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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修手册:离十戒与十戒之生起、根、业、受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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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修手册:离十戒与十戒之生起、根、业、受

 

 

(离)十戒

从生起

从根

从业

从受

   

十戒

从生起

从根

从业

从受

1

身心、

语心、

身语心

瞋.痴

苦受

1

离杀

身、

身心、

语心、

身语心

无贪瞋、

无贪瞋痴

乐或

不苦

不乐

2

身心、语心、身语心

贪痴、

瞋痴

三受

之一

2

离盗

同上

同上

同上

3

邪淫、

身、心

*贪痴

*同上

3

离邪淫、

离淫

同上

同上

同上

4

妄语

身心、

语心、

身语心

*瞋痴

同上

4

离妄语

同上

同上

同上

5

身、身心

贪.痴

*同上

5

离酒

同上

同上

同上

6

非时食

贪.痴

同上

6

离非时食

同上

同上

同上

7

化妆

贪.痴

同上

7

离化妆

同上

同上

同上

8

唱歌

贪.痴

同上

8

离唱歌

同上

同上

同上

跳舞

贪.痴

同上

离跳舞

同上

同上

同上

9

高床、

豪华床

贪.痴

同上

9

离高床

豪华床

同上

同上

同上

10

金钱

身、语、心

贪.痴

同上

10

离金钱

同上

同上

同上

  * KhA.31-2.︰「从根」:「…‘不与取’(和) ‘虚诳语’为贪、痴根或瞋、痴根。」但衡量实况,‘虚诳语’乃是覆藏(=悭,属瞋根)真实之下而发言,所以应为瞋根(伴随痴根)。

  * KhA.31.说「邪淫」与「喝酒」两项为「乐或不苦不乐」,但衡量实况,修订为「三受之一」。

  *离身恶业将生起「正业」(心所);离口恶业将生起「正语」(心所)。

  * KhA.37.︰又这十学处以低劣的「欲、心、勤、观」而受持为低劣的;以中等的为中等的;以殊胜的为殊胜的。或者被爱、见、慢所染污为低劣的;无被染污为中等的;于各处以慧摄益则是殊胜的。以「智不相应善心」而受持为低劣的;以「有行(被动)智相应」为中等的;以「无行(主动)智相应」为殊胜的。

  【参考资料】

  *《律藏》〈波罗夷〉(1.不净行、2.不与取、3.(杀)人、4.(谎言)上人法)(Vin. Para.pp.1~109)

  *《小诵注》〈(十)学处注〉(KhA. Sikkhapadavannana)

  * 觅寂比库︰《小诵注》(pp.30~37)电子档

  * 玛欣德比库︰《沙马内拉学处》2008年版 (台南‧法藏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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