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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宗教事务部颁布僧侣道德行为规定(图)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
来源:佛教在线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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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7日,柬埔寨宗教事务部在四臂湾会议厅召开僧侣道德研讨会,颁布《加强僧侣道德行为》规定。研讨会由柬埔寨宗教事务部部长孟肯主持,当天30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僧侣出席会议。

会上,孟肯部长指出,举行该研讨会的目的是颁布国家僧侣协会和国家宗教总署的规定—《加强执行僧侣道德行为》法规,敦促全国所有僧侣遵守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与提高国家宗教名誉。孟肯部长说,目前,全柬大小寺院有4000多座,近6万名僧侣正在宗教教育机构学习。宗教事务部希望各位僧侣通过学习,不但要自我提高,而且要严格执行自己所学到的道德规范,指导他人为人从善,正如佛说,“恶有恶报,善有善终”的道理。

孟肯部长和僧王暖凯在会上还向部分僧侣颁发国王诺罗敦·西哈莫尼陛下的王令和委任书。(文: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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