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密宗>> 藏秘>>正文内容

法音法师释:宗义宝鬘浅释 十九、第19讲 第八章 中观宗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2日
来源:   作者:法音法师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法音法师释:宗义宝鬘浅释 十九、第19讲 第八章 中观宗

  第19讲

  正文:(P85+4)

  唯识宗主张的大乘菩萨证果之理,乃有依前基位建立——主要是由三性三无性、二谛观的安立而彼菩萨道的所断品与所修品;后即缘彼所修品而福慧双修,遮断诸障。此中,所说的是特指大乘菩萨,即大乘种性觉醒者。

  以中观宗观点,众生皆具佛性,而佛性、如来藏、佛种性,大乘种性皆异名同义。具有大乘种性者,是指大乘种性已觉醒之义,此需由觉醒种性的方便,具足大悲心,一心上求——佛果圆满证悟是手段、下化——究竟为利他是目的,主要所修则为般若度。

  具有大乘种性者,以属于法无我的圆成实作所修的主体。且以兼修三大阿僧衹劫资粮的方式,五道、十地循序上进。

  即大乘种性觉醒的大乘菩萨,乃以二取空、遍计所执自相无的法无我的圆成实作为道的主修品(因所断品主要是法我执的所知障,能断之道是亲证法无我的智慧);同时,依方便智慧互摄之理,三大阿僧衹劫累积福慧资粮,依此修道次第圆满大乘的五道、十地(见道为初地,修道乃从第二地至第十地,属有学圣者道),终至成佛。

  最后,以有情生命之流尽头的无间道尽断二障,并于色究竟天现证自利方面断、证圆满的法身,乃利他方面事业圆满的(报、化)二种色身。

  最后,以有情生命之流尽头的无间道断尽二障,即依第十地菩萨最后心的圣等持智的无间道(众生地)断除二障(指正对治,尚未断尽),第二刹那即得解脱道,完全根断二障,同得自性法身、智慧法身,即共许已得无住涅槃——佛的灭谛,也得佛的道谛。因此,是同时在报身净土密严色究竟天圆满自利法身与利他色身功德,法、报、化三身变成,抑或四身——自性法身、智慧法身、圆满报身、应化身——变成。

  所谓自利的断、证圆满,总的是指圆满无上大菩提。

  断德——即圆具一切功德,已得自性法身的大乘无学灭谛,是究竟的佛宝与法宝。

  证德——即圆具一切功德,已得智慧法身的大乘无学道谛,也是究竟的佛宝与法宝。

  《释量论》说佛的断德有三特:

  断——断烦恼障现行与种子,胜喻外道。

  善断——断烦恼障与所知障,胜喻二乘阿罗汉。

  再不起座之理而断(或名无余断)——即佛于等后一味中利他,胜逾菩萨。

  佛的证德也有三特色,即:

  证——证人无我与法无我,胜逾外道。

  善证——证二无我乃由大乘方便分摄持,胜逾二乘阿罗汉。

  无余证——即能一心同时亲证二谛,胜逾菩萨。

  佛的利他事业有三:

  身事业——如示现善知识度众。

  语事业——如宣说了义与不了义教法。

  意事业——如以圆满悲智利他,凡此皆具任运无间的

  特色。

  准此,唯识派认为欲求证得佛果,唯应修习唯识派的法无我与断尽法我执。也就是,遍计所执的存在只单靠名言与分别心安立,本身并无不共存在;若执取此分别假立的遍计所执为自相有,即成法我执(障碍成佛之道),由此推动烦恼造业、投生六道、蒙受痛苦,此一俱生法我执是轮回究竟根本,也是不能成佛的主因,唯生起亲证法无我的智慧,乃能断障成佛。

  问:佛的法身能否利他?

  答:可由二方面说:

  佛的法身——分为自性法身与智慧法身,智慧法身是佛的无学道谛,例如佛的大悲大智,佛的大悲是以意乐圆满而利他,佛的智慧是以加行圆满而利他。《宝性论》说众生不见佛的法身,并非有情心所行境,故无以利他;《释量论》则说佛的法身遍知众生根器与一切法门,得以作为转*轮的增上缘,故能利他。

  佛的色身——则以众生经由接触色身而得佛的教化,是有情心所行境,故名利他色身。色身极为重要,特以发愿菩提心时,欲求菩提即以成就佛的微妙色身为主。佛的色身有二:

  1.报身——报身为圣者菩萨以上所能亲见,唯宣说大乘佛法,圆具常乐我净的果德,虽无常性,刹那迁流,但乃至众生界尽之际,一直永住报身净土,利益有情。

  2.化身——化身乃能针对不种性的所度有情宣说三乘法,且示现涅槃,为业清净者可见。佛的化身内分三种:

  殊胜化身——如示现十二相成道的释迦世尊。

  善巧化身——如示现琵琶师,度化乾达婆王(非现比丘现,乃现天众相,以特别因缘暂时示现)。

  生化身——如示现凡夫善知识等各种清净与不清净相,如彼《普门品》所说。

  若依照某些尊奉《阿毘达磨集论》(Kun-btus)学者的看法,显然还有以人身而成佛的情形。

  这是随教行唯识派的观点。以人身成佛,是指二乘不定种性行者转入大乘的所依身是在有余涅槃时(菩提圆转),彼时若是人道身,乃以三摩地之力加持有余的旧蕴色身,放置人天不见之处,外相似入无余涅槃(是加持著,令肉身不灭),并在有余涅槃时,以无明习气的所知障取意识之身,在等持中由佛劝请回入大乘,延寿不死,乃至成佛。

  唯识宗主张:佛经有了义与不了义的差别。

  即唯识宗依自宗派见地,主张佛经有了义经与不了义经的差别。

  因为他们主张:《解深密经》中所说的前二*轮是不了义经,末*轮是了义经。

  唯识宗乃依据《解深密经》之说而主张:

  初转*轮(四谛*轮)说一切法自相有——其实是指依他起与圆成实自相有之义。

  第二转*轮(无相*轮)说一切法自相无——其实是指遍计所执自相无之义。

  换言之,唯识宗认为佛是实真者、遍知者,所说诸法必不相违;既然同为佛说,初转与第二转词面上有不同说法,则必有其意趣。

  故说第三转*轮(广分别*轮)——即安立三性三性,广为分别三性的自相有无,依他起为生地自性性,遍计所执为相无自性性,圆成实为胜义无自性性,亦即依他起与圆成实自相有,遍计所执自相无,由此而判初转、第二转是不了义经,第三转是了义经。

  了义与不了义经的差别是这样的: 经文字面明说的义理不能被(直接)接纳认可(而须另加引伸、解释)的经典,是不了义经。经文字面明说的义理可以被(直接)接纳认可的经典,是了义经。

  意思是,唯识宗是以宣说如实语与否而安立了义经与不了义经。凡是宣说如实语者——即词面上所展示,不需另加注解,可直接接受认可的,为了义经,如说有为法无常或净土庄严之经典(如阿弥陀经)。凡是词面、经文字面之义不能直接承许,需另加解释其需要与意趣,才能接受认可的,为不了义经,如《未生怨王除悔经》,经词上说父母所杀品(即频婆梭罗王为阿阇世王囚禁的公案)——经词之义其实是指杀无明父与业母,主要是针对必须断尽染污品的十二因缘而说,并非如实语,故为不了义经。

  关于不了义经,则又分二,即主张用意的具意趣经、与主说意趣的秘密意经二类。

  首先,分有四种,如《庄严经论》说:「平等性别义,再者为别时,彼有情意乐,应知四意趣。」

  此中,第一种,平等性意趣,即我等大师意指三种平等性而说:「彼时我当成胜观佛。」即似此之经。作如是说的理由是,我等大师与胜观佛二者圆满其因二资粮平等、得法身果平等、作业为作众生义利平等,如《俱舍论》说:

  「由资粮法身,利他佛相似。」

  或想:那么,诸佛的种姓、寿量及身量等应该也都是平等吧?—— 不全皆为平等,因为如彼论说:「寿种姓最等,诸佛有差别。」

  第二种,别义意趣,如说:「父母应逆杀,若诛王净二,随行及亲眷,彼人得清净。」即似此之经。此别义意趣之理是:父母二者是指十二因缘中的行与爱,国王是指其中识支,二具净者是指见取见与戒禁取见二者,随行是指轮回所摄的眼等六处,亲眷是指轮回所摄的外处;这是说,凡此若由对治力,予以摧灭,则此人即得清净菩提之义。

  第三种,别时意趣,像意指当来之时当得往生净土,而说;若求愿往生即得立生净土之经。

  第四种,补特伽罗意乐意趣,像对于执著唯仅布施即得喜足的所度有情,于彼布施予作轻蔑而说持戒为胜义经。

  其次,秘密意经也有四种,以《庄严经论》说:

