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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九华山佛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
来源:九华山佛学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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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九华山佛学院开始了2016年招生工作。此次将招收出家时间一年以上,年龄在18至35周岁男众学僧50名。

 

    九华山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由安徽省佛教协会主办、九华山佛教协会承办、学修并重的汉语系中等佛教院校。安徽省佛教协会第一副会长、九华山佛教协会会长慧庆大和尚代理院长。学院秉承地藏菩萨“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的精神,来承担起“弘法是家务,利生是事业”的历史使命。

 

    具体招生简章如下:

 

    九华山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由安徽省佛教协会主办、九华山佛教协会承办、学修并重的汉语系中等佛教院校。安徽省佛教协会第一副会长、九华山佛教协会会长慧庆大和尚代理院长。

 

    一、培养目标   

 

    以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自愿献身佛教事业,具有中高等佛学知识及政治、文化水平的佛学研究、佛教文化交流和寺院管理的青年僧才为基本目标。

 

    学制:2年,中专。

 

    二、招生名额及课程设置

 

    (1)、 本院招收男众学僧50名。

 

    (2)、 主要课程设置:戒律、唯识、三论、八宗概要、中国佛教史、印度佛教史、地藏经、丛林规矩、寺院管理、古代汉语、中国历史、中国地理、中国古代哲学、时事政治、英语、书法、电脑等。

 

    (3)、 招生对象

 

    出家时间一年以上,年龄在18至35周岁,爱国爱教,品学兼优,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能坚持独身、素食、僧装的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僧人。

 

    三、报考办法及有关规定   

 

    (1)、 凡符合本招生条件者,由宗教团体或宗教场所推荐并征求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体检表及本人削发两寸照片二张和《报考登记表》(网上下载或向本院招生办索取)来院报考。通过考试择优录取。

 

    (2)、 笔试科目:佛学基础知识、语文、时政。

 

    (3)、 面试内容:二时课诵、日常威仪等。   

 

    (4)、 报考日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员,自公告发布日至8月10日结束报名,也可提前到本院试读,为参加招生考试做准备。   

 

    (5)、 考试合格后,经院方考察,方正式录取。   

 

    (6)、凡来本院考试者,必须僧装、僧仪整肃,严禁穿戴、携带俗家衣物。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退回原寺院   

 

    (1)、 在学院考察期间,经体检复查不合格者。   

 

    (2)、 不能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尊师重道者。   

 

    (3)、 录取入院后,凡学习态度不端正,跟不上教学进度,不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寺院共住规约,屡教不改者。   

 

    (4)、 入院后持续患病两个月以上难以坚持学习或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者。   

 

    (5)、 入院后不能随众上殿、过堂、出坡、诵经等宗教活动者。

 

    五、 学习期间生活待遇   

 

    (1)、 免除所有学杂费用,并发给一定数量的单资。   

 

    (2)、 学院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

 

    (3)、 学僧在校期间医疗费按学院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4)、所有学僧来院费用(车、船、飞机、食宿、行李)一律由本人自理或由所在的寺庙、佛协负责解决。

 

    六、毕业后去向及待遇   

 

    (1)、 学僧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工作。

 

    (2)、 根据需要,本人自愿并征得原推荐单位的同意,由本院调配安排工作。   

 

    (3)、 德才兼备者,可留作本院师资。

 

    七、 本招生简章可在寺院或佛协组织内部宣传、张贴。

 

    八、 九华山佛学院院址

 

    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大愿文化园北侧

 

    联系人:玄明法师 手 机: 13905666547 电话\传真0566-2837666。 邮 编:242809。

 

    九华山佛学院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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