的夫婿。
  对于这位生命完全由自己家人所挽救的丈夫,居然会忘恩负义地谋杀
  自己,巴达感到人性的诡诈及世俗价值的不能依怙。于是,他开始相信宗
  教。最先,他成为耆那教的出家人,接著又四处参访,到处与人辩论各派
  宗教的利弊得失。最后,她被舍利弗折服,终于改信佛教。在精进修持之
  后,终于证得阿罗汉果。
  此外,周利盘陀迦的例子也值得一提。这位以愚钝资质证得阿罗汉果
  的佛弟子,与其兄摩诃槃陀的修证过程,也都可以做为“不修苦行也可能
  快速证果”的例证。哥哥摩诃槃陀资质聪慧,出家之后,白天诵佛经,夜
  间修禅观,不久便证得阿罗汉果。可是周利槃陀迦由于患有严重的健忘病
  ,哥哥教他的一首偈颂,背了三个月还是记不起来,因此,被哥哥推出房
  门外,不再传授他佛法。正在愁哭之时,被释尊发现,改教他只背诵“我
  拂尘、我除垢”二句,没想到他还是背不起来。于是,释尊劝他为诸比丘
  擦鞋。在擦鞋的同时,再由比丘继续教他这二句。
  经过这样的磨炼,终于使周利槃陀迦背起这二个佛法警句,并且在夜
  间修禅观时,思惟其中的义蕴。不久,他就证得阿罗汉果。
  上面这些事例,都可以使人了解:入道与证果确实有众多法门。具有
  苦行的修持意愿固然值得赞叹,但是却也不能以之为至高无上而否定其他
  。众生的根器千差万别,能供修行者选择的法门也为数甚多,灵活地选择
  某一契理契机的法门来修持,这是师父教徒弟的教育原理,也是个人修持
  时应该先行了解的修行原则。
  五、结语
  透过上面的简单说明,大体当可以看出提婆五法与佛教头陀行的差异
  ,也可以看出苦行在佛教修持法中所占的位置。在佛法中,具有苦行内涵
  的头陀行是可以修的,但却不是必然要修的。不过,如果有人的苦行修持
  意愿极为强烈,那么《增一阿含经》(卷十一)中,释尊对阿兰若比丘的
  教导,应该可以让那些专修苦行的人参考。释尊对阿兰若 比丘的建议是
  :
  (一)要有恭敬心,要发欢喜心。
  (二)要精进,不要有懈慢心。
  (三)要了解佛法的精要。
  阿兰若比丘也许不一定修苦行,但是上面这三项简单的原则,应该是
  远离世俗、有意专精修行的人不能或忘的。苦行者当然也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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