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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出台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评表彰办法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3日
来源:江苏名族宗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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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准确、客观地考量各县区、各部门民族宗教工作实绩,表彰奖励在民族宗教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近日,宿迁市民族宗教领导小组出台下发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评表彰办法,将民族宗教观工作目标由定性考核转向定量考核,以更为科学严谨的考核推进工作开展。
  该办法从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落实、社会稳定、工作创新、基层基础、宣传信息以及后勤保障等七方面全面详细的设定了考核内容、分值。表彰办法规定,年终目标考评表彰共分三大类,一是先进县区,设立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先进县区各一个;二是先进集体,设立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约20个;三是先进工作者,面向全市各部门设立民族宗教工作先进个人20个。
  随着目标考评表彰办法的出台,全市民宗系统在体会工作有目标,努力有回报的同时,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但也更有信心和决心圆满完成全面目标工作任务,以更具特色的工作业绩交上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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