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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界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直解(二)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4日
来源:   作者:净界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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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界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直解(二)

 

  在经论中,把人的第六意识分成有四类:

  一、 善根强,烦恼薄。(多数从色界、无色界来。) 二、 善根轻,烦恼也薄。(善根薄,解脱因缘就薄。) 三、 善根强,烦恼重。(多从欲界来,五欲境界烦恼多。) 四、 善根弱,烦恼重。(多自三恶道来,烦恼多由欲来。)

  烦恼为什么重?因为你经常去造作。所谓业力熏习阿赖耶识,而阿赖耶识又将业力以种子的方式保存下来,只要造作就有业力,不管是善业或恶业都一样,然后业力变种子,种子又变现为果报。

  色法分两类:五根和六尘。「五根」:眼、耳、鼻、舌、身。是「正报」,果报体正式的果报。(有的人正报庄严,过去五戒十善的业力强;有的人比较丑陋,是过去五戒十善业力弱,虽然也是「人」,但只是刚好及格而已。)「六尘」:色、声、香、味、触、法。是「依报」的环境。(从业力和果报来看台湾人,

  台湾人福报很大,污染也很厉害,从业力的角度来观察台湾人喜欢修布施,但是也很喜欢杀生。得果报时物质很丰富,但是也很多的问题,有很多会折损我们生命的因素夹杂在里面。)

  五根和六尘就是我们的「所取相」,也就是我们所受用的,不管是正报(五根)或依报(六尘),以「人」的果报体来说,我们多数会认为第六意识是主宰者,第六意识住在我的正报里面,「正报」是「我」的依止处,而「我」去受用色、声、香、味、触、法(六尘依报)。前六识就是「能取相」。

  事实上;第六意识也是无自性的,第六意识可以随熏习而改变,随着你用染法或清净法来熏习它,它就会作转变的。它的本质是「空」,但是它「受熏」, 因为「受熏」,所以它会继续再造业,它虽然是过去的串习而成就的一个心识跟色法,但是它依止现前的心识跟色法再继续造业,造了一个业力以后就会再熏习阿赖耶识,再变现下一期的果报。

  阿赖耶有三种相续情况,第一个:生命相续。(有情的生命是相续的。)二、业果相续。生命之所以能够相续,就是有业力在支持着,因为业力被心识保存下来(种子),业力以「心识」的形态而相续。三、心识相续。潜意识的阿赖耶识,它把业力的功能保存下来,一生一生的相续。

  公案:佛世时,比丘,声美,貌丑。结示:「业力」无法功过相抵。造了杀业,不能以布施来抵销。「业力」被保存下来以后,它会一个一个得果报,我们的果报是杂染的,酸、甜、苦、辣都有,因为我们造业时也是造了各式各样的业,「业力」唯一靠「忏悔」来折损恶业。

  从阿赖耶三种相续当中,我们可以了解,都没有一个「独立自主」的「我」,完全是由「业力」的作用而变现。

  (二)问答释疑

  问:若实无我,谁能造业?谁受果耶?

  假如我们的生命体没有一个独立自主的「我」,那么是谁去造业呢?又是谁去得果报呢?

  答:然诸有情,心心所法,因缘力故,相续不断,造业受果,于理无违。

  有情众生不一定要有一个「我」才能造业,心、心所法就能造业,你的内心当下的那一个明了性就能造业,也就是「心王」和「心所」就能够造业了。「因缘力故」,内心的心识剎那剎那的起心动念,这种心识的活动日夜相续不断,内心的水流相续不断的流动,像这样你的「心识」去造业,然后你下辈子的「心识」去得果报,这个道理是可以成立的,不一定要有一个「我」。

  释:阿赖耶识

  生命的根本就是阿赖耶识,它的本质是「不常」又「不断」。它受业力的熏习。

  就不常来说:生灭变异,虚伪无主。它有生灭相,有变异,此中,没有一个主宰者。(生命体最主要的根本的心识是阿赖耶识,所谓「去后来先作主公」,生命结束的时候,所有的前七识都停下来了,第八识是最后离开的。而我们去投胎时,第八识最去先投胎,先有第八识,才创造前七转识。)第八识是一个生命体,但是这个生命体它不是一个常态的,它会变化。在唯识学上有一个例子,魔术师手上的手帕可以一下子变出一个兔子,一下子又变出一个老虎,其实那是魔术的力量,本质是手帕,兔子、老虎都没有真实性。这意思是说;魔术的力量就是业力,造五戒的业力去熏习阿赖耶识,阿赖耶识就变现出一个庄严的人天果报,造了杀、盗、淫、妄的业力,阿赖耶识也把你这个三恶道业力保存下来,变现出一个很低贱的果报出来,就像兔子、老虎都是变现出来的,而这样的果报都是变化性的,所以说「阿赖耶识」是不常的。

