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佛教信息>> 宗教管理>>正文内容

国宗局王作安局长会见港澳宗教界人士国庆参访团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30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王作安局长与港澳宗教界人士国庆参访团座谈


宴请港澳宗教界人士

2009年9月29日,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局长在国宗局会见了港澳宗教界人士国庆参访团,并与大家座谈。

王作安局长首先对港澳宗教界代表人士来京参访团表示欢迎。他说,我国是一个多宗教国家,信教人数众多。贯彻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好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团结好宗教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发挥好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是一项非常有意义同时又极富挑战性的工作。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鼓励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增进宗教与宗教之间、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和睦,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反对极端和狂热,抵制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稳定、人民团结、民族和睦、祖国统一的言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王作安局长指出,我们即将迎来新中国六十华诞,国人欢欣,世人瞩目。孔子说,六十耳顺。六十年一甲子,中国从一个被边缘化的国家,又回到了世界舞台的中心。不管国际风云变幻,中国始终能保持处惊不变,沉着应对,展现出泱泱大国风范。不论听到溢美之词,还是刺耳之声,中国都能泰然处之,从容淡定,达到了“耳顺”的精神境界。新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靠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靠的是全国各族人民包括广大信教群众的共同奋斗。现在,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宗教获得健康发展,广大信教群众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践行并见证着自己的信仰。

王作安局长强调,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的这十余年间,港澳宗教界人士真诚拥护“一国两制”,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服务社会,造福人群,做了许多有益的事情,为港澳地区的持续繁荣、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此我们十分赞赏,深表敬意。这十余年间,港澳宗教界与内地宗教界之间的交流往来日益密切,合作举办的一系列活动都产生了积极影响。港澳宗教界心系内地,在教育、医疗、扶贫、救灾等方面给予慷慨帮助,特别是去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港澳宗教界捐助善款超过五千万元,充分体现了血浓于水的亲情,对此我们深受感动,深表谢意。国家宗教事务局将在“一国两制”和“三互原则”基础上,一如继往地支持内地宗教界开展同港澳宗教界的友好交往,竭尽所能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便利的条件。同时希望朋友们多提宝贵意见,多提积极建议,坦诚相见,不吝赐教。国家宗教事务局不仅是内地宗教界人士之家,也随时欢迎港澳宗教界人士登门造访。

王作安局长还向港澳宗教界人士介绍了发生在新疆乌鲁木齐的“7·5”事件有关情况。他说,在这一起由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组织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当地没有一座清真寺、没有一个宗教人士参与这起事件,他们还积极主动救助受害的各族群众,严正谴责伤害各族无辜群众的罪恶行径,呼吁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在如此危急的关头,宗教界人士以勇气和正气,捍卫了信仰纯洁和社会正义。

港澳宗教界代表人士表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科技等方方面面取得巨大成就,国际地位迅速提升,人民生活日益改善,作为中国人,我们感到由衷的高兴,同时真心希望祖国永远繁荣昌盛,取得更大的成就,港澳宗教界将在国家宗教事务局的指导下,与内地宗教界多多交往合作,充分发挥自己在促进社会和谐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参加座谈的还有中央统战部和中央驻港、驻澳联络办人员,国家宗教局各司室负责人。座谈会后,王作安局长、蒋坚永副局长宴请了参访团一行。

标签:佛教资讯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