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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佛学院2015年秋季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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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佛学院2015年秋季开始,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院简介

重庆佛学院创立于1992年,是经国家宗教局批准(国宗函[2004]310号),国家宗教局、中国佛教协会正式授牌,由重庆市民宗委主管、重庆市佛教协会主办、华岩寺承办的一所汉语系高等佛教院校。重庆佛学院以“戒、定、慧”三学为总纲,以“智、行、悲、愿”为院训;

当今时代是一个开放合作的时代,只有扩大开放,加强合作,才能更好地整合资源,重庆佛学院已与泰国朱拉隆功佛教大学、中国西南大学宗教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宗教与法律研究中心等多家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交流,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近年来,学院在教育教学、学术科研等方面与社会大学(普通高校)进行了多次合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院修学条件充足,师资力量雄厚,2011年学院男众部搬迁至新校区,全新的修学环境将为您提供理想的学修场所。

为培养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的佛学学术研究人才、佛学教育专业人才、国际佛学交流人才、寺院管理及社会大众传播人才,学院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总体要求,以“三传并弘,偏重唯识”为办学特色;坚持“丛林学院化、学院丛林化、管理科学化”的办学方针,使学生学有所用,学修一体,并能适应传统丛林生活,又能服务大众,解行并重的僧才为办学宗旨。

重庆佛学院学制四年,隔年招生。课程设置有唯识、中观、天台、华严、禅宗、净土、佛教史学、律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中外哲学史、历史学、宗教法律法规、外语、书法、坐香等。

二、招生名额

今年拟招收男众部学生35名,女众部学生35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出家青年僧人。

2.具有中级佛学院毕业及初高中毕业以上或同等文化程度,经过一定时间的出家考验,信仰坚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3.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

4.无婚姻或恋爱关系,无犯罪行为。

5.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精神病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四、报考手续

见重庆佛学院招生简章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可来信或来电咨询,有意者,直接从“重庆佛学院网站”(www.cqbuddhistacademy.org)上下载报名表。入学考试前,考生须向重庆佛学院招生办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考生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寺院常住证明或介绍信、当地佛协、民宗部门公章。

2、考生需开具当地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证明。    3、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份。

4、本人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5、戒牒复印件一份(已受大戒者)。

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近期半身免冠僧装一寸照片四张。

五、招生考试

(一)、经重庆佛学院审定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和复习题,通知考生前来待考日期。考试期间,考生食宿由重庆佛学院安排,其它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试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寺重庆佛学院男众部

(三)、考试时间:2015年8月28日至30日(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佛学基础(包括早晚课诵)、政治(时事政治、宗教法规)、语文(初、高中语文知识)、历史(中国近代史)、英语(新概念英语第一册)

六、录取办法

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由重庆佛学院发给《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要求

1、严格遵守佛教戒律及僧人的基本行持。

2、入学后,经复试、体检不符合学习条件者,退回原推荐单位。

3、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不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者,退回原推荐单位。

八、学生待遇

1.学生免费就读,学院供给学僧食宿。

2.按规定每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费。

3.定期发放僧服。

4.每学期对修持、学习优异者评发荣誉证书及奖学金,以资鼓励。

九、毕业去向

1、学生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工作。

2、根据需要并征得原推荐单位的同意,优秀者可留校任教或报考重庆佛学院硕士研究生班。

3、经本人或原推荐单位介绍到各地寺院、佛协等单位服务。

4、经本人或原推荐单位同意推荐出国深造。

十、本《招生简章》可在地方佛教院校、寺庙和佛教组织范围内张贴。

联系电话:023-65265217  023-65263697  023-65090276

联 系 人:佛照法师13996279689、延定法师18087979806、开智法师18927846616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寺重庆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4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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