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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大师在《佛法宗派大概》中对密宗的赞叹和对过去疑议密宗的忏悔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6日
来源:不详   作者: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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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法宗派大概》
  关于佛法之种种疑问,前已略加解释。诸君既无所疑惑,思欲着手学习,必须先了解佛法之各种宗派乃可。
  原来佛法之目的是求觉悟,本无种种差别。但欲求达到觉悟之目的地以前,必有许多途径。而在此途径上,自不妨有种种宗派之不同也。
  佛法在印度古代时,小乘有各种部执,大乘虽亦分“空”“有”二派,但未别立许多门户。
  吾国自东汉以后,除将印度所传来之佛法精神完全承受外,并加以融化广大于中华民族文化之伟大悠远基础上,更开展中国佛法之许多特色。至隋唐时,便渐成就大小乘各宗分立之势。今且举十宗而略述之。
  一、律宗,又名南山宗
  唐代终南山道宣律师所立,依《法华》、《涅盘》经义,而释通小乘律立圆宗戒体。正属出家人所学,亦明在家五戒、八戒等。
  唐时盛,南宋后衰。今渐兴。
  二、俱舍宗
  依《俱舍论》而立。
  分别小乘名相甚精,为小乘之相宗。欲学大乘法相宗者,固应先学此论。即学他宗者,亦应以此为根柢。不可以其为小乘而轻忽之也。
  陈隋唐时盛弘,后衰。
  三、成实宗
  依《成实论》而立,为小乘之空宗,微似大乘。
  六朝时盛,后衰。唐以后殆罕有学者。
  以上二宗,即依二部论典而形成,并由印度传于中土。虽号称宗,然实不过二部论典之传、持。授、受而已。
  以上二宗属小乘,以下七宗皆是大乘。律宗则介于大小乘之间。
  四、三论宗,又名性宗,又名空宗
  三论者,即《中论》、《百论》、《十二门论》。是三部论皆依《般若经》而造。姚秦时,龟兹国鸠摩罗什三藏法师来此土弘传。
  唐初犹盛,以后衰。
  五、法相宗,又名慈恩宗,又名有宗
  此宗所依之经论,为《解深密经》、《瑜伽师地论》等。
  唐玄奘法师盛弘此宗。又揉合印度十大论师所著之《唯识三十颂之解释》而编纂成《唯识论》十卷,为此宗著名之典籍。
  此宗最要!无论学何宗者皆应先学此,以为根柢也。
  唐中叶后衰。近复兴,学者甚盛。
  以上二宗,印度古代有之。即所谓“空”、“有”二派也。
  六、六台宗,又名法华宗
  六朝时此土所立,以《法华经》为正依。至隋智者大师时极盛。其教义较前二宗为玄妙。
  隋唐时盛,至今不衰。
  七、华严宗,又名贤首宗
  唐初此土所立,以《华严经》为依。
  至唐贤首国师时而盛,至清凉国师时而大备。
  此宗最为广博,在一切经法中称为教海。
  宋以后衰。今殆罕有学者,至可惜也。
  八、禅宗
  梁武帝时,由印度达摩尊者传至此土。
  斯宗虽不立文字,直明实相之理体。而有时却假用文字上之教化方便,以弘教法,如《金刚》、《楞伽》二经,即是此宗常所依用者也。
  唐宋时甚盛,今衰。
  九、密宗,又名真言宗
  唐玄宗时,由印度善无畏三藏、金刚智三藏先后传人此上。斯宗以《大日经》、《金刚顶经》、《苏悉地经》三部为正所依。
  元后即衰。近年再兴,甚盛。
  在大乘各宗中,此宗之教法最为高深,修持最为真切。常人未尝穷研,辄轻肆毁谤,至堪痛叹。
  余于十数年前,唯阅《密宗仪轨》,亦尝轻致疑议,以后阅《大日经疏》,乃知密宗教义之高深,因痛自忏悔。
  愿诸君不可先阅《仪轨》,应先习经教,则可无致疑惑唉!
  十、净土宗
  始于晋慧远大师,依《无量寿经》、《观无量寿佛经》、《阿弥陀经》而立。三根普被,甚为简易,极契未法时机。明季时,此宗大盛。至于近世,尤为兴盛,超出各宗之上。
  以上略说十宗大概已竟,大半是摘取近人之说人以叙述之。
  就此十宗中,有小乘大乘之别。而大乘之中,复有种种不同。
  吾人于此,万不可固执成见,而妄生分别。因佛法本来平等无二,无有可说。即佛法之名称亦不可得,于不可得之中,而建立种种差别佛法者,乃是随顺世问众生以方便建立。因众生习染有浅深,觉悟有先后,而佛法亦依之有种种差别,以适应之。譬如世问患病者,其病症千差万别,须有多种药品以适应之,其价值亦低昂不等。不得仅尊其贵价者,而废其他廉价者。所谓药无贵*,愈病者良。佛法亦尔。无论大小权实渐顿显密,能契机者,即是无上妙法也。故法门虽多吾人宜各择其与自己根机相契合者而研习之,斯为善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于福建安海金墩宗词所做讲演。
  * 律宗:全称为“南山律宗”,因其创立者唐代高僧道宣久居终南山而得名,又简称为“南山宗”以至“律宗”。弘一大师于二十年代起发愿深研南山律,三十年代发愿重兴南山律教,编撰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等律学著作。一九三三年春,弘一大师于厦门泉州创立“南山律学苑”讲授律学,并撰书一联:“南山律学已八百年湮没无传,何幸遗编犹存东土;晋水僧园有十余众承习不绝,能令正法再住人间。”表达了其弘扬律学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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