  「令入秘密意,及相秘密意,对治秘密意,转变秘密意,此即四秘密。」

  此中,第一种,令入密意,像为令有些习于外道见的所度有情趣入佛法而说有我之经。

  第二,相密意,像各述三相自相有、自相无所说之经。

  第三、对治密意,有八,如《庄严经论》说:

  「轻蔑诸佛法,懈怠执少足,我慢贪欲行,懊恼反不定,是为众生障,对治胜乘说。」

  此中,说轻蔑佛的对治,像平等性之经;说轻蔑法的对治,像谓:若敬奉无量诸佛嗣后即得大乘法之经;说懈怠的过失的对治,像别时意趣之经;说执少为胜的对治,像补特伽罗意乐意趣之经;说慢增上行的过失的对治,像境益佛刹功德所说之经;说贪增上行的过失的对治,像增益佛身功德所说之经,说忧悔的过失的对治,像《未生怨王除悔经》;说背反不定种性的过失的对治,像说究竟三乘之经。

  第四种,转变密意,就是将极所共称的恶字转变显示为所,不共称的深义,如彼经说:「觉不坚为坚,善住于颠倒,极烦恼所恼,得证胜菩提。」其中,坚实是指散乱与恶戒,无彼二者是指境上定学与增上戒学二者,执著净乐常我而颠倒是指证无常等慧学,利他难行的烦恼是指精勤广大福德资粮;如是勤行二资量,故速得菩提。

  唯识宗主张,涅槃有:有余、无余和无住涅槃三种。

  唯识宗主张,涅槃有三种:有余涅槃、无余涅槃和无住涅槃——无住涅槃即以大悲不住寂灭、与以智慧不住轮回的二边,如印度大成就者萨惹哈说:「若离悲心修空性,彼不能获最胜道,若人但修于悲心,淪落生死不解脱,若人能修二和合,不住生死不涅槃。」依《现观庄严论》说涅槃有十二种,统摄为四种,即有余涅槃、无余涅槃、无住涅槃及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即空性之义,并非具相涅槃。

  佛身有法、报、化三身。

  唯识宗将佛身区分为法报化三身。

  法身有:体性身与智法身两种。

  法身分为自性法身与智慧法身。

  体性身又包含:法尔清净的体性身与忽尔离垢的体性身两类。

  自性法身又分法尔清净体性身,即本自清净自性性身(指佛心的空性)、与离垢清净体性身,即离垢清净自性法身(指的无住涅槃)二类。

  补充:

  中观宗以众生心的空性称为佛性(具垢真如),以佛心的空性称为本自清净自性法身(离垢真如)。事实上,众生心本自清净,与佛心本自清净原是殊无二致,但众生心本自清净,不名本自清净自性法身,因为尽管众生心本自清净,却仍具二障随一,必须经由修学大乘道,圆满二资粮,断尽二障,才能得佛的二种清净的自性法身。

  由于唯识宗有上述的主张,所以被称为宣说大乘宗义。

  由上述唯识宗的主张,例如认许有法无我、大乘道需发菩提心、受菩萨戒、行菩萨芊、发愿、回向、圆满五道十地,并有法报化三身变成的成佛观、涅槃观及不了义等诸多主张,与小乘宗派确有其差异之处,故被称为大乘宗派见者。

  结赞:

  奉行牟尼教法者,所说唯识诸宗义;此文由据善说撰,智者理当欢喜入。

  上来是由承许、奉行世尊的清净见行教法的诸修学者,彼等教说关于唯识宗种种宗义的建立之理。由于上述词文皆依清净师承的善说予以抉择、安立而撰写,因此,诸具慧的认许正理者,理应欢喜趣入此诸正说,得到正解。

  第 八 章说无体性的中观宗

  中观宗是佛陀的宗义或见地的究竟意趣,故依了知下下部的宗义,乃是通达上上部的必要方便与基础。

  尊贵法王常常阐明基位、道位、果位的建立的重要,也以轮回时、修道时、成佛时——于此三期总摄佛道的修学之理。这一部分,事实是由性空缘起的实相建立基位之理,依此,道位时为智慧与方便互相摄持而修,由此圆满广大甚深的福慧资粮,成就无量胜果功德,其间关连显然脉络可寻。此外,认识佛法理应认识二谛,二谛是从所知品的实相上说,由二谛开出四谛,四谛特说有情轮回的所舍品(轮回的一重因果)与所取品(出轮回的一重因果);并由四谛建立三宝,有三宝则有皈依,有皈依则能解脱,有解脱必可成佛,一切增上生、决定胜的义利皆由此而安立,其最初即是修学依师之理。