  但是阿赖耶是可也不断——恒常相续,无有间断。虽然它不断不断的变化,但是它从来没有断灭的时候。生命的水流从无始劫流到现在,有时作人,有时作天,有时到三恶道去,果报体不断的变化,但是从来没有一刻是间断过的。每一期、每一个剎那都有生命存在。这个「不常」和「不断」我们将它喻如「暴流」。一个急速的水流,水流看起来有变化,一下子大波浪,一下子小波浪,但是水流一个接一个,中间是没有空隙的,我们生命的本质(阿赖耶识)就像暴流这样,不常又不断。

  从这里边我们可以作一个总结:由此故知,定无实我,但有诸识,无始时来,前灭后生,因果相续;由妄熏习,似我相现,愚者于中,妄执为我。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我们的生命体没有一个恒常住,不变异的「我」,(既没有这样的「我」,是谁造业?谁得果报?)但有诸识,就是我们现前一个明了的心识,也就是「八识」,它无始劫来前灭后生,剎那剎那的造业,使令因果相续,这样的一个心识的流动,剎那剎那的创造业力,由业力去得果报,这种虚妄的业力熏习,在相续当中似我相现,有一个相似于我的相貌出现,因为心识的水流流动太快了,我们看起来这个水流好像是一个东西,其实「水流」是一个接一个的,我们「心识」就像水流一样,它的流动太快了,我们觉得心识是不变化的,是常住的,愚痴的众生,在这当中妄认有一个「实我」,把它执着为「我」了。

  补充:如果生命体真有一个「我」,那么世间上就没有阿罗汉,没有佛陀了,「我」若是真实的,不是因缘熏习而有的,那么这个「我」就不能就不能消灭掉,修再大的戒定慧也不能破坏它。事实是:没有「我」,内心的本质是清净的,我们打妄想,想出来一个「我」,所以才能对治掉,因为这个「我」是不存在的。简单讲;就是恢复本来面目。

  我们可以用古德的一句话来总结「万法唯识」的观念:法性本来空寂,因果丝毫不爽。就着「法性」来说,是无我、无我所的,是空寂。并无一独立的自我存在,虽然无「我」,它还不断灭的,虽然一切法空,但是你不要造业,一造业,就有一种力量能得果报,所以说「因果丝毫不爽」。

  公案:大修行人还落因果也无?

  不落因果堕孤身。不昧因果(○)。

  佛法讲无我,不生断灭见。

  因果的建立依止我们「心识」的流动,造业是「心识」,得果报,受果报也是「心识」,故说「万法唯识」。

  修行人要建立「一切法无我」的观念,因为一切法都是可以改变的,「果报」是可以改变的。比如:贫穷;贫穷的果报是无自性的,你用「施」的业力去熏习第八识,你的果报就会改变,乃至你想成就三乘圣果也是可以的,用戒定慧的因缘来熏习你的阿赖耶识,它也能够转变。业障深重的凡夫,信愿持名的因缘也能够转变,使令你带业往生。因此龙树菩萨说:于空义故,一切法得成。因为一切法是毕竟空,所以一切的因果才能够建立。换句话说:一切法空,表示我们的生命是可以改造,佛道是可以成就。

  我们在学习以下所要讲的色、心二法之前,我们一定要清楚;现阶段的身心,都是可以转变的。透过「心识」的造作可以改变它。一切法因缘而有,都可以透过修行来转变。

  本论宗旨:一切法无我。

  乙二、设问答以明宗 以下设出两个问答,来广泛解释「一切法无我」的道理。

  丙一、举百法无我合问 有两问:

  一、何等一切法? 二、云何为无我?

  第一问:何等一切法?一切法就是「百法」。

  第二问:云何为无我?什么又是「明」。

  (以下之论文即是解释此二问题)

  丙二、列百法无我分答 二

  丁一、答百法 二

  戊一、略举五位总赅百法 (天亲菩萨习惯都是先略说,再详说)

  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

  解:蕅祖批注

  法既称为一切,则何所不摄?

