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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主张尊重宗教文化差异 和平解决各种冲突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6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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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1月13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张业遂大使在第六十三届联合国大会“为推动和平促进宗教间和文化间的对话、了解与合作”为主题的高级别会议上重申,中国主张尊重宗教文化差异,和平解决各种冲突。

  张业遂在当天大会发言中指出,宗教和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是推动社会进步、人文交流及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当今世界,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恐怖主义以及气候变化、粮食危机、能源危机、金融危机等一系列问题对人类发展构成极大挑战,各国的命运从未像今天这样紧密相连。与此同时,种族和宗教歧视造成了不同文明间前所未有的碰撞和磨合。国际社会既面临加强合作、迎接挑战的共同责任,也需担负弥合分歧、谋求共识的艰巨任务。在此前景下,加强宗教和文化间的对话与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张业遂强调,所有宗教和文明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都为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作出了贡献,都应受到尊重。不同宗教和文明应秉持开放、真诚的态度,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和平共处。

  张业遂认为,冲突常常源于因差异而产生的疏远、歧视、恐惧直至仇恨。中国一贯反对极端主义,反对基于宗教、种族等原因的歧视、排外和不容忍现象,反对将恐怖主义与某一特定国家、民族和宗教挂钩,对反伊斯兰主义、新法西斯主义等极端主义思想死灰复燃表示关切。“我们主张,国际社会应在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基础上,促进地区热点问题的解决,消除不同宗教和文化间的隔阂、误解和分歧,谋求互惠共赢和共同发展”。

  他说:“中国坚定支持并积极参与国际社会促进宗教和文化间对话与合作的努力。”张业遂同时强调,要教育帮助青年人树立正确的文明观和世界观,呼吁媒体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充当传播和平文化的使者。

  张业遂还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中国的宗教与文化政策。他说,中国宪法确立了宗教信仰自由、各宗教一律平等、政教分离的原则。中国政府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坚持独立自主办教的政策,颁布了“以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为宗旨的《宗教事务条例》。

  联合国“为推动和平促进宗教间和文化间的对话、了解与合作”大会是由沙特阿拉伯国王阿卜杜拉发起的,旨在通过加速行动,以解决世界所面临的各种挑战。70多个国家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以及高官参加了为期两天的会议。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联大主席埃斯科托、美国总统布什以及英国首相布朗等人参加了会议。

标签:宗教|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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