  因此,就结合修学道次第而言,确切定解中观宗的二谛观与中观正见,实属必要。佛以清净身、口、意饶益一切众生,特以语事业最极重要,语事业中最为殊胜的,莫过于宣说性空缘起的无上教法,依此修学,证得诸法是自性空的缘起有,也是缘起有的自性空;缘起的真实义与性空的缘起义,二者互助成立,如是修证乃至圆满,才得决定胜,故最为第一,这也是《广论》胜观的主要内容。

  简言之,真实修学道次第者,能令道次第功德生起不退,转增清净,实需精勤通达中观正见,诚如宗大师说:「深慧乃如见导眼,轮回根本摧破道,无余教乘赞德藏,除痴迷暗最胜灯,知此求脱诸贤善,深道励力勤观修,我恒如斯而勤行,志求脱者常策励!」

  正文:(95+1)

  一、定义

  主张“(就胜义而言)没有丝毫真实存在的法”的宣说佛教宗义者,就是中观宗的定义。

  即凡是主张胜义中诸法没有真实的存在,诸法胜义无、名言有,如是宣说佛教宗义者,即是中观宗。中观宗基本宗义,是诸法胜义无、名言有(即缘起有);若有必是名言有、胜义无。此中的「有」,是指名言的有,显然有别于有部与经部的诸法自相有、与唯识宗认许的心识实有的说法。

  胜义有的对反即是胜义无,胜义无——即是法本身必须观待能假立心予以名言假立的缘起、境上没有自有自成的不共存在,这是胜义无或自性无之义。

  根本无的对反即是名言有,名言有——是指存在的一切法皆由能假立的心赋予名言、假立名言而有,此即名言有之义。

  中观宗(含自续派与应成派)的不共主张,即是诸法——不论境、有境、有为法、无为法、乃至二谛皆没有丝毫真实存在,因为凡有含遍是胜义无、名言有。

  二、释名

  问:为什么称为中观宗呢?

  答:因为这些人主张“脱离断常二边的中观”,所以称为中观宗。

  是以认为住于远离断(即名言无)、常(即胜义有)二边的中观,故称为中观宗;也就是,凡诸法胜义有即堕于常边,凡诸法名言无即堕入断边,主张诸法实相乃远离断常二边者,即是中观宗。

  问:何谓中观宗的断常二边、断常二边见之义?

  答:二边与二边见是不同的,亦即:

  1.断常二边(此非所知品)——是一种本自没有、不存在、不成立者。因本自不成立,故不能断,只能以正理证成、遮破其不成立,也因此,可说一切所知品皆住于离二边的中道。

  2.断常二边见(即颠倒二见)——指执著常边的常见与执著断边的断见,是凡夫具有的颠倒识,也是无始时来相续存在的实执,唯依修道断除。

  也就是说,二边本自不存在,由于颠倒识颠倒增益其存在,故有二边见,例如实执颠倒心与实有,乃由实执颠倒心倒执为有。诸法没有实有,不是根本无之义,而是名言有(唯名假立);若根本无,则成断边。同理,若诸法胜义有、实有,则成常边。远离诸法的断常二边,即是中道或中观(指境中观)。

  另外,由于这些人宣说,“一切法都没有真实存在的体性”,所以又称为「说无体性宗」。

  由于认许诸法没有真实存在的体性,故称为说无体性宗。事实上,中观宗不但遮破其他宗派的断常二边(他宗皆堕在二边随一),而且也不住于远离常二边的胜义实有的中间,亦即没有胜义实有的中间可予安住,唯住于名言有的中道。

  中观宗所安立的自宗,即是没有胜义实有的宗,是安住在名言而有的宗。总之,中观宗的根本主张是,不论菩提心、佛、众生、轮回、涅槃等染净诸法皆胜义无、名言有。有部、经部许一切法实有自相,唯识宗许依他起与圆成实实有自相,中观宗则许一切法无实有自相。

  补充:

  中观宗的中道或中观,或可略分五类:

