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佛教信息>> 宗教管理>>正文内容

长治市民族宗教工作受到国家表彰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7日
来源:【更多】   作者:【佚名】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1月16日,在全国宗教工作系统表彰大会暨2008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长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被人事部、国家宗教事务局授予“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山西省唯一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侯书堂同其他获奖单位代表一起,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的接见。
  我市是全省宗教工作的重点地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十分重视关心宗教工作,始终把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4个重点县(市、区)单设了民族宗教事务局,非重点县(市、区)做到了有法人、有机构、有公章、有场所、有经费。市县两级成立了宗教工作协调领导组,县、乡、村建立起了三级宗教工作网络,按“属地管理”和“责任双到位”的原则,建立了县与乡、乡与村两级工作责任制。市四套班子领导每年都要在开斋节、圣诞节等重大宗教节日之际,深入到信教公民中去慰问,并主动与宗教界代表人士结对子、交朋友,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为他们解决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为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把每年的10月10日作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日”。市县两级四套班子人员带头宣传讲解宗教政策法规,采用开办教职人员培训班、印发宣传册、知识竞赛等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地加大了对两个《条例》的宣传贯彻。支持和引导市佛教协会换届,成立了城区伊斯兰教协会。组织制发了寺观教堂活动、财务、安全、卫生管理等七项制度,推进了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开展“文化、卫生、体育、法律”四进寺观教堂活动,引深丰富“五好场所、五好信教公民”创建活动,加大对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教育,大力扶持和帮助信教群众发展致富,鼓励他们参加各种公益事业,发挥了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始终把稳定和谐摆在突出位置,几年来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100余起,总结出了“四个必须”,即反应必须迅速、定性必须准确、必须以教育引导为主、必须依法办事,并在全国得到推广。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坚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市的民族宗教工作连续三年全省考核排队位列前茅,多项工作受到中央和省里表彰,为“实力长治、魅力长治、和谐长治”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标签:表彰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