  既然是一切法,这「一切」当然包括十法界所有的染、净因果。

  设欲广说,穷劫莫尽,今以五位百法收之,故名为略。

  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为什么说「略」?因为设欲广说,穷劫莫尽。这些「法」的差别,就是佛陀要讲,也是穷劫莫尽的。而在这里单以「五位」「百法」来收摄,故说「略」。

  略虽五位,已收一切世、出世间,假实、色心、主伴,罄无不尽。

  虽然只有五位,但已收摄一切世间和出世间法、假法实法,色法心法,主伴,全都包含在内了。(至此是:总标)何者?为什么呢?(蕅祖将五位百法归纳,由粗到细分类)先分为两类:前之四位——收世、出世有为诸法。第五无为——收世、出世无为法性。前四位: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这都属于有为法,有造作的法。第五位:无为法,是无为法,是一种寂静、没有造作的状态。(虚空,不是空气。空气会流动,虚空却不是动相。「空」的相貌是没有造作因缘的。)

  就前四中——前三是实,第四是假。

  就前三中——前二是心,第三是色。

  就前二中——初一是主,第二是伴。

  再将前四位有为法分类;前三位的心法、心所法、色法是实法;第四位的心不相应行法是假法。

  唯识学「实法」和「假法」的定义:

  「实法」:是假藉业力所变现的,也就是阿赖耶识的业种子所变现的。

  「假法」:不是由业力变现,而是「分别心」所安立的。(第六意识之分别心)由分别心所安立的各式各样的名词,它就是「假法」。它不是业力,而是分别心安立的。

  就前三位当中,前二位心法、心所法,是属于「心法」,第三位的色法是「色法」。

  「心法」:了别。能够明了分别。有明了性的。(有明了性才能造业)

  「色法」:是一种质碍。有质量、占有空间,无了别性。再精妙的色法(例色界、无色界之色身)都没有了别性。

  就前二位心法和心所法再比较,心王是「主」,主人。心所法是「伴」,主人到哪里,仆人是跟着主人走的。

  有主必有伴,伴不离主。有主人必有仆人,伴不离主。

  有心必有色,色不离心。有心法必有色法,色是由心所变现的。

  有实必有假,假不离实。有有为必有无为,无为亦岂离有为,而别有自性哉?!此处之观念在:五位百法主要的还是「心法」,「心」一动,一切法就出现了,「心」一动,就带动其它四个法的活动。(本段发明「百法」义)

  于此五位百法,求所谓有情命者等了不可得,是「补特伽罗无我」。求所谓轨解任持者亦了不可得,是「法无我」也。(本段发明「无我」义)

  在五位百法当中,想要求得有情生命当中,有一个独立自主的体性,这是了不可得的,这就是「补特伽罗无我」。(补特伽罗:数取趣之意。意义是:有情数数造业,数数得果报。)有情一次一次的造业,由他的业力去得果报,在果报的变化当中,完全是由业力主宰,这当中并没有一个独立自主的「我」,这样的「我」是不存在的。不但是「我」不可得,「我」所受用的一切法也是随着业力变化而了不可得。这就是「法」无我。

  补充:唯识学的教义与般若经不同。般若经比较直接:「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只要是假藉因缘业力所创造的法,它的本质就是「空」。至于什么是「因缘所生法」,则没有详细的说明。般若经并不发明什么是色法?什么是心法?心法当中又有烦恼、有善根,各式各样差别的性质,都没有明显的发明出来。故蕅祖说:不学相宗就直接去学性宗,难免含糊笼统。

  唯识学先详细的说明什么是因缘所生法,「法」是一个怎么样的差别,然后再告诉你它是空性的。你能对「因缘所生法」看得更清楚,你对「空性」也看得更深入了。对「空性」更深入,你对治烦恼就更有力量。也就是说;唯识学先解释「何等一切法」,再引导你「云何为无我」,分成两个次第。

  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三位差别故,四所显示故,如是次第。

  本段说明五位百法安排的次第,为什么心法是排最先,心所法排第二,乃至无为法排第五呢?

  解:此申明百法列为五位之次第。即显离心别无自性,故一切唯心,而无实我实法也。

  百法以五位而排列,心法排第一,是因为心法的功能最大,离开了「心」,一切法都没有自性,换句话说:这一切法都是「心」所创造,离开了「心」,这一切法就不成就。故说一切唯心,万法唯识。既然是万法唯识,这一切法唯独是我们心识的流动所创造,在这当中没有一个恒常住、不变异的「我」,也没有一个真实的「法」。心生则种种法生,心一动,一切法出现,心灭则种种法灭,涅槃时,一切法都消失掉了。所以说:一切法,离开了「心」,是没有真实「自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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