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佛教信息>> 宗教管理>>正文内容

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中国人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5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2009年5月5日就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发表2009年度报告涉华内容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各民族、各地区人民依法享有充分宗教信仰自由。这一事实是有目共睹的。

有记者问,近日美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发表2009年度报告,继续建议把中国列为“特别关注国家”并指责中国的宗教自由状况。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马朝旭说,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各民族、各地区人民依法享有充分宗教信仰自由。这一事实是有目共睹的。

马朝旭说,美国所谓的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有关报告对中国的指责毫无事实根据、充满偏见。其借此诋毁中国的图谋决不会得逞。

标签:佛教资讯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