  1.境中观——即远离断常二边的中道,是指空性之义。

  2.有境中观——即证得远离断常二边的空性的心,亦即中观正见或空性见、空正见。

  3.论典中观——即能诠释中观宗的中道教法的清净经论,如《般若经》、《中论》、《入中论》、《广论》

  4.宗义中观——即认许诸法决定没有实有,此是一向合理的中道,承许诸法名言有。胜义无的见地或主张,称为中观宗义。

  5.论师中观——即心中承许中观宗义的补特伽罗,创建或执持此一见解者,也称为中观宗派见者。

  三、派别

  中观宗分成两派:中观自续派与中观应成派。

  中观宗分二派:即中观自续派与中观应成派。二派的差别,至少可由四点略为说明,即:

  1.从名言上的主张予以区分——

  ①许名言中外境有,是中观经部行自续派(由有方分微尘累积而有)与应成派(心境互为观待而有)。

  ②不许名言中外境有,是中观瑜伽行自续派(虽许外境无,但也胜义无,主张六识,以二取空为粗分法无我,是缘觉所修;唯识派则许诸法由实有内识所现,胜义有,二取空的法无我,是菩萨所修)。

  2.心中安立空正见之理——

  ①自续派许唯以自续因相——即诸法有自相,即得自主相续发展之义,成立法、宗、因皆自相有,依此能破除对方的邪见,令对方生起证空性的比量智。如:桌子有法,是胜义无,以缘起故。

  ②应成派则以随应破方式(亦即他许正理),即能令所破对方生起了悟自宗所立的空性的智慧。

  3.自续派认为,不应认许诸法自性无,若自性无,则成业无以感果,集谛不生苦谛,修道不得灭谛,不能成立四谛,不能成立三实与佛道,因一切法自性无即等于一切法皆无(成为断见)。应成派的主张则与上述相反,以诸法自性无而得合理成立诸法。

  4.自续派与应成派虽然一致认许胜义无、名言有,但其所指涉的义理却有差异。以应成派看来,自续派所许的胜义无并非真正的胜义无,诸法不是由彼所许的现自相有的不损心所假立,自相有名言中也不存在。若诸法自相有,则成非唯心假立,因此自续派的胜义无的空性为不了义,不是究竟实相,唯有应成派的见地符合正理、实况,是究竟意趣,即在遮破缘起法的自性有之余更能合理成立缘起法。这点,即如《中论》说:「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一切法不成。」又说:「虽空亦不断,虽有亦不常,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

  四、各支派的教义

  甲一、中观自续派

  定义

  主张“就名言的范围而言,诸法皆以自相而存在”的说无体性宗,就是自续派的定义。

  即中观自续派的定义,凡是承许名言中诸法皆以自相有而存在者。自续派的根本主张是二聚和合,喻如幻术,即魔术师以密咒加持小木石,变成舞台上的象马,此经由密咒加持的小木石,已具有显现象马的能力(即一半是法本身有自性的存在);另一方面,也依观众眼识为密咒所迷,依错乱眼识显现舞台上有象马(即一半依心的名言假立)。如是成立诸法本即自相有、自性有,并且依著不损心的名言假立,二聚和合而成立。例如桌子具有本自而有的自性有(一半是法本身有自性的存在),同时也由具义不损心予作名言假立而有(一半依心的名言假立)。

  然而,若就诸法自相有无而言,大乘三宗主张的差异是:

  唯识宗——依他起为自相有,以依他起的桌子并非由分别心假立,而是由真实的因缘所得的真实他果,故称为自相有、胜义有(就第一义而言,是基于真实因缘所生故)。

  自续派——名言中自相有,一半由具义心名言假立,一半是法本身具自相有的存在,乃就二聚和合而说;其自相有之义,是指诸法去找可找得到(不同于唯识宗的真实因缘果)。

  应成派——名言中自相无,即诸法名言中同有、自相中同无,皆许诸法依心唯名假立,去找找不到。

  问答:

  1.何谓佛的断证功德?

  2.佛的断证功德各有那三种特色?

  3.报身与化身能为何种众生所见?

  4.唯识派如何认许了不了义经的差别?

  5.自性法身分那二种?

  6.性空缘起如何互助成立?

  7.何谓名言有与胜义无之义?

  8.何谓中观宗的断常二边、与断常二边见之义?

  9.中观可分那五类?

  10.中观宗二派的主张,至少有那四点的差别?

返回目录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