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南传>>正文内容

禅修手册:呼吸止观的差别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3日
来源:   作者: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禅修手册:呼吸止观的差别

 

呼吸止观的差别

呼吸──奢摩他 (止)

呼吸──毘婆舍那 (观)

1. 以呼吸的气息--触到鼻端(parimukkha,鼻子下面,上嘴唇上面)触点上的气息,为专注的目标。

2.「念」(sati)现前,一再寻(专注目标)、伺(继续专注目标)于触到鼻端上的「气息」。

3. 仅留气息的观察。「完封」其他目标,排除其他目标(如:声音、疼痛、思惟),但须放轻松。

4. 初禅,以声为刺(kantaka﹐「刺」为「障碍物」);第二禅,寻、伺为刺;第三禅,喜为刺;第四禅,入出息(呼吸)为刺;于想受灭定(三果、四果圣人才可以入),想(心的印记)、感受为刺。(A.10.72./ V,135.)

5. 调节呼吸,渐次平息风相(可以听到呼吸声)、喘相(呼吸不顺)、气相(可以感觉到呼吸),心愈静、愈集中,息相(微息,呼吸若有若无),愈显着,以自然得到细呼吸为安定相,靠近禅那。

6. 鼻端的「禅相」(nimitta﹐obhāsa﹐禅相就是气息)出现时,不要看它,直至禅相由灰暗变明亮,乃至透明时,才投入禅相。(通常须要数日乃至数年培育定力,得定之后也要保任(持续复习)。)

7. 禅相呈现透明状时,心自然被禅相吸入而入定,或者将心投向禅相(看禅相)而入定。出定后检察五禅支(注意力放在心(脏),约一秒钟)。进入初禅后,若要晋升更高的禅那,则出定后,舍弃寻伺等禅支,再入较高的禅定。初禅有寻、伺、喜、乐、一心;第二禅只有喜、乐、一心;第三禅只有乐、一心;第四禅只有一心、舍。

8. 于各禅那修五自在(vasita):

1) 入定自在,能够迅速地入禅定。(一弹指至十弹指的时间入定,有些人以五分钟为计。)

2) 住定自在,能够于迅速地住在定中。

3) 出定自在,能够迅速地从定中出来。

4) 省察自在,能够在出定后省察刚证得的禅那的能力。(观察心(脏)中的禅支)

5) 转向自在,是能够迅速地以意门转向心(manodvārāvajjanena)转向寻、伺等禅支的能力。(cf.《清净道论》Vism.154.)

1.以呼吸的「触」(photthabba;samphassa﹐触=地+火+风)--碰触到鼻端上的皮肤,为觉知的目标。

2.「念」(sati)现前,一再寻(=觉知目标)、伺(=继续专注目标)于呼吸的「触」。「有」触即是触的「生」(udaya),「无」触即是触「灭」(vaya)。观触的有无(=生灭)即是「生灭随观」(udayabbayānupassī)或是无常随观(aniccānupassī)。

3. 修观者心具有弹性,对其他目标(如:声音、疼痛)没有排拒性;若心生排拒性是不自觉地偏向止禅,或对所观的目标有执取。当其他目标变得强烈时,可以暂时或长时放开呼吸的触,以新的目标(声音、感受)为目标,即如经中所说的:见只是见(ditthe dittha mattam bhavissati见以见为量)、闻(=听)只是闻(=听),觉(=嗅、尝、触)只是觉(=嗅、尝、触),识(=知)只是识(=知)。若要思惟(主要是思惟蕴.处.界的无常、苦、无我)可进行短暂的时间(数秒钟),当见到生灭之际,不宜思惟(因一思惟就无法保持无常观)。

4. 不以得到禅那(jhana)为目标,因此,声音不为刺,而且必要时,可将它们(声音、听觉)当作观禅的目标,观察它们的生灭相。

5. 呼吸四相:风相、喘相、气相、息相,皆可以持续修观。昏沈、散乱、或增加对生灭的清楚觉知,可以加强呼吸--风相,也可以呼…呼…呼…,吸…吸…吸…,每一呼一吸停顿一下。在「息相」,呼吸若有若无,有时会偏定,须以风、喘、气相来调整。

6. 当杂念减少,禅相可能出现,但此际一慨不予理会,反覆练习(遍作parikamma)触的生灭,有时会见到身体局部或全身的生灭,可以不予理会,继续观鼻端的触;直至见到心的生灭时,才自动转移到观心的生灭,若是观智不成熟,心脏会痛,就不应该将注意力放在心脏,应该继续观鼻端的触,或是暂时观呼吸的气息(止禅)。在更深沉的生灭,禅相必然出现。

7. 无论任何时候,不看禅相及其光色;在近行定(或剎那定)也有五禅支,但是不予理会。

8. 修观行者可以修到随时可以轻易及迅速地得到无常观,即处在证入涅槃的边缘。已证果者则可再进入(以涅槃为目标的)果定(phalasamapatti)。¶

返回目录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