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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举办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班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6日
来源:江苏民族宗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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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宝鸡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班日前开班,来自宝鸡市五大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30多人参加了学习。
  学习班上,宝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马保民等领导分别为与会人员详细讲解了《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陕西省宗教涉外事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宗教法律法规;与会人员还集体学习了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12月18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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