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佛教信息>> 宗教管理>>正文内容

江西省萍乡市民宗局召开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8日
来源:江西民族宗教   作者:佚名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2008年3月10日,江西省萍乡市民宗局召开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部署2008年宗教团体工作任务。

  会上,首先组织学习了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温家宝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并就《宗教团体工作职责》(草)、《2008年宗教团体工作要点》(草)和《2008年和谐宗教团体暨宗教团体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草)征求了各宗教团体的意见。张霞林副局长就2008年团体工作进行了部署。

  黄新国局长作了讲话,他首先充分肯定了各团体所做的工作,并就当前宗教团体需要引起重视的有关问题作了强调,一是各宗教团体继续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和《萍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事指南》学习活动,学精学深,活学活用;二是消化理解《2008年和谐宗教团体暨宗教团体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并就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民主办教,依法、诚信办教,同时完善民主管理、民主议事办事制度;四是继续提高宗教团体教务指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加强对教职人员教务指导、宗教场所的教育和管理,使宗教场所和谐有序、宗教学识不断提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标签